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4篇)

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现代社会中,劳动力是一个国家和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是保障生产力的基础。
为了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二、劳动保护制度1.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是劳动保护的基础,它规定了雇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合法权益的保障,如工资、工时、休假等。
同时,劳动合同还规定了劳动者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员工尽职尽责,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2. 工资保护制度工资是劳动者的基本收入来源,合理保护工资权益对于维护劳动者利益至关重要。
国家对工资的支付进行了明确规定,未按时支付工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此外,还建立了工资支付监管机制,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和公正。
3. 工时保护制度工时的合理安排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法律规定了一周工作时长的上限,如八小时工作制。
同时,还制定了加班费和休假制度,规范了加班工时和休息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休假制度每个劳动者都有权利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益。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各国制定了休假制度,规定了法定休假的天数和休假的支付要求。
此外,还鼓励企业提供更多的带薪休假和特殊休假,满足员工个人需求。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职业病防护制度职业病是由于工作岗位上的环境和职业活动引起的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各国建立了职业病防护制度。
这包括建立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制定职业病检查和诊断规范,加强职业病监测和统计等。
2. 职业危害防护制度职业危害是指工作岗位上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
为了防止职业危害,各国制定了职业危害防护制度。
这包括制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监测和评估标准,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等。
3.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是通过对工作中卫生、物理、化学等因素的管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劳动中的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劳动中的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劳动保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进行保护,保障其在工作环境中不受到任何不良影响或伤害。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则是针对劳动保护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旨在推动企业、机构和个人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一、劳动保护相关法规1. 《劳动法》:该法规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了明确的保护,包括劳动时间、工资待遇、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2. 《安全生产法》:该法规重点关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3. 《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规定了对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强调企业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立和使用。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1.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落实到位,不仅仅是一纸空文。
2.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同时,企业应定期检查这些设备的使用状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护: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识别危险的能力,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5. 设立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企业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确保逃生通道的畅通。
总结起来,劳动中的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权益保障。
企业应牢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促进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发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国家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它关乎着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了解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的相关知识,不仅是我们个人的需要,也是我们作为一名公民应当了解和遵守的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的定义职业健康是指工作环境、条件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作者身心健康造成的影响。
职业健康是一个与工作职业相关的概念,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面临的健康问题,包括身体和心理方面的问题。
职业健康与劳动生产密切相关,是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护。
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是在特定工作环境下长期工作所致的某些疾病,是由于特定职业性因素引起的疾病。
常见的职业病有无尘肺、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肝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喉头病等。
职业病给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损害,在工作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劳动保护制度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实行了一系列的劳动保护制度。
这其中包括:职业病防治制度我国有完整的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病防治法是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法律。
职业病防治制度包括职业病防治规划、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监测等方面。
劳动安全保障制度我国实行《安全生产法》,加强对各类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监管,劳动安全保障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一系列制度,以保护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保障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得到合理补偿的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包括工伤预防、工伤治疗和工伤赔偿等方面。
我国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人提供了更全面的工伤保护。
个人防护用品制度个人防护用品是为了减少工人劳动中受到职业病危害而制定的制度,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维护等方面。
我国颁布了相关法规,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总结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介绍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确保劳动者享受到安全工作环境下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的实施,旨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并为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救助和赔偿。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的重要性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的建立和贯彻执行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原因:1.促进工作环境的改善: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的实施可以促使企业和雇主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管理和改善,提高工作条件和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减少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
2.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享有健康和安全的权利,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社会保险等。
3.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标准,要求企业必须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4.提供救助和赔偿: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为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提供相应的救助和赔偿机制,确保他们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支持。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框架和政策: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了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的法律框架,规范了企业和雇主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职业病防护: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要求企业必须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并提供相关的防护设施和培训。
3.工伤预防: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要求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包括改善工作环境、培训员工、设立安全标志和紧急措施等。
4.医疗保健: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治和工伤治疗。
5.救助和赔偿: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为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提供救助和赔偿机制,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等。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提高劳动保护水平,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企业的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的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第五条全面加强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做好防备工作,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六条员工入职前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适合从事所申请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长期从事高风险的工作岗位,如高温作业、粉尘作业等,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临床检查结果有问题的员工,将被布置休假或调岗,直至身体健康。
