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学生会人力部规章制度

学生会人力部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学生会人力部的管理工作,明确人力部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学生会人力部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架构1. 学生会人力部设主任一名,主要负责人力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人力部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 人力部设干事若干名,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具体事务。
第三条主要职责1. 制定学生会人力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
2. 负责学生会人力部内部管理工作。
3. 组织开展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
4. 组织开展学生工作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
5. 负责对学生会人力资源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6. 协助其他部门开展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第四条职责分工1. 主任负责学生会人力部的整体工作规划和具体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协作。
2. 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学生工作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3. 干事负责执行主任和副主任的工作安排,协助处理部门内部事务。
第五条工作流程1. 每学期初,主任召开人力部会议,制定学期工作计划。
2. 每月初,副主任负责收集上月工作数据,汇总成绩报告。
3. 每周定期开展工作例会,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4. 每日根据工作安排,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第六条奖惩制度1. 优秀成绩者将视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工作不到位者将进行批评和教育,严重者将进行处罚。
3. 拒不执行工作安排者将被撤销职务。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规章制度如需修改,需经过人力部全体成员讨论通过。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以上为学生会人力部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规定进行处理。
希望各成员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为学生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学生会总务部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会总务部的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部门职责1. 负责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办公用品的采购、分发、维护等;2. 负责学生会活动经费的预算、报销和管理工作;3. 负责学生会活动场地、设备的租赁、协调和管理工作;4. 负责学生会内部文件的打印、分发和归档工作;5. 负责学生会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6. 负责学生会内部培训、团队建设等工作。
三、人员配置1. 总务部部长1名,负责全面工作;2. 副部长1名,协助部长工作;3. 部员若干名,负责具体工作。
四、任职条件1. 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队精神;2.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执行力;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4.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任职流程1. 招募:通过海报、公告等形式进行招募,有意者填写报名表;2. 初选:根据报名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3. 面试:对初选合格者进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4. 试用:对面试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5. 考核: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成为学生会总务部成员。
六、工作制度1. 部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2. 请假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3. 出勤制度:按时参加部门会议和活动,不得无故缺席;4. 考勤制度:部门成员需每日签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长说明;5. 报销制度:活动经费的报销需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交相关凭证。
七、考核与奖惩1. 考核:每月对部门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2. 奖励:对工作表现优异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惩罚:对工作态度不端正、违反纪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生会总务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旨在规范学生会总务部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学生会制度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人员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构成1. 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组成。
2.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校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3.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任命。
4. 干事由各部门部长提名,经部长会议通过后任命。
三、人员职责1. 学生会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2)组织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3)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4)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2.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2)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3)负责学生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4)协助主席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
3. 各部门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组织本部门成员开展活动;(3)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4)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工作。
4. 各部门副部长职责:(1)协助部长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协助部长组织本部门活动;(3)负责本部门成员的培训和管理;(4)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工作。
5. 干事职责:(1)协助部长、副部长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参与本部门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3)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整理和归档;(4)向上级组织汇报本部门工作。
四、人员管理1. 选拔与任命:(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全校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2)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任命;(3)干事由各部门部长提名,经部长会议通过后任命。
2. 考核与评价:(1)学生会每学期对学生会成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依据。
3. 退出机制:(1)学生会成员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职务的,应向学生会主席提出辞职申请;(2)学生会主席认为学生会成员不适宜继续担任职务的,可予以免职。
学生会管理制度(5篇)

学生会管理制度各部门职责:1主席团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负责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应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负责钦定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届学生会的目标和任务。
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及各班班干部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汇总学生的总情况、建议和意见,并及时有效地向学校反映。
完成主管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经常请示汇报工作,做好各部门活动经费的审报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贴实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加强各校之间的交流,逐渐完善学生会工作、管理体系。
加强学生会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组织学生会委员进行理论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和关心学生会各部门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关系,维护学生会集体利益。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2纪检部检查、督促学生遵守学生规章制度,对学生教室、宿舍公寓定期进行检查,服务同学,保证同学的良好学习、就寝环境,依法履行职责,不准徇私舞弊,调解学生当中存在的各种矛盾,查处任何违纪现象,维持机械学院正常秩序,对全院学生会进行监督、调查,严查各部门的学生会作风问题,及时发现学生当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及时上报处理,帮助协调其他部门完成日常工作。
3外联部负责与其他兄弟学院的联系交往、联谊以及与校外活动赞助商的交往。
是一个部门与部门、学校与其它学校(团体)沟通的桥梁,进行联谊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和建立更广的社交网。
负责处理校外单位在校园内部开展的活动,主要是商家的宣传活动。
外联部起联系,沟通,监督,长期合作的作用。
4秘书处是学生会的"管家",主要负责学生会内部的制度化建设、全院学生干部的素质培训、学生会的人事和活动的档案管理、学生会工作简报的编辑、学生会全体会议的召开等工作,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
