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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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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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教案》PPT课件第一章:导论1.1 课程介绍介绍经济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和意义解释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强调学习经济法学的重要性1.2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解释经济法的定义和特点探讨经济法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析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区别和联系1.3 经济法的历史发展概述经济法的历史演变过程介绍我国经济法的发展概况分析经济法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影响第二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2.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解释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内容分析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要性和意义2.2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介绍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种类和特点分析各种经济法调整方法的适用情况和效果探讨经济法调整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第三章: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3.1 经济法的价值解释经济法价值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价值的目标和追求分析经济法价值对经济法的作用和影响3.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介绍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种类和内容解释各个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适用情况和作用第四章:经济法的主体和客体4.1 经济法的主体解释经济法主体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经济法主体的种类和范围分析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法中的作用和地位4.2 经济法的客体解释经济法客体的概念和特点探讨经济法客体的种类和范围分析经济法客体在经济法中的作用和意义第五章:经济法的渊源和效力5.1 经济法的渊源介绍经济法渊源的种类和特点解释各种经济法渊源的含义和作用探讨经济法渊源的适用情况和效力5.2 经济法的效力解释经济法效力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效力的来源和依据分析经济法效力对经济法的作用和影响第六章: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6.1 经济法的制定介绍经济法制定的程序和机构解释经济法草案的制定和审议过程探讨经济法制定中的立法技术和方法6.2 经济法的实施解释经济法实施的含义和意义探讨经济法实施的途径和手段分析经济法实施的效果和问题第七章:经济法的监督和救济7.1 经济法的监督介绍经济法监督的机构和职能解释经济法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探讨经济法监督的方式和机制7.2 经济法的救济介绍经济法救济的途径和手段解释经济法救济的性质和目的探讨经济法救济的适用情况和效果第八章:经济法的案例分析8.1 案例选择和分析方法解释案例选择的重要性and 标准介绍经济法案例分析的方法和技巧强调案例分析对理解经济法的作用和意义8.2 案例分析和讨论分析具体的经济法案例讨论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法总结案例对经济法学习和实践的启示第九章: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9.1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解释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特点探讨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和联系分析国际经济法对经济法的影响和作用9.2 国际经济法的领域和内容介绍国际经济法的主要领域和内容解释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探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和挑战第十章:经济法的未来与发展10.1 经济法的挑战与机遇分析经济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探讨经济法发展的机遇和前景强调创新和经济法发展的关系10.2 经济法的创新与发展介绍经济法创新的途径和手段解释经济法创新的重要性and 意义探讨经济法发展的方向和目标10.3 结论总结整个经济法学教程的主要观点和内容强调经济法学习的重要性and 实践意义鼓励学生继续学习和研究经济法,为我国经济法发展做出贡献重点和难点解析1. 第一章导论中的“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经济法的历史发展”部分是理解整个经济法学的基础。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案

经济法基础知识教案

一、教案名称:经济法基础知识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概述1. 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2)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调整对象。

(3)让学生了解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2. 教学内容(1)经济法的定义与特征(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4)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相结合,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教学步骤(1)导入新课:简要介绍经济法的概念,引发学生对经济法的兴趣。

(2)讲解经济法的定义与特征:阐述经济法的定义,分析经济法的特征。

(3)讲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介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并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理解这些原则的具体运用。

(4)讲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分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让学生了解经济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

(5)讲解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介绍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让学生了解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6)课堂小结: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后作业。

5. 课后作业(1)复习本节课的内容,整理笔记。

(2)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分析经济法在实际中的应用。

二、教案名称:经济法基础知识教案第二章:市场主体法律制度1. 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市场主体的概念和分类。

(2)让学生掌握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

(3)让学生了解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

2. 教学内容(1)市场主体的概念与分类(2)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3)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制度(4)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3. 教学方法采用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相结合,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教学步骤(1)导入新课:通过介绍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引发学生对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的兴趣。

(2)讲解市场主体的概念与分类:阐述市场主体的概念,分析市场主体的分类。

(3)讲解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介绍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并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理解这些制度的具体运用。

