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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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校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校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一、引言校团委组织部是大学校园中负责学生组织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

其规章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对于保障学生组织的正常运转以及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校团委组织部的规章制度,并分析其对于学生组织的管理与发展的作用。

二、校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1.形成目标与需求:校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的制定首先需要明确目标与需求。

校团委组织部应该结合学校的整体发展战略和学生组织的特点,明确制度的目标与需求,为制定出针对性强的规章制度奠定基础。

2.调研与分析:在制定规章制度之前,进行广泛调研与分析是必不可少的。

校团委组织部可以借鉴其他高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了解其经验与做法,并结合学校和学生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以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3.讨论与草案的撰写:校团委组织部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整理出初步的规章制度草案,并邀请专家或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征集和建议。

草案的撰写要精炼明确,内容要具体可行,以便于学生组织成员的理解和遵守。

4.内部审查与修订:经过初步草案的整理后,校团委组织部要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审查与修订,确保制度的语言通俗易懂,条款之间相互衔接,避免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以便于规章制度的实施与执行。

5.公示与正式发布:规章制度的公示是确保学生组织成员明确了解规章制度内容的重要环节。

校团委组织部应通过多种途径(如校园公告、网站、学生组织大会等)宣传规章制度,并对学生组织成员进行解读。

正式发布后,校团委组织部要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修订与完善。

三、校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与作用1.规范学生组织的管理与运作:校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为学生组织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规定了学生组织的组织结构、职责和权限等方面的内容,有利于保障学生组织的正常运作并提高管理效率。

2.推动学生组织的发展与壮大:规章制度的制定促进了学生组织的健康发展。

通过规章制度的约束和引导,学生组织成员的行为将更加规范和有序,培养了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从而为学生组织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一、总则 1.院团委组织部是院团委的一具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全院同学的团费收缴、协同其他部门办好各次活动,完成领导及书记处交办的任务等。

2.院团委组织部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全心全意服务于广阔师生,协助其他部门致力于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校园精神文明的伟大梦想。

二、工作范围 1.负责团员档案治理及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团费收缴、进展新团员、做好新团员入团前的培训和初审工作。

对申请入团的少年学生进行严格考察,对其申请手续进行严格审批。

做好团员注册工作,做好新生团籍接收工作和毕业生团籍的转出工作。

2.负责降实好全院团员检查评比、评优表彰工作。

3.指导各班团支部开展工作,负责团课的进展,在党团重大纪念日组织相关的团主题活动。

4.完成书记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制度 1.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特殊事情特殊思考)。

部长总负责部门各项事务、平时考核及考勤,副部长负责日常活动进行、学期考评。

2.组织部设干事若干名,协助部长及副部长完成本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组织部要求每位成员把细心细致、仔细负责降实在每一次工作中,这将成为学期结束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院团委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合作。

与各班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工作相关人员沟通时注意礼仪素质,文明用语、热情真诚待人。

四、工作注意事项1、团费收缴(1)在每学年的五月份、十月份将对所有在校团员收缴团费,包括团员注册及团员证的补办。

(2)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阔学生,特对团费收缴咨询题进行细分,每个系部依照实际事情别同分相关人员负责,进行责任制,责任到人,以便更好的推动工作进行。

(3)每人做好自己工作日志,以便日后查证。

团费收缴结束,交接于部长,电子档案与注册登记表也要整理系统化、完整化。

(4)分类整理,存档。

2、进展新团员(1)组织部全体成员做好共青团知识的宣传工作,鼓舞广阔学生积极加入中国共青团。

Y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Y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Y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Y院团委组织部的正常工作秩序,规范团委组织部成员的行为,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团委组织部是Y院学生团委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组织工作的中心。

第三条团委组织部的基本职责是组织和带领全体成员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提高学生组织协作能力。

第二章团委组织部成员管理第四条团委组织部成员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做到言行一致、守信用、公正廉洁。

第五条团委组织部成员应该强化团队合作精神,勇于承受困难和压力,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六条团委组织部成员应该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够独立、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团委组织部成员应该维护学校和学院的声誉和形象,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八条团委组织部成员应该根据团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第九条团委组织部成员应该积极配合其他工作人员,做好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自我管理、学生组织协作的支持、指导和策划服务工作。

第十条团委组织部成员应该时刻关注和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情况变化,及时排查、预警和处理发生的学生安全和思想问题。

第十一条团委组织部成员应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业务和管理水平,不断拓宽自己的思路和视野,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于表现良好、做出突出贡献的团委组织部成员,可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团委组织部成员,根据违规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降职、开除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若有涉及到未定事项,应按照学生团委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Y院学生团委所有。

以上是Y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本规章制度共分为五章,包括总则、团委组织部成员管理、工作管理、奖惩制度、附则。

由此,我们希望团委组织部的成员能够认真遵守并执行本规章制度,以维护学校和学院的声誉和形象,为学生组织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团委组织部内部规章制度

