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详细版
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

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为了保障采掘工程的安全生产,提高采掘效率,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采矿企业的井下采掘工程。
二、顶板管理职责1. 管理机构和领导管理机构和领导要认真履行顶板管理职责,定期检查顶板的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记录。
2. 生产人员生产人员要认真履行顶板管理职责,及时向管理机构报告发现的问题。
三、顶板管理要求1. 顶板稳定性1.1 采掘进度不得超过规定范围内的最大值,如有必要,应对采掘区域进行分区控制。
1.2 在掘进前,要对截割面、支架及煤层稳定性进行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和其他灾害进行风险评估。
1.3 当掘进到复杂地质条件或存在特殊地质构造和地质构造变化时,应针对具体地质条件制定专门的支护方案。
1.4 在采掘过程中,要根据变化的地质情况及时调整支架高度,并增加及时支护的频率,确保顶板稳定。
2. 工作区域保护2.1 在采掘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认工作面及相关设施的安全性。
2.2 对于各种垂直通道、爬梯及其它设备,应定期检查安全性并加强维修、保养等工作。
3. 个人防护3.1 生产人员必须戴好头盔,并按规定佩戴其他安全防护装备。
3.2 进入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顺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命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3.3 采掘过程中发生灾难性事故时,必须如实汇报给上级处理。
四、处理措施4.1 当发生火灾、爆炸、冻害、水害等意外事故导致顶板不稳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增加支架数量,加强工作面加强支架,以减少灾害的影响。
4.2 对于有存在灾难性事故隐患的工作面,应立即撤退并关闭,直到危险排除,才可重新启用。
五、相关条款5.1 纪律处分不得少于通报批评,违纪行为严重的可酌情处理。
5.2 管理和监督力度必须加强,确保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六、总结本规定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采掘工程的安全生产。
在实践中,如有需要,可根据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三篇)

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采掘工程中的顶板及时有效地进行管理,保障采矿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采掘工程,包括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第三条顶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
第四条顶板管理的目标是保护顶板的稳定性、确保采矿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五条采掘工程的顶板管理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合理设置支护措施,确保顶板的强度和稳定性。
2.积极采取措施,减小采矿对顶板的影响,降低顶板的变形和下沉。
3.加强顶板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4.对于长期停采或者新回采工作面,需要进行钻孔探测和地质勘探,明确顶板结构和地质条件。
5.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第六条对于顶板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制定顶板管理方案,明确工作内容、任务、责任人等。
2.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顶板监测和数据分析,定期评估顶板的稳定性。
3.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支护措施和工作面布置。
4.定期进行顶板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5.及时进行顶板修复和加固工作,确保顶板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针对不同的采矿工艺和地质条件,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建立健全的顶板管理档案,包括顶板监测数据、管理记录、修复情况等,便于后期的分析和参考。
第九条加强顶板管理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对于顶板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责任事故,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采矿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到此结束。
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二)是指在采煤或者采矿过程中,对顶板进行监测、支护和安全管理的一系列规定。
其目的是保证顶板稳定,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
一般来说,采掘工程顶板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顶板监测:要求对顶板进行定期的监测,包括地质构造、顶板变形、裂隙、空洞等。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掘进工作面顶板治理制度一、临时支护治理1、掘进工作面必需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需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需对采纳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二、掘进工作面顶板治理1、巷道的施工治理和考核由专业副总负责,工程质量验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每一条巷道施工完毕,必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前方准设备撤除。
对每一条巷道的施工状况及验收状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案。
2、掘进过地质构造、淋水区巷道压力大,顶板破裂松软时,准时实行加强支护措施,全部支护必需紧跟迎头。
3、巷道开门、切眼刷大、修复老巷、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别状况时,必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视执行状况。
三、锚杆支护巷道顶板治理1、锚杆锚固长度、锚固力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现场必需到达规程规定要求。
2、锚杆间排距误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孔深度不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大于杆体有效长度10㎜。
3、锚杆的托板必需紧贴岩面,锚杆露出螺母的长度10㎜-50㎜(全螺纹锚杆10mm-100mm),锚杆与围岩的角度最小不小于75。
4、必需使用锚杆钻机、风动钻机手等机械工具安装锚杆。
5、锚杆锚固力每班必需检查,班组要留有具体记录;锚杆螺母必需使用力矩扳手拧紧,保证力矩符合有关要求。
四、锚索支护巷道顶板治理1、岔门点、沿煤层顶板掘进的工作面顺槽、切眼优先选用锚网索支护。
2、锚索长度应依据巷道顶板岩层状况确定,锚索必需锚固到稳定的岩层中,锚索锚入稳定岩层不小于2m,当低于2m时必需实行加长锚索或锚网棚复合支护等措施。
3、锚索外露长度为150mm~250㎜,不合格的要重新补打,预紧力低于设计值90%时,必需重新预紧。
4、锚索各组件的材质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托梁安设位置、方向符合设计要求,紧贴岩面。
锚索托梁或托板强度、长度符合设计要求,托梁或托板必需紧贴岩面。
五、其它巷道顶板治理1、穿煤层或遇地质构造时,优先采纳锚网索与工字钢梯形棚复合支护。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范本(3篇)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范本《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掘进工作面顶板的管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和工人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井掘进工作面顶板的管理。
第三条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第五条矿井应当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掘进工作面顶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第七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对措施。