经济法全部教案

经济法全部教案
包括抚恤、优待、安置等。
社会优抚的实施方式
政府直接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等。
07 经济法实施与监管法律制 度
经济法实施概述
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经济法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的活动,包括经济法的遵 守、执行、适用及监督等。
经济法实施的意义
经济法实施是经济法运行的重要环节,是经济法主体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的过程,也是实现经济法目的的手段。
经济法实施的原则
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等。
经济法监管法律制度
监管机构的设置与
职责
经济法规定了监管机构的设置、 职责和权限,以保障经济法的有 效实施。
监管措施与手段
监管机构可以采取多种监管措施 和手段,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等,以确保市场主体 的合规经营。
监管程序与规范
分析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和 监管措施。
探讨商业贿赂行为的定义 、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阐述商业秘密的定义、保 护措施和侵犯商业秘密行 为的法律责任。
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 度的监管机构、执法程序 和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05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宏观调控概述
01
02
03
宏观调控的定义
国家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 经济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以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和 发展。
宏观调控的目标
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 ,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 支平衡。
宏观调控的手段
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 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财政法律制度
财政法的概念
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 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政法的体系
包括财政基本法、财政平 衡法、财政预算法、财政 支出法、财政收入法等。

经济法全部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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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教学内容;经济法的绪言教学目的:使学生对经济法有一个整体的基本的理解。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地位教学方法:讲授法学时:1教学过程:一、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二、经济法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三、研究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方法思考题:了解经济法学的概念、它的发展以及如何研究经济法。

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教学内容:经济法的产生,发展以及其在各个不同时期的情况和特征。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产生过程,发展过程以及在这些问题上各自不同的观点和见解,从而加深对经济法这门课整体的了解和兴趣。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产生教学方法:讲授法学时:2教学过程: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一、在经济法产生上的不同观点:(一)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二)认为产生于19世纪末(三)认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而产生(四)认为产生于古代社会二、对在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不同观点的评析(一)关于经济法产生的含义(二)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时间和历史背景第二节经济法的发展一、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一)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二)前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内容(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特征(三)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发展的展望思考题:1.经济法是如何产生的?2.经济法的发展情况如何?教学内容:经济法的语源,调整对象,定义。

教学目标:使学生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概念。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定义。

教学方法:讲授法学时:2教学过程:第一节经济法概念的语源重点掌握经济法语源的各种来源及其历史变革。

第二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一、研究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四、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第三节经济法的定义一、对经济法这个概念下定义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一)要正确地概括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二)不必列举各种法律规范共有的属性(三)不需要列举经济法的主体(四)不应该使用含混的概念(五)定义项和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应该相等(六)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对经济法这个概念应该下一个什么样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教案.doc(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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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概述1. 授课时间:第一周(3课时)2.授课类型:理论课3.授课题目:经济法的概念及特征,经济法关系,经济法地位,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本课程的学习要求。

4.教学目的、要求:明确经济法含义。

通过教学,让学生明确本门课程的学习要求。

5.教学重点及难点:经济法含义、特征、功能和原则6.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的历史沿革(一)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实际上是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传统民商法、行政法制度框架不断被突破并逐渐演变至最终独立的过程。

深入考察西方各国经济法的历史,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西方经济法的萌芽时期(19世纪末至一战结束)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所有权的私有化导致了垄断的产生,垄断限制了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开始了以调整垄断与竞争关系为目的的立法。

1890年,美国颁布了被誉为经济法鼻祖或世界上第一部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的法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1914年又颁布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些应该是现代经济法最早的法律表现形式。

与此同时,德国于1915年颁布了《卡特尔规章法》,1923年和1934年又分别颁布了《卡特尔法》和《卡特尔变更法》。

德国的经济立法及法学界的研究后来传播到了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对这些国家的经济法立法和理论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这一时期美国、德国的经济法主要表现为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垄断与竞争的关系,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限制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

2.西方经济法的发展时期(1929—1933年经济危机至二战结束)1929年开始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导致了凯恩斯主义的诞生和美国的罗斯福新政。

