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支部“推优”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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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秀党支部考评细则

2、优秀党支部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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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部班子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班子成员理想信念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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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上级要求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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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心和了解党员和职工队伍思想情况,能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如实汇报反映基层职工心声,没有越级投诉反映干部不良作风问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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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越级投诉的扣2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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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部成员都能秉承“潜心做事,低调做人”的行为准则,做事踏实,不浮夸,群众反映良好。
4、严格按规定收缴、缴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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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时上缴的扣1分。差一人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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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围、责任内容、岗位职责,实行“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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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不明确,未实行“一岗双责”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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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贯彻落实好州局党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分解》并对本部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行任务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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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三会一课Βιβλιοθήκη 扣1分/次,到课率达不到90%扣0.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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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推行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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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推行的差一项扣1分,负面反映强烈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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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执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后有整改措施和效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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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评议差一人扣1分,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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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支部考评细则
考核
内容
量化指标
标准分
考核办法

推优办法

推优办法

自动化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制度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培养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支部的责任和义务,是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作用的直接体现,也是团组织发挥育人作用的重要功能。

为发挥各团支部在推优入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把入口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推优公开化、程序制度化、考察常态化。

二、推优时间在4月和10月进行。

三、推优名额各支部本学期可推举5名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在评优学年获得学院优秀团支部评比一等奖的支部、班级集体奖的支部、四级通过率第一名的支部和专业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支部获奖学期推优名额可增加一名。

在评优学年出现考试违纪现象、获得学业警告的支部,推优名额减少一名。

四、推优候选人标准1、候选人必须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正式团员,并且提交过入党申请书时间超过半年(含半年);2、候选人必须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候选人必须有端正的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支部成员,为集体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候选人应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定期与党支部和团支部交流思想,并向团支部提出正式申请,成为正式候选人。

3、候选人在推优的上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平均绩点不低于2.0,且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上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遵守课堂纪律,无随意旷课现象发生;候选人须带动本宿舍或支部其他成员学习,积极帮助学习困难支部成员,共同进步,带头营造良好学风。

4.候选人须关心支部成员,热爱集体,在支部、学院或学校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候选人须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学习和文体活动,增强集体凝聚力;候选人应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态度认真,带头营造良好班风。

5.候选人应生活简朴,讲究卫生,无不良生活习惯。

候选人应团结其他支部成员,乐于助人,为人热情,人际关系和谐,带头营造良好舍风。

6.凡符合以上条件,且在高中期间参加过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的候选人给予优先考虑。

优秀党支部评优制度

优秀党支部评优制度

优秀党支部评选细则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党总支推出“学生党支部评优细则”。

该细则由学院党委、单个务管理委员会和各学生党支部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

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农学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评优细则如下:一、评优方式及内容评优主要由两大方面构成:基础分(60%)+年度工作总结展示(40%)(一)、基础分(100分)(支部自我评定)该部分主要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前五部分为支部自我评定,第六部分为党务管理委员会评定:①组织生活(20分)1.支部组织活动正常化、制度化,定期安排民主生活会,活动丰富,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文件精神。

15~20分2.支部组织活动比较丰富,能够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精神。

10~15分3.支部组织活动较少,组织纪律涣散,不能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学习。

10分以下②活动出勤率(15分)1、支部活动出勤率每次都在90%以上15分2、支部活动出勤率每次都在85%以上12分3、支部活动出勤率每次都在80%以上9分4、支部活动出勤率每次都不足80% 6分③支部成员学习成绩(35分)本科生党支部:1、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成绩均在3.2以上35分2、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成绩均在3.0以上30分3、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成绩均在2.8以上25分4、不符合上述条件15分研究生党支部:1、本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在上一年度(2010——2011学年)中有50%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35分2、本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在上一年度(2010——2011学年)中有30%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30分3、本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在上一年度(2010——2011学年)中有25%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25分4、不符合以上条件15分④发展党员工作(10分)1、党支部能够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做好入党联系人、挂钩党员的工作,及时发展并保证质量,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期的工作。

