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陕南移民搬迁方案-精选word文档 (9页)
【精品文档】乡镇移民搬迁方案-优秀word范文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乡镇移民搬迁方案乡镇移民搬迁方案【1】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开展移民扶贫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扎实做好我乡移民扶贫搬迁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移民扶贫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移民扶贫政策,改善库区、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贫困户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其脱贫致富的步伐。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20年)》“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村级实施”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多种有效安置方式,把移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移民“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移民扶贫工作是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
20**我乡年将重点抓好双田、秀水、洢溪、下沙、早禾田等9个村有移民搬迁愿望的搬迁工作,确保完成县下达的移民扶贫搬迁任务。
三、移民搬迁地和移民安置地应具备的条件(一)移民搬迁地应具备的条件1、搬迁地移民户必须是常住农业人口的农户。
2、必须是在20**年上报的库区、深山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调查范围内居住点且距离乡镇集镇较远,距常年通公路5公里以上,距学校、医院3公里以上,缺乏教育医疗网点,耕地少,耕地耕作难度大,生活条件恶劣的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农户。
3、必须是20**年1月1日至今仍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要求移民搬迁的农户。
4、有要求达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愿望。
(二)移民安置地的选择今年我乡移民扶贫搬迁安置工作,全部采取集镇集中安置的方式,集中安置点设在山庄新街道桥头沙洲(20**年移民集中安置点马路对面),交通、医疗、教育、行政办事非常方便,并拟配套山庄乡中心幼儿园。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省管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和规范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9月5日陕西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规范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资金管理,确保全省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10号)和《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是指中省财政用于地灾、洪灾、生态和责任主体灭失的采煤塌陷区移民搬迁安置建房、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红线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第三条避灾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资金按照“分类筹集、按量拨付、规范使用、强化监管”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移民(脱贫)搬迁办公室按照年度搬迁任务统筹安排使用。
陕政办发[2016]66号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
![陕政办发[2016]66号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42e38b0dd3383c4bb4cd26e.png)
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16]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以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为主,避灾、生态及其他各类搬迁统筹推进的全省移民搬迁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总体思路。
着眼“四化同步”、城乡一体,把移民搬迁作为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关键性的生态工程。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谋划推进,实现移民搬迁、城乡治理、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治理一举多赢、协同推进,加快我省追赶超越步伐。
第三条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35.5万户125万人建档立卡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及同步实施的避灾、生态和其他类型搬迁安置任务。
陕南地区2016年基本完成避灾搬迁任务,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搬迁任务;其他地区2018年基本完成扶贫和避灾搬迁任务。
第二章搬迁对象第四条对象类型。
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共建共享基础设施,集中提供公共服务,分类享受相关政策,区别标准组织考核验收”的原则,统筹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
(一)扶贫搬迁。
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易地搬迁的农村人口。
(二)避灾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工程措施难以有效消除灾害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频发和采煤塌陷区农村人口(以下简称:地灾户、洪灾户、采煤塌陷户)。
(三)生态搬迁。
主要指生活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农村人口,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两类。
(四)其他搬迁。
主要指国家及省级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搬迁群众;以及城镇化和镇村综合改革等涉及的需搬迁农村人口。
第五条对象识别。
扶贫搬迁对象由省扶贫办提供精准到户名册。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汉中、安康、商洛市国土资源局、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7月12日附件: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完善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的立项、实施、检查、验收和专项资金管理,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确保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陕南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陕南地区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办公室批复的、列入2011至2020年各年度计划建设的、有统一规划的、3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立项论证、设计审查、质量(经费)检查、竣工验收等业务活动须聘请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及技术经济监审专家参与。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项目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省国土资源厅与陕南三市、县(区)国土资源局根据集中安置点的建设规模分级负责承担项目的建设任务。
移民实施方案(五篇范文)

移民实施方案(五篇范文)第一篇:移民实施方案移民实施方案第1 篇:水库移民实施方案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人口登记核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本情况**区共有三座大中型水库:**水库、***水库、***水库。
其中**水库和***水库有 7 个村整村搬迁,包括***水库另有5 个村部分搬迁。
还有外省市、外区搬迁到**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
2010 年享受水库农村移民待遇人口 6452 人。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和北京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坚持移民安置与水源保护并重,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改善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2、工作原则----坚持解决当前困难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的的原则。
----坚持国家帮扶和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移民后期扶持与水源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市政府负总责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登记核定工作要求(一)人口核定登记范围主要工作任务是:在 2010 年移民人口登记的基础上,对 2011 年度新增、减少农村移民人口进行核定、登记、公示。
