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一、事项目录二、设立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2019〕50号)4.《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闻县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府办〔2019〕30号)5.各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在“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材料提交原件彩色扫描文件(PDF格式)上传至系统。
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单位根据其所选择并联办理的审批事项,按需提供相应材料,不涉及的审批事项材料无需提供。
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运行后,新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无需提交前序审批结果文书,不同审批阶段共享申报材料,已提交过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1.各审批事项材料目录2.通用材料目录四、办事结果五、办理时限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为3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项目为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技术审查、材料准备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六、申办方式1.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提出申请。
2.向徐闻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徐闻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红旗二路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七、办事流程1.申请单位网上申请,并将纸质材料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2.综合服务窗口接件,纸质材料连同电子资料推送至各并联审批部门。
3.并联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材料符合要求,作出审批决定;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或退回申请。
4.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发送审批结果文书。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包括:(1)综合服务窗口取件;(2)邮寄送达。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
但以下社会投资项目除外:(一)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等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二)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审批事项(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多图联审)。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审批、审查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标准和专业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以上三个事项合并为一口申请、合并审批和网上统一发证。
三、申请应具备条件(一)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免于设计方案审批项目,项目信息已自行按“相关下载”的《项目信息报送填写说明》填写完成;(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完成编制;(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四)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已取得;(五)材料清单中应当提交的电子材料已经准备完成;(六)监理、施工企业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可在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前完成)。
四、提交材料(电子文件上传))上传《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建各方盖章后扫描上传)。
五、办理流程(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联审平台”,在“施工许可”专栏,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和上传相应资料后,通知设计单位登录“联审平台”,按要求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规划许可注记图。
设计单位完成上传后,建设单位审核信息和图纸资料真实无误后提交申请,并选择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二)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后,“联审平台”通知建设管理部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
建设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通知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0•【字号】成府发[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一、基本思路按照改善投资环境、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将建设项目涉及的21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用地、环保、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商品房预售、产权办理7个控制节点,由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等6个部门牵头,实施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真正做到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并联内容在7个控制节点上,具体并联的审批事项如下:(一)市国土局牵头的用地手续节点上,在土地招拍挂或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前,并联市规划局确立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完成项目涉及的文物勘探和保护工作及电力部门供电容量配套。
(二)市环保局牵头的环保手续节点上,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市发改委牵头的项目手续节点上,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如属技改项目,则由市经委负责),并联市防震减灾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四)市规划局牵头的规划手续节点上,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并联14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事项:将市林业园林局的古树名木保护、市国土局的土地整合、市城管局的广告位设置、市安监局的安全设施设置、市交管局的道路开口、市文化局的文物保护、市国安局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市水务局的涉水事项、市卫生局的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及涉及自来水、燃气、供电、通讯、地铁等与项目相配套的相关事项,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条件。
渭南市临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办流程

渭南市临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办流程为深化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规划引领、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全程网办”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各方职责,实现全程网办流程优化、标准化,确保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顺畅运行,不断提升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流程。
一、适用范围渭南市临渭区属范围内,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二、办理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各审批阶段均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
各阶段申报应当满足以下相应条件,其中:第一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该项目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已策划生成,并集成了项目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
第二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已取得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工程设计方案已委托制编完成;4.已满足本阶段申报的其他条件。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1.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委托编制完成;3.依法应当进行施工招投标的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4.已满足本阶段申报的其他条件。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1.已组织完成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的全部建设内容;2.已委托完成消防、防雷、电梯等涉及安全的强制性检测以及竣工联合测量。
