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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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生命线工程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课题申请指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六年十月前言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提升我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技术水平,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生命线工程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重点项目。

本项目旨在为实现我国政府“将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5起/万台以下”的目标,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课题申请指南》。

目录一、申请须知 (1)(一)项目总体目标 (1)(二)主要内容 (1)1、01课题:生命线工程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 (2)2、02课题:大型高参数高危险性成套装置长周期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 (2)3、03课题:电站锅炉长周期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 (3)4、04课题:大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 (4)5、05课题: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及技术平台研究 (4)(三)申请管理 (4)(四)实施年限 (4)(五)申请资格 (5)1、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5)2、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6)(六)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6)(七)课题管理 (8)二、申请课题研究内容与目标 (8)(一)01课题:生命线工程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 (8)(二)02课题:大型高参数高危险性成套装置长周期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 (10)(三)03课题:电站锅炉长周期运行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 11 (四)04课题:大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 (12)(五)05课题: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及技术平台研究 (14)一、申请须知(一)项目总体目标1、建立关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评定和寿命预测技术体系,建立大型成套装置、生命线工程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等级评价技术体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0.16•【文号】国质检科[2012]604号•【施行日期】2012.10.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科〔2012〕6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直属单位:根据2012年9月12日质检总局局长办公会的决定,为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的统一管理,全面促进国家质检中心可持续健康发展,总局组织制定了《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0月16日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分级管理实施意见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根据《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按照建设科技质检的总体部署,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作为总局国家质检中心的牵头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业务司局建立统一的国家质检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对国家质检中心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统一实施管理,以促进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充分发挥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在推动产业发展、保障公共安全、促进贸易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结合当前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发展现状及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分级设立和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对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实行分级设立和管理,根据其承检的产品特点、产业聚集度、建设投入、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运行状况、科研能力、标准制修订以及技术服务能力等要素,将其分为A、B、C三级进行管理,并建立对应的申报筹建标准、考核评价标准和验收标准。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科研用试剂核心单元物质及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制与开发》课题申报指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六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申报须知 ---------------------------------- 1 第二部分课题目标与内容---------------------------- 5 第三部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试行)------------------------------------------------------ 1 4第四部分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 2 3第一部分申报须知一、总则(一)宗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升我国科研用试剂的自主创新、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能力,为国产科研用试剂行业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地方对科研用试剂需求以及项目建议的基础上,科学技术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科研用试剂核心单元物质及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制与开发》,并委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为本项目的组织部门。

为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公平、公开、公正地选择课题承担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对本项目的课题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特制定本指南。

(二)申报管理1. 科技部条件财务司对本项目实施的总体效果负责;国家质检总局为该项目的组织部门,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 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课题的评审工作。

3. 评审工作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评审工作分为初审和现场答辩两个阶段,通过初审的申报课题单位进入现场答辩程序,现场答辩拟定于11月4-5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广州纤检院3个质检总局科技项目通过验收

广州纤检院3个质检总局科技项目通过验收
保型前 处理 方法研 究 ”和 “ 纺织 品中芦荟 成分检 测
方法 研 究 ”等3 个 国家质 检 总局 科技 计划 项 目通 过
专家 组验 收 。 “ 针 对R E A C H 法规 中相 关 高度关 注物 质 的筛选 和 快速 检 测方 法 研 究 ”项 目对 R E A C H 法 规 中6 1 种
用 ,实现对 环境 空气9 9 种 目标化 合物和 水体 中2 5 种
目标 化 合 物 的 监 测 ,形 成 监 测 方 法 , 拓 展 功 能 。 项 目验 收 后 3 年 内 ,建 立 产 业 化 基 地 ,实 现 年 产 1 0 0 套 以上 的 生 产 能 力 。
安 全所 。项 目总经 费5 7 6 4 万元 ,其 中国家重 大科 学
仪 器设备 开发 专项 资金2 6 6 4 万 元 。项 目实 施 后 ,通 过 在 空 气 质 量 、 水 体 监 测 和 公 共 卫 生 等 领 域 中 的应
( 武汉 市天虹仪 表有 限责任 公 司 )
广 州 纤检 院 3 个 质 检 总 局 科技项 目通过 验 收
日前 , 由广 州市纤检 院承 担 的 “ 针对 R E A C H 法 规中相关高度关注物 质的筛选和快速检测方法研 究 ”
业检 测成本 、保持 纺织企业 国际竞 争力等 具有重要
的意义 。
法 ,为芦荟 纺织 品 的质 量评 价提供 了分 析平 台 。
(广 州 市人 民政 府 网 站 )
立 起便捷 、 高效 的聚酯纤 维纺织 品 中禁用偶 氮染料
的测试 方法 ,是开展绿色检测 技术的一次有效探索 。 “ 纺织 品 中芦 荟成分 检测 方法研 究 ”项 目针 对 目前芦 荟整 理纺织 品质量 监管 无据可 依 、假 冒伪 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管理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0.19•【文号】标委办综合[2009]186号•【施行日期】2009.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项目管理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09]186号)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各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加强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领域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益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公益科研项目取得预期实效,根据《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财政部、科技部、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严把立项关开展公益科研项目研究,是财政部、科技部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支持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的重要举措。

