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试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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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母体机构授权的检测项目和参数开展检测活动,对未授权、不具备试验检测条件或能力的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可进行外委。

2、选择外委检测机构时,应对其是否取得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含相应参数)和《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含相应参数)且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上年度信用等级是否为B级及以上进行全面考察,并综合考虑检测费用,择优选择。

进行外委试验应签署委托合同,且应要求被委托方提供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能力证明材料,并建立档案。

3、外委试验检测频率、取样数量、方法、委托的试验检测参数等及取送样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及时填写《外委试验管理台帐》登记,并对其外委试验报告结果进行确认,形成记录,按检测项目分类填写《试验检测结果报告台帐》。

4、对于所有外委试验项目,均应做好试验样品留样、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检测机构的收样确认凭证以备复验。

5、外委试验委托应遵循回避原则,不得将外委试验工作委托给与委托方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试验检测机构;被委托方在同一公路水运工作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6、对外委试验结果有异议时,委托方应会同见证第三方现场监理选定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试验。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模版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模版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外委试验管理工作,确保试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试验效率和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外委试验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3. 定义(1) 外委试验:指将试验工作委托给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的试验活动。

(2) 委托单位:指将试验工作委托给外部机构或个人的单位。

(3) 外部机构:指承接委托试验工作的专业机构或个人。

二、委托试验管理1. 委托试验申请(1) 委托单位应在试验前向外部机构提出委托试验申请,包括试验的目的、范围、内容、要求等。

(2) 外部机构应对委托试验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试验要求制定相应的试验方案和计划。

(3) 委托单位和外部机构应签订委托试验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外委试验实施(1) 外部机构应按照试验方案和计划进行试验实施,确保试验过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2) 外部机构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报告试验进展情况,并保证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委托单位有权对外部机构的试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试验工作符合要求。

3. 试验结果与报告(1) 外部机构应及时向委托单位提交试验结果和报告,包括试验数据、分析结果和结论等。

(2) 委托单位应对试验结果和报告进行评估和审查,确认试验成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外部机构应保留试验原始数据和记录,并按照委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三、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1. 质量控制(1) 外部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外部机构应采用合适的仪器设备和试验方法,提高试验的准确度和可重复性。

(3) 外部机构应对试验人员进行科学、系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试验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2. 安全管理(1) 外部机构应建立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试验过程的安全性和无事故发生。

(2) 外部机构应对试验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和规划,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三篇)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三篇)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工作,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外委试验的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工作。

第三条主要任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外委试验的取样过程规范、送样流程完善以及报告的及时送达。

第二章取样管理第四条取样责任1. 取样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人员负责。

2. 取样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试验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取样。

第五条取样点选取1. 取样点应根据试验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选取。

2. 取样点应远离可能引起污染的因素,并避免采样点存在异常情况。

第六条取样方式1. 取样方式应根据试验要求进行选择,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取样时应注意避免任何可能影响取样质量的因素,如污染、温度变化等。

第七条取样工具和容器1. 取样工具和容器应符合试验要求,且应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

2. 取样工具和容器使用完毕后应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地方。

第八条取样记录1. 取样过程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取样记录。

2. 取样记录应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取样人员,样品数量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送样管理第九条送样责任1. 送样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人员负责。

2. 送样人员必须熟悉试验要求和规范,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条送样方式1. 根据试验要求和样品特性,选择合适的送样方式。

2. 送样时应注意避免样品的变质、污染等情况。

第十一条送样记录1. 送样过程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送样记录。

2. 送样记录应包括送样时间、地点,送样人员,样品列表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样品存放1. 样品送达实验室后应立即进行存放,避免样品受损或变质。

2. 样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地方,并做好标识和分类。

第四章报告传递管理第十三条报告编制1. 报告编制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人员完成。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外委试验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管理制度范文一、辖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试验的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过程。

二、目的确保委托外部实验室准确、及时、安全地完成试验工作,减少因取样、送样及报告传递不规范而导致的问题,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三、管理内容1. 取样流程管理1.1 委托部门根据试验需求和标准要求制定取样计划,并确定相关人员负责取样工作。

1.2 取样前,负责人员需对取样点进行现场勘察,并根据试验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和容器。

1.3 取样时,负责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取样,确保取样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4 取样完成后,负责人员需对取样容器进行标记,填写相关信息,并封存好取样容器。

1.5 取样容器交由负责人员进行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负责人等。

1.6 取样记录需及时归档,并进行备份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

2. 送样管理2.1 取样完成后,负责人员需将取样容器送交公司指定的送样人员,由其负责将样品送到委托的外部实验室。

2.2 送样人员应核对取样记录和样品信息,并填写样品送样表,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2.3 送样过程中,样品需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污染。

禁止与其他样品混合,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2.4 送样人员应及时送达外部实验室,并将送达时间记录下来,以备查阅。

3. 报告传递管理3.1 外部实验室完成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后,应将报告及时传递给公司。

3.2 外部实验室应按照约定的方式传递报告,包括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确保报告的安全传递和及时送达。

3.3 公司收到试验报告后,负责人员应核对报告内容和样品信息,确认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4 报告需及时归档,以备查阅和追溯,并进行备份保存,防止意外丢失或损坏。

四、管理要求1. 取样、送样和报告传递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取样、样品运输和报告传递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取样、送样和报告传递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4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4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委试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外委试验工作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外委试验是指将试验任务委托给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试验工作的一种方式。

第四条外委试验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第五条外委试验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任务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六条外委试验应按照委托单位的需求和要求进行,确保试验结果的满足。