第九条为了防备职业病,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宣传活动。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害因素超标或职业危害,有权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有权拒绝参加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有权要求企业供应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三章劳动保护管理第十二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三条严禁用人单位违法、违规降低员工的劳动酬劳、强制加班、盗扣工资等行为。
第十四条负责人应当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合理布置,严禁超时工作,保障员工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第十五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企业应及时为员工购买社会统筹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第十六条企业应为员工供应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备,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资产安全。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劳动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
第十八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意外损害或职业病病情加重,有权要求企业供应相应的医疗救治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员工对违反劳动保护制度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护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第四章纪律和处分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1.违反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规定的;2.强迫他人从事不安全作业或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3.偷窃、损毁或有意破坏企业资产的;4.多次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请假的;5.多次拒绝参加劳动安全培训的;6.其他损害企业利益或员工权益的行为。
职工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制度

职工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益和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全部员工都有权享受这些规定所给予的权益,并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职工劳动安全第三条职工劳动安全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的紧要环节,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职工劳动安全:1.为职工供应安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护设备;2.在不安全作业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4.依据工作需要,合理布置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职工的工作和休息平衡;5.建立健全职工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并记录职工发生的各类事故。
第四条职工在遇到以下情况时,有权利向企业提出申诉或举报,并享受相关保护:1.发现工作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隐患;2.显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企业未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发现他人存在劳动安全违规行为。
第三章职业健康管理第五条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职业健康管理: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记录职工的职业健康情形,包含体检结果、职业病检测结果等;2.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防备职业病;3.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进行专项培训,并供应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4.对职工的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环境卫生合格;5.加强职工心理健康管理,供应必需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第六条职工在遇到以下情况时,有权利向企业提出申诉或举报,并享受相关保护:1.发现工作环境存在职业病不安全因素;2.显现职业病症状或体检结果异常时,企业未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发现他人存在职业健康违规行为。
第四章职工培训和意识提升第七条为了提升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意识,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为新员工供应入职培训,包含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2.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本领;3.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公告栏、内部网站等渠道传递相关知识;4.鼓舞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嘉奖制度。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一、贯彻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安全条件。
二、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
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三、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四、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
对从事或接触有毒、
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五、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
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六、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
安全健康。
七、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
做好女职工
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特殊保护工作。
八、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
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
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九、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十、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实施。
1/ 1。
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

劳动法中的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管理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在劳动法中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劳动保护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职业健康管理则关注着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本文将从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两个角度阐述劳动法中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工伤认定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是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及福利待遇等要素,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劳动法规定了工时的上限,明确了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安排,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
同时,对于加班劳动的限制和加班工资的支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再次是工资支付。
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规定了支付工资的最晚期限。
此外,工资支付方式和支付记录的保存也有相应的规定。
最后是工伤认定和赔偿。
劳动法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为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患者提供了相应的赔偿和救济措施。
二、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保护和改善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状况,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工伤的发生。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职业健康管理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首先是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适应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
其次是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卫生与安全,并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再次是职业病预防和治理。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定期对劳动者进行体检,并提供职业病防护指导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一)编制说明为强化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减少或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铁道部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主管领导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中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职业健康安全中的安全第一位置在任何时候不能变,主管领导抓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不能变。
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政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强化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高技术素质,重点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工作,形成一个领导重视、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项目部要坚持“从严治本,基础取胜”的指导思想,把职业健康安全基础建设当作安全管理的中心任务,长期不懈地抓下去。
重点抓好职工队伍素质、班组、规章办法,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落实机制建设等六个方面。
全体参战人员齐心合力,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科学组织均衡生产,做到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消除人为不利因素,治理事故隐患,为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和项目部的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项目部按规定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书记成员:安全总监、总工、副经理、安质部长、工程部长、计经部长、物设部长、财务部长、综合部长各施工队相应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队长任组长,副队长和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并上报安质部登记存档。
