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
小绞车管理规定(四篇)

小绞车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小绞车管理规定的示例:1. 小绞车只能由具备相关操作资质的人员操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擅自操作小绞车。
2. 操作小绞车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
3. 使用小绞车前,必须检查小绞车的各个部件,确保其完好无损,运行正常。
4. 操作人员应熟悉小绞车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方法,严禁超负荷使用小绞车,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5. 在操作小绞车时,操作人员应保持警觉,随时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6. 小绞车运行过程中,禁止在小绞车上或下方通行。
7. 禁止将小绞车用于超出其负荷能力的工作,严禁将其用于人员运输。
8. 完成作业后,必须将小绞车归位并停止运行,断开电源,避免不必要的意外发生。
9. 定期对小绞车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10. 对于发生的任何小绞车事故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这些规定只是一些基本的例子,实际管理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小绞车的安全使用,建议与相关行业协会或当地政府机构咨询,了解更详细和具体的管理规定。
小绞车管理规定(二)1、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小绞车的安装、回收原则由机电科负责。
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2、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3、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绞车运输管理制度

绞车运输管理制度一、绞车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绞车是一种用来提升和下降货物或人员的设备,通常由电动机或内燃机驱动,通过绞盘和钢丝绳来实现上下运动。
绞车分为手动绞车、电动绞车和气动绞车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绞车在使用场景和功能上有所区别。
二、绞车运输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绞车在建筑工地、矿山、码头等各种场所广泛应用,其安全运输管理非常重要。
合理规范的绞车运输管理制度可以保障施工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三、绞车运输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绞车操作人员的资质和要求:绞车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2. 绞车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定期对绞车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不存在故障和安全隐患。
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问题,确保绞车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 绞车运输环境的管理:要保持绞车运输的环境整洁、有序,避免杂物和障碍物对运输过程造成干扰。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绞车的工作区域和通行路线,避免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
4. 绞车运输安全管理:严格遵守绞车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操作安全,确保人员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任何伤害。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5. 绞车运输事故处理: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处理,保障人员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绞车运输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为确保绞车运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非常重要。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绞车运输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和整改,确保绞车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五、绞车运输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定期对绞车运输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反馈,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改进和完善。
借鉴其他企业和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绞车运输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为绞车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绞车管理制度(2篇)

绞车管理制度1、必须掌握所操作绞车的技术性能,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绞车,防止过载造成事故,禁止无电下放车辆。
2、注意对绞车的班检查,如四柱两戗的固定,地脚螺栓的固定,底座套绳,霸王桩,刹车装置的检查,临时硐室支护是否牢固可靠,监听运转声音是否正确,监视钢丝绳的一切情况(安全圈数、断丝、磨损、锈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严禁违章作业。
3、严格按章作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记录。
4、视线范围外的提升长度过,司机应与信号钩工有正确无误的信号联络,必须设司机回铃的信号系统装置,防止误操作,以便于双方安全顺利的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5、禁止他人操作绞车。
6、搞好设备卫生及工作场地的文明生产。
绞车管理制度(2)是指对公司或组织内部绞车使用与维护的一套规定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绞车管理制度的内容:1. 绞车使用权限:制定绞车使用权限的管理规定,包括绞车使用人员的资格要求和审批程序。
2. 绞车操作规程:明确绞车的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方法、操作顺序、操作安全注意事项等。
3. 绞车维护管理:规定绞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内容和方法,包括定期检查、润滑、清洁等。
4. 绞车安全操作:强调绞车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包括遵守操作指令、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等。
5. 绞车事故处理:规定绞车事故的上报程序和处理办法,包括伤人事故、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应急措施。
6. 绞车台账管理:明确对绞车设备的台账管理要求,包括设备使用记录、维护记录、检修记录等。
7. 绞车培训管理:规定绞车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和周期,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8. 绞车设备更新更新:制定绞车设备更新的审核流程和更新标准,确保绞车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9. 绞车记录保存:规定绞车相关记录的保存期限和归档管理方法,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10. 绞车监督检查:建立绞车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绞车使用的安全可靠。
绞车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绞车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率,在工作场所中起到关键的管理和监督作用。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1. 引言小绞车是目前常见的一种起重工具,因其结构简单、易于搬运、比较便宜等优点,在现场作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但由于经常需要在高空中使用,一旦操作不当就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作业安全,本文制定了小绞车管理规定,以规范小绞车的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小绞车的所有职工。
3. 禁止操作以下操作严禁使用小绞车进行:1.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搬运。
2.涉及有毒气体的搬运。
3.暴力碰撞设备。
4.超载使用。
5.非装配人员私自拆卸或改变原有装配结构。
4. 前置准备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1.已严格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2.已清除使用过的物品。
3.已确认周边安全。
5. 操作程序1.操作前先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小绞车未被损坏,工作时酒精浓度不超过80mg/100ml。
2.将小绞车放在水平平稳的地面上,仔细读取产品手册,按图示操作,将小绞车正确安装好。
3.将小绞车上“重量指示设定器”设定好。
4.将要吊运的物品绑好(吊具型号及数量要和小绞车严格对应)5.先用小绞车升高同区域内物品,如在托盘、货架上等,后边再使用转向系统,转至吊放车等移动物品。
6.在使用小绞车升降时不得在旁边自由活动且吊运的物品不得离操作人员过近。
7.使用小绞车时严禁在机器下部和上部停留。
8.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停机处理,禁止使用损坏的小绞车。
6. 日常维护1.小绞车使用后需要进行清洁、检修和加油等维护工作。
2.不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人员联系。
3.不得私自拆卸小绞车各部分,如要维修,需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7. 训练和培训1.对使用小绞车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训练,涵盖小绞车的使用方法、保养方法和日常维护等。
2.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小绞车相关规定。
8. 违规处理对违规使用小绞车者,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甚至清退工作。
9.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小绞车的使用,减少因不当操作造成的危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绞车运输管理规定

