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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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上海地区海绵城市绿地建设推荐植物种类表-绿色建筑

附录A上海地区海绵城市绿地建设推荐植物种类表-绿色建筑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DG/T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DG/T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试行日期:年月日2017 上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管[201 ]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经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 ,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二〇一年月日前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推进海绵城市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589号)的要求,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和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技术规程共8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水量和水质;4.规划;5.设计;6.施工和验收;7.运行维护;8.监测和控制;附录。

本规程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主要起草人:张辰(以下按姓氏笔划为序)丁一丁磊王盼王瑛王本耀王磊王雪明车越尹冠霖包子翰叶少帆左倬吕永鹏朱家真朱雪诞李佳毅李轶伦刘瑾刘恩芳张建频陈嫣严巍时珍宝茹雯美陈亚杰陈煜权杨凯杨柳郑晓光周艺文金敏郭羽郭亚丽赵俊钱少华徐凤徐国强高承勇主要审查人: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6)3水量和水质 (10)3.1一般规定 (10)3.2水量 (12)3.3 水质 (17)4规划 (18)4.1一般规定 (18)4.2总体规划层面 (18)4.3详细规划层面 (21)4.4项目实施方案层面 (26)5 设计 (28)5.1一般规定 (28)5.2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33)5.3技术措施 (39)6 施工和验收 (63)7 运行维护 (76)8监测和控制 (84)附录A 上海地区海绵城市绿地建设推荐植物种类表 (92)本规程用词说明 (97)引用标准名录 (98)附:条文说明 (100)Contents1 总则1.0.1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科学推进上海市海绵城市的建设,指导相关规划编制、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绩效评估等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程。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建筑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 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本指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北京建筑大学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
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三是低影响开发。按照对城市生态
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
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
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海绵城市建设应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低 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可以通过对雨水的渗透、储存、调节、转输与截污净化等功能,有效控制径流 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即传统排水系统,应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共同 组织径流雨水的收集、转输与排放。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用来应对超过雨水管渠系统设计标 准的雨水径流,一般通过综合选择自然水体、多功能调蓄水体、行泄通道、调蓄池、深层隧道等 自然途径或人工设施构建。以上三个系统并不是孤立的,也没有严格的界限,三者相互补充、相 互依存,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元素。
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章


1 编制目的
本指南旨在指导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大城市径流 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
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有效缓解城市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指南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指南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指南导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冲击不断增强,城市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促进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和生态环境质量,上海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指南。

该指南将为上海市及其他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推动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落实。

一、海绵城市建设目标:1.提高城市洪水防治能力: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排水系统,实现雨水的净化、滞蓄、渗漏和利用,有效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2.优化城市水资源利用:合理利用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资源,减少对地下和表面水的过度开采和污染,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提升城市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加城市绿地和湿地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4.推动城市绿色发展: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绿色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1.雨水管理技术:(1)雨水收集:建立雨水收集体系,将雨水收集和利用用于绿地灌溉、景观水体充填等用途。

(2)雨水渗透:通过构建透水铺装、雨水花园和雨水渗透坑等措施,将雨水迅速渗透地下,提高城市地下水位。

(3)降雨延迟:减少雨水直接流入下水道的速度,延迟雨水的排放,增加吸收和利用的时间窗口。

(4)地表径流控制:建设湿地、人工湖泊和绿地池塘等水体,利用湿地和植物的吸水功能净化雨水,减少地表径流。

2.可持续水资源利用技术:(1)水资源循环利用:建立城市水资源的再生和利用体系,将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冲洗和工业用水,减少对地下和表面水的依赖。

(2)过滤净化技术:采用先进的水处理设备和技术,将废水进行净化处理后再次利用,确保再生水质量达标。

(3)海水淡化技术:对海水进行淡化处理,提供城市的非常规水源和补给。

3.生态系统恢复技术:(1)绿地建设:增加城市的绿地面积,建设城市森林公园、中心绿地和街头绿化,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2)湿地恢复:修复和保护城市湿地,增加湿地面积,提供鸟类栖息地和洪水蓄洪空间。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是指在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以海绵城市理念为指导,根据城市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自然灾害风险,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和水资源管理的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建设是指通过集成自然和人工系统,实现城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雨水的绿色排放和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城市的适应能力和生态保护水平。

下面将从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雨水管理、水体保护和绿色基础设施四个方面,阐述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一、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海绵城市规划应注重城市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再生,推进城市生态脆弱区的改善,逐步减少城市地表径流量。

