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管理合同
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

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一、甲方(命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二、乙方(命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1.2 项目所处位置:1.3 项目规模和范围:1.4 项目工期:1.5 项目预算:第二条设计范围2.1 根据项目概况及甲方要求,乙方承担项目总体规划、施工图设计以及其他相关设计工作。
2.2 乙方应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甲方的需求和要求。
2.3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与甲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条施工范围3.1 根据项目概况及设计方案,乙方承担项目的实际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等。
3.2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管理人员,保证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3.3 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提前向甲方递交以便甲方审阅和确认。
第四条付款方式4.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
4.2 乙方应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进展和验收材料,以便甲方核对并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条风险责任5.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5.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3 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妥善解决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协商一致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双方应将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2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7.1 若甲方或乙方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
7.2 合同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履行解除程序。
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范本

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范本一、合同主体1.1 甲方:指委托乙方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资料,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1.2 乙方:指具备相应资质,承担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设计施工任务。
二、项目名称及范围2.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项目设计:乙方负责完成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项目施工:乙方负责完成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括施工组织、材料采购、施工过程管理等。
三、合同金额3.1 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3.2 施工费: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3.3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四、合同期限4.1 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之日止。
4.2 施工期限:自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和施工费。
(3)甲方应提供项目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设计要求、预算等。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工作。
(2)乙方应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设计和施工任务。
六、质量与验收6.1 设计质量:乙方应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并经甲方审查合格。
6.2 施工质量: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
6.3 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七、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设计费和施工费的,乙方有权暂停设计和施工工作,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运营一体化工程 合同模板

建设运营一体化工程合同合同编号:【编号】甲方(建设单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运营单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1. 甲方拥有某项目的建设权,乙方具有相应的项目运营能力和资质。
2. 双方同意合作,由乙方参与项目的建设并负责后期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运营维护等。
第二条建设阶段2.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工程技术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
第三条运营阶段3.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维护保养、安全保障、效益产出等方面。
第四条合同价款与支付4.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包括建设费用和运营期间的服务费用。
4.2 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及运营效果分期支付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在附件中详细约定。
第五条工程期限5.1 建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运营期限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权利与义务6.1 双方应各自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模板6篇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模板6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施专业化、一体化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办公、商业或其他)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数字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二、委托管理事项1. 房屋管理: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房屋安全。
2. 设备管理:负责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公共秩序维护: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确保安全稳定。
4. 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5. 绿化管理:负责物业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工作。
6. 其他事项: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辅助工作。
三、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3)甲方应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4)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应定期对物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乙方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记录。
(4)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物业管理费用标准:根据物业类型和面积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2. 支付时间:每_____(月/季/年)支付一次,甲方应在每期的第一天将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范本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范本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范本【篇1】委托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方名称:(简称甲方)承包方名称:(简称乙方)第二条设计依据: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工程项目:设计规模:收费标准:___%投资:预估设计费:___元(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计)。
预付设计费:___元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技术要求,最终的提交时间为工程设计日开始。
第五条本工程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年修订本执行(其未尽事宜另定补充协议)。
第六条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示返还预付金,设计已进行的工作量按总工作量按总工作量的比例结清。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返还定金。
工程设计在资料齐备后完成。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设计文件时,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一)委托方1、向承包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在设计人员到现场查勘、工作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按国家有关规定,预付款单到户起五日内,办妥预付设计费的汇付手续。
4、维护承包方设计和设计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承包方1、按合同规定的进度、份数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套。
2、方案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少量修改,由承包方负责,不另收费和签协议书。
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的重大修改和变更,其收费双方另协定。
3、负责对所承担设计的工程进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
第九条除确属人力不能抗衡因素之外,各方如因违反合同规定而造成损失的,应按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三)委托方1、由于变更建设计划,提供资料不明确,示按期提交设计基础资料或工作条件等原因,而造成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epc模式的合同类型

