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高质量课程虚拟教研室——《全新版大学进阶英语综合教程》虚拟教研室

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高质量课程虚拟教研室——《全新版大学进阶英语综合教程》虚拟教研室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智能化发展给高等教育教学和教研方式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教与学、教与研的新空间和新模态,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和实践工作。
2023年,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推动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文件通知,文件指出,虚拟教研室是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探索,是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支撑。
为响应和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相关精神,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将于2023年4月启动“全国高校外语高质量课程虚拟教研室”项目。
本项目旨在通过专家引领、校际协同、虚拟教研等形式,围绕外教社高品质外语教材,共建优质、高效、普惠、个性的数字资源,构建常态化的、高频互动的、多元参与的教师社群,打造跨时空、跨学校、跨区域的教研共同体新范式。
化“虚”为实,以实务“虚”,“虚”实结合,外教社全国高校外语高质量课程虚拟教研室将以打造高质量外语课程为目标,以助力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己任,为全国高校外语教师提供更有深度、更有温度、更有精度的教学服务!《全新版大学进阶英语综合教程》虚拟教研室活动(2023年上半年)第一场01活动主题启动仪式&教材编写理念解读+资源开发辅导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大学外语课程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与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结合的虚拟教研模式。
02活动时间2023年5月5日(周五)19:00-21:0003内容安排主持人华东师范大学赵朝永教授特邀嘉宾复旦大学季佩英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张虹教授内容安排1、19:00-19:10启动仪式2、19:10-20:00专题报告:《全新版大学进阶英语综合教程》:理念、主题、素材与练习主讲人:复旦大学季佩英教授3、20:00-20:50专题报告:外语教材的分析、改编与使用效果优化主讲人:北京外国语大学张虹教授4、20:50-21:00互动交流04直播方式WExpress视频号嘉宾简介赵朝永博士,博士后,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校科学研究委员会会员。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xx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2005年颁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重点课程建设包括“市教委重点课程”和“校重点课程”。
重点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和上海市属普通高校(以下简称“市属高校”)的学科、专业发展实际情况,按照“择优扶植、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建设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市属高校对一批有一定基础水平和特色的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建立评价激励机制,鼓励高校开展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高校的教学质量。
第三条高等学校课程及其相应的教学环节是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
课程质量是一个学校师资队伍水平、教学过程、学生质量等方面的综合反映。
因此,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市属高校应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以精品课程的建设要求为目标,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建设市教委重点课程,使市教委重点课程在学校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四条各市属高校在校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择优建设一批市教委重点课程,通过建设,形成一批在全市或全国同类高校中能达到先进水平的课程。
第五条市教委重点课程和校重点课程的建设是各高校对课程进行分层次建设的重要内容。
各高校应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加强投入,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务求实效。
第二章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第六条市教委重点课程的建设要按照“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培养要求,在注重课程内容的科学性、专业性、系统性的同时,要充分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和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原则,体现学以致用、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
第七条市教委重点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一)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更新;(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三)教材、教学资料和实验、实习条件的建设;(四)师资结构的合理化和师资水平的提高;(五)考核方法的改革。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4.13•【字号】沪教委高〔2015〕15号•【施行日期】2015.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15号各本科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和示范性全英语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50号)要求,经各高校申报与自评、专家预评和答辩评审等程序,我委研究确定44门课程为2015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建设项目(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立项课程建设起讫日期为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
二、请各高校按照《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校全英语课程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加强对立项课程建设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三、课程负责人应合理使用建设经费,合理选择授课对象和优秀原版教材,积极建设优质教学团队,鼓励校内外专家参与授课,努力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教学理念,提高授课水平和效果,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建设目标,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四、按照《管理办法》,我委对每门课程资助建设资金,同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为高校提供优质境外原版教材和相关课程建设的服务工作。
上海高校外国教材中心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课程负责人,要共同做好优秀教材教参的推荐、审核工作,并组织开展课程建设的相关活动。
附件: 2015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建设项目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4月13日附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b8b8ae1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ee.png)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38号)各本科高等学校、各委员:为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委决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包括高等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有关专项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附件1)的要求,开展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经学校遴选推荐,并经我委研究,决定首批成立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8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2)。
本届教指委聘期四年。
本年度我委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委员所在高校应对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
附件:1.《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2. 八个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附件1: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教委决定聘请有关专家组建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
教指委是在市教委领导下,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专家组织。