在新政期间,美国颁布了《紧急银行条例》、《金融改革法案》、《产业复兴法案》等70多个法令,开创了国家对经济进行的全面、综合性和经常性调节的先河。

在此期间,为了应付经济危机和支持战争,德国颁布了《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等,日本则颁布了《米谷法》、《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企业整顿法》等法令,这些法令都带有直接的行政干预的色彩。

经济法学(教案)(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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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教案)(共享)contents •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运行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制度目录01课程介绍与教学目标经济法学课程背景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法治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法学作为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规范的学科,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学科交叉与融合经济法学涉及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有助于培养学生跨学科的综合素养。

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经济法学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了解国内外经济法学的研究动态和前沿问题。

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

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030201教学目标与要求教材使用及参考书目教材《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参考书目《经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经济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案例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等。

同时,鼓励学生阅读相关学术论文、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深对经济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02经济法基本概念与原则经济法定义及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包括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关系、涉外经济关系等。

经济法体系构成经济法体系的概念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各种经济法规范所组成的有机整体,是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所构成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体系的构成经济法体系主要由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国有资产管理法、涉外经济法等多个子部门法构成,每个子部门法都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经济法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经济法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奠定理论基础,指导实务操作)第一节 概述(认识经济法)一、法的基础知识(一)法的概念和特征1、什么是法汉字“法”至少有三层意思:第一,“法”有神明裁判疑难案件之意第二,“法”有祛除不法行为之意第三,“法”有公平之意关于“律” :《说文解字》解释为“均布也”。

“均布”是古代调音的一种工具,引申为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法”强调“平”、“正”、“直”。

“律”强调“人人必须遵守”、“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

清未民初,把“法”和“律”连用,“法”逐渐由“法律”一词所替代。

我国当代法律制度中“法”的含义:狭义的法或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广义的法或法律:指法的整体,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人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规章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文件。

2、法的基本特征(重点)(1)法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概括性。

法的规范性:是指法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授权性规范)、应当做什么(义务性规范),不能做什么(禁止性规范),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行为标准。

法的概括性:又叫法的定型性,是指法的调整对象时一般的或抽象的、某一类的人和事,它在同样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性和普遍性。

一个国家法律形成的两种方式:一种是制定法律,通过制定形式形成的法律被称为成文法、制定法;另一种是通过认可的方式形成法律,称为不成文法。

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

由于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所以派生出°普遍性”特征,即法律在一国全部地域范围内对一切人和组织发生效力。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和程序性。

国家强制力是指国家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暴力。

国家强制力是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区别。

经济法实践实训教学教案(3篇)

经济法实践实训教学教案(3篇)

第1篇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主要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了解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操作能力。

3. 素质目标: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教学内容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2. 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3. 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4. 案例分析三、教学过程1. 导入(1)引导学生回顾已学过的经济法知识,提出问题:经济法在实际生活中有哪些应用?(2)介绍本节课的教学目标和内容。

2. 讲授新课(1)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1)讲解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2)阐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等。

(2)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1)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主要法律法规。

2)讲解各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

(3)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1)分析经济法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应用。

2)探讨经济法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应用。

3. 案例分析(1)选择典型案例,如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垄断等。

(2)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方案。

4. 小组讨论(1)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选取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2)各小组汇报分析结果,分享学习心得。

5. 总结与作业(1)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强调经济法在实践中的重要性。

(2)布置课后作业,要求学生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一个实际案例,并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四、教学评价1. 课堂表现: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发言情况等。

2. 案例分析:评估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课后作业:检查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能力。

五、教学反思1. 不断调整教学内容,使教学更加贴近实际,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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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案第一章经济法概述1. 授课时间:第一周(3课时)2.授课类型:理论课3.授课题目:经济法的概念及特征,经济法关系,经济法地位,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本课程的学习要求。

4.教学目的、要求:明确经济法含义。

通过教学,让学生明确本门课程的学习要求。

5.教学重点及难点:经济法含义、特征、功能和原则6.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的历史沿革(一)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西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实际上是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阶段,传统民商法、行政法制度框架不断被突破并逐渐演变至最终独立的过程。

