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构建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成为了各国的共同目标。
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执法队伍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强有力的行政执法队伍是确保社会秩序的基石。
然而,当前行政执法队伍中普遍存在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一、提升招聘标准,优化培养体系作为行政执法队伍的基层建设和发展,招聘和培养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招聘过程中,应完善招聘标准,加强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出的执法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同时,要注重培养体系的优化,加强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的提升,营造良好的培训氛围,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队伍凝聚力一个完善的激励机制对于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应该建立起一套有利于激励执法人员积极性的评价体系,根据工作成效和绩效表现进行考核奖励,使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肯定。
同时,还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养和提升机制,为他们提供广阔的晋升空间和职业发展路径,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
三、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政策支持力度要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就需要给予他们充分的政策支持。
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执法队伍的待遇和福利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收入水平和工作条件,从而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激情。
此外,还应加强对执法队伍的保障和安全,确保他们能够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加强行业合作和交流,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不能孤立于社会其他力量,需要与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与交流。
这有助于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借鉴其他部门的管理经验,不断改进和优化工作方式和方法。
同时,还能够通过跨部门的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和效率。
总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意见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意见随着社会发展,行政执法行为成为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为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权威和有效性,教育、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因此,对于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也越来越被广泛关注。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执法队伍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前提。
为此,应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执法、业务和道德素养,以及专业技能。
同时,要引导和鼓励执法人员对于行业标准、执法规则、行业经验及时学习和总结,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要建立起完善的行政执法规章制度,明确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权力、责任等方面,确保行政执法的程序与结果公正与合法。
对于具体行业和领域,可以制定相应的基础性、操作性、指导性的相关规定。
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要加强监督,建立督查机制,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重视执法问责制度建设执法问责制度是保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重要措施。
该制度应从事前、中、后全过程来进行监督和问责。
在工作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记录制度、执法信息公开制度、申诉和投诉处理机制等,并对执法行为进行定期评估和量化考核。
四、科技手段的应用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能够大大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和精准性。
在具体实践中,应用科技手段来辅助和监督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如视频监控、电子证据、大数据分析等。
此外,采用信息化手段对于执法行为的执行进行监督和信息披露,对于督促执法规范处理案件具有好处。
五、引入外部权威专家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需要引入相应的外部权威专家,为行政执法行为评估提供专业及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包括对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程序正确性、行业合规性以及行政效果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
引入外部专家的建议和意见也有利于执法人员现场执行任务时避免一些误判的问题,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协同和科技智能化进程。
六、合理设置执法机构的权力结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还需要合理地设立执法机构的权力结构,制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规范其行为。
玉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

玉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11•【字号】玉政发〔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玉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驻玉有关单位: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根据《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研究制定了《玉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门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11日玉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总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指导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一)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四)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五)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六)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4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24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____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____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保障执法公正、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1. 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2. 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建设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
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量和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效能。