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试行办法2007.4『新版专业及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法』『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下载』『旧版专业及教学计划』第一条指导思想为适应科教兴国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人才的要求,充分利用上海市西南片高校群体的学科优势,拓展多元化人才培养途径,增强学生毕业后对工作的适应能力。
上海西南片高校(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简称“西南片高校”,本着联合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试行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制度。
第二条专业设置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设专业必须是各校现有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已有3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上海市西南片高校本科生教学协作组每年应将开设的副修专业学士学位统一上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申请条件(一)申请对象为西南片高校所属高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四)申请副(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和主修专业应属不同的专业学科门类。
(五)符合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要求。
第四条申请程序(一)西南片高校本科生教学协作组在每年5月1日前将各校开设的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名称、专业培养计划、招收名额、招收条件、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予以公布。
(二)凡具备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并填写《上海市西南片高校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同意后交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并统一报主办学校审核和录取。
(三)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主办学校教务处将录取的修读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及其所在学校教务处。
学生按规定的日期到主办学校教务处缴纳修读费、办理注册手续后领取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听课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7.01
•【字号】沪教委高[2014]32号
•【施行日期】2014.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
革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4〕32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23号)精神,我委组织开展了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
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我委审核,现同意复旦大学潘天舒承担的《研究型教学理念下学生的学习模式和教学效果分析:跨学科的视角》等89项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2014年资助每个项目经费5万元。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项目的研究与改革实践,加强项目管理,按照经费管理要求按时使用,按时组织结题,并于2015年6月底前将项目验收材料报我委审核。
附件:2014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7月1日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活动管理规定

华东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活动管理规定继续教育是我校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校的继续教育工作要基于规范,着眼发展,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目标相适应,与引领中国教师教育发展的追求相适应,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大局相适应。
为保障继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合理配置教学与科研资源,加强我校各类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由华东师范大学校内各单位举办或与外单位合作举办的各类非学历教育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以华东师范大学名义举办、合办的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活动,由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处统一归口管理,校内其他有关部门协助管理。
第二章办学资格第三条校内具备教学功能和管理能力的二级学院、系(所)经过批准可以单独或与外单位合作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
(以下简称“办学单位”)第四条校内不承担教学任务的部门,以及学校投资的各类经营性公司或企业,不得面向社会组织非学历教育活动。
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学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五条非学历教育活动根据项目性质的不同分别实行项目备案制或项目审批制。
第六条教育部或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或经学校单独批示的指令性项目实行备案制,即由办学单位向学校提交相关文件、培训方案、学员名单等作为备案资料存档。
第七条除了第六条规定以外的非指令性项目实行审批制。
由办学单位向学校提供从事该非学历教育项目的目的、师资配备、教学地点与场所、开设专业与课程等报批资料,经继续教育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该项目。
第八条涉及与境外合作、合资的非学历教育活动项目,应提请国际交流处对该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核后再行申报。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以及相当于研究生课程的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则经研究生院审定资格后再行申报。
第九条审批通过或备案的非学历教育项目在学校的网站上予以公示。
未经公示而实施的非学历教育活动一律视作违规行为。
第四章招生管理第十条非学历教育项目的招生简章应载明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授课时间及地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颁证方式、职能部门的监督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误导学员。
华东师范大学

b 涵(S I )蔡栗呷乾 < 學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学校成立于1951年,1959年被确认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2006年被确认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行列。
作为新中国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学校秉承“智慧的创题活动日。
通过“ 1 +90+365”的形式,以1天校园主题活动曰接续90天师生共读阅读季,营造365天书香校园,不断激发学生阅读经典的动力,以经典阅读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厚植爱国情怀、磨砺品德修养、为贯彻“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学校持续推进和实施大学生身心健康促进©〇• i d 年华东筛范犬学_主题话‘健康学习、健康生活、运动校园k ecnu 大孝生灕濠比赛 2、 m axa ».少pm 族攀生轉色a 助会t 大零生響力遘动金(供酶.m m . ■礴) •■ * - - _计划。
自2017年起,学校连续四年举办“健 康学习、健康生活、运动校园”主题活动。
通过举办大学生游泳比赛、“书 院杯”篮球友谊赛、少数民族学生特色运动会、大学生智力运动会(桥牌、 数独、围棋、象棋)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体育运动曰益成为校园时尚,体育类学生社团蓬勃开展。
越来越多的学生走出寝室、2. xasa» 、, 'H iy i k iflU l i r o 走下网络,走向运动场,_体育蔚然成风.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的大学理想,围每年推出经典阅读 系列书目,开设经 典导读系列讲座校园书屋为学生创 造最美阅读空间每年举办大学生游 泳比赛担当时代重任。
该项目入选教育部第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
绕“育人、文明、发展”的责任使命,聚焦“教育+”生态+”、“健康+”、“智能+”、“国际+五大行动计划,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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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005年颁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重点课程建设包括“市教委重点课程”和“校重点课程”。
重点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和上海市属普通高校(以下简称“市属高校”)的学科、专业发展实际情况,按照“择优扶植、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建设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市属高校对一批有一定基础水平和特色的课程进行重点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建立评价激励机制,鼓励高校开展课程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高校的教学质量。
第三条高等学校课程及其相应的教学环节是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
课程质量是一个学校师资队伍水平、教学过程、学生质量等方面的综合反映。