EPC模式的合同类型一、什么是EPC模式EPC模式是指工程(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和施工(Construction)三个环节的一体化合同模式。
在EPC模式下,一个公司或组织承担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全部责任,并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
该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大型工程项目,如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
二、EPC模式的合同类型1. EPC总承包合同EPC总承包合同是EPC模式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
在这种合同下,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承担全面责任。
合同中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范围和目标•设计方案和技术要求•采购计划和供应商选择•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风险分担和责任限制2. EPC设计合同EPC设计合同是指由设计方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而其他环节(采购和施工)由其他承包商负责。
在这种合同下,设计方需要按照项目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完成设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合同中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设计范围和目标•技术要求和设计标准•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提交要求•设计变更和调整的程序•设计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风险分担和责任限制3. EPC采购合同EPC采购合同是指由采购方负责项目的采购工作,而其他环节(设计和施工)由其他承包商负责。
在这种合同下,采购方需要按照项目的需求和技术要求完成采购,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合同中通常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采购范围和目标•供应商选择和评估标准•采购计划和交付要求•采购文件和技术规范•采购变更和调整的程序•采购方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风险分担和责任限制三、EPC模式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一体化管理:EPC模式将设计、采购和施工整合为一个整体,减少了沟通和协调的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管理效率。
•质量控制: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能够更好地控制项目的质量,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和标准完成。
供水一体化合同5篇