绞车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矿井绞车运输安全,保证绞车在入井、安装、使用、检修、管理等环节实现规范管理,从根本上消除绞车运输安全第六条机运事业部部职责:负责对全矿绞车运输设备、设施,电器设备、设施监督发放和回收保管工作,以及绞车运输系统中重大问题的维修工作。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七条建立和完善绞车管理制度:1.选型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有绞车的选型设计内容,绞车的选型设计必须由本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审批。
2.绞车领用:选型设计审批完毕后,安装单位向安监部提交绞车使用申请单,经安监部批准存档后,方可根据设计从机运部领用绞车。
3.安装验收:绞车安装完毕后,必须由调度室组织安全管理部、用时,由管理单位对绞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绞车、开关、信号、安全设施等全部完好,方可进行使用。
8.绞车回收:不使用绞车由管理单位进行回收,回收过程中要确保绞车、开关、信号等设备设施完好。
回收的绞车由管理单位进行清理,并交至机运部设备组,管理单位不清理绞车的,机运部有权拒绝接受。
9.牌板管理:要做到绞车型号及相关参数、轨道参数、使用地点、使用管理单位、包机人等内容明确;并现场悬挂。
绞车现场还应悬挂绞车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第八条严格执行岗位培训制度:矿培训中心要制定员工内部培料必须建档管理。
第五章绞车安装第十二条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检修和绞车安全操作的要求,并有充足的照明。
调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控制开关不得摆放于绞车运行方向前方,距轨道安全距离不小于0.7m。
第十三条井下斜巷运输应选用25kW及以上调度绞车,不得使用11.4kW调度绞车。
新购置的调度绞车应有紧急制动功能。
第十四条绞车安装应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基础及安装必第十七条调度绞车的司机侧应装有不小于2mm厚合格的金属护身挡板。
第十八条 40kW及以上调度绞车前方必须设置排绳装置。
第六章钢丝绳连接装置第十九条斜巷提升必须使用合格的连接器,连接器的选型及试验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要求。
绞车管理制度

绞车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绞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绞车操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绞车设备的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 员工责任(1)使用绞车前,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绞车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并依照规定进行操作。
(2)在绞车操作过程中,员工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任何绞车设备的故障或异常情况,并停止操作。
(4)严禁将未经认可的人员接近工作区域,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5)员工在使用绞车设备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
(6)员工必须参加定期的复训和培训,掌握最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 管理人员责任(1)负责制定和推广绞车管理制度,并确保员工的执行。
(2)对绞车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员工关于绞车设备的报修和异常情况,并向上级汇报。
四、绞车操作规程1. 绞车前的准备(1)员工应检查绞车设备的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包括地面平整程度、周围有无障碍物等。
(2)员工应检查绞车设备的工作稳定性,确保设备固定牢靠。
(3)员工应检查绞车设备的电源、电缆等有无损坏情况,确保绞车设备可以正常供电。
2. 绞车操作过程(1)员工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正确的操作,不得随意更改任何设备参数。
(2)员工应保持清醒状态,不得在操作绞车设备前饮酒、吸烟等。
(3)员工应确保工作区域内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害。
(4)员工在操作绞车设备过程中,应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检修。
(5)当绞车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隐患或问题时,员工有权利停止绞车操作。
3. 绞车事故处理(1)若发生绞车事故,员工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绞车管理制度

