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公司各机关科室、基层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承包商、供应商、承租方。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检查,指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对公司各科室、单位安全管理进行监督与控制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包括安全督查机构与人员、安全督查方式与内容、考核与责任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工作原则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三)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
第1页 /共 14页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是安全督查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制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二)检查、指导、考核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三)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负责安全督查人员专业培训和考核的具体组织,协助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督查人员资格认可管理工作。
公司人事科负责指导安全督查机构的设立和安全督查人员的调配,归口管理安全督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安全督查人员资格认可工作。
第七条安全督查站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执行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制订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安全督查工作;(二)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单位对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安第2页 /共 14页全环保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三)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单位对公司QHSE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四)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单位对公司QHSE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作业规范、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五)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危险源(重点要害部位)管理、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安全环保隐患治理情况;(六)负责向被检查单位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限期整改、办结事项进行实时跟踪落实;(七)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监督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八)负责定期向质量安全环保科报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向质量安全环保科通报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九)依照公司委派,参与和配合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十)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企业检查科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检查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检查科管理,规范检查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检查科所有工作人员。
检查科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部门,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必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顺利运行。
第三条企业检查科的任务是:负责企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落实;负责对企业内部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保障员工安全生产;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内部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第四条企业检查科的工作职责包括:监督检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上级;检查企业内部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等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协调解决内部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谐稳定;收集整理各项工作数据,及时上报企业领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检查科设主任一名,主要负责检查科的日常工作;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处理工作事务;检查员若干名,负责具体的检查工作。
第六条企业检查科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企业检查科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加强任务分工,实行责任到人。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八条企业检查科应按照企业领导的统一部署,定期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标和重点内容。
第九条检查科应当依据检查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检查,严格按照程序,全面细致地检查各项工作。
第十条检查科应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上级部门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检查科应及时整理工作数据,编制工作报告,及时上报企业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企业检查科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的公正、客观、合理。
第十三条企业检查科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四条企业检查科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各部门协作,推动问题解决。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规范本机构内部管理,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和宣传教育,保证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章制度是本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本机构内部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发挥本机构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本机构制定、修改、废止规章制度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服务本机构的管理和业务,经过科学论证,咨询有关部门的意见,经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四条本机构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的监督管理,保证规章制度在本机构内部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第五条规章制度是本机构的内部管理行为,应当参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制定或修改。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标准。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涉及本机构业务工作的,应当向该业务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征求意见。
第七条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应当依据事实,明确权责关系,规定行为规范,提高管理效率,避免产生行政纠纷。
第八条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预先做出应对措施,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审批与公布第九条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机构应当依法向上级机构报送相关材料,经过审批后颁布实施。
第十条颁布规章制度应当明确适用范围、颁布日期、实施对象、实施期限等重要内容,并公开向机构内部所有人员宣传。
第十一条影响本机构业务流程的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前,应当抽样模拟,确保各项环节顺畅并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后,应当在本机构内部张贴和公开宣传,确保全体机构内部人员知晓。
同时应当建立制度台账,记录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公布、宣传等重要内容。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各级机构内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对于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防止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监督管理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对组织、个人或者行业进行制定和实施监督,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监督管理办法是规范和指导监督管理活动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对于实现监督管理的目标起到重要的作用。
监督管理办法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监督管理应当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要坚持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公正原则:监督管理应当公平、公正、无歧视,确保被监督对象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防止任何滥用权力或者地位的行为。