指标包括城市绿地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整体蓄滞洪水能力等。

1.城市绿地率:要求城市建设用地中至少有一定比例的绿地用地,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2.城市绿化覆盖率:要求城市绿化覆盖率要达到一定程度,为城市提供自然的氧气源和空气净化功能。

3.城市整体蓄滞洪水能力:要求城市在面对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能够通过绿地和雨水收集系统等手段,实现雨水的自然排放和绿地的蓄水功能。

二、雨水管理海绵城市建设强调雨水的绿色管理和综合利用,减少城市地表径流和雨洪灾害风险,提升城市的抗灾能力。

指标包括雨水收集利用率、雨水渗透率等。

1.雨水收集利用率:要求城市在收集雨水后能够充分利用,如在公园、绿地等场所用于植物灌溉、景观水体补充等。

2.雨水渗透率:要求城市建设中尽量减少硬化地面的使用,提高自然地面的渗透能力,减少雨水径流量。

三、水体保护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保护城市水体的水质和生态环境,改善城市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文环境,减少水体富营养化和水污染现象。

指标包括水体水质评估指数、水体富营养化防治指数等。

1.水体水质评估指数:要求对城市的各类水体进行水质监测和评估,制定相应的保护和治理措施。

2.水体富营养化防治指数: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治水体富营养化,如控制排水口的废水排放、合理规划城市的水体布局等。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正式版)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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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 大力推进建设自 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 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23 号) 、 《国务院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国发〔2013〕36 号)等国家法规政策,并 与《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国 家标准规范有效衔接,编制了本指南。 本指南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 规划控 制目标分解、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 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并提供了我国部分 实践案例。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规划、 设计、 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共六章。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建筑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 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 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绿化管理指 导站、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本指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 北京建筑大学负责技术解 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2 适用范围
本指南借鉴国际上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的成功经验, 并吸纳了我国相关政策 法规的要求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工程实践经验,适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 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各层级规划编制过程中低影响开发内容的落实;二是指导新 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设计、实施与维护管理;三是指 导城市规划、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工 作。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4.08.13•【字号】沪水务〔2024〕350号•【施行日期】2024.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24〕350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城投集团、城投水务集团:《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7月30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2024年8月13日上海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务实施方案为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根据《本市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增大调蓄空间、提高蓄滞能力为目标,蓝绿灰管多措并举,落实水务各项工作,加强水务设施建设以及水务设施、海绵设施融合,助力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推进水务设施与海绵设施融合,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水安全韧性增强、水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系统健康、水资源利用高效的目标。

到2025年底,完成水务“十四五”各项任务,助推本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目标。

到2030年底,完成水务“十五五”各项任务,助推本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1.强化规划管控(1)结合编制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雨水调蓄空间,在详细规划中明确各类地块雨水调蓄能力。

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快推进本市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进城市绿色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11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等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及管理活动。

第四条(遵循原则)海绵城市建设,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统筹协调给排水、园林绿地、道路等设施建设,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

海绵城市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使用。

第五条(管理体制)建立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市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监督考核,指导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绿化市容、房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相关管委会是本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建设。

第二章规划、立项、用地、设计管理第六条(规划编制)编制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时,应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空间整体布局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

《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

《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

CECS XXX:201X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海绵城市系统方案编制导则Guideline for the Compilation of SystematicSolution of Sponge City(征求意见稿)201X-XX-XX 发布201X-XX-XX 实施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1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5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编制成果。

本导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海绵城市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标准规范所(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编200092)或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北矿金融大厦805,邮编100044)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清源华建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起草人:马洪涛吕永鹏王家卓吴连丰郭迎新邓婧许可张春洋李运杰周丹吕梅赵晨辰梁雨雯黄黛诗曾坚王宁刘世龙莫祖澜张格刘鹏飞主要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编制要求 (4)3.1 编制原则 (4)3.2 编制目的 (5)3.3 编制期限 (7)3.4 编制范围 (7)3.5 其他要求 (8)4 编制内容及技术要点 (9)4.1 一般规定 (9)4.2 现状及本底条件分析 (9)4.3 排水分区划分与模型构建 (14)4.4 现状问题分析 (19)4.5 目标和指标确定 (22)4.6 方案制定 (25)4.7 保障体系 (35)4.8 与规划设计的承接与传导 (37)5 编制成果 (39)本导则用词说明 (43)引用标准名录 (4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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