党支部团员推优制度

党支部团员推优制度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党支部团员推优制度〕党支部团员推优制度一、意义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根据计电学院党总支部制度汇编以及计电学院学生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推优入党具体制度。

二、方针原则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原则三、党员发展程序1、个人申请。

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除入党申请书以外,都必须由本人向所属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自身具体情况、入党动机和目的、个人表现等,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申请入党的同志,由党支部根据学校计划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额,由各班团支部推荐后,经党支部审核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同时,为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党组织将安排一名入党培养联系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察。

同时,入党积极分子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在考察期内的计划,党组织安排专人考察,全面地了解他们的能力水平、思想觉悟和对党的事业态度。

3、确定重点发展对象。

组织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考核,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入党培养联系人的评价、群众座谈会,支部委员会议以及党支部大会的决定,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4、确定介绍人。

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四、推优标准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以下条件:(一)硬性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已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书;3、参加过学校党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4、入党动机纯正,坚定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生活作风淳朴;5、考察期大一专业成绩位于年级前20%;大二专业成绩位于年级前30%;大三专业成绩位于年级前40%;6、参加过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取得学士学位所要求的成绩,未参加英语四级考试的学生原则上英语成绩年级排名应在前30%。

推优工作细则

推优工作细则

关于“推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基层团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而深入做好“推优”工作,则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方面,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

通过“推优”工作,使广大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这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团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使“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和锻炼手段,坚定团员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使“推优”工作做到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党员标准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团支部要在充分征求和尊重广大团员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讨论、统一意见,坚决防止降低标准来片面追求推荐数量。

第四条“推优”工作是党建带团建,团建与党建相衔接的重要切入点,是实现党团员队伍在组织上衔接的重要措施,是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党组织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渠道和来源。

第二章“推优”的对象和推荐标准第五条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自愿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六条各班团支部在“推优”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

“推优”对象具体标准如下:(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热情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入党动机端正,愿意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成都大学团支部推优细则

成都大学团支部推优细则

成都大学团支部推优细则成都大学团支部推优细则“团组织向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工作是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使推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此办法。

一、推优时间及比例要求推优入党工作每年度进行两次,所推荐名单为下一年发展计划。

各团支部推选优秀青年的比例不得超过15%。

二、被推荐人员推优基本条件1.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团员且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由党支部确定和提交符合此标准的人员名单)。

2.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期成绩无挂科现象,且平均成绩在80分之上(依据该学期班级平均分而定)。

4.积极参加校级、院级、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团组织活动、各项大赛、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需附证明)。

5.遵章守纪,无违纪无处分现象。

6.在班级表现良好,具有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作风正派,集体荣誉感强,奉献精神。

三、推优程序1.由班级团支部在符合推优基本条件的同学中进行推荐。

2.班级团员大会表决。

召开团员大会,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票数过半者,则由15%从高到低进行筛选。

如遇票数相同则重新进行无记名投票。

注:参加投票的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得少于全体团员3/4,拟推荐对象得票数达到到会总人数的1/2以上为有效结果,组织委员需做好会议记录。

落选者可自动入围下次选举。

会议记录及有关推荐人的平时表现情况都需上交给党支部。

3.至少一名党员列席(由党支部安排),监督选举。

4.填写《团组织向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登记表》团支部填写意见时要联系实际,写清被推荐人的主要优点、缺点,所在团支部讨论同意和选举结果并签署意见后,经由党支部报院党总支委员会审批。

5.形成推荐决议,在党支部备案。

签署推荐意见并形成推荐决议,院党总支委员会对推优名单审查合格后,交由党支部备案。

(完整版)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完整版)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是党内表彰先进的主要形式,是加强党的支部建设和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教育、理想、宗旨、纪律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切实抓好。

一、评选范围。

学校党总支所属的党支部、党小组、正式党员均可参加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

在职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和专职党务干部,均可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小组)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实际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3)支委团结好、作风正、坚持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严格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4)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针对性强,有创新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在团结、带领群众克服困难、振奋精神,为学校建设和育人多做贡献中收到明显效果。