团委组织部内部规章制度

团委组织部内部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团委组织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团委组织部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一、团委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门干事多名,各岗位职责如下:1. 部长:负责团委组织部全面工作的规划、协调、实施和监督,对团委组织部负责。

2. 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分工和执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干事:负责团委组织部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执行,协助部长和副部长开展工作。

二、团委组织部设立干事工作交接制度,干事应熟悉前任干事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章岗位职责一、部长:1. 组织领导团委组织部的工作,制定团委组织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2. 组织协调课程活动、培训活动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执行。

3. 负责团委组织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管理和资源配置。

4. 定期召开团委组织部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副部长:1. 负责部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部长完成工作任务。

2. 负责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部长组织召开各项活动。

3. 承担部长委派的任务,全力支持团委组织部的工作。

三、干事:1. 负责团委组织部日常事务的处理,按时完成部长和副部长交办的工作。

2. 参与课程活动、培训活动等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和组织工作。

3. 考核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四章考核制度一、团委组织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级。

二、绩效考核主要根据团委组织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定。

三、绩效考核由部长、副部长和干事共同评定,形成评定报告,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

四、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优秀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奖惩制度一、团委组织部实行奖惩制度,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给予相应奖励和惩罚。

二、奖励主要包括表扬、奖金、晋升等,惩罚主要包括批评、降职、停职等。

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五篇)

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五篇)

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五篇)第一篇: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院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的贯彻团委的精神,加大组织部工作力度,提高组织部成员素质及工作能力,保证组织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组织部基本工作职责一、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团费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干部档案的管理与审核工作。

四、负责学院每学年优团、优干的评审与登记工作。

五、定期组织召开团干部会议,公布团组织活动检查结果,讨论组织生活等。

六、定期组织青年团员进行有关的团知识教育活动。

七、协助并监督各系组织部对团活动进行检查与评比。

八、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新学期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自行组织或协助其它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十、完成老师布置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组织部人员编制及职能一、人员编制:部长:1名副部长:2-4名文书:2名干事:8-10名二、人员职能:1、部长: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掌握组织部大的工作方向,负责本部成员的选拔和调动工作,指导和督促部内的总体事务。

2、副部长:是部长工作上的助手,起协调作用,主要负责组织部内部日常工作及人员安排,并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的起草及工作汇报。

3、秘书:主要负责每次例会及其它会议的会议记录,并负责组织部的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档案整理,负责每次例会及其它活动的考勤。

4、干事:遵循部长及副部长的各项安排,依据工作职责对团活动进行检查,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对青年内部的意见和封建主义进行收集整理。

组织团员教育性活动等。

第四章团课检查制度一、院团委组织部与各系组织部共同负责每周四的团活动检查。

二、组织部所有成员应提前到达集合地点,做好查前准备工作,严格考勤。

三、团活动检查各小组成员应与系组织部成员团结合作、配合,检查期间注重自己的仪表,规范自己的言谈举止。

四、对组织活动进行认真负责的检查,作好记录并写好心德体会,检查工作应公平、公正、不得循私。

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目的:
为规范团委组织部工作,保障青年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范围:
适用于该企业内团委组织部及青年员工。

制度制定程序:
1.草拟制度:由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及成员共同草拟;
2.征求意见:将草拟好的规章制度进行公示,并邀请员工提出修改意见;
3.修改定稿:根据员工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定稿;
4.审批批准:经企业领导审批通过后正式实施。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

制度内容:
一、组织架构
1.1 团委组织部由一名负责人及成员组成;
1.2 团委组织部成员按照职责分配分工负责工作。

二、职责
2.1 负责团委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
2.3 督促企业各部门关心青年员工,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4 组织开展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的活动。

三、员工权益保障
3.1 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劳动权益;
3.2 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员工的健康。

四、执行程序
4.1 团委组织部从事的工作都应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
4.2 团委组织部成员需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工作。

五、责任追究
5.1 对于违反制度的、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团委组织部成员应进行问责;
5.2 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的内容,各成员应全面贯彻执行,发挥团委组织部的作用,规范部门工作,保障青年员工的合法权益。

分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分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分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团委组织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分团委组织部是由团委书记作为部长,副部长、干事等组成的部门,负责团委的组织建设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分团委组织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工作原则:以团的宗旨和任务为中心,坚持团的基本原则,服务团员,贴近实际,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部门职责第五条主要职责:负责团员组织工作,筹建和维护团员档案,组织开展团员培训和活动,推动团员发展和团组织建设。

第六条具体职责:(一)负责招募新团员,建立团员档案,协助团委书记完成团员管理工作;(二)负责组织和策划团员活动,如团日活动、主题讲座等;(三)协助团委书记开展团员培训工作,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四)组织和指导各学习小组,推动团员学习和交流;(五)协调各团支部的工作,保障团组织建设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部门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各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八条工作协调:各工作人员要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团委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工作记录:要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团委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