第八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掘进工作面顶板的管理第九条掘进工作面顶板的管理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矿井设备、施工工艺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掘进工作面顶板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掘进工作面顶板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工人的安全。
第十二条掘进工作面顶板的支护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三条控制掘进工作面顶板的地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控制掘进工作面顶板的烟气和粉尘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工人的健康。
第十五条掘进工作面顶板的固化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承载能力。
第三章工人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加强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矿井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工人安全操作。
第十八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工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人的安全责任和权益。
第十九条矿井应当加强工人的健康监测,确保工人身体健康。
第二十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工人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工人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工人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二十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矿井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文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文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面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第三条党委、企业管理层对本制度负全面责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科学、规范、高效进行。
第五条顶板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顶板的安全稳定,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面的生产能力。
第六条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以及行业的技术指导意见。
第二章顶板管理的责任第七条党委、企业管理层对顶板管理有最终责任,要提高顶板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顶板管理的有效落实。
第八条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是顶板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制定详细的顶板管理方案,负责顶板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九条顶板管理工作是所有岗位的责任,生产运营部门要划定工作面顶板管理区域,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
第十条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态势。
第十一条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顶板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对结果进行跟踪分析。
第十二条对于顶板管理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应当予以表彰奖励,激励广大员工积极参与顶板管理工作。
第三章顶板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第十三条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是顶板管理的主要组织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顶板管理职责和任务,并明确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生产运营部门在顶板管理中要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操作工作。
第十六条各岗位员工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参与顶板管理工作,负责及时发现和上报顶板问题。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一、总则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办法是为了保证矿井开采安全和高效进行,规范和指导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
执行本办法的同时,还应根据具体工作面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工作流程。
二、责任与组织1. 矿井企业要成立由矿长担任组长的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
2. 每个工作面设立专职顶板管理人员,并配备充足的劳动力和设备,保障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顶板管理人员要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岗位证书方可上岗。
三、顶板管理流程1. 顶板稳定评估(1)顶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工作面顶板进行稳定评估,了解顶板变形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顶板支护方案和措施。
(2)对于评估结果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固支护,并加大日常巡检力度。
2. 顶板支护施工(1)顶板管理人员要结合已有的支护设计和顶板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支护材料和施工方法进行支护施工,并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2)对于顶板切向断裂、岩层片帮、煤与岩交楔等复杂情况,要采取专业支护技术手段进行处理。
(3)支护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支护质量符合要求。
3. 顶板监测与预警(1)工作面顶板要进行实时监测,通过测量仪器和传感器等设备,对顶板的变形和位移进行监测和记录。
(2)顶板监测数据要及时传输和分析,对顶板稳定性进行判断,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便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顶板灾害应急(1)如发生顶板冒落、顶板塌陷等顶板灾害,顶板管理人员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进行抢险和救援。
(2)顶板管理人员还要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和调查工作,总结事故原因和救援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四、顶板管理安全要求1. 顶板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顶板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矿井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确保工作面顶板管理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
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页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一、一般规定1、井巷的开凿与支护务必按设计的支护形式、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作业程序与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
2、推广使用先进的支护工艺与材料,提倡锚杆、锚索支护。
开拓巷道、准备巷道不得采用木棚支护,回采巷道尽可能不用木棚支护。
3、掘进工作面要严格落实敲帮问顶制度,找顶后,务必首先设置好临时支护,禁止空顶作业。
务必结合实际规定临时支护形式。
4、巷道掘进时,即将贯通的2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前地测部门务必下达贯通通知单,施工单位务必编制贯通措施。
5、巷道掘进时,作业规程中务必编制预防巷道冒顶堵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临时停掘时,永久支护务必紧跟迎头。
凡变更施工队伍或停止掘进7天以上而又复工的掘进工作面,务必重新贯彻作业规程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掘进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务必依据技术与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