深入考察西方各国经济法的历史,其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西方经济法的萌芽时期(19世纪末至一战结束)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所有权的私有化导致了垄断的产生,垄断限制了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开始了以调整垄断与竞争关系为目的的立法。

1890年,美国颁布了被誉为经济法鼻祖或世界上第一部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的法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1914年又颁布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些应该是现代经济法最早的法律表现形式。

与此同时,德国于1915年颁布了《卡特尔规章法》,1923年和1934年又分别颁布了《卡特尔法》和《卡特尔变更法》。

德国的经济立法及法学界的研究后来传播到了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对这些国家的经济法立法和理论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这一时期美国、德国的经济法主要表现为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垄断与竞争的关系,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限制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

2.西方经济法的发展时期(1929—1933年经济危机至二战结束)1929年开始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导致了凯恩斯主义的诞生和美国的罗斯福新政。

在新政期间,美国颁布了《紧急银行条例》、《金融改革法案》、《产业复兴法案》等70多个法令,开创了国家对经济进行的全面、综合性和经常性调节的先河。

在此期间,为了应付经济危机和支持战争,德国颁布了《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等,日本则颁布了《米谷法》、《出口组合法》、《重要产业统制法》、《企业整顿法》等法令,这些法令都带有直接的行政干预的色彩。

由于西方各国经济法主要是为了保证战争和应付经济危机,因此,这一时期的经济法又被称为战时经济法或危机对策法。

3.西方经济法的成熟时期(二战后至今)这一时期,西方经济法的成熟主要表现为经济法的内容和体系逐步趋于完备,调整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批重要法律相继诞生,如日本的《企业合理化促进法》、《石油业法》、《中小企业基本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德国的《反限制竞争法》等。

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其对国民经济的总体调节达到了严密化和制度化的程度,国家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缺少的主体。

(二)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1.中国经济法的产生时期(1979年至1992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改革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体制。

国家逐步重视发挥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对国民经济运行的作用,重视以法律手段调控经济。

十余年间,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达到六百余件。

这一时期的经济法主要有三个特点:(1)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不分;(2)国家的宏观调控主要运用计划手段;(3)规制市场主体行为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缺位。

2.中国经济法的迅速发展时期(1992年至今)这一时期,国家围绕推进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颁布了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以颁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起点,进入了制定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的阶段,先后出台了有关产业政策、财政、金融等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场规制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国经济法体系正在迅速形成,经济法的理论研究也蓬勃发展,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中国经济法的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

比如,对经济法的理解尚未完全摆脱大经济法的模式,仍停留在与经济运行有关的法律的认识上,缺乏对经济法的实质性把握;有关国有企业的立法仍为经济立法的重点,其立法指导思想却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经济法的立法规划与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经济法的立法理论基础相对薄弱等。

案例分析:经济法在德国的产生案情:20世纪初,德国为了满足国家协调和敢于经济运行的法律需求,颁布了一些对重要物资和产品价格实行国家统一官职的法律和法令,如《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和《战时经济复兴令》等。

后来,未了应付战后国内经济危机,负担巨额战争赔款和摆脱经济上的困境,解决垄断经济组织操纵市场所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德国进一步加大了对经济干预的力度。

比如,1919年8月生效的《魏玛宪法》规定,基于国家的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之矿藏及可利用天然物均处于国家监督之下,并对私有工业实行“社会化”,实行完全的国家所有制、公私合营的半国家所有制和国家指定须受国家监督的企业由资本家、工人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同时还佐以相关法规从不同角度干预市场运行,如《煤炭经济法》,《钾素经济法》,《防止滥用经济力法令》等。

蕴藏于这些法律之中的法律规范具有不同于以往法律规范的特质:国家有权对私人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对经济余兴要素进行国家协调,从而可以对垄断组织进行一定的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取消或限制了契约自由和私权神圣原则。

由于法律的实施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绩效,这些不同于传统民商法和行政法倾向或特质的法律规范得到了德国社会和国家的确认,并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思考方向:1.经济法在德国兴起的经济、政治和法律背景。

2.经济法概念的产生和传播。

分析:经济法首先在德国产生决不是偶然的。

经济法是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进入垄断的市场经济之后,为了解决垄断市场经济时期出现的、依靠已经存在的民商法无法解决的、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的情况下才产生的。