第十条工作评估:每季度对部门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措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新团员招募:(一)确定招募对象和招募方式;(二)开展宣传活动,吸引符合条件的学生加入团组织;(三)组织入团申请和团员志愿书的填写和提交;(四)进行新团员面试和审批,并建立档案。

第十二条团员管理:(一)定期更新和维护团员档案;(二)组织进行团员发展计划和学习小组;(三)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费收缴和使用工作。

第十三条团员活动:(一)组织和策划团日活动,提升团员凝聚力;(二)举办主题讲座和座谈会,拓展团员视野;(三)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团体活动,展示团组织形象。

第十四条团员培训:(一)组织团员技能培训和素质拓展;(二)开展团员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精神;(三)关注团员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个性化辅导。

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组织部的任务和职责。

1. 组织部是团委的重要部门,负责团员的组织工作、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团队建设等工作。

2. 组织部负责制定团员发展计划、团干部选拔标准、团队建设方案等工作方针和政策。

第二条组织部的组织架构。

1. 组织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员若干名。

2. 部长负责统筹部门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部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组织部的工作流程。

1. 组织部负责制定团员发展计划,包括团员的招募、培训、考核等工作。

2. 组织部负责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包括干部选拔标准、培训计划等。

3. 组织部负责团队建设工作,包括团队活动的组织、团队精神的培养等。

第四条组织部的工作原则。

1. 严格按照团委的工作要求和政策,开展组织工作。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团干部和团员要公正公平。

3. 着重培养团队精神,加强团队建设,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五条组织部的工作纪律。

1. 部长负责组织部的日常工作,部员要服从部长的指挥。

2. 部门工作要及时、高效地完成,不得拖延和懈怠。

3. 组织部要严格遵守团委的工作纪律和规定,不得违反党纪国法。

第六条组织部的工作评估。

1. 组织部的工作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组织部要接受团委的监督和指导,积极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团委组织部负责人所有。

以上为团委组织部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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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团委
-团委组织部工作章程及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广州华夏职业学院(下简称院团委)组织部在院团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院团委负责,受院团委监督。

第二条:院团委组织部是院团委下设职能部门之一,负责院团委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各团支部的基础建设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为院团委组织部服务。

二机构设置
第四条:院团委组织部由部长、副部长、组织部干事和院各团支部组织委员组成。

第五条:院团委组织部下设支部考核组、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学生干部工作组、办公室管理组。

第六条: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干部竞聘产生,任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延期,但不得超过半年。

第七条:组织部干事由组织部部长和副部长考核任命。

第八条:组织委员由各团支部内部产生,名单报院团委组织部备案。

三人员职责
第九条:部长职责
1、部长领导并指导组织部的整体工作,负责制定组织部工作总体工作方向、方针。

宏观调控组织部与团委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
保证学院学生工作的整体性、同一性。

2、部长负责审核组织部的阶段计划,特色活动计划。

3、部长对组织部相应的其他工作有领导权和决策权。

4、部长参加校团委组织部例会,协调院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并完成团委书记交待的其他事情。

第十条:副部长职责
1、副部长受部长直接领导和监督。

2、副部长协助部长进行组织部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拟定学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任务,重大活动计划概要等。

并及时向部长汇报和总结组织部上阶段工作,反映各支部工作开展的近况,提出开展组织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支部考核组组长职责
1、下到各支部及时、全面的了解其建设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其工作中存在的误区并予以指导同时上报组织部副部长。

2、加强与各支部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的联系,协调各支部工作的开展。

3、安排计划不定期的参加各支部的支部会议,以便现场了解情况。

4、收集关于支部建设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在组织委员例会上进行讲解。

5、做好组织部的会议记录。

6、每月月末部长汇报各支部工作的进度。

7、完成部长和副部长交代的其他工作。

8、负责支部工作手册的考核;
9、把考核的结果和总结上报部长。

10、完成部长交代的其他事情。

第十二条:团档、团籍以及团费收缴
1、收缴院团员团费,整理团档团籍。

2、认真完成每一项核对核实工作。

3、组织和考核各个团支部的认证工作。

四会议与考勤
第十三条:为了及时、准确、有效的管理全院团委组织工作,定期召开例会。

第十四条:每次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参加例会者不准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需向团委组织部长请假,会后主动了解例会情况,保证本支部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六条:有无故缺席者,如实记入会议记录,累计到规定次数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其他
第十七条:活动
组织部通过组织支部交流会议及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日活动加强学院的支部建设工作,促进各支部的相互交流与相互学习。

活动前,负责人要有详细的书面形式计划及经费预算上报院团委书记处审批;活动后,负责人及时主动作书面总结。

第十八条:奖惩
组织部以奖惩为手段,鼓舞先进,鞭策后进。

对在支部建设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经认定后,将在综合测评中进行加分奖励或在院内通报表扬。

六附则
第十九条:组织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本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院团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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