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后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及时了解项目的运行情况,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存续期内的各类风险,保障受益人利益,保证投资财产安全和投资收益的实现。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
3术语和定义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投后管理,是指从投资计划开始之日起至项目退出,按投资合同约定及本办法,建立对已投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对投资项目运营、存续检查、收益分配、资金回收和清算、档案收集与管理、风险排查与预警、信息披露等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
4.部门职责投资业务部门职责投资业务部门为投资项目投后管理的实施部门,职责包括:按照投资合同的规定,管理被投资项目;制定并执行项目期间管理方案,建立对已投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跟踪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监督被投资企业融资资金的使用,如资金使用计划有重大变更,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监督融资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进行检查;对投资项目实施现场、非现场管理,对项目运营情况、风险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管理记录;建立、维护项目管理台账,定期整理、收集项目期间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管理资料;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定期编制投资资金管理报告、投资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有必要的及时对投资者(如有必要)进行信息披露;依据投资相关文件拟定投资利益分配方案并组织分配;投资经理应每月与被投资企业联系一次,并应有书面联系记录;每季实地到被投资企业一次,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实地了解;每季对企业进行情况汇总,并向公司领导提交被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季报;每季度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处提交项目跟踪管理报告;每季度向财务部提交被投资企业季度财务报表;代表公司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不得缺席,按照经批准的表决意见进行表决,每次参加被投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议之前,须对会议预案提出本人意见,并按照审批程序提交公司审批。
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一、引言股权基金投资是指通过以出资购买股份或股权的方式来获取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股权基金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获取高回报的机会。
为规范股权基金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管理目标1.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应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通过建立合理的信息披露机制,提供信息对称,增加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能力。
2. 提高股权基金运营效率。
投资管理制度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以提高股权基金的盈利水平和运营效率。
3. 促进股权市场健康发展。
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应加强对投资目标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推动企业的健康成长,同时对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三、组织架构1. 股权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基金管理公司是股权基金的管理主体,负责基金的募集、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工作。
其顶层设计应该包括公司治理架构、业务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等方面。
2. 董事会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对公司的重要决策进行监督和决策。
董事会应包括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以确保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是股权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策略、审批投资项目和决策退出方案等工作。
投资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业知识。
四、投资管理流程1. 投资项目筛选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筛选符合投资要求的项目。
筛选过程应考虑项目的盈利能力、市场前景、竞争优势等因素。
2. 投资尽职调查在决定投资项目前,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对项目的财务状况、管理团队、市场竞争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分析。
3. 投资决策投资委员会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对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和决策。
决策结果应在投资决策会议上进行记录并正式批准。
4. 投后管理股权基金管理公司应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战略规划等方面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现预期收益。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业务管理细则

公司投资业务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五条公司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二章投资决策管理第六条依据“自上而下”和“团队合作”原则,公司投资决策工作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和研究经理组成;并按照各自的分工和授权,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产品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组成。
投资决策委会会负责制定公司投资相关制度、审议公司基金产品发行、监督投资总监相关投资决策。
第八条研究经理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
在预期的风险和收益约束条件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基金日常投资管理。
并负责与外包、托管、投资顾问等机构进行日常工作协调,负责产品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章投资授权管理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禁止越权投资。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确定研究经理的投资授权范围(二)制定投资管理制度;(三)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四)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五)其他临时紧急事项。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管理,保护投资人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除法律法规和合同另有约定外,我公司所管理或控制的所有股权投资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透明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进行操作。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股权投资基金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私募基金会计制度》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股权投资基金应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遵守会计核算标准和程序,及时、准确地记载各项经济业务。
第六条股权投资基金应建立完善的会计内控制度,规范与会计有关的业务流程,防范和发现各种可能引起经济损失的风险。
第三章费用支出管理第七条股权投资基金应建立完善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各项费用,确保精简高效的财务管理。
第八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的各项支出进行严密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杜绝虚增支出等不当行为。
第九条股权投资基金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基金的各项支出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投资收益分配第十条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应依据基金合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协议等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投资收益的分配应当合理、公平,符合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同时不能损害基金投资者的权益。
第十二条股权投资基金应建立健全投资收益分配制度,清晰规定分配比例、时间及方式等要素。
同时也应贯彻促进激励与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五章信息披露第十三条股权投资基金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业务需要,在适当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股权投资基金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限等要素,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审核。
第十五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基金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各方披露信息。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股权投资基金应接受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检查、调查等各项监督。
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股权基金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股权基金投资活动。
二、投资原则1. 合法性原则:投资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 风险控制原则:投资前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 收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
三、投资管理机构1.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策略,审批投资项目,监督投资执行情况。
2.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投资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
四、投资决策程序1. 项目筛选:根据市场调研和公司战略,筛选潜在投资项目。
2. 尽职调查: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法律、市场等方面的调查。
3. 投资评估:对尽职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项目的投资价值和潜在风险。
4. 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投资及投资额度。
5. 投资执行:根据投资决策,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协议,并执行投资计划。
五、投资后管理1. 投后监管: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管,包括财务状况、运营状况、市场变化等。
2. 信息披露:确保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 退出机制: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制定并执行投资退出计划。
六、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风险评估:对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可能的影响。
3. 风险控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七、信息披露与报告1. 定期报告: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和股东报告投资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