5学习部为同学们提供内容新颖、题材广泛的学习讲座及各种学习活动,包括举办辩论赛和知识竞赛等思辩性较强的活动,英语口语比赛等专业性较强的活动,学习部还将为在本院学生的学习问题排忧解难,协助同学们成为专一精湛,知识广博的人才.6宣传部主要及时通过海报、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途径宣传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并协助院、校党委搞好宣传工作,并为学生会的文体活动提供舞台背景设计及前台布景,为同学们提供书法、绘画、设计的机会。
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一、引言学生会是学校中的重要组织之一,负责组织和协调校内各项学生活动。
为了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行和高效管理,制定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和流程,确保学生会成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学生会人事管理职责和组织结构学生会人事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人员选拔与录用、岗位分配、职务晋升、绩效考核和奖惩等方面。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事管理工作,学生会应设立人事管理部门,并明确相关职责和组织结构。
2.1 学生会人事管理部门职责学生会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资源调配和人员安排:根据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需求,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员选拔和录用:根据岗位需求,组织选拔合适的人才,并进行面试和考核,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职务晋升和调整:根据学生会成员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职务晋升和调整,保证学生会内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效率。
•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2 学生会人事管理部门组织结构学生会人事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应包括部门负责人、招聘团队、绩效考核团队等。
•部门负责人负责整体人事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聘团队负责招聘和选拔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和考核等。
•绩效考核团队负责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和流程,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三、学生会人员选拔与录用为了确保学生会的运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人员选拔与录用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人员选拔与录用过程应该公平、公正和透明。
3.1 岗位需求确定在进行人员选拔与录用前,学生会应该明确各个岗位的需求和职责。
通过充分了解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具体需求,学生会可以确定所需人才的背景、技能和能力要求。
3.2 招聘信息发布学生会应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名称、工作职责和待遇等。
招聘信息可以通过学生会官方网站、学校内部通知和线下海报等形式发布。
学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学生会干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是学校学生组织的核心力量,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各项规定,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热爱学校,关心同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3.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的任用由学校学生会组织委员会负责,经学校批准后正式任命。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学校学生会组织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2. 学生联合会章程、学生会工作条例;3. 学生会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4. 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包括:1.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方面的考核;2. 学生会干部的自我评价、同学评价、组织评价等。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与调整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1. 在学生会工作中成绩突出,为学校和学生做出显著贡献的;2. 在学校或社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3. 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中学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3篇)

中学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所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个中学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一、学生会成员的选拔与管理1.学生会成员应经过民主选举或自荐推荐,并通过校园形式审核,确定正式职务。
2.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做好榜样。
3.学生会成员应及时履行职责,主动担负起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二、学生会工作计划与执行1.学生会应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各项任务和时间节点。
2.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工作计划分配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
3.学生会成员应按照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负责人请假说明。
三、学生会会议制度1.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全体成员。
2.会议应有议事规则,由主席主持,议程清晰明确,涉及决策的事项需经过投票表决。
3.会议纪要应及时记录,全部成员都可以查阅。
四、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1.学生会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确保财务透明。
每个学期应向全体成员公布学生会财务状况。
2.学生会成员应合理使用学生会经费,设立明确的审批制度和报销程序,凭有效凭证备案。
五、学生会工作评估制度1.学生会应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成果、工作态度以及工作效率等。
2.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会成员,鼓励优秀成绩并指出不足之处,以便改进和提升工作水平。
以上是一个中学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会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组织,全体学生会成员可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校园事务的顺利进行做出贡献。
中学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二)学生会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管理,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学生会的各级组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运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特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干部的管理,保障学生会干部的正当权利,加强对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工作手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称学生干部,是指依规定履行公职,纳入学生会编制,受学生会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主席团、部长及干事。
第三条学生干部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制度。
制度对学生干部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其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学生干部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学生干部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七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综合管理工作,人力资源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八条学生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籍的在读本科、专科学生;(二)拥护学生会章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六)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学生干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学生会章程和有关学生会管理的规定;(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四)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接受同学监督;(五)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利益;(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规定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七)保守学生会的秘密和工作秘密;(八)遵守纪律,公道正派,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九)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制度规定的事由、规定的程序,不被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奖励和其他应有待遇;(四)接受培训和教育;(五)对部门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七)申请辞职;(八)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人员筛选录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每学年初召开全院学生会大会,进行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并参加干部录用考试,以及院团委指导老师进行面试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新一届主席团成立后,进行内部分工,提请院团委讨论,通过后报请党委批准、备案。