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8、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炮掘工作面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架,在爆破前务必加固。
爆破崩倒、崩坏支架务必先修复。
9、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应根据顶板岩性掘进宽巷。
巷道支护禁止采用刚性支架。
严重冲击地压厚煤层中所有巷道的布置应避开压力集中区。
双巷掘进时,2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20m,联络巷道应与2条平行巷道垂直。
二、巷道支护1、采用锚杆(索)、锚喷支护形式时,支护的形式、规格、材质、安装要求、锚杆布置参数、网的连接等务必在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2、锚杆务必根据规定进行拉拔力试验,并有安全措施。
锚杆务必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螺母扭矩务必逐根检查并达到规定要求。
2023年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
2023年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生产,保障矿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矿井开采工作中的掘进面顶板管理,包括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稳定性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矿山安全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掘进面顶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二章顶板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掘进面顶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安全第一。
第五条矿井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掘进面顶板稳定性评估,明确安全工作面范围,保证矿工的安全作业。
第六条矿井必须建立系统完备的顶板稳定性监测装置,定期对掘进面顶板进行测量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矿井必须建立顶板稳定性预警机制,制定详细的预警预报标准和处理措施,确保矿工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顶板塌落等不安全事件。
第八条矿井必须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对于发生严重顶板事故时,能够迅速组织救援和处置。
第三章顶板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九条矿井必须设立顶板管理部门,明确负责顶板管理工作,保障掘进面顶板的稳定。
第十条顶板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掘进面顶板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二)组织顶板稳定性评估和监测工作;(三)建立顶板稳定性预警机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四)组织顶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撤离;(五)开展顶板管理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章顶板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十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顶板支护措施,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确保顶板的稳定。
第十二条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掘进面顶板的净距离标准,确保工作面的安全。
第十三条矿井必须严禁在不符合顶板稳定性要求的区域进行工作,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矿井必须定期对掘进面顶板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对掘进面顶板进行及时修复,确保顶板的稳定。
第五章处罚条款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矿井,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包括工作面的巡视、支护、检测、通风等方面。
第三条属地矿山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
第四条属地矿山公司应配备专职的顶板管理人员,负责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
第五条所有从事掘进工作的矿工均应接受顶板管理的培训,熟悉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巡视管理第六条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巡视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并记录巡视情况。
第七条巡视工作应注意观察顶板的下沉、开裂、龟裂、松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八条掘进工作面巡视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九条发现顶板问题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同时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予以支持。
第三章支护管理第十条必须按照安全规定进行顶板支护,支护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一条顶板支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并接受定期培训。
第十二条顶板支护工作必须按照支护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三条支护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使用损坏的支护设备。
第十四条掘进工作面周边的其他支护设施,如采空区支护、短架支护等,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四章检测管理第十五条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必须进行定期检测,检测频率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但至少每周需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掘进工作面的顶板检测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检测人员进行。
第十七条掘进工作面的顶板检测应包括测量顶板下沉情况、检测顶板开裂情况、探测顶板松动情况等。
第十八条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根据结果制订相应的措施和方案。
第五章通风管理第十九条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矿工的呼吸安全。
第二十条通风设备必须正常运行,不得存在故障隐患。
第二十一条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十二条掘进工作面周边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包括送风系统和排风系统。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有效的控制地质灾害,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包括掘进工作面顶板的支护、检查、维护等工作。
三、责任部门煤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本管理制度。
具体执行由矿长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执行。
四、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要求1、掘进工作面顶板的支护(1)根据地质条件和顶板厚度,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和材料,确保支撑牢固、稳定。
(2)定期检查顶板支护设施,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支护材料。
(3)严格按照支护标准施工,确保支护质量。
2、掘进工作面顶板的检查(1)每班必须进行顶板检查,确保掘进工作面顶板稳定安全。
(2)对于顶板有隐患的地方,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掘进工作面顶板的维护(1)加强对掘进工作面顶板的维护,保持顶板的平整和洁净。
(2)对于有裂缝或起破坏的部分,要立即进行维修,确保顶板的稳定和安全。
五、工作流程1、矿长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掘进工作面顶板的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制定整改计划。
