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3期)-word范文模板 (4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7•【字号】苏政办发[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6号)精神,现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对需要明确具体实施办法的事项,省有关部门应尽快制订意见,指导督促各地抓紧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加以推进,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使适龄儿童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一、理顺管理体制1.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工作,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
(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省妇联)2.加强学前教育法制建设,加大学前教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贯彻力度。
(省法制办、省教育厅)3.以县为单位制订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明确5年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2011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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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2期)-推荐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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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2
期)
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工作简报
第22期
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
计划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X年3月
27日
●南通: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南通: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南通市政府日前下发文件,加快推进市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南通市确定了市区学前教育到201X年的发展目标:基本实现每1.2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幼儿园,班额符合省定标准,落实公办园独立法人资格,适龄幼儿在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比例达90%以上,省优质园比例达90%以上,探索建立学前教育服务区制度,实现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学历合格教师占比达100%,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30%以上,公办幼儿园教师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总数占比达50%以上,班级人员配备达到“两。
江苏省发布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江苏省发布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作者:来源:《早期教育(教师版)》2015年第08期5月26日,江苏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决定于2016~2020年在江苏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意见》指出,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战略转型,从注重扩大资源转向扩大资源与内涵建设并举,从注重解决群众急需向解决群众急需和追求入园方便公平并举,从注重重点建设转向重点建设与全面建设并举,从注重项目推进转向项目推进与机制构建并举。
首先要坚持公益普惠。
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单独两孩”政策调整需求,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城镇、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聚地区倾斜,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其次要坚持政府主导。
政府主导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主导政策制度设计、主导管理与质量提升、加大办园经费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坚持公办民办并举,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举办学前教育。
第三要坚持内涵发展。
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内涵建设,重点关注农村幼儿园和城镇薄弱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在建设资源、改善条件的同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幼儿园课程实施能力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第四要坚持创新推动。
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创新用人机制,破解发展难题,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意见》要求:1.扩大资源,优化结构。
推进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实施乡镇以下农村幼儿园(含办园点,下同)标准化建设;扩大小区配套教育资源,重点提高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
优化布局结构,重点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优化资源结构,重点解决部分地区高收费幼儿园过多问题;优化质量结构,重点加强农村省优质幼儿园建设,到2020年全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0%。
学前教育五年(2023—2024年)发展规划

学前教育五年(2023—2024年)发展规划1. 前言本发展规划旨在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为幼儿的全面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2. 目标- 提高学前教育覆盖率,确保每个适龄幼儿都能接受学前教育。
- 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确保幼儿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
-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 推动学前教育与社区、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形成育人合力。
3. 战略与措施3.1 扩大学前教育覆盖率- 建设新的学前教育机构,增加学位供给。
- 加强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调配,保证每个区域都有足够的学前教育资源供应。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兴办学前教育机构。
3.2 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制定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建立评估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提质增效。
- 完善学前教育课程设置,提供多元化的学前教育内容和活动。
- 加强学前教育评价和监管,确保学前教育机构的合规运行。
3.3 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 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待遇。
- 支持学前教育师范院校的科研和教学改革,培养更多优秀的学前教育教师。
3.4 加强学前教育与社区、家庭教育的衔接- 促进学前教育与社区资源的有效对接,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区教育活动。
- 提供家长教育培训课程,引导家长正确教育幼儿。
- 加强学前教育与中小学教育的衔接,确保学前教育过渡无缝。
4. 实施与监测-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 建立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各项目标的实现情况。
- 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该发展规划旨在全面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和覆盖率。
通过实施相应的战略与措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质量评估机制,加强学前教育与社区、家庭教育的衔接,旨在为幼儿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实现幼儿全面成长的目标。
我们将严格监测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和改进,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作者:来源:时间:2012-2-1 浏览(273)(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不满三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教育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学龄前儿童能够平等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行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发展的原则,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遵循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机构之间保育教育条件和水平的差距,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规划和布局调整,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学前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前教育相关工作。
【教育意见】2018年海州区学前教育工作意见

【教育意见】2018年海州区学前教育工作意见2018年学前教育工作意见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第二个“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之年,全区学前教育面临承前启后的新形势。
经过“十二五”的努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各项指标均实现跨越发展。
区划调整后的融合发展给总体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各项工作充满机遇和挑战。
为切实做好年度学前教育工作,围绕实现“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建设任务,全面巩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度推进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再创新高,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建设好、巩固好“学前教育高地”,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满意度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政府主导,促进均衡,注重内涵,创新发展”的思路,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事业发展的战略转型。
进一步完善“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从促进幼儿园个性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推进区域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
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深入推进规范精细管理,挖掘丰富内涵,打造优质特色品牌;继续实施行政推动,专业引领城乡联动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学前教育均衡;立足长远,科学规划,搞好建设,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全面巩固提升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影响力。
加强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高社会满意度,确保“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及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现良好开局。
二、主要目标1.实施学前教育普及工程。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7.8%以上。
2.做好各类创建工作。
年度完成5所省优质园创建任务,跟进完成省教育现代化检测点的要求,省优质园比例达76 %。
创建市管理规范示范园2-3所,创建市优质园2所,为2018年省优创建打基础。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巩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成果,创建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优秀街道1-2个。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2018)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2018)幼儿期是孩子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它影响着孩子未来的学习、事业等。
为了使孩子从小就形成良好的性格,我们就一定要重视学前教育。
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不满三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教育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学龄前儿童能够平等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第四条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行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发展的原则,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遵循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机构之间保育教育条件和水平的差距,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负责全省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规划和布局调整,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3期

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3期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3期)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3期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2015年8月24日●如皋: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阜宁:规划未来五年学前教育改革蓝图●镇江新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如皋: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日前,如皋市政府印发了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文件提出,到2017年,如皋全市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100%以上;90%的幼儿园创建成为省优质幼儿园;所有公办幼儿园实现独立法人;在编全额拨款专任教师占比达50%;幼儿园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达到小学同等水平。
针对以上目标,当地除了在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等方面有具体规划,还将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继续加快硬件建设,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
当地将启动定点幼儿园建设工程,确保三年内所有幼儿园建设达到省优质幼儿园标准。
二、加快教师队伍建设,形成数量满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每年面向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招录50名。
城区幼儿园三年内每所园至少招聘一名男幼儿教师。
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财政按当年核拨的学前教职工工资的1.5%预算幼儿教师培训经费,各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到2017年新增1名省特级教师、10名南通市级优秀教师、20名如皋市级优秀教师。
将园长队伍纳入教育行政干部管理体系,范公办幼儿园园长任免制度三、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健全综合预算制度。
如皋市2014年幼儿园生均经费基准标准为4100元,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确定为2100元。
文件明确,从2015年起,逐步提高经费标准。
规定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参照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执行,其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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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简报(第23
期)
江苏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工作简报
第23期
省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
计划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X年8月24日
●如皋: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阜宁:规划未来五年学前教育改革蓝图
●镇江新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如皋: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日前,如皋市政府印发了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文件提出,到201X 年,如皋全市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100%以上;90%的幼儿园创建成为省优质幼儿园;所有公办幼儿园实现独立法人;在编全额拨款专任教师占比达50%;幼儿园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达到小学同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