供水一体化合同5篇篇1甲方(供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水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供水一体化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具备稳定的供水能力和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稳定可靠的供水服务,双方决定建立供水一体化合作关系,以确保乙方的正常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二、供水范围及内容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所需的全过程的供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源采购、水处理、水质监测、供水管道建设及维护等。
2. 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向甲方提出用水需求,并确保遵守国家的用水政策及规定。
三、供水量及质量标准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需求提供合理的供水量,确保乙方的正常用水。
2. 甲方应保证供水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向乙方提供水质检测报告。
四、供水价格及支付方式1. 供水价格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及乙方的实际用水量确定,具体价格及计算方式详见附件。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支付水费。
五、设备维护与更新改造1. 甲方应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保养,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2. 若因设备老化、技术更新等原因需要更新改造供水设施,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进行。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1.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供水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水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3.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合同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3.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范本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范本篇一:施工设计一体化协议景观工程施工设计一体化战略合作协议甲方:乙方:苏州园林营造工程有限公司甲方系本协议约定的环境营造项目的最终业主单位,苏州园林营造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具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质的行业知名公司,系本协议的主持者和项目建设商。
甲方与乙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进一步优化吴中经济开发区的区域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在本协议之前,乙方未与甲方发生交易):一、合作内容1、合作方式: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实行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2、项目预计总投资亿元(本造价金额仅为初步估算,工程总造价最终以审计金额为准)3、合作内容:二、项目建设内容1、2、资金:吴中区财政收入、城市建设资金等其它。
3、工程工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始实施,年月日全部完工,年月日全部竣工验收完成。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即为合格。
5、养护期:本协议书项下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为贰年,自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执行,养护最低达到一级标准;土建、安装类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本工程实行分区或分阶段验收,每一单项或分段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起开始计算该部分工程的责任养护期,养护成活率应达到100%。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负责审核确定本协议项下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时间节点及开工、竣工日期。
(2)、甲方负责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详规,并满足乙方有关设计及施工工期的要求。
(3)、由甲方负责确定监理单位及审计单位,并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4)、由对工程的投资、设计变更、施工进度、建设质量、过程认价等进行确认。
(5)、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建设质量、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直至甲方验收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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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协
议
书
年月日
2012年临河区镇村卫生服务
一体化管理协议书
甲方:卫生院
乙方:村卫生室村医: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精神,优化镇村卫生资源配置,巩固和完善村卫生室的基本功能和基础地位,规范村卫生室建设、运行和管理,更好地向广大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结合《巴彦淖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政策、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我区实际,区卫生局现就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委托甲方与乙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受区卫生局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在向广大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第二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拟定政府支持的村卫生室和非政府支持的村卫生室设置规划。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对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以设置2所,极个别的可以设置3
所。
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再设立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保证村卫生室发挥应有的功能,同时将设置规划上报卫生局审批。
第三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对纳入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命名。
按照卫生部的规定统一进行形象标识。
具体命名为撤乡并镇后所确定的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
标识统一确定为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机构统一标识,即带有白边的四颗红心围绕着白十字架。
村卫生室外墙为黄白两色瓷砖或涂料,即一米墙围为黄色,上面墙为白色。
挂统一门牌。
第四条加强人员的准入与执业管理。
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都应达到《执业医师法》或《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
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都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
按照每个村卫生室平均1.5人标准配备,逐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第五条对村卫生室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制订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为基础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每季度对村医进行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下拨补助经费挂钩。
第六条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标准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使用的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由镇卫生院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药品“三统一”),禁止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其它非法
渠道采购。
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规范用药,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第七条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规范医疗文书、规范医疗服务。
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积极推动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
第八条加强村医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建立健全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
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指导,并受区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人员开展执业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人员继续执业的依据。
第九条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负总责。
主要任务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安排,制定辖区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依照卫生部《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划分卫生服务职责,凡村卫生室能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均应交给村卫生室承担,以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条建立健全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机制。
注重发挥乡村医生在农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要定期检查公共卫生经费的使用情况。
依据服务绩效考核结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向乡村医生具体兑现发放补助资金。
对考核结果“合格”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发放补助,适当奖励“优秀”。
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核分值比例扣发补助资金。
第十一条健全资产管理,对各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
政府配备或自行购置的村卫生室医疗器械,一律由镇卫生院实行固定资产登记,纳入规范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应承担本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房屋建设和设备配置,统一规范命名,悬挂全市统一标示,业务用房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查室、治疗室、药房、确保三室独立。
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药品。
诊查室配备诊断桌、诊断椅、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压舌板、出诊箱、接种包、健康档案柜、电话。
治疗室配备无菌柜、无菌器械、紫外线灯管、污物桶、有盖方盘、消毒缸、高压灭菌设备、操作台等。
药房配备药品柜、至少有80种基本药物。
第十四条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树立卫生事业为民服务思想,自觉接受镇卫生院的管理。
(2)具有注册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3)新聘用人员要求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现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年龄可以放宽到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五条村卫生室应建立规范科学的药品台账,切实加强药品购销、储存、销售、使用管理。
严禁擅自加大药品价格和私自购药,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第十六条为农村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镇卫生院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第十七条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村卫生室要转变服务模式,注重公共卫生服务,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第十九条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出现医疗纠纷由村卫生室会同当地政府、所在行政村、卫生院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村卫生室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及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法律后果,由村卫生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据,做到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
第二十一条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
三、补偿政策
第二十二条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
第二十三条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持。
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和新农合门诊统筹的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3元(包括挂号费、诊查费、药事服务费、肌肉注射费、注射器、静脉输液费、输液器、占床费),全部由新农合基金报销。
其他报销政策参照新农合办与村卫生室签订的门诊统筹管理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政府对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补助标准按照各村农业户籍人口数核定,即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8000元。
所需资金除自治区按照所需资金的70%给予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市、区按20%和80%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参照服务人口数量、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通过绩效考核后确定经费补助标准,并形成长效机制。
补助经费数按照月平均工作量的70%按月预拨,每季度按实际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第二十五条乡村医生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当地的新农合,逐步探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十六条村卫生室其它工作人员(乡村医生除外)的社会保障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严禁以任何名义向村医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四、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1日止(一年)。
协议执行期间,上级政策、规定有
调整的,在区卫生局的指导下,双方可按照新政策、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再达成协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服务地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医务人员、法人代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无论任何理由终止协议,都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换文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区卫生局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签章):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