第七条外委试验应保护知识产权,不得泄露委托单位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

第八条外委试验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进行验收,验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委托和接受试验任务程序第九条委托单位应向外部单位发出试验委托书或正式的合同或协议,明确试验任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十条外部单位应认真审查试验委托书或合同或协议,确认是否具备进行试验的条件和能力。

第十一条外部单位应在接受试验任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试验方案,包括试验设计、实施计划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二条委托单位应在收到试验方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确认,如有需要,可向外部单位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外部单位根据委托单位的审核意见修改试验方案,重新提交给委托单位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委托单位对试验方案确认后,与外部单位签订正式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外部单位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试验过程管理第十六条外部单位应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进行试验工作,包括试验设备的选用、试验方法的制定和实施等。

第十七条外部单位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进行试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试验过程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外部单位应使用标准的试验设备和工具,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外部单位应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记录试验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条试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委托单位,寻求解决办法。

试验室外委检测管理制度

试验室外委检测管理制度

试验室外委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试验室外委检测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检测质量,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试验室进行的所有外委检测工作。

第三条外委检测是指试验室将部分或全部检测工作委托给具有资质的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检测活动。

第四条试验室在外委检测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五条试验室管理者应对外委检测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确保外委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外委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和技术能力,对外委检测工作负有责任。

第七条试验室外委检测工作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检测样品及相关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检测费用。

第八条受委托的外委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检测分析,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第九条外委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第十条对于外委检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或纠正并及时通报委托方。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外委检测委托方应提供检测样品名称、数量、规格、包装方式等相关信息,并签署委托书。

第十二条外委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接到委托后,按照委托书上的要求进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过程的可控性和透明性。

第十三条外委检测工作完成后,应编制检测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检测项目、方法、结果及意见。

第十四条外委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应保存检测样品及相关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销毁或保存。

第十五条外委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检测结果和报告承担责任,如出现检测结果不准确或者报告有误时,应当及时向委托方通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监督和审查第十六条试验室管理者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外委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外委检测委托方有权对外委检测工作进行抽查,并要求外委检测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检测记录和报告。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3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3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3篇【第1篇】外委实验管理制度(一)实验室有需要外委检测实验项目时,必需考察外委实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并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二)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及收费严峻不合理的托付实验检测机构,一经发觉,必需立刻停止托付实验,并在内部通报。

(三)实验室须建立托付实验方案和台帐,对委外实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四)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对托付实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托付实验报告必需审核,有问题准时联系解决。

(五)各项托付实验采纳的实验办法和评定标准必需符合沪昆客运专线的技术标准要求。

托付实验报告至少一式两份。

(六)对于托付实验项目,监理人员必需所有见证取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托付实验室的收样确认凭证。

(七)对于重要的实验项目,托付实验留样以备复检。

(八)严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实验室对于同一检测项目托付给同一家实验检测机构检测,对于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监理单位见证取送样。

【第2篇】工程项目外委实验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外委实验管理制度1 对于技术难度大、实验检测频率低、或各级实验机构都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可以托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2 在举行外委实验前,必需将要委外的检测项目和初步选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书面形式报送中心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审批。

3 挑选第三方检测机构时,要对其资质、技术力气、设备、业绩、营业执照等举行全面考察,并考虑检测费用综合择优挑选,确定一家业务水平高、服务好、信誉好、资质有效的检测机构,4 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室有关人员应准时了解实验状况;对委外实验结果有异议时,中心实验室应准时向外委单位提出进一步实验要求或选定另外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举行实验。

5 由业主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举行现场取样和实验检测时,实验室要做好协作工作,精确提供须要的技术参数,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外委试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外委试验的管理工作,提高试验的质量和效率,保障试验安全和保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试验需要而委托他单位进行的试验。

三、管理机构本单位设置试验管理委员会,负责外委试验的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试验管理委员会由试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保密负责人等组成。

试验负责人为主任裁定,委员会总负责试验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四、外委试验的委托程序1.外委试验的委托应经过单位领导审批,委托办公室在选定合作单位后,应落实试验计划、试验内容和试验方式等问题,委托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保证试验的质量和效率。

2.外委试验的合同和协议应履行法律程序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交涉的要点应清晰明确,约束力度要有保证,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

3.外委试验应在委托单位的指导下进行,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报告委托测试的计划、数据等,生成报告。

五、试验过程的安全保障1.试验实验室应按照安全要求进行火灾和停电的防范和预防。

2.实验室应定期对实验室内存在的危险物质进行检查和清除。

3.试验设备和试剂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4.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实验人员应根据实验要求进行个人防护。

六、试验资料的保密1.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资料应当按保密等级及时进行密封。

2.数据和资料的存储和输出应按规定进行,除了委托单位外,没有人可获得。

七、试验结果的评价1.试验结果应与试验要求一致,在预先设定的指标范围内达到预期指标。

2.委托测试单位应及时将试验结果报告出来,逐项进行数据分析与评价,并对所得结论进行总结,得出合理结论和判断,进行荣誉和经济奖励。

3.所有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应可靠、准确和及时地收集和归档。

八、试验后的结论1.试验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告包含以下内容:试验目的与必要性、试验设备与方法、试验数据、试验结果、结论及建议等。

2.根据试验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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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97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试验室有需要外委检测试验项目时,必须考察外委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并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二)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及收费严重不合理的委托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在内部通报。

(三)试验室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委外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四)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对委托试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委托试验报告必须审核,有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五)各项委托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必须符合沪昆客运专线的技术标准要求。

委托试验报告至少一式两份。

(六)对于委托试验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全部见证取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凭证。

(七)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委托试验留样以备复检。

(八)严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试验室对于同一检测项目委托给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检测,对于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监理单位见证取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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