2. 临时报告:对于重大投资决策或风险事件,应及时进行临时报告。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 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直接管理体系,指导、规范投资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控制程序,加强公司项目直接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的范围包括公司直接投资、公司受托代表各类型专项资金投资等以公司作为出资人对非投资类企业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债券投资、公司直接债权性投资和混合性投资等。
涉及通过设立基金形式进行主要进行债权投资产品、及以二级市场买卖为主营业务的主动管理型股票投资产品,按另行专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请、预审、立项、尽职调查、论证、讨论、决定、投资实施等。
第五条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全面了解与所投资企业及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现状、市场情况、技术水平、生产要求、发展前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公司参与投资业务的各部门和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中提到的投资业务部门”指投资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
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 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担任。
投资委员会成员连续3 次未能参加投资委员会会议,也未在会前提交书面意见书,则为不能履行职责、视为弃权,自动从投决会中除名。
第十条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担当以下职能:审查投资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审查风险控制部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报告;审定投资合作方案;投票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决定项目退出方式。
第十一条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能包括投资审查、项目审核、风险控制等。
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范文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基金的投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投资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权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股权基金,包括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股权基金。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股权基金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尊重市场规律,依法合规开展投资管理活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股权基金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是股权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投资方向、项目选择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投委会由公司股东、内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外部专业人士组成,由董事会指定投委会成员。
其中公司股东及内部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外部专业人士不少于3人。
第八条投委会成员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投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投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投委会会议应在收到投委会主任发出的召集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
第十一条投委会应通过表决方式作出重大决策,决策结果以过半数投票通过为有效。
第十二条公司股权基金设立投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投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投资决策、项目管理、风险控制等职能。
第十三条投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划分设置不同的岗位,包括投资经理、尽调人员、项目负责人等。
第三章投资决策第十四条公司股权基金的投资决策应遵循市场化、规范化、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应基于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市场前景、管理团队、财务状况、风险评估等。
第十六条投资决策应通过投委会审议并作出决策,投委会应充分听取投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结合市场情况做出决策。
第十七条投资决策应具有完整的记录,包括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xx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主要指公司的直接投资业务项目,其他类型投资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规范直接投资业务的基本原则,包括涉及直接投资各环节之间的业务关系、各个环节的权责等。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内部架构第四条公司投资管理架构包括:股东、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评审委员会、投资管理部、合规风控部。
第五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股东授权其对公司的投资进行决策。
第六条公司执行董事制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总经理负责对实施投资项目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执行董事汇报投资进展情况。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召开立项评审会对公司筛选的投资项目进行判断,对是否立项并进入尽职调查阶段进行决议。
第八条公司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在项目尽职调查完成后对立项项目的评审工作,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提供最终评审意见。
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项目评审;决定不召开评审会议的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可替代评审委员会行使职能。
第九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部是实施投资项目管理的部门,根据公司规定负责投资项目开发、选择、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与谈判、项目实施、后期管理等。
投资管理部实行投资经理负责制,每一项目指派专职投资经理,承担具体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立合规风控部,负责对投资项目风险进行评估,为投资评审、决策、实施、后期管理和项目退出提出风险分析与评估,并进行风险监控。
第三章投资项目的选择第十一条投资项目选择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坚持权利与责任相对称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据、执行有效、责任明确。
(三)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注重投资目标的长期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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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业务工作的质量、效率,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投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业务开展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原则上按照公司所接触项目的行业进行分类。
第三条公司项目实行三级审查、审批制度。
即:项目经理审查(初审),投资总监审查(复审),行业专家组意见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拟投项目的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项目经考察后,可分淘汰、跟踪、上报三类。
项目审查阶段,由项目经理根据各审查人意见进行分类,并报投资总监批示;项目投资与否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须承担保密责任,严格保守公司及项目相关资料的秘密;若因其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章项目操作细则
第六条项目初审
项目经理接到企业基本材料后,应在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收集、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的现状、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或与企业及相关单位访谈了解企
业的基本状况,并得出初步结论;之后,项目经理填写项目初审表,报投资总监审查,投资总监提出复审意见。
第七条项目复审
一、项目初审表经投资总监批示后,对准予立项的项目,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的性质及行业特性,组建项目小组,撰写项目工作计划。
对不予立项的项目,项目经理应将相关材料等整理归档。
二、对于投资类项目,项目小组应按照公司投资要求,对项目公司展开尽职调查,详细了解、掌握项目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同时,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经理认为存在投资可能性时,须与对方就一些必要的投资条款(投资
价格、投资方式等)进行沟通,并达成初步协定。
三、尽职调查一般控制在4-6周内完成,特殊项目视情况而定。
尽职调查完成后,项目经理根据尽职调查的内容,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并后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由项目经理报公司投资总监复审。
四、经复审后,适合投资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不适合投资的项目,项目经理根据复审意见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一、项目经理须将投资建议书及必要的相关资料交行业专家进行咨询,行业专家出具《投资项目专家咨询意见书》。
二、项目经理需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一周,将《投资建议书》、《专家咨询意见书》交予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三、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后,项目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填写
《项目评审意见表》。
四、对于确定投资的项目,《项目评审意见表》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批示后,进入投资实施阶段。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不予投资的项目,《项目评审意见表》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批示,由项目经理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第九条项目入资
一、公司投资总监和/或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项目合同条款细节的谈判工作,及
审查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二、项目经理负责根据谈判细节起草项目相关协议、合同的文本;起草完成后,交公司的法律顾问修改为法律文本。
三、项目经理负责为所投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及项目监管会做好各项筹备
工作。
四、项目经理负责办理入资及工商注册手续。
第十条项目后续管理
一、公司董事会主席负责选择为所投项目公司派驻的董事或监事人员;该人员须在公司所投资金到位后,按季度向公司投资总监和/或主管副总经理提供目标公司的最近动态资料。
二、公司所派驻的董事或监事人员须与项目投资合作方进行密切合作,行使
输出管理的各种职能。
以及根据公司的资源为投资企业或项目提供增值服务,从而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
三、待合适退出时机出现时,项目经理根据派驻人员的提供的最新动态及公司领导的意见制定退出方案,并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应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
包括安排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公司后台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