二、工作目标1. 依法严格监督行政执法,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2.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
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三、主要任务1. 公正执法监督检查(1)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执法程序是否合规、执法力度是否恰当等问题。
(2)建立公正执法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公正性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公众监督,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公众投诉处理机制。
2. 执法规范监督检查(1)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涉及保护人权和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依法追究违法行为。
(3)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
3. 监督检查队伍建设(1)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队伍的组织领导,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业培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2)完善执法监督检查职责和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权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鼓励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研究和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四、工作措施1.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和操作细则,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4.12.01•【文号】司发通〔2014〕138号•【施行日期】201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4〕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取得了显著成绩,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执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当前,司法行政工作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队伍建设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使命,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司法行政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
2021从行政权力运行视角探析行政执法风险防范范文3

2021从行政权力运行视角探析行政执法风险防范范文 伴随行政权的扩张,行政权力违法行使的频率和后果也日益严重,行政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法风险已经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甚至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公民对行政主体的“信任危机”.有学者将行政执法活动可能引发的风险称之为制度风险,作为与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文化风险等并列的一种新型风险,这足以突出行政执法风险对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强大阻力。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有包括立法规制和司法救济等行政执法风险的外部监督机制在发挥作用,但是从外部监督的实效性来看,这种监督机制的标签性和形式性似乎更加突出。
尤其是在行政权力的专业性、复杂性、广泛性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外部监督机制的作用更显得捉襟见肘。
因此,迫切需要我们将研究视角从行政权力运行的外部环境转向行政权力运行的内部环境,寻求从行政权力运行的内部环境中发掘“潜力”,通过对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乃至消除行政执法风险。
一、行政执法风险防范的提出 所谓行政执法风险,乃是指:“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做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瑕疵而导致的与期望达到的执法目标相违背而超出行政行为及行政责任本身而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1]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行政执法面临的风险多样复杂,涉及各层级、各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
但是实际上,行政执法风险与行政执法活动是相伴而生的,更确切地说,是与行政权力相伴而生。
因为按照孟德斯鸠对权力运行的逻辑思考,有权力的人总是倾向于滥用权力,而滥用权力就必然会引发风险。
虽然风险只是一种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但是每一次行政违法后果的产生,背后都有行政执法风险的参与乃至主导。
所以,如何有效地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是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提高行政执法实效性的重要手段。
(一)行政执法风险的外部监督机制的局限性 提及行政执法风险的防范,我们的常规逻辑是沿着行政权的外部监督思路展开,即通过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促使行政权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
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建设

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建设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高效进行,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其可能带来的好处。
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能够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的行为,如果执法程序不规范,就会导致执法人员的滥用职权、随意执法等情况的发生。
通过建立规范的执法程序、保障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可以有效防止执法行为的滥用,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行政执法的专业化建设能够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与水平。
行政执法是一项技术活,它要求执法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熟悉相关的行政法规以及具备良好的执法素养,才能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现场,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可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规范化与专业化建设能够推动行政执法的公正与透明。
行政执法的公正与透明是维护社会平等和公正的基础。
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程序和规范,使得执法过程可被监督、评估与公众参与,使执法结果能够更加公正合理。
同时,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信息和结果,增加执法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对执法的监督与参与。
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建设也对执法效率和成本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通过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减少冗长繁琐的程序,可以提高执法办案的效率。
合理优化执法资源的配置,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用于重点领域,可以降低执法的成本,提高执法资源的利用效率。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建设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这不仅能够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与水平,推动执法的公正与透明,还能够增强执法的效率和成本管理。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和组织机构建设的力度,以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的现代化。
