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
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备案申请表-宁波电子口岸

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备案提交材料:1.企业的书面申请;2.国境口岸储存场地卫生许可证(正本)复印件;3.进出境集装箱场站登记证;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5.查验检疫处理和存储场(库)平面图;6.用于出口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的生产企业提供的出境木质包装生产、存储、使用、核销等管理制度;7.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企业提供的集装箱场地经营许可证或批文复印件;8.其他材料。
相关表格:NBQS植T-R29宁波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备案申请表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检植[2003]108号)关于印发《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检验检疫局、大榭检验检疫局筹建办公室、象山检验检疫局基建领导小组,本局各检验检疫业务处、各办事处、技术中心:现将《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备案申请表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监督管理办法—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文件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宁波口岸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性病虫害随木质包装传入、传出,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对进出境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
经人工合成的材料或经加热、消毒等深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是指存取出入境集装箱、货物及其他出入境物品并开展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工作堆放场地和仓库(包括生产企业用于出口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的场地和仓库)。
第四条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宁波局)对进出境木质包装查验、熏蒸场地实施备案制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1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1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2.15•【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1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通关,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1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局长支树平2015年2月15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报检企业的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报检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企业,包括自理报检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
自理报检企业,是指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本企业报检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单位办理报检业务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自理报检企业的规定管理。
代理报检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为委托人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人员,是指负责向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所在企业报检业务的人员。
报检企业对其报检人员的报检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五条报检企业办理报检业务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报检企业备案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四)《报检人员备案表》及报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五)企业的公章印模;(六)使用报检专用章的,应当提交报检专用章印模;(七)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应当提交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格式)》

进口涂料备案申请表(格式)
申 请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编号
生产厂商
名 称
地 址
授 权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产 品
名 称
型 号
品 牌
产 地
HS编码
主要进口口岸
用 途
随附单据(划“√”)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国内分装厂商名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 生产厂商声明和有关证明
□ 产品描述和有关文字说明
备注:
郑重声明:
1、备案申请人被授权申请备案。
2、上列填写内容、及随附单据正确属实。
法人代表签名申请人签名.
以下由备案机构填写编 章)
年 月 日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
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报检单 位首次办理报检时,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单 位登记。已办理登记的单位需向外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 检手续的,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证明书》向 外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备案。
报检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单据
1.入境货物报检 外贸合同、境外发票、提单(海运提单、空运提单、国际铁路联 运运单等)、装箱单、磅码单、许可证(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 证、进口废旧物品环保批文等)、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出具的检疫 证书、熏制证书等。 2.出境货物报检 外贸合同(确认书)、信用证、许可证(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 卫生注册登记证)、厂检单等。
5、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检注册备案登记手续,5个工 作日; 6、向北京海关中国电子口岸申请备案,取得入网许可并预约IC卡,5 个工作日; 7、根据预约情况,工商、税务、海关联合审批发卡,购IC卡、软 件、读卡器,预计5-10个工作日; 8、外汇管理局出口核销备案,进口单位进入付汇名录备案,1个工作 日;
报检的时限
1.入境报检时限 ★申请货物品质检验和鉴定的,一般以到货后不少于索赔有效期满前20天报检。 ★ 输入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当在检疫物进境前或者进境时报检。 ★入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品在到达口岸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接受卫生 检疫,经检疫或 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其他必要的卫生处理合格的,方准入境。 2.出境报检时限 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 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或申报;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9、出口企业核销章与中英文章刻制手续,1个工作日;
参考模板1 跨境电商企业检验检疫备案表

企业名称:境外企业全称(请填写与境外注册证明上一致,且填写中文简体)
法人:请填境外企业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境外企业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
类别:□电商公共平台□电商企业□电商物流集中监管场所运营企业
二、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贸易方式、主要产品类别请勾选
□直邮进口 □网购保税进口 □出口
主要产品类别:请填写
三、跨境电商名称及网址
名称:境内企业全称
网址:请填写
四、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对电商平台/企业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产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
□ 产品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 □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 (其他)
2、对电商物流集中监管场所运营企业
□ 产品物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 产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
请填写四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对电商平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产品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其他2对电商物流集中监管场所运营企业产品物流仓储安全管理制度产品流向溯源管理制度其他备案企业盖章加盖境内公章及境外公章或境外法人签字备案日期
附件1
跨境电商企业检验检疫备案表
备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
备案企业(盖章)加盖境内公章及境外公章或境外法人签字
备案日期:
出入境登记备案单位信息报备表

单位印章式样
印章式样(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格可由珠海市公安局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用A4纸)。
姓名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联系电话签名式样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单位印章式样印章式样盖章注
出入境登记备案单位信息报备表
单位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类别:□党政机关□金融系统□教科文卫系统□国有大中型企业□其它单位
地址及邮政编码:
单位传真:
姓名
工作单位(部门)
及职务
联系电话
签名式样办公电话手机 Nhomakorabea码有权代表单位签署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单位意见的负责人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法规类别】进出口商品检验【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第240号令【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8.05.29【实施日期】2018.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2015年2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1号公布根据2016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第24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报检企业的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报检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企业,包括自理报检企业和代理报检企业。
自理报检企业,是指向海关办理本企业报检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出口货物的生产、加工单位办理报检业务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自理报检企业的规定管理。
代理报检企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为委托人向海关办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报检人员,是指负责向海关办理所在企业报检业务的人员。
报检企业对其报检人员的报检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备案管理第五条报检企业办理报检业务应当向海关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报检企业备案表》;(二)《报检人员备案表》及报检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应当提交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北京出入境检检疫局行政审批及备案等事项一览表

开发区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6号
顺义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柱东路乙3号
20
进口涂料备案
检验处
58619082
周二上午8:30-11:30
周四上午8:30-11: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2
21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周期检验备案
检验处
58619085
动植处
58619052
58619025
58648823
周二下午13:30-16:30
周四下午13:30-16: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9
7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使用单位备案
动植处
58619047
58619044
58619045
周二30
周四下午13:30-16: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9
15
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类)检疫审批
食品处
58619067
随时网上申请
网上受理
16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
食品处
58619064
随时网上申请
网上受理
17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食品处
58619740
58649067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603
13
进口粮谷加工企业考核申请
动植处
58619052
58619025
58648823
周二下午13:30-16:30
周四下午13:30-16: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9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报检专用章印模:(另附页)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备案机构(签章) 年月日
(备案表背面) 本企业保证: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检验检 疫相关规章、规定。
二、服从检验检疫机关对报检企业管理,遵守行业组织的 行业管理章程。强化对企业报检业务的日常管理,自觉维护检 验检疫工作秩序。
三、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出 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
四、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报检活动有关的文件和 资料。 六、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出入境 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中载明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0 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申请日期)
2
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
编 号: 备案类别:□自理报检企业 □代理报检企业 □快件运营企业 备案号码:
企业名称
中文 英文
住所
机 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企业类别 营业执照号 行政区划 有效证件号 联系电话
快件运营企业备案还须填写以下内容
快递业务经 营许可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