3.已满足本阶段申报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事项建设单位登录“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发起阶段申报事项咨询,获取本阶段应办理事项清单。
四、申请材料建设单位登录“渭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发起阶段申报事项确认,在获取本阶段应申报事项的同时,获取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五、审批部门(一)项目实行属地化报审,审批部门为项目所在地各有关部门,临渭区项目由区级各有关部门审批。
(完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者投资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项目.但以下社会投资项目除外:(一)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重大公共利益等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二)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审批事项(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多图联审)。
消防、民防、卫生、水务、抗震等审批、审查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标准和专业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以上三个事项合并为一口申请、合并审批和网上统一发证。
三、申请应具备条件(一)设计方案已批复同意;免于设计方案审批项目,项目信息已自行按“相关下载”的《项目信息报送填写说明》填写完成;(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完成编制;(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四)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已取得;(五)材料清单中应当提交的电子材料已经准备完成;(六)监理、施工企业已确定并完成合同信息报送;(可在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前完成)。
四、提交材料(电子文件上传)(一)必须材料注: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应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联审平台")上传《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建各方盖章后扫描上传).(二)根据项目特点可选传材料五、办理流程(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联审平台”,在“施工许可”专栏,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社会投资项目)》和上传相应资料后,通知设计单位登录“联审平台”,按要求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规划许可注记图。
设计单位完成上传后,建设单位审核信息和图纸资料真实无误后提交申请,并选择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二)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后,“联审平台”通知建设管理部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建设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通知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
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流程

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流程一、前言为有效管理和监督土地、经济建设和规划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土地资源,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流程制定本规划。
二、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或者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审批。
三、工程项目审批机构设置1.自治区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委员会是自治区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下设办公室。
2.市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市人民政府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委员会是市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下设办公室。
3.县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县人民政府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委员会是县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下设办公室。
四、工程项目审批流程1.项目立项(1)项目申请:申请人将项目申请书提交给所在地或拟建项目所在地县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
(2)项目初审:县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对项目申请进行初审,确定项目分类及初步评估。
(3)项目评审:县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组织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决定。
(4)项目上报:初审通过的项目上报市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备案。
2.项目审批(1)市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2)市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根据项目审查意见,拟出工程项目审批决定书。
(3)项目审批决定:市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领导签署工程项目审批决定书,下发给项目申请人。
(4)审批结果公示:对工程项目审批决定进行公示,逾期未发生争议,则正式执行。
3.工程施工(1)项目申请人按照审批决定书的要求开展工程施工。
(2)工程监管:县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派员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4.工程验收(1)工程竣工后,项目申请人向县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提出工程验收申请。
(2)工程验收:县级工程项目审批机构组织验收专家对工程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3)验收结果:验收通过的工程申请人可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否则,需整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方案一、基本情况为了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度,提高审批效率,满足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快速推进的需求,特制定本并联审批方案。
本方案旨在合理整合各部门资源,优化审批流程,将项目审批时间大幅压缩,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更快、更便捷的审批服务。
二、并联审批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涉及城市建设、市政设施、工业厂房、土木工程、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无论是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申请的各类项目均可适用本方案。
三、并联审批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批。
2. 一站式服务:将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3. 量身定制:根据项目特点和审批需求,定制审批计划,确保审批流程合理、快速、高效进行。
四、并联审批流程1. 项目申请:申请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规划设计方案、环评报告等,向审批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 材料初审:各审批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是否符合审批条件。
3. 环保审核: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
4. 用地规划审核:规划部门进行用地规划审批,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
5. 设计审批:设计部门对项目设计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规范。
6. 安全审核:安全监管部门对项目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审核。
7. 施工许可:相关部门对施工许可进行审核,并签发施工许可证。
8. 审批反馈:各部门对审批结果进行反馈,并向申请单位说明审批结果。
五、并联审批优势1. 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并联审批流程,大幅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2. 减少重复审批:将多部门审批合并为一次审批,减少了部门之间的重复审批环节。
3. 提高通行效率:使各部门间信息沟通更加顺畅,提高了整体审批效率。
4. 增强审批服务意识:各部门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服务于项目建设,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5. 减轻审批负担:采用并联审批,各部门相互协作,减轻了各部门的审批负担。
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公程序(1)

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公程序。
一、并联审批范围及原则(一)并联审批范围:全县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含政府类投资)行政审批,均列入并联审批范围。