绞车管理制度
是企业或机构为了规范使用和操作绞车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绞车使用规定:明确绞车的使用范围、用途和限制,例如禁止将绞车用于超重货物吊装、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绞车等。
2. 绞车操作流程:明确绞车的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例如对绞车的启动、停止、起重操作等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操作人员能正确、安全地操作绞车。
3. 绞车维护保养:规定绞车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要求,包括对绞车的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确保绞车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4. 绞车安全管理:明确绞车的安全操作要求和安全措施,例如在使用绞车时应固定货物、检查吊钩和钢丝绳的状态、使用安全带等,确保绞车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5. 绞车事故处理:制定绞车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责任追究、事故救援等,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损失。
以上是绞车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企业或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绞车的安全、有效和可靠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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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安装运行管理规定

绞车安装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绞车管理五项制度(一)安装审批制1、滚筒直径1.2m以下绞车,其安装、使用必须按本制度执行(不包括回柱绞车)。
2、绞车安装前,必须根据相关运输设计及设计任务书填报审批单(见附表一),其内容包括:安装绞车的规格型号、使用地点、安装时间、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并附平面布置图,巷道坡度图和提升能力的设计校核计算以及绞车的基础图。
3、绞车安装前,安装单位的分管科室必须对绞车硐室进行现场验收(见附表二),发现硐室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和绞车基础不合格的,不发给运输绞车。
由此影响生产和进度,由施工单位负责。
4、使用单位按审批单内容进行设计和计算,经分管科室审查,分管运输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办理安装手续。
审批单一式三份,机电运输科、安全监察处及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备查。
(二)安装验收制1、绞车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提前24小时向机电运输科及安全监察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见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由矿分管运输的副总组织机电运输科、安全监察处、安装使用单位、分管科室共同对绞车安装情况进行验收(附表六)。
2、绞车的安装验收内容包括:a、审批单内容。
b、车场是否合格。
c、绞车完好状态。
d、钢丝绳选型。
e、挡车设施是否齐全。
3、绞车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的人员要签字,机电运输科发给运行许可证;运行许可证由机电运输科统一制作,做到一车一证;运行许可证的内容包括绞车编号、绞车型号、斜巷长度、斜巷坡度、钢丝绳型号、使用地点、使用单位、使用时间、维修负责人、验收负责人等。
(三)使用非本单位的小绞车时,执行“申请制”1、间断使用的小绞车按正常使用的绞车进行管理。
长期停用的绞车(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的),由责任单位拆除升井。
2、多家使用小绞车,以工作量大、使用时间长的单位作为责任管理单位。
绞车管理责任单位,要加强绞车的维护保养,保证绞车及其安全设施的完好。
任何单位在使用非本单位绞车时,必须首先提出申请,写明使用具体班次、时间并加盖区队公章,经安全监察处机运科及绞车管理责任单位副区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签字同意方可进行使用;非绞车责任单位使用绞车时,应由该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对使用的绞车进行点检,合格签字后并且现场必须有一名副区长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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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矿小绞车使用及上下山运输管理,确保绞车使用及斜巷运输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内部小绞车上、下山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组织体系
组长:机电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
成员:机电科及各队主管队长和技术员。
第四条部门职责
( 一) 机电科职责
1、机电科负责对全矿小绞车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机电科负责对全矿小绞车运输出现的事故与相关科室一同进行追查。
(二)采煤队职责
1、采煤队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小绞车及控制开关等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检修等工作。
(三)机运队职责
1、机运队是全矿运输系统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上下山运输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管理等工作。