2、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改进方案,确保顶板支护质量。
3、对于有隐患的掘进工作面顶板,要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4、对于掘进工作面顶板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六、奖惩措施对于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掘进工作面顶板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按照制度执行,造成事故的,按照煤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监督检查煤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以上是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的要点,希望全体职工严格执行,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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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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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面顶板管理规定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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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井巷的开凿和支护必须按设计的支护形式、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
2、推广使用先进的支护工艺和材料,提倡锚杆、锚索支护。
开拓巷道、准备巷道不得采用木棚支护,回采巷道尽量不用木棚支护。
3、掘进工作面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顶后,必须首先设置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必须结合实际规定临时支护形式。
4、巷道掘进时,即将贯通的2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前地测部门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施工单
位必须编制贯通措施。
5、巷道掘进时,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预防巷道冒顶堵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6、临时停掘时,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
凡变更施工队伍或停止掘进7天以上而又复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重新贯彻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掘进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必须依据技术和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
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8、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炮掘工作面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架,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爆破崩倒、崩坏支架必须先修复。
9、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层,应根据顶板岩
性掘进宽巷。
巷道支护严禁采用刚性支架。
严重冲击地压厚煤层中所有巷道的布置应避开压力集中区。
双巷掘进时,2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20m,联络巷道应与2条平行巷道垂直。
二、巷道支护
1、采用锚杆(索)、锚喷支护形式时,支护的形式、规格、材质、安装要求、锚杆布置参数、网的连接等必须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2、锚杆必须按规定进行拉拔力试验,并有安全措施。
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螺母扭矩必须逐根检查并达到规定要求。
3、锚杆支护的顶部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且逐排向迎头施工,不得待所有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4、煤巷锚杆支护应安装顶板离层指示仪,安
装地点、数量应在作业规程、措施中规定,并定期观测分析顶板离层情况,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采用钻爆法掘进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
锚喷支护喷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并做抗压强度试验。
6、架棚巷道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对支护材料、支架结构、支护参数、背护材料及接顶材料作出规定。
支架与顶帮之间的间隙必须背实、楔紧。
禁止空帮空顶作业。
7、架棚巷道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杆,10°以上的斜巷支架间要采用金属拉杆。
三、裸体(点柱)巷道
1、裸体(点柱)巷道施工前,应在论证的基础上先行试验,得出试验结论后再编制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2、裸体(点柱)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如遇顶帮岩性改变或地质构造、老硐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加强支护措施。
四、交岔点支护
1、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应选择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施工要有专门设计。
交叉点的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交叉点的位置、支护形式、质量要求、施工顺序、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
施工结束后,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资料与设计资料一起存档保存。
2、煤巷锚杆(锚网)支护的交叉点(特别是大断面),要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具体规定,要安装顶板离层监测仪,进行离层观测,发
现顶板下沉量超标,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护。
3、架棚巷道的的交叉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牙壳,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设施安装等所需的安全距离。
抬棚竣工后,生产技术部门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掘进。
4、当开窝巷道与原巷道不垂直,斜交角度小于60度时,应对煤柱(岩柱)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第四十条要建立巷道交叉点的安全巡查制度。
重点检查交叉点的支护状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支护隐患。
5、对矿井的巷道交叉点进行编号管理,建立台帐。
台帐内容包括:交叉点的位置、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竣工验收人员及验收意见、巡查记录等。
五、井巷修护与回收
1、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井巷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队伍负责井巷的修护。
建立井巷巡查、检查制度和巷道维护包干责任制,建立井巷台帐。
2、巷道修护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
修护后的巷道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回收支架、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维修,必须保证退路畅通。
独头巷道修护时应由外向里逐排、逐棚施工。
严禁人员进入巷道失修区域;严禁在独头巷道内分段修护;严禁修护时大拉大放或无监护作业。
巷道维修必须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并对维修地点的前后5米支架进行整体加固。
4、巷道修护时,施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加强顶板监护。
5、除强令撤人的情况外,一道工序未完工,不得终止工作。
6、修复巷道过老硐(塘)、交叉巷道口、砌碹巷道及地质构造地段时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维修的顺序、方法和安全防护措施。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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