3. 全面性原则:监督管理应当对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包括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确保整个管理过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透明原则:监督管理应当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开,确保公众对监督管理活动具有一定的了解和监督权利。
5. 有效性原则:监督管理应当具有有效性,能够对被监督对象进行有效的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公共利益: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之一是保障公共利益,通过制定和实施监督管理办法,保护公众的安全、健康和利益。
2. 提高管理水平:监督管理办法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提高组织和个人的管理水平,促使其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经营,提高效率和效益。
3. 防止腐败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之一是防止和打击腐败行为,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4. 促进竞争:监督管理办法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促进竞争,保护市场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 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管理办法的目标之一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措施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措施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因不同的行业和领域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措施:1. 设立监督机构:根据不同的行业和领域,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和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对被监督对象进行监督和检查。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5篇)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的发布程序和文件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保障规章制度得以严肃、严格、有效的贯彻和执行,按照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并统一发布的具有强制约束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司内部法定性文件,包括制度、办法、规范、规定、规程、流程、标准、以及由此而生成的表格、记录、格式文本等,是公司各级单位按章办事和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使用、遵守或用于指导、规范本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工作或需要跨部门协作完成的所有规章制度均属于本办法控制范围,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发布实施。
第四条规章制度管理是指按照统一要求规范公司规章制度文件的制定、审核、修改、批准、发布、修订、执行和废止等一系列工作,并将全部规章制度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和归集,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法规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规章制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一)对规章制度进行宣贯和培训,推动规章制度的实施,监督、检查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对新发布规章值得成文必要性、合理性、与其他制度的衔接性、文件格式、文字、条理性等进行综合审核。
(三)责成相应部门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或进行必要的修订,组织规章制度评审。
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____起草、修订、审核、登记、编号、发布、归档、废止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是公司规章制度地提出、制定、修订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并起草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释、宣贯、推行,监督、检查、指导本部门制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以及所有员工都是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对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条款和工作标准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执行并接受考核的义务。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管理,提高规章制度的适用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与依据监督检查的对象是本单位制定、修订、实施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单位颁布实施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方式(一)检查内容1、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2、规章制度的公布、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3、规章制度的实施效果是否符合预期;4、对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和盲区、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建议;5、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跟踪情况。
(二)检查方式1、书面检查: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材料及证据;2、实地检查:到被检查单位实地检查,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3、随机抽查: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对被抽查单位进行检查;4、情况通报:向有关部门通报检查情况。
四、监督检查的周期和程序(一)监督检查周期1、对新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初次检查,调查期为1年;2、对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调查期为6个月;3、对重大规章制度进行重点监督,调查期为3个月。
(二)监督检查程序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制定、修订、实施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制定监督检查计划;2、通知被检查单位:书面或口头通知被检查单位;3、实施监督检查:采取书面、实地、随机抽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4、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过程、结果、意见和建议进行记录;5、形成监督检查报告:依据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检查报告;6、报告审定:监督检查报告由主管领导审定,由中国共产党委员会、纪委、综治办等部门进行审核;7、处理反馈:对监督检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由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社会日益发展,规章制度在组织管理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建立对于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展开探讨,具体探讨规章制度监督的意义、监督机制的建立、检查管理的方式和方法等,以期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管理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二、规章制度监督的意义1.维护组织运作的正常秩序:规章制度的监督可以保证员工按照制度积极工作,不越规矩办事,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秩序。
2.提高工作效率: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规章制度能够顺利实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协作精神:通过规章制度的监督,能够增强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和协作,提升组织的凝聚力和协作精神。
4.防止违规行为和不良风气:规章制度的监督可以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杜绝不良风气的产生,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三、规章制度监督机制的建立1.制定明确的监督机构和责任人:建立监督机构和明确责任人,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建立监督流程和工作制度:制定监督流程和工作制度,确保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建立监督档案和台账制度:建立监督档案和台账制度,对监督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方便监督结果的查阅和汇总。
4.加强培训和教育: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督水平,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四、检查管理的方式和方法1.定期检查:定期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随机抽查:不定期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增加监督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3.专项检查:针对其中一特定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解决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4.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及时向上级汇报检查结果,提出问题和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制度的改进。