(四)掘进队职责
1、掘进队是全矿掘进面及小绞车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小绞车和配套设施等的日常管理、检修、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检查要求
第一条小绞车设专人管理,配置专职包机人员负责检查、维护、维修;
第二条小绞车的管理责任人、提升矿车数量、巷道坡度、钢丝绳直径、最大牵引力等内容必须制作成设备管理牌板悬挂于现场;
第三条小班(绞车司机)人员必须在岗交接班,并执行好巡回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通知包机人员及时处理,完好后方可运转。
第四条包机人每天对绞车信号设施、压戗柱、开关、机械及钢丝绳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好检修记录;
第五条小绞车司机及信号工交接班时从绞车道行走检查好沿
线钢丝绳、钩头、保险绳、托绳辊、一坡三挡和道岔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填写好记录。
第六条小绞车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好“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第七条信号设施必须声光兼备,信号工必须按照矿规定的统一信号进行联系,绞车工必须听清信号后方准开车;如收到的信号不清晰、不明确必须联系确认。
第八条绞车司机及信号工必须是经过严格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绞车的“四压两戗”、“一坡三挡”及声光信号必须齐全可靠;有以下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
(1)绞车起动或运行中,发现绞车移动或压戗柱移动。
(2)车辆在平巷或斜坡上运行时发现有行人。
(3)发现由于掉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绞车超负荷。
(4)发现其他不安全情况或是有人强行趴车。
第十条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后再摘挂车。
第十一条绞车司机开车前,必须检查绞车各部位完好情况。
第十二条绞车工必须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信号规定:一停、二拉、三放、四慢拉、五慢放。
信号工发车信号前,必须检查绞车道是否有杂物及矿车的安全绳是否挂好,确认无误后方能发出信号。
第十三条绞车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拨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
第十四条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中途需要吊钩装卸时,必须使用道卡子,车的下方打好撑木司机要压好制动闸,严禁摘钩。
第十五条禁止绞车司机擅自离开绞车,绞车处于工作状态时两手不准离开制动闸和离和闸。
第十六条处理掉道时人员严禁站在矿车下方,应站在车的上方斜侧。
第十七条停车后的要求:
1)停车后,若较长时间不用,钢丝绳回收到绞车处并将钩头及保险绳盘好,控制开关打到零位,拉紧制动闸。
2)检查紧固各部零件,清扫环境卫生,坚持在现场交接班。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小绞车使用
第一条、小绞车使用要做到“八不准”:
①绞车安装后,未经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使用;
②未明确使用单位和维护包机人不准使用;
③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隐患不准使用;
④小绞车司机未持“两证”上岗不准使用;
⑤在使用前未对防护设施(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信号、制动闸和联接装置、过卷、过放保护、防跑车保护等)认真检查记录,不准使用;
⑥非绞车司机不准使用;
⑦钢丝绳在20m以内有2 个或2个以上接头不准使用;
⑧安装地点不满足设备、检修、操作要求,不准使用。
第二条、小绞车司机要做到“七不开”。
即:无证不开;绞车固定不牢不开;钢丝绳有死弯、断丝、磨损超限,上垛现象不开;信号不清不开;超挂车辆不开;安全设施不全不开;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
第三条、多部绞车接力运输时,各绞车信号系统不得串联,严禁同一轨道线路作业区间两部绞车同时进行运输作业。
第四条、严禁在任何情况下放飞车,不带电下放车。
第五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把斜坡作为停(存)车场。
第六条、采用小绞车对拉方式运输时,必须有专项安全措施。
第七条、钢丝绳长度不得超过绞车最大容绳量。
第八条、绞车安装地点不得有淋水和积水,严禁闸上有油水和其它杂物,周围要清洁,闸下方不得有任何物品。
第九条、严禁用调度绞车代替回柱绞车回柱。
第十条、绞车生根绳直径不得小于18.5毫米,接头处不得小于5付绳卡,用不少于两根锚杆固定,严禁固定在棚腿上。
第十一条、钢丝绳长度不得超过绞车最大量,钢丝绳在滚筒上的固定不少于两付卡子,并且有松动圈,绞车滚筒上应留有不少于5圈的余绳。
小绞车管理
第一条、严格执行领用审批制、安装验收制、使用非本单位的小绞车执行“申请”制。
第二条、各队必须建立正规的小绞车日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第三条、小绞车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标明巷道名称、地点、型号、编号、规格、容绳量、拉车数、使用单位、维护人,同时要张挂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小绞车更换管辖单位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辖单位通知机电科,机电科负责牵头办理。
第五条小绞车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完好不准使用,更不允许带病运行,一经发现对责任者罚款100元处理;
第六条不准超过规定数量提放车,若发现超规定数量提放车,对信号工一次性罚款200元处理。
第七条、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条罚责任单位200 元,责任人100 元,单位主管、机电负责人各50元。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机电科。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