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宣传标语

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宣传标语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宣传标语1、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不怕群众增加麻烦。
2、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规范化、制度化,为广大政法干警践行机关文化建设提供可靠的机制保障。
3、比理想信念、看遵章守纪;比工作作风、看执业操守;比服务群众、看工作效果。
4、充分发挥司法干警的主体作用,调动其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激发其文化创造潜能。
5、打造业务品牌,加强品牌文化建设。
6、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气,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
7、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
8、干警素质高一分,机关形象美十分。
9、共创和谐环境,加强环境文化建设。
10、构建先进的文化理念、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塑造文明的整体形象,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11、管理手段科学化、保障设施现代化、服务言行标准化、服务队伍职业化。
12、贯彻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化建设。
13、激发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活力,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
14、激发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活力,树立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15、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职业化建设水平。
16、加强司法行政内外网建设和管理,提升网络文化品位。
17、加强司法行政文化研究,活跃司法行政文化创作,促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深入发展。
18、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19、坚持司法行政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创新。
20、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21、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素质文化建设。
22、坚持正确的职业理念,恪守高尚的职业道德,培养精湛的职业能力,奉行规范的职业行为,执行严明的职业纪律。
23、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24、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做表率。
25、立足司法行政实践,努力打造司法行政文化品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摘要:当前行政执法队伍还没有按照职业化的要求进行制度建设。
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的内容应当包括职业资质、职业意识、职业素质、职业原则和职业道德等五个方面,而实现职业化则需要从准入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监督检查与惩戒制度等方面进行保障制度建设。
关键词:行政执法、职业化、依法行政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的形势,特别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法制建设的需要,各部门都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和综合管理的原则,进行了相应的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如相对集中处罚权制度的试点和推广,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从卫生部门独立并进行垂直管理,适应食品卫生安全等需要,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体制按照种植、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了监管职能的改革。
随着执法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运行机制的逐步顺畅,作为行政执法实施者的执法队伍职业化就成为不能回避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的必要性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完善和执法实践的不断丰富,行政执法的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行政执法队伍难以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对政府加强依法行政必要性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诞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执法体制已经严重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进行国家行政体制和职能改革。
但是,由于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对这种转变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加之对过去的体制有一种感情,因而对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有意无意的会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必然有不同程度的反映,不利于国家执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完善。
二是工作思路和方法还有待进一步转变。
由于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都围绕并适应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
往往强调行政权力而忽视公民权利,强调行政强制而忽综合治理,强调行政管理而忽视行政服务,这些都是与国家依法行政和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的要求格格不入的。
由于在思想上准备不足,有的执法人员还习惯于过去的一些做法,对一些新的要求和规范难以适应,客观上造成了新制度和新体制的推进难度。
三是行政执法知识,特别是行政法制理论有待进一步学习并在执法中加以实践。
现行的各类行政执法队伍,特别是诸如税务、农业、卫生、文化等专业执法,绝大部分是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改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他们长期从事专业业务工作,虽然也曾参与一些行政执法工作,但并没有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法制理论进行系统地学习,行政执法的理论准备还远远不能适应行政执法这一重要工作。
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和理论性,与技术和业务工作属于不同的专业领域,实现从技术专业人才向行政执法专业人才的转变并顺利衔接,成为复合型的行政执法人才,成为当前人才培养的重点。
四是行政执法的经验不足,技能不强,方法单一,急需在实践中逐步解决。
通过对执法人员和案件的调查,我们发现,有些卫生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的技巧和方法还不熟,对调查取证的方法和要求掌握不熟练,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程序执行不力,对执法中遇到的问题由于经验不足而造成不规范、执法行为瑕疵甚至形成错案的情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
因此,我们既要通过理论的研究和经验的交流,也要通过实践的不断丰富,从而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
五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有待进一步加强。
有的人不注重个人的政治素质修养,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执法工作有时因违背执法的宗旨而偏离方向;有的人不注重个人思想品德修养,在执法中不能很好地体现行政执法的预防功能、教育功能和服务功能,执法简单化,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有的人由于受当前行政体制的问题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影响,对行政执法工作失去信心,工作态度消极;有的甚至认为,技术专业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是不务正业,因而在工作中缺乏敬业精神。