(二)并联审批原则:并联审批工作按照“一门受理、转达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进行。
1、一门受理。
牵头部门(首问窗口)负责统一受理项目业主申请,告知其项目并联审批须知,承担审核、转办义务,提供服务和指导。
2、转达相关。
牵头部门(首问窗口)收到项目业主申请后,指导申请人真写并联审批各项表格,当天向并联审批部门开具《××项目联办转告通知单》,并将通知书连同项目业主的有关材料及时转递并联审批部门。
3、同步审批。
并联审批部门收到《××项目联办转告通知单》后,审核表格材料,必要时主动联系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提出审批意见。
对确需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地联合踏勘和联合审批的重大审批事项,牵头部门(首问窗口)及时向中心提出,各相关部门参加。
联合踏勘和联合审批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
4、限时办结。
牵头部门(首问窗口)收到《××项目联办转告通知单》后,书面告知申请人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和报批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限时为50个工作日,需实地联合踏勘和联合审批的事项,可延长5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仍需延长时限的,须说明原因,抄送牵头部门(首问窗口)、申请人和政务服务中心。
审批时限不含项目上报区、市政府和重大项目选址研究、规划评审、规划公示、环评报告公示、土地征用收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工程招投标时间。
具体时限由审批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
超过时限未及时答复的,一律视为默认,联合踏勘、联席会议不到的视为默许。
事后由相关审批部门补办手续,承担责任。
对审批项目符合条件的,前置审批单位中心窗口(部门)将“同意”意见和《××项目前置审批回复单》,及时送申请人及牵头部门(首问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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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要件
01
申请表
02
使用土地证明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效期一年
03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04
放线报告或承诺文件
日照分析报告、公示结果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申请要件
01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
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审批效
能,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结
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 规划建设管理实际, 2018 年 10月 30日,原天津市规划局 下发了《天津市工程建设许 可阶段并联审批管理工作规 程》。
选址意见书
有效期一年
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专项规划,并符合国家 安全水利、气象、防震、生态红线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要件
01
申请表
02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 备案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有效期一年
03
核定用地图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用水计划指标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批准书 环评、能评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求 人防和消防部门意见
主流程事项
并行办理事项
工程建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普通公路项目
31工作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公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初步设计评审 初步设计审批 施工图审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流程共 8类
1
财政投融资类房屋建筑项目
2
3 4
5
财政投融资类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
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
6 7 8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
普通公路项目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35至500KV 电网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04
地形图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申请要件
01
申请表
02
立项或可研批复文件
03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对应开竣工时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04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不包括向自然资源部备案和 区级政府批准文件。
勘测定界图
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应提供缴费凭证复印 件;涉及占用耕地的,需提供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 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复印件
财政投融资类房屋建筑项目
20工作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公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用水计划指标许可 初步设计文件评审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求 人防和消防部门意见
主流程事项
并行办理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财政投融资类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20工作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公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初步设计文件评审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求 人防和消防部门意见
主流程事项
并行办理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房屋建筑项目
21工作日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公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项目核准、备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 环境审批、能评审批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求 人防和消防部门意见
申请表
02
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有效期三年
03
项目建议书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和集约 节约利用土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04
地形图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建设用地批准书
申请要件
01
申请表
02
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批准书
对应开竣工时间
0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小型财政投融资项目
22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 固定资产计划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公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用水计划指标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求 人防和消防部门意见
主流程事项
并行办理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
11工作日
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公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主流程事项
并行办理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35至500KV电网项目
20工作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公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求 人防和消防部门意见
主流程事项
并行办理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选址意见书
申请要件
01
申请表
02
现势地形图
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 1/2000或1/10000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主流程事项
并行办理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第二阶段并联审批流程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30工作日
选址意见书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公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用地预审 项目核准、备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书 环境审批、能评审批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求 人防和消防部门意见
主流程事项
并行办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