(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1)、无员工因工死亡率、重伤;轻伤率控制在0起;2)、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损失;3)、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把职业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应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规章办法,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实施。
2、要组织制定和贯彻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办法;要建立以行政主管领导为主体的党政工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排除职工后顾之忧。
3、保证各种生产建筑物、技术设备和工具等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业卫生标准,组织和贯彻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改善劳动条件,要审批劳动安全工作业务活动经费,保证劳动保护经费合理的利用。
4、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定期组织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职业病发生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拟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5、施工班组长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章办法,负责合理地组织生产,在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
6、确保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工具和辅助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规程的要求;负责提出劳动安全防护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7、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安全作业知识、安全管理办法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并组织学习,认真执行各项办法,保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8、项目部应掌握本单位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合理组织劳力,对有禁忌职业病的人员,不准安排其禁忌工种的工作。
9、发挥安全检查员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他们正常行使职权。
10、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制定预防措施,要抓好落实和按时间向上级报告,并对其准确性负责,要调查事故原因,研究事故处理意见和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执行。
11、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项目经理和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对本项目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办法,定期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向职工大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
经常督促各级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4)、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扬、鼓励那些在安全生产上做出贡献的职工。
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2、总工和工程部长职责1)、项目部总工和工程部长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认真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13、安质部部长职责1)、安质部长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熟悉掌握国家、铁道部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施工标准,根据施工实际,组织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3)、督促项目部下属单位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办法,组织下属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实行检查、监督,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各种安全生产措施。
4)、参与对伤亡事故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对事故隐患的消除,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
14、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员的职责1)、在项目行政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下,对施工安全负直接监督检查把关责任;2)、监督检查对上级有关保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现行规章办法、命令、措施等的贯彻执行;3)、参加工程开工前安全措施的制定,施工中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评比活动;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中有关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5)、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按规定正确向上级上报事故快报、电话月报和全年统计报表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整理安全管理有关资料,建立完善的安全台帐;6)、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各项安全达标活动,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7)、对违章施工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遇有严重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处理;8)、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施工安全问题;9)、安全员有以下失职情况,要追究责任:①不认真进行施工安全监督,事故隐患未得到及时发现和清除而酿成事故者;②对危及安全的情况不加以制止而酿成事故者;③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如实报告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护者。
15、施工队长、分管安全工作副队长的职责1)、对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2)、组织全面落实《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中“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3)、组织班组严格按操作规程、技术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主持工班、工种、工序交接检查,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研究对策,及时清除。
4)、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正确处理安全、进度和效益之间的关系,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5)、及时奖励安全生产成绩好、消除隐患及时、阻止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组和个人;6)、发生事故时,做好紧急救援和保护现场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肃处理;7)、全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习,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台帐。
16、工程师的职责1)、工程师对施工的技术安全措施及指导安全施工负主要责任。
2)、熟悉工程类别及各工程的安全规程。
掌握和贯彻有关技术设计和技术指导的法规。
3)、对每项工程的施工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从技术角度杜绝事故隐患。
4)、对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必须充分考虑和严格落实安全施工措施。
5)、对下属施工单位违章做业,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情况下蛮干的现象加以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7、队职业健康安全员的职责1)、在队行政领导和项目部安全部门的指导下,对施工安全负直接监督检查把关责任;2)、监督检查对上级有关保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现行规章办法、命令、措施等的贯彻执行;3)、参加工程开工前安全措施的制定,施工中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评比活动;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中有关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5)、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按规定正确向上级上报事故快报、电话月报和全年统计报表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整理安全管理有关资料,建立完善的安全台帐;6)、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各项安全达标活动,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7)、对违章施工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遇有严重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处理;8)、有权越级向上反映施工安全问题;9)、安全员有以下失职情况,要追究责任:①对危及安全的情况不加以制止而酿成事故者;②不认真进行施工安全监督事故隐患未得到及时清除而酿成事故者;③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如实报告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护者。
18、班组长的职责1)、在队长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负直接责任;2)、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做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以书面形式逐条向作业人员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3)、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制止违章冒险行为;4)、参加施工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5)、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填写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防范措施。
19、操作岗位人员的职责1)、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刻苦学习安全理论、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能力;2)、自觉遵守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办法,服从干部、安全员和其他人员的领导和劝告,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同时有责任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3)、积极参加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和安全技术革新活动,对现场所用的设备进行改造、装配安全防护装置,确保施工生产安全;4)、抵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上级指示,并可越级向更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反映情况;5)、发生事故后,立即进行抢救,积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和调查组反映事故发生全过程的情况。
20、班组义务安全员的职责1)、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改造的建议并配合实施;2)、监督检查、指导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器具和器材;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报告班组长和安全员进行整治;4)、劝阻、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抵制违章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