综上所述,当前的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大多来自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人员和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没有经过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培养,而经过系统业务和法律培训的人员就更少。
人民群众对这些执法人员的评价是:执法不懂法;执法随意性太大,滥施处罚;以权谋私,不正之风严重;执法不文明,态度蛮横。
但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家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国家需要一支独立与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不同的行政执法队伍,专门从事国家行政法律规范的宣传、贯彻、监督、执行等工作,也就是要形成一项特殊的职业:行政执法。
既然是职业,就需要有相应的职业水准、职业责任、职业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就需要有一种量化而非虚化的标准进行衡量,就需要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并实行行政执法队伍的有效准入制度(入口和出口);既然是职业,行政执法人员就应当潜心"份内事",积极主动研究行政执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履薄冰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既然是职业,就应当有完备的职业绩效考核、评价、奖励、处理(处分、处罚等)制度与机制。
因此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体系,尽快培养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已迫在眉睫。
二、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的内涵根据行政执法的特点和国际关于职业化的通行分析,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的内涵应当包含五个方面:一是以"人事相宜"为追求,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资质。
提到职业资质,人们往往想到的是学历证书、专业对口等。
就行政执法的职业资质而言,没有诸如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等严格和高水平的资质考试制度,没有诸如医师资格之临床操作的实践考核制度,强调医疗卫生专业对口而忽视综合知识和技能的优化等。
其实,行政执法除了涉及到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外,法律知识,特别是行政法律知识是从事行政执法(事)的队伍(人)必须具备的要求,而将这一"人"与"事"有机结合的综合和实践的知识、经验、技能等更是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客观要求。
据此,为了达到追求效益和效率的目的,首先需要正确认识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资质需求:它是一个行业专业知识和法律业务相结合的职业、是一般法律知识和专门行政法律知识相结合的职业、是基本法制理论和行政执法实践相结合的职业、是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行政执法经验和技能、技巧相结合的职业。
其次要正确认识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资质供给:通过对职业资质需求的全面把握,准确评价每一个行整执法人员的任职能力,进行正确的资质准入。
通过将行政执法的工作岗位与有关人员的职业资质进行对应,以达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人尽其事,最终达到"人事相宜",为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以"创造绩效"为主导,开创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意识。
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意识是指行政执法队伍站在行政执法的职业角色角度,为实现职业目的,逐渐从行政执法活动中总结、提炼出来的一整套特定的思维模式:概念、逻辑、判断和创见等。
这种职业意识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得出和养成的,尤其是为了有效执行行政法律,推动行政法律实现的实践中总结出来并进而指导行政实践的意识。
因而具有积极的内核,一般而言,应当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科学范畴的职业意识,即在职业活动中的科学思维和政治范畴的职业意识,即在职业活动中的政治思维。
行政执法中的科学思维,往往表现为一种行政执法的职业功力和能力。
通过长期的行政执法的职业生涯锻炼,以及成功的部门专业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锻造,这些知识、经验、智慧常常在与工作实践的碰撞中迸发出很多创造性火花,进而逐渐形成类似条件反射的职业责任应对能力和功力--表现为职业敏感、职业直觉,甚至是职业本能的思维过程。
应当说,当前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存在着这种职业意识的贫乏,尤其是调查取证的技巧、现场检查的技巧、紧急处理的技巧等等,更难以将这些技巧和能力转化为职业意识并进而指导执法实践。
所以,通过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从而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功力和能力是行政执法人才培训的重要目标。
而行政执法缘其国家代表性和法律的政治性,因而职业意识反映在政治范畴上就是政治上的职业思维,既包含对市场经济观念、服务观念、法治观念、契约观念等各种理念的理解和接受,还包括对双赢原则、合作(团队)精神、诚实信用等现代理念的接受和执行。
对此,由于行政执法队伍一般专业化程度都比较高,丰富专业知识影响下的专业意识比较强烈,而对执法意识中的政治性思维考虑和形成较少,因而应当成为着意培养的重点内容。
三是以"公共法律"为基础,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素质。
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就是指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法律规范并对行政执法所面临的复杂问题做出恰当的法理判断和公正处理的业务能力134。
它是一个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水平、文化水平、法律知识和工作能力的有机统一和综合表现。
而对法律知识的把握程度是衡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组织的重要尺度。
如前所述,由于一般行政执法队伍都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工作方式,如卫生行政执法、环保执法、土地执法等,对公共法律,尤其是行政法律的学习、掌握、运用相对薄弱,尤其是对法律原则、精神、目的等问题的理解,对具体法律运用于实践的把握,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等往往成为执法的理论性障碍。
同时,虽然当前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是由于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135的薄弱客观上制约了行政执法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具备扎实的职业素质除了相应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当具备丰富的法律素养和操作性知识;在法律素养中,对于行政法律的掌握和理解应当在国家行政体制和行政管理的背景下加以丰富;在专业知识中,也应当是综合而不是支离破碎的知识。
如卫生行政执法中,卫生专业知识,除了一般意义的卫生知识,不仅包括食品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知识外,还应当对诸如医疗管理和基础医学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母婴保健知识、计划生育知识、实验室管理知识、生物安全知识等相关专业的了解,这样才能具备完备的职业素质,从而适应卫生综合执法和国家行政执法体制转变的要求。
四是以"合法行政"为基点,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职业原则。
"合法行政"就是行政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也可以表述为行政法治原则或者依法行政原则。
虽然行政法学者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较深的研究136,137,并且对传统行政法134 郑传坤,建设服务型政府与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法学研究[J],2004,1135 法律素质的提高和执法能力的培养已经为国家所认识,国家的法制建设已经在理念上发生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