(5)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遇事同群众商量,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能,勇于抵制和大胆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违纪党员及时处理。

(6)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教育工作,搞好党员发展工作。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除必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外,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克己奉公,吃苦耐劳,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

(3)认真执行党章、“准则”,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优秀党支部评优制度

优秀党支部评优制度

优秀党支部评选细则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和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党总支推出“学生党支部评优细则”。

该细则由学院党委、单个务管理委员会和各学生党支部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

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农学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评优细则如下:一、评优方式及内容评优主要由两大方面构成:基础分(60%)+年度工作总结展示(40%)(一)、基础分(100分)(支部自我评定)该部分主要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前五部分为支部自我评定,第六部分为党务管理委员会评定:①组织生活(20分)1.支部组织活动正常化、制度化,定期安排民主生活会,活动丰富,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文件精神。

15~20分2.支部组织活动比较丰富,能够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精神。

10~15分3.支部组织活动较少,组织纪律涣散,不能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学习。

10分以下②活动出勤率(15分)1、支部活动出勤率每次都在90%以上15分2、支部活动出勤率每次都在85%以上12分3、支部活动出勤率每次都在80%以上9分4、支部活动出勤率每次都不足80% 6分③支部成员学习成绩(35分)本科生党支部:1、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成绩均在3.2以上35分2、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成绩均在3.0以上30分3、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成绩均在2.8以上25分4、不符合上述条件15分研究生党支部:1、本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在上一年度(2010——2011学年)中有50%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35分2、本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在上一年度(2010——2011学年)中有30%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30分3、本支部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在上一年度(2010——2011学年)中有25%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25分4、不符合以上条件15分④发展党员工作(10分)1、党支部能够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做好入党联系人、挂钩党员的工作,及时发展并保证质量,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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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支部“推优”评选细则
推优阶段(适用于大一大二大三)
硬性规定(违反任何一条,不予发展)
(1)班上党校已经顺利结业的同学
(2)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大一、大二要求不低于班级排名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大三要求不低于班级排名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学生干部另行选择),且没有挂科现象出现。

(3)在一学年内,被生活部通报,被学习部的通报大于三次,被学校或者院里提出批评的也不予发展。

(4)一学年内党支部考勤中出现缺勤现象且次数超过3次。

(5)在评选年度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大一不小于三次,大二不小于两次,大三不小于一次。

一、政治思想标准(合计30分)
基本参考方面思想上要求进步,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遵守学院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乐于助人,综合素质较高;能力上具有活动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工作积极程度。

操作办法:由辅导员打出
二、学习成绩标准(20分)
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大一、大二要求不低于班级排名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大三要求不低于班级排名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的给20分。

三、组织发展群众基础(20分):
参考班级投票情况(20分):按照选票比例打分
本人群众基础分数=(本人获得票数/班级获得的最高票数)*30分四、日常表现标准(30分)
此项完全由党支部给出,考勤,卫生等被学院通报次数少于两次,积极参加各项党支部活动(且算义工分),评选年度至少参加两次志愿服务活动或公益活动,在校园网或广播台等至少发表过一篇宣传班级或学院的稿件。

操作方法:
1、党支部活动(15分):凡积极参与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一次加3分,满分15分。

(根据学生党员成长手册)
2、报道(6分):凡在校园网、校园报纸、校园广播等校园媒体上发表宣传我院活动、班级的报道一次加2分,满分为6分。

(按院学生会统计为准)
3、证书(9分):证书为参加“五个校园”活动、奖学金的所获得的证书(党委,学工办及以上阶层盖章方为有效),比如运动会证书、科技竞赛证书、读书人物、卧龙英才等院校级的证书。

其中院级院级证书1分,校级证书加1.5分,奖学金的证书统一加1分,满分为9分。

(按证书原件为准,团支书负责鉴定监督)
注:具体分数根据各支部意见,支部有权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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