五、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的重要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是组织运作和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组织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凝聚力和防止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规章制度检查办法(共5篇)

篇一: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目的:规范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适用范围:各部门、各分厂责任部门:企划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制度执行的有效反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系统监督、关注执行、有效反馈、及时修正”的原则,并注重对实际执行文件记录的检查,以求制度的持续有效改善。
第三条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范围分工为:企划部统筹安排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职能归口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起草和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分以下两种方式:1、专项检查。
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由企划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现行制度进行突出重点的检查;2、日常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机构:组长:公司主管领导副组长:企划部部长成员: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处第六条副组长职责:1、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组织本部门进行全局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3、负责对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检查;4、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工作;5、负责编写制度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第七条成员职责:1、负责本部门起草和归口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收集各归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3、对归口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做出评价,并送交企划部;4、对归口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八条监督部门职责:1、负责对涉及纪律监查方面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2、协助企划部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查;3、其它职责同组织成员职责。
第三章程序第九条制度不能满足企业实际要求的主要原因:1、因组织机构变更或职能调整,原有制度内容不能适应实际工作要求的;2、业务流程或工作模式优化改变,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不能指导实际工作的;3、公司管理理念及工作重点转变,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不能满足其管理要求的;4、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出现,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涵盖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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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目的:规范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
适用范围:各部门、各分厂
责任部门:企划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制度执行的有效反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系统监督、关注执行、有效反馈、及时修正”的原则,并注重对实际执行文件记录的检查,以求制度的持续有效改善。
第三条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责范围分工为:企划部统筹安排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各职能归口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起草和职责范围内的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分以下两种方式:
1、专项检查。
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由企划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现行制度进行突出重点的检查;
2、日常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机构:
组长:公司主管领导
副组长:企划部部长
成员:其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处
第六条副组长职责:
1、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组织本部门进行全局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对各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检查;
4、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工作;
5、负责编写制度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第七条成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起草和归口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收集各归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意见;
3、对归口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做出评价,并送交企划部;
4、对归口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第八条监督部门职责:
1、负责对涉及纪律监查方面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
2、协助企划部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查;
3、其它职责同组织成员职责。
第三章程序
第九条制度不能满足企业实际要求的主要原因:
1、因组织机构变更或职能调整,原有制度内容不能适应实际工作要求的;
2、业务流程或工作模式优化改变,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不能指导实际工作的;
3、公司管理理念及工作重点转变,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不能满足其管理要求的;
4、各种突发、意外事件的出现,原有制度规定的内容涵盖不全面的。
第十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的主要方法:
1、观察法:现场查看制度执行人员是否遵从制度规定的内容;
2、查阅资料法:查阅其制度要求的各种资料、表单;
3、询问法:对制度规定的内容向相关人员提问,以检验制度宣传力度;
4、抽样法:检查一定数量的样本点,以检验制度执行度。
第十一条规章制度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
制度监督、检查工作开始前,由企划部负责统计下发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制度清单,并通知本期制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第十二条企划部设定“规章制度检查表”(见附件1),由各职能归口部门
负责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1、制度宣传情况检查。
检查各部门是否对制度进行专项的讨论、学习,查看学习记录或笔记,并抽样对人员进行提问;
2、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采用现场观察或查阅资料的方法,检查是否按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必须于制度检查周期结束前,根据规章制度检查情况,填写“规章制度评价表”(见附件2)对制度进行评价,连同“规章制度检查表”送交企划部审核。
企划部根据评价结果,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或条款监督、检查后的处置方式,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执行,对在检查中发现制度规定的内容全面、合理,执行情况良好的制度,维持不变,继续执行;
2、修定,对在检查中发现制度规定的某些内容不全面、不合理或与其它制度相冲突,但制度规定的内容属企业需要的制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定;
3、废除,对在检查中发现企业不需要或在目前条件下执行较困难的制度或条款,报申请废除。
第十五条在制度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注重对实际执行记录文件的检查,不能出示执行记录文件的,视同没有执行。
第十六条对制度的监督、检查应注意时间的连续性,不能在某一时间段内对制度进行应付式集中检查。
第十七条各制度职能归口职能部门除在专项制度检查周期内对制度进行检查外,还必须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
企划部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规章制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章考核细则
第十八条惩罚细则:
1、拒不按下发的制度检查清单进行检查的,处相关部门负责人200元罚款;
2、不能按期报送制度检查结果的,处相关部门负责人50元罚款;
3、拒不配合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的,处相关责任人50-100元罚款;
4、对制度进行应付式集中检查或拒不进行日常检查的,处相关部门负责人100元罚款;
5、对制度监督、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在制度中存在明显与企业实际相违背,而未能提出的,处相关部门负责人50-100元罚款。
第十九条奖励细则:
1、全年对制度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并按时报送检查结果的,予部门200元奖励;
2、对制度规定的内容提出较合理修改意见,经试行取得较好效果的,予部门或个人50-200元奖励;
3、对在检查中提出改进方案数量最多并予采纳的前5个部门,予部门200元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企划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