第十二条各部部长通过聘任形式确定。
应聘形式确定,应聘者撰写工作计划、个人简历后上交主席团,由主席团进行面试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确定。
主席团有权向院团委提请罢免各部部长;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各部部长。
第十三条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干事招新工作由中层干部(各直属部门部长)在主席团和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下开展。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并顺利通过者经主席团批准,成为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成员。
具体操作流程见《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招新办法》。
第十四条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人员录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
第十五条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换届后,前一届全体人员自动解职,组织关系将不再保留至下一届。
如成员不再从事学生会工作,将参照“人员异动管理办法”执行。
如成员面试通过后继续工作,则将其以升迁、调动、任免等。
其个人相关资料保存至其档案中。
第四章学生会成员常规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成员常规管理即考勤制度、绩效制度、奖惩制度,是学生会正常运行的关键。
第十六条学生会对日常工作进行严格管理,内容如下:(一)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院处分者直接开除出学生会。
(二)成员开会或工作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事(含工作冲突)应提前请假。
因特殊原因而未请假者,需及时补假。
请假须有书面文件,经相关负责人同意,方可生效。
(三)凡是本会开展有关活动时,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其他场合不得随意出示,违者记过一次。
(四)凡是本会开展有关活动时,各成员、干部都应积极响应,踊跃参加。
(五)每次工作的负责人应提前到位,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如遇特殊情况,负责人须指定人员代其工作。
各负责人应大胆创新、果断用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每项工作分配时,成员要服从安排,不得擅自更换。
(六)各干部应做好监督、分配等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七条学生会绩效考核和奖惩将作为评选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的评估资料详见《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以上对学生会人事的管理办法将由人力资源部人员依照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联合意见操作执行,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干预。
第五章学生会人员异动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人员异动管理办法》是关于学生会内部人事调整的相关规定,它包括:升迁、降职、代职、调动、罢免、离职、辞职。
第十九条如有学生会干事在一定时期内工作热情、业绩卓著,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部门整理其资料后上报主席团,批准归档后,升迁申请通过,可升为副部长,人事变动完成。
特殊情况下可由人力资源部决定升迁。
第二十条如有学生会干事在一定时期内工作消极懈怠,或屡次违反学生会制度而受处罚等情况,特由部门提出罢免申请。
部门整理资料后上报主席团,批准归档后,罢免申请通过,人事变动完成。
同时,罢免决定将通报本人所在院系、团委。
第二十一条调动主要指人员的跨部门平行移动。
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由主席团、各部部长联合讨论决定,下发调动通知,办公室归档后,调动文件生效,人事变动完成。
第二十二条如有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离职,应由本人填写履历表(如要辞职要先递辞职信),学生会认可后交回本人手中,取消本人档案详见《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章程》)。
副部长可由主席团认可离职,各部部长的离职辞职须由主席团最终决定。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成员的各项变动,须由院团委指导老师提请,并经院团委批准。
第二十四条各项人事变动决定将通报其所在院系、团委。
第六章奖励第二十五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学生干部,给予奖励。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学生干部具有下列条件,给予奖励:(一)能够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二)能够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三)在工作中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突出成效;(四)能够自觉维护学生会团结、形象和利益;(五)在重大活动中,能够尽心尽责,出色完成任务;(六)有其他突出贡献。
第二十七条奖励应按下列规定办理:(一)以部门为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评优申请;(二)主席团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评优通知;(三)各部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评优工作会议;(四)每次评优应以部门为单位召开评优工作会议,以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到会为有效会议,讨论本部门人选,会议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以表决较多通过者,通过部门推荐,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负责评优会议的监督工作;(五)自接到推荐之日起,人力资源部应在五日个工作内向团委提交评优申请。
第二十八条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是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制度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惩戒第二十九条学生干部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二)拒绝执行上级依规定作出的决定;(三)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四)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五)违反学生会财务制度,浪费学生会资源;(六)滥用职权,侵害他人或其他组织正当权益;(七)泄露学生会秘密或工作秘密;(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学生会荣誉和利益;(九)以学生会名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活动谋取私利;(十)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学生干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撤销该决定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学生干部应当立即执行该决定,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学生干部不承担责任;但是,学生干部执行明显违反规定的决定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学生干部因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三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职察看、撤职、开除。
第三十三条对学生干部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四条学生干部违纪的,应当由人力资源部决定对学生干部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学生干部本人。
学生干部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三十五条人力资源部认为对学生干部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五日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做出处分决定并报主席团批准。
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公布。
第三十六条学生干部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不得参与评优、推优。
第三十七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三个月;记过,四个月;记大过,六个月;留职察看,七个月;撤职,九个月。
法定假日计入处分期间。
第八章申诉及其它规定第三十八条学生干部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主席团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取消录用;(三)定期考核为不合格;(四)免职;(五)申请辞职未予批准;(六)制度规定的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十日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第四十条学生干部在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第四十一条对下列违反本制度规定情形的,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其负责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或者处分:(一)不按限额、程序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学生干部的录用;(二)不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学生干部的奖惩、处分;(三)在录用、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的;(四)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学生干部申诉的;(五)违反本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学生干部违反规定触犯学校规定或法律的,应提交给学校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制度所称领导成员,指主席、部长及相当级别学生干部。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将依据学学生会的发展不断完善。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会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招新办法(一)报名制度1.报名者须为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全日制注册在校本,专科学生。
2.招募以保证自我学业为前提,对学生会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有务实精神,乐于奉献、勇于创新者;有特长或有学生会等其他组织工作经验者做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