为实现自由竞争、恢复市场秩序,解决周期经济危机,必须从法律上对“私权神圣”、“意思自治”予以限制,制定一系列赋予国家干预、协调经济运行的权力,规范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以从维护和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影响进行运行,在维护形式上主体平等的同时推进主体实质平等的实现,进而通过国家对宏观经济要素的调控,解决周期性经济危机,促进和实现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协调发展。

这是德国大量制定经济法的经济政治动因。

另外,传统民商法无力满足解决上述问题的法律需求,是德国制定经济法的法律动因。

“经济法”一词早在1755年就由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其《自然法典》一书中提出过;另一位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德萨米(Dezamy),在其1842年出版的《公有法典》一书中也使用了“经济法”一词。

也有人认为,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蒲鲁东(P.J.Proudhon,1809-1865)是最早提出经济法学说的人。

它在1865年发表的著作《论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中提出。

在德国1906年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中,使用了“经济的法”(Wirtschaftsrecht)一词,现代经济法的概念和学科即由此所出;当时每年由里特尔(Ritter)撰稿,藉此说明有关世界经济的法规概况。

以后,不仅在许多国家的法学著作中,而且在有些国家颁布的法律中,先后使用了这一概念。

比如,1919年,德国颁布了《煤炭经济法》。

1964年,原捷克斯洛伐克颁布了《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

经济法的含义(一)西方国家经济法概念的学说1、德国关于经济法概念的学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恢复时期,德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国家干预私人经济生活的法令,引起了德国法学家们的注意,他们在对经济法的研究中,形成了不同的经济法概念认识,主要包括:(1)集成说;(2)对象说;(3)机能说;(4)世界观说;(5)方法论说。

2、日本关于经济法概念的学说日本与德国在意识形态领域有许多相通之处,因此,其经济法研究深受德国影响。

二战前有三种观点:(1)对象说;(2)否定说;(3)经济统制法说。

日本在二战后的经济法概念界定比较多:(1)规制垄断为中心的经济从属关系法说(正田彬);(2)规范市场支配法说(丹宗);(3)维护经济体制说(今村);(4)适应社会协调性要求法说(金泽);(5)经济统制法说(高田)等等。

(二)前苏联关于经济法概念的学说(1)两成分法;(2)战前经济法;(3)战后经济法;(4)综合部门法;(5) 经济行政法。

(三)中国经济法概念学说1、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已前的经济法旧学说。

结合八十年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注重介绍几个有代表性的经济发展流派关于经济法概念的认识:(1) 纵横经济法说;(2)综合经济法说;(3)经济行政法说;(4)纵向经济法说;(5)学科经济法说。

1989年以后,又出现了管理协作关系说和密切联系关系说。

2、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新诸说。

主要有:(1) 新经济行政法说;(2)经济协调关系说;(3)平衡、协调结合说;(4)宏观经济调控经济关系说;(5)国家需要干预说;(6)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说;(7) 行政隶属经济关系说。

(四)经济法的含义经济法的概念是对经济法基本精神或基本观念的认识,它是连接整个经济法律规范及其实施过程的基本纽带。

根据我们对经济法现象的认识,且跳出单纯的调整对象说的简单框架,可以将经济法定义如下:经济法是产生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体现国家干预经济意志的新兴法律部门,是综合运用国家权力或宏观调控手段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良性发展的法律规范系统。

对于这一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定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在形式上可表现为国家或政府、市场经营主体、消费者之间的各种行为的互动或联系。

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具体指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相应的经济法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个子部门法。

在宏观调控法中,主要包括产业政策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和对外贸易管理法;在市场规制法中,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作为经济法的子部门法,它们还有各自的层次结构或称为自己的亚部门法,正是这些子部门法和亚部门法构成了多层次的法律规范群,共同组成经济法体系。

(2)经济法的作用范围是整个市场体系,而这种作用的发挥必须符合法律发展的基本规律,即经济法作用的发挥是以市场机制、经济规律对经济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为前提。

(3)经济法的目标是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经济法的这一目标主要是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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