因此,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市属高校应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以精品课程的建设要求为目标,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建设市教委重点课程,使市教委重点课程在学校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四条各市属高校在校重点课程建设的基础上,择优建设一批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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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重点课程,通过建设,形成一批在全市或全国同类高校中能达到先进水平的课程。
第五条市教委重点课程和校重点课程的建设是各高校对课程进行分层次建设的重要内容。
各高校应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加强投入,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务求实效。
第二章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
第六条市教委重点课程的建设要按照“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培养要求,在注重课程内容的科学性、专业性、系统性的同时,要充分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和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原则,体现学以致用、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
第七条市教委重点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
(一)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更新;
(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三)教材、教学资料和实验、实习条件的建设;
(四)师资结构的合理化和师资水平的提高;
(五)考核方法的改革。
第八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建设,在上海市范围内形成一批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上海市乃至全国能达到同类课程先进水平的课程,以支撑上海高质量的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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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与管理办法第九条市教委重点课程采用年度申报立项制。
第十条申报市教委重点课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校精品课程或校重点建设课程;
(二)有一定建设基础、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特色课程;
(三)有与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相适应的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
(四)有一支教学水平较高,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师资梯队,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有长远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五)有一套完整的、有特色的和高水平的教材、教案和教学参考资料,实验课程要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和较高的设备使用率;
(六)有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
(七)有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
(八)教学效果好,教学研究有成果,近三年有一定数量的教师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教学奖(含优秀教师、优秀教学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奖等)。
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过率高于市内同类院校的平均通过率。
有充分的依据说明该门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教改活跃,具有成为在市内或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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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已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在其有效期内不再被接受市教委重点课程。
第十一条市教委综合市属各高校的在校生规模、专业数以及校重点课程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各校申报市重点课程的名额,并于每年六月底前公布。
第十二条各校根据市教委的统一要求,组织评议,把符合市教委重点课程要求的课程建设项目向市教委申报。
申报时,须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
各高校应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第十三条市教委高等教育处依据市教委重点课程的基本条件,负责对各校申报的市教委重点课程进行初审。
第十四条市教委在聘请有关专家对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课程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名单并向全市高校公布。
第十五条市教委重点课程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
对重点课程的考核分为:一年后中期检查,两年后验收。
第十六条课程中期检查和验收由所在高校负责进行,有关高校应将组织检查、验收的方案和结果及时报市教委备案。
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对中期检查不合格和未能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课程,市教委将视情形给予该课程限期整改或取消重点建设的决定。
第十七条各校承担课程建设申报和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为教务处,教务处应加强对课程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并协助市教委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
财务、设备、图书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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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各校按计划完成课程建设任务。
第十八条为鼓励教师参加课程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确保课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将课程建设工作量适当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第十九条凡按期或提前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并在本市有关高校积极推广经验的重点课程,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市精品课程评选中应予以优先推荐;对建设重点课程作出重要贡献,成绩突出的教师,各校在职务评聘中,应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对于在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对人才培养有重大贡献的高校,市教委将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对于重点课程建设工作不力的高校,市教委将限制或取消其再次申报市教委重点课程的资格。
第四章经费来源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重点课程资金来源为各高校的上海市财政经常性教育经费拨款。
各高校应设立课程建设专项资金,将市教委批准的重点课程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保证市教委重点课程和校重点课程的建设。
各高校应保证每年投入课程建设的经费持续增长,重点课程建设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按国家财政预算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市教委重点课程的建设经费,文科课程一般不低于3万元,理工科课程一般不低于5万元。
第二十三条为确保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的投入绩效,经费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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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事先编制用款计划,每次核拨金额由各校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自定。
第二十四条市教委重点课程经费应专款专用。
经费使用的范围包括课程从立项到验收所发生的有关建设费和业务费。
课程经费不得用于基建、投资、捐赠、经营及其他福利性支出。
课程经费纳入市教委专项经费管理渠道。
第二十五条对于通过验收,评价较高,对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的市教委重点课程,经学校审核,市教委备案后,学校对课程完成人应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高校可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非市属高校重点课程建设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市教委1996年9月颁发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课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废止。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市教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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