国家标准研究纳入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支持范围,对于促进标准化工作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提升我国标准适应性和有效性,增强标准化工作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标准化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标准化领域研究项目应当以研制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为主要目标,相关软课题研究应当突出为国家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加强立项审查把关,从源头提高项目质量。

二、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一)强化经费使用管理。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并按照《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专款专用。

同时,还应当确保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的自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二)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要求做好项目阶段总结,确保项目按照任务书约定时间进度和目标内容完成研究。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一览表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一览表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指南一览表
序号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项目名称 城市生态规划与生态建设关键技术综合研究与示范 重大工程建设区生态恢复整治技术研究 重点耗水行业节水技术开发与示范 超临界循环流化床 大田经济作物优质高效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 功能性食品的研制和开发 大型金属矿产基地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高效节能大型矿山成套设备研制 矿区复垦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 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学术思想传承研究 针灸诊疗方案和评价研究 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产业共性技术研究 中医‘治未病’及亚健康中医干预研究 中医药标准规范技术体系研究 中医药国际化示范研究 中医药诊疗与评价技术研究 中医治疗常见病研究 科技文献信息服务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特色杂粮生产及加工利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动力煤优质化技术与高效燃煤锅炉技术开发 煤炭资源高效采选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残障人生活保障辅具研究 优质高效淡水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高效安全新型饲料研制与产业化开发 农业基因资源发掘与种质创新利用研究 草业高效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耕地质量调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农田污染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沃土工程关键支撑技术研究 畜禽健康养殖与新型工业化生产模式研究及示范 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 卤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项目组织单位 科技部21世纪中心 科技部21世纪中心 科技部21世纪中心 科技部高技术中心 科技部农村中心 科技部农村中心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科技部生物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科技部生物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科技部生物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科技部生物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科技部生物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科技部生物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科技部生物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科技部生物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 科技部条件财务司 科学技术部、各省科技厅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 农业部渔业局 农业部、国家粮食局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教育部、中科院 农业部、中国科学院 农业部、中国科学院 农业部科教司 农业部科教司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青海省科技厅 课题(数 课题 数) 6 5 6 6 5 10 5 10 7 7 2 8 6 12 8 5 30 6 9 7 9 7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8 国拨(万元) 国拨(万元) 2500 3000 2000 4000 4500 4600 4000 3000 3000 2000 1000 4600 1000 2000 4000 3000 3000 3500 3500 4500 2500 1500 2500 2500 2800 1500 3500 3300 1600 4500 3500 1500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7.01•【字号】赣质监计发[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赣质监计发[2009]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科技项目管理,促进全省质监系统科技进步,根据国家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以及江西省科技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实施,由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

主要包括质监管理科学研究、检验、检测、测试技术研究,标准化和计量相关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等项目。

省局的项目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申报国家科委、省科技厅项目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科技项目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质监系统科技项目(含软科学研究)的申报、评议、立项、实施和监督、变更和撤销、验收、成果鉴定和经费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省局计划财务科技处作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省局的项目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二)组织建立全省质监系统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制定重点项目计划;(三)负责科技立项工作的政策性指导,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和省局中心工作的重点需求,下达项目的指导性建议;(四)组织项目的申报、评议、立项工作,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五)按计划进度拨付合同约定的项目补助经费;(六)指导全系统各单位项目管理工作,协调系统内科技活动,处理系统外有关单位的科技开发等问题;(七)负责组织协调与国家质检总局、省科技厅和其他科技部门有关的科技工作。