1、新增农村水库移民人口。
包括:新出生人口、新嫁入移民家庭人口、新入赘到移民家庭人口、外省迁入移民人口等。
2、减少农村水库移民人口。
包括:死亡、转非、户口迁出、服刑、学生毕业、部队提干等。
上述人口变化的时间范围界定为:2009 年 7 月 1 日 0 时--2010 年 6 月 30 日 24 时。
(二)人口核定登记程序为了做好**区 2011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确保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顺利贯彻实施,维护水库移民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制定《**区 2011 年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核定实施方案》。
最新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最新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乡村地区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等问题。
为了改善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我国政府决定实施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程。
本方案旨在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行详细规划,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搬迁对象及安置方式1.搬迁对象本次搬迁对象主要为生活在生态环境恶劣、资源匮乏地区的乡村居民,包括地质灾害隐患区、生态环境保护区、重点工程建设区等。
2.安置方式(1)原地安置:对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可在原地进行安置,改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
三、搬迁安置流程1.调查摸底对搬迁地区的生态环境、资源状况、人口分布等进行详细调查,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2.制定搬迁计划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包括搬迁时间、搬迁路线、安置地点等。
3.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搬迁政策,提高搬迁对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实施搬迁按照搬迁计划,有序组织搬迁对象进行搬迁,确保搬迁过程顺利进行。
5.安置过渡在搬迁对象到达安置地点后,提供过渡性住房和生活设施,确保搬迁对象基本生活需求。
6.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对安置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住房、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提高安置区的生活质量。
四、政策扶持与保障1.政策扶持(1)财政扶持:对搬迁对象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用于购房、租房、生活设施购置等。
(2)就业扶持:鼓励搬迁对象就业创业,提供技能培训、就业信息等。
(3)教育保障:确保搬迁对象子女教育不受影响,提供学位保障。
2.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严格考核评估:对搬迁安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工程质量。
1.注意事项:搬迁对象的权益保障解决办法:要确保搬迁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在补偿安置上,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公开透明地进行补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移民小区管理办法

山阳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陕政办发〔2011〕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4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决定》(商发〔2014〕6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地质灾害移民、洪涝灾害移民、扶贫移民、生态移民和工程移民五种类型移民搬迁对象,统称陕南移民搬迁。
地质灾害移民搬迁,主要是对地质活动频繁,滑坡、泥石泥、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危害严重,人居环境恶劣地区进行的移民搬迁。
洪涝灾害移民搬迁,主要是对长期受洪水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威胁地区进行的移民搬迁。
扶贫移民搬迁,主要是对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维护成本高,生产生活条件极差,农民生活贫困、增收困难地区进行的移民搬迁。
生态移民搬迁,主要是对历史文化遗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生态公园、水源涵养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地区范围内,因群众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产生潜在威胁和负面影响地区进行的移民搬迁。
工程移民搬迁,主要是对库区建设和水库下游范围内,以及铁路、公路、管道运输、高压输变电设施、矿产资源开发等工程项目建设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威胁地区实施的移民搬迁。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陕南移民搬迁实行“县负总责、镇为主体、部门配合、分级负责”工作责任制。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陕南移民搬迁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考核,对陕南移民搬迁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确保政策保障、资金保障、组织保障、措施保障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移民办),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是陕南移民搬迁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陕南移民搬迁的计划编报、项目审批、资金监管、项目验收、档案管理及督查考评等日常工作。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汉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7•【字号】汉政发〔2011〕29号•【施行日期】2011.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步伐,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按照“建设小城镇、发展现代农业和避灾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的思路,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消除隐患、脱贫致富、修复生态为目标,2011年至2020年,全市实施移民搬迁安置23.99万户85.25万人,其中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2.2万户8.8万人。
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解决我市灾害易发区及贫困农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存发展问题,切实改善民生,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二、移民搬迁对象1.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居民。
2.居住高寒边远山区、水电路不通、生存环境恶劣和危房的居民。
3.居住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重大工程项目区范围内的居民。
移民搬迁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的群众,户籍及户籍人口的认定时间为2011年6月1日前。
三、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
移民搬迁坚持政府引导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以县区内搬迁为主,控制跨县区搬迁,由符合条件的本市移民户自愿提出申请,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和建房形式,按程序申报,统一组织实施。
2.县区负总责与乡镇为主体的原则。
县区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
乡镇政府为实施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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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移民搬迁方案
陕南移民搬迁方案实施办法【1】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改善陕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陕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
(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
(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五)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
(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