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指南》解读共74页

合集下载

湖南省政府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政府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政府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湖南省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14年11月2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省政府法制办经济立法处杨柳电话:*************传真:*************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邮编:410004邮箱:*****************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10月29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立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乡规划体系]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开发建设与保护管制活动的综合统筹,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县城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区)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跨行政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县城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域村镇布局规划、镇区规划和集镇规划。

镇区规划和集镇规划达到详细规划深度的,不再另行制定详细规划。

乡规划,分为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集镇规划。

集镇规划应当达到详细规划的深度。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6.28•【字号】湘建规函[2013]191号•【施行日期】2013.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湘建规函〔2013〕191号)各市州、县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自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3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基本在全省铺开。

今年5月,我厅对全省特别是34个示范镇的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发现望城区乔口镇、临澧县新安镇等一批乡镇编制进度快、质量高,符合编制工作要求,但也还有相当部分乡镇存在不少问题。

现就加快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工作进度滞后。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全省各乡镇应在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村镇布局规划,其中,34个示范镇应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

但按照进度检查,全省仍有不少单位领导认识不高,不重视村镇布局规划工作,没有把村镇布局规划当做乡镇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工作来抓,工作进展缓慢,有的至今尚未联系规划编制单位开展前期资料收集工作,直接影响了全省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进度。

2.概念不清晰。

《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2〕80号)规定,村镇规划主要包括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镇规划包括镇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镇区规划,其中镇区规划包括镇总体规划及其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包括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集镇规划;村庄规划应当在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完成后编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08•【字号】湘政办发[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2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五月八日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省国土资源厅二○○六年二月十五日)为切实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工作,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32号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强宏观调控、控制建设用地审批总量和布局、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手段,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础依据。

规划修编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紧迫需要,也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6年多来,我省初步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规划修编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以确保全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规划修编工作的原则和任务规划修编工作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为基础,强化省、市级规划的战略性和政策性,提高县级和乡镇级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湖南省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

湖南省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

湖南省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16年10月目录1 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主要任务 (1)1.4编制依据 (1)1.5编制原则 (2)1.6规划期限 (2)1.7公众参与 (3)1.8规划公布 (3)1.9编制单位要求 (3)2术语 (4)3规划编制内容 (4)3.1规划内容 (4)3.2规划强制性内容 (11)4规划成果要求 (11)4.1总体要求 (11)4.2成果组成 (11)4.3规划图纸 (12)5附则 (13)1 总则1.1目的为规范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县(市)域城乡建设,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县级市、县、自治县组织编制的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适用本导则。

1.3主要任务落实省、市(州)城镇体系规划、设区的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调控和优化区域城乡空间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为镇乡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1.4编制依据编制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经批准的上层次规划为依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

1.5编制原则编制县(市)域镇区(集镇)布局规划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5.1 区域协作、城乡统筹。

以县(市)域为研究对象,根据自身发展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基础等情况,充分发挥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制定区域镇区(集镇)发展策略。

1.5.2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

构建以人为本的生产生活服务圈,实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平等共享和高效利用,促进县(市)域内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5.3 因地制宜、尊重规律。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编制市、州、县(含县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时的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市县空间规划评估范围主要基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的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 规”)为主体,同时根据市县地方规划编制实际,可涵盖生态环 境保护、综合交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林地保护等各专项 类空间规划内容。
5.3.1 基础图件 ................................. 14 5.3.2 评估成果图件 ............................. 14 5.4 附件 ............................................ 16 6 附则 ................................................. 16 附件 1 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 17 附件 2 市县专项类空间规划参考名录 ........................ 20 附件 3 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指标表 ...................... 21
26新增基础设施市域县域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公共服务设施市域县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的土地开发综合整治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道路及交通设施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用地中心城区住房建设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总规居住用地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居住用地情况

湖南城设计技术指南

湖南城设计技术指南

湖南省城市设计技术指南(试行)目录一、总则 (6)1.1、制定指南的目的 (6)1.2、指南适用范围 (6)1.3、编制原则 (6)1.4、主要内容 (6)二、总体城市设计 (7)2.1、主要任务 (7)2.2、资料收集与分析 (7)2.3、编制内容 (9)2.4、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10)2.5、成果要求 (11)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12)3.1、主要任务 (12)3.2、资料收集 (12)3.3、重点地区的类型 (13)3.4、重点地区的共性要求 (14)3.5、重点地区的特性要求 (16)3.6、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 (21)3.7、成果要求 (24)四、其他类型城市设计 (26)五、附则 (26)一、总则1.1、制定指南的目的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推进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城市设计编制内容,依据《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5号令)、《湖南省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细则》,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1.2、指南适用范围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县城,下同)开展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可参用本指南,县以下建制镇确需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的,可参用。

1.3、编制原则1.3.1 重视人的需求。

从人的需求出发,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空间实用、安全、舒适的要求,创造舒适宜人的城市空间。

1.3.2突出城市特色。

尊重城市自然人文特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炼,打造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1.3.3 鼓励新技术、新方法。

鼓励运用三维仿真技术、BIM 等新技术手段,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应运用新的方法和技术。

1.3.4 强调可实施性。

应充分考虑当地发展条件,让城市设计成果与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充分衔接,保证城市设计的可实施性。

1.4、主要内容本指南主要对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提出技术意见。

二、总体城市设计2.1、主要任务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空间形态,明确公共空间体系。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湘自资规〔2021〕6号•【施行日期】2021.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自资规〔2021〕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为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11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方案编制第四章审批程序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附则湖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行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指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

第三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当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第四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应符合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成片开发应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应符合经法定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第五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应按照划定开发片区、编制片区开发方案、制定用地报批计划、实行供地配号等步骤有序推进。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湘政办发〔2021〕53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5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单位:《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25日目录第一章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第一节“十三五”时期取得的重大成效第二节面临的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强化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资源要素保障第一节保障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用地需求第二节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第三节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第四章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一节编制实施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第二节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第三节全程监管新增耕地开发第四节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第五节加强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第五章建立优势互补的空间格局第一节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第二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第三节以村庄规划助推乡村振兴第四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强化监督实施第六章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第一节统筹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第二节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监测第三节加强监测结果分析评价共享应用第四节健全调查监测支撑体系第七章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第一节健全以所有权委托代理为核心的资产管理制度第二节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第三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第四节显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第八章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第一节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第二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修复第三节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四节加强矿山生态修复第九章推动矿业转型发展第一节强化矿产资源源头管控第二节规范矿业权管理第三节加快绿色矿山建设第四节推进优势矿产资源产业发展第十章增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第一节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库第二节提升群专结合监测预警能力第三节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第四节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第十一章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全面转型升级第一节夯实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基础第二节拓展测绘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第三节创新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第十二章构建“数字赋能”的基础支撑体系第一节推进“六化”“数字政府”建设第二节打造用地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体系第三节打造自然资源监测保护体系第四节打造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体系第五节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三章实施保障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第二节健全重大战略实施保障机制第三节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第四节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第五节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第六节加强规划计划衔接与实施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本规划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湖南省自然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谋划重大举措,部署重大任务,是指导未来五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提升全省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的行动指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