第五条设区市局及省局直属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和省局的科技工作管理规定;(二)负责组织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三)协调省局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定项目合作(协作)单位;(四)督促项目配套经费的落实,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五)协助或受省局委托主持项目的验收;(六)协助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七)承担省局授权的其他工作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项目研究计划,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进度完成研究任务;(二)为项目研究提供人员、经费、场地、设备等必要条件和保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三)接受省局和所属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四)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研究经费;(五)依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加强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的管理。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外单位委托我中心的协作项目,经所在部门同意及科技研发科审 核,须与外单位共同签定协作协议(即横向项目合同),并列入部门年
度计划。需方(甲方)除提出协作要求外,必须向承担部门提供足够的 科研经费。 ㈢、国际合作项目:与横向项目要求相同。 二、申报及立项 ㈠、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经所在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科技研 发科; ㈡、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科技研发科初审; ㈢、由科技研发科组织专家召开项目评审会,就该项目的立题意义、 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 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㈣、本所自立项目,项目申报书及开题报告报科技研发科,经技术委 员会审批; ㈤、我单位与外单位合作的纵向科研项目,有经费支持的,应明确我 方承担的工作任务及研究费用; ㈥、我单位与外单位合作的科研项目,没有经费支持的,应明确我方 承担的工作任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立项方解决;
2、无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写出终止原因报告, 经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归档和仪器试剂的清 点移交工作,剩余经费收回。未做好善后工作的不能接受新项目。
㈨、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项目者,项目负责人将没有资格 再承担任何项目,如给本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依据情况扣除已发放 科研津贴,并处一定比例的罚金。
㈡、科技研发科按月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按季度进行 考核,项目组应在每季度末月 20 日前向科技研发科上报科研项目进 展报告,作为考核依据。
㈢、科研项目的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 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或修改,应在每 月 20 日前向科技研发科提交变更后经审批通过的项目实施计划书。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为确保各项科研工作按计划圆满完成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论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过程纳入管理制度现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以下简称质检系统)的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促进质检系统科技进步,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主管部门实施安排,由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

质检系统申报国家科技项目按照国家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质检系统科技项目(含软科学研究及国际科技合作研究)的立项、实施管理、成果鉴定或项目验收及项目经费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全系统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并履行如下职责:(一)组织建立质检系统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制定重点项目计划,参与拟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协议,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二)负责科技立项工作的政策性指导,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重点需求,下达项目指导性建议。

(三)组织审议及批准项目立项,批准“项目计划任务书”,编制年度计划。

提出项目经费预算计划,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安排组织成果鉴定或项目验收。

(四)指导国家质检总局各直属挂靠单位、直属检验检疫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管理工作;协调系统内科技活动;协调处理与系统外其他有关单位的科技开发等问题。

(五)负责与国务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部委、行业科技管理部门的业务协调及联络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直属挂靠单位、直属检验检疫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及所辖范围的项目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各项科技管理法规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组织申报国家质检总局项目,组织制定本单位科技项目计划。

(三)组织本单位承担的各类项目的实施,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四)负责管理本单位科研条件、科技成果及其有关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三定方案国办法(2001)56号

国家质检总局三定方案时间:2006-01-09 00:00:00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三定方案国办发〔2001〕56号/law/doc/b/2001/08/07/00110061.html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颁布单位】:【颁布日期】:2001-08-07【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二00一年八月七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1〕13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部级)。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承担。

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划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发布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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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
建议书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专业类别:
承担单位:(盖章)
起止时间:
项目负责人:(签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一、《国家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
二、计划任务书原件一式三份,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并经各有关直属挂靠单位、直属检验检疫局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科技管理处。未盖公章者,不予受理。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十二、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3、仪器设备费: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
4、协作费:指给付外单位协作者的验证协作经费。
5、其他费用:其他需要支付的合理费用。
一、研究的目的、意义
二、国内外同类研究Leabharlann 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含科技查新结果)
(可另加页)
三、研究内容及预期达到的最终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研究结果)
金额
(万元)
计算根据及理由
八、参加单位、人员及任务分工
单位
人员名称
出生年月
职称/职务
专业特长
任务分工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九、根据专家意见,本计划任务书相对原项目建议书所做的主要修改内容
(项目负责人填写)
十、承担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十一、各有关直属挂靠单位、直属检验检疫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三、计划任务书中计划编号和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意见由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主管部门填写。
四、“申请项目经费预算表”填写说明:
1、科研业务费:外单位的计算、测试分析费,国内调研费,本项目的资料、报告、论文印刷费,科技成果查新、验收(鉴定)费、申报专利费。
2、实验材料费:试验用动植物、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
项目完成后拟提交的样品(样机)、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清单
四、采用的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
五、项目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内容(每栏限125字)
年度
年度
年度
六、准备工作情况(已有的工作基础、仪器设备及安全措施)
七、经费预算
申请资助总金额
(万元)




其他经费来源及金额(万元)
经费支出明细(1、科研业务费;2、实验材料费;3、仪器设备费;4、协作费;5、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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