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物资核算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规范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公司周转材料动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
第三条周转材料为工具型材料,在施工中用量大,周转次数频繁,其成本是根据周转使用次数或使用年限逐渐摊销。
第二章周转材料范围与摊销办法第四条周转材料的主要品种范围和成本摊销期限:第五条周转材料的使用成本按摊销年限,由项目物资管理部门计算当月摊销费用送财务部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成本。
第三章周转材料的购置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因工程需要周转材料,单批总价在10万元以上,公司内部调剂不能满足需要时,经项目进行购置和租赁成本对比分析后(必须有批复的施工方案),提出书面购置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
周转材料的购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项目新购入的周转材料必须向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七条单批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周转材料必须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第四章周转材料的调拨和租赁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项目策划及当月、季、年的施工进度要求,制定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及时提供周转材料闲置信息,并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制定的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提供的周转材料闲置信息进行内部调拨,若因报送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周转材料闲置信息不及时导致周转材料浪费闲置或影响施工进度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之间不允许私自调拨周转材料。
第十条当公司的周转材料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必须优先进行调拨使用,当自有周转材料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时,项目经理部可以要求进行社会租赁,项目须填写周转材料租赁申请报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并附以下相关资料:(一)当地租赁成本与购置成本的对比分析;(二)当地租赁市场调查情况分析;(三)拟租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四)租赁方式、租赁时间;(五)工程使用部位。
周转物资管理办法(修订版)

北京市政二有限公司周转物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周转物资采购、租赁、加工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杜绝事故隐患。
同时本着“统一管理、先内后外、过程控制、效益优先"的工作原则,特制订本规定.一、材料分公司负责公司市内工程项目周转物资采购、委托加工、租赁业务的过程管理工作;负责周转物资租赁、生产加工供方资质的确认.二、周转物资系施工生产中多次周转使用的工具性材料,其中包括: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绞手架、钢管、脚手架、扣件、模板及配件、钢支架、过街钢板、围挡材料等。
三、周转物资生产及加工的供应厂商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生产、加工相关资质,生产加工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公司自有周转物资如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和已经毁损坏的周转物资按规定坚决予以报废处理,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四、周转物资采购、加工工作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和《物资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分公司依托自有周转物资满足在施工程项目部的周转物资供应,项目部材料部门向材料分公司提交的周转物资需求计划,材料分公司按照工地需要和业务程序进行全过程服务,并配合工程管理部对周转物资的进场验收和说用进行监督与管理.材料分公司依托自有周转物资组织的内部租赁业务一律免收保证金;租金、赔偿金、修理费采取外部银行结算。
六、在周转物资供应工作过程中,项目部应收集相关周转物资的质量证明资料。
周转物资进场时,项目部材料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验收.七、在签订周转物资租赁合同时,租赁合同中明确周转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出租方负责提供租赁物资的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租赁方单位公章,同时要求出租方对租赁物的质量负责。
八、凡属建筑施工用周转物资的生产加工单位在提供产品的同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及近期第三方出具的质检报告。
周转物资供应到场后,项目部依据相关标准验收确认,对加工定制的周转物资进行抽样检验,收取相关质量证明,材料人员和检验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04-周转物资管理办法

周转物资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可周转使用物资(简称周转物资,下同)的现场管理和周转续用行为,减少周转物资的损坏和丢失,增加周转次数,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周转物资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始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
三、责任划分及周转路线
铁架:热处理下线——毛坯库——机加补料——铁架放置区
木架:涂装粗车下线——毛坯待上线——毛坯上线——木架放置区
木架:涂装半成品下线——待精车区——精车单元——木架放置区
两层小车:精车单元——精车待上线——精车上线——精车待上线
三层小车(精车):精车单元——精车待上线——精车上线——精车待上线
三层小车(涂装):终检——抛光(各责任工序)——终检
四、执行标准:
1、周转物资必须在指定区域有序摆放,小车按同一方向摆放,间距30CM(两到三拳距离),木架叠放不得超过1.5米,不得超出区域线。
2、物资维护:小车损坏后由管理责任人申报机修进行维修,木架损坏后由管理责任人送至指定位置(水泵房东侧),由包装人员进行同一维修。
五、奖惩办法:
1、不按标准码放的,直接责任人考核50元/次,其班长考核100元/次
2、故意损坏周转物资的,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并考核50元/次,其班长考核100元/次。
周转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周转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周转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与意义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周转性物资,合理利用和调配资源,确保物资的正常使用和流转,建立健全的周转性物资管理制度是企业必须重视和实施的一项工作。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周转性物资的管理权限、流转和使用方式,有效控制物资流失和浪费,提高企业物资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周转性物资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耗材、设备工具、备品备件等。
三、管理责任1. 总经理负责制定和领导企业的周转性物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相关部门负责物资采购、分配和使用,并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
3. 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周转性物资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使用物资。
四、物资管理流程1. 采购管理(1)物资采购需提前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采购。
(2)采购方式包括自行采购、委托代理和招标采购,具体采购方式由采购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决策。
(3)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期限等基本信息,签订后方可进行物资采购。
2. 入库管理(1)入库前需进行验收,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采购合同中的要求。
(2)将验收合格的物资按照分类进行编码,并准确记录入库信息,包括入库单号、物资名称、数量、供应商等。
3. 调拨管理(1)各部门需要调拨物资时,应向物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拨。
(2)调拨时应填写调拨单,注明调拨物资的种类、数量和调拨原因,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 使用管理(1)所有员工使用物资,必须经过领用程序,填写领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物资的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或私自调拨。
5. 盘点管理(1)定期对所属部门的物资进行盘点,包括数量、质量等方面的核对。
(2)发现异常情况或差异,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盘点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周转材料的管理,提高材料使用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周转材料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模板、脚手架等。
周转材料管理应坚持“计划先行、合理利用、及时回收、定期盘点”的原则,确保材料的有效利用和成本控制。
二、材料计划与采购工程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和施工进度,提前编制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并提交给物资部门。
物资部门根据使用计划,进行市场分析,制定采购计划,并按公司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采购过程中应注重材料的质量、价格、供应能力等因素,确保采购到符合工程要求的周转材料。
三、材料验收与保管采购回来的周转材料,应由物资部门组织验收,确保材料数量准确、质量合格。
验收合格的材料,应按照不同种类、规格进行分类存放,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
物资部门应建立周转材料台账,详细记录材料的入库、出库、库存等信息,确保材料管理的准确性。
四、材料领用与使用工程部门根据施工进度和材料使用计划,向物资部门申请领用周转材料。
物资部门应根据申请,及时发放材料,并做好出库记录。
施工现场应合理使用周转材料,避免浪费和损坏,确保材料的有效利用。
五、材料回收与再利用工程结束后,剩余的周转材料应及时回收,并交回物资部门。
物资部门应对回收的材料进行检查,对可再利用的材料进行修复、保养,以备后续工程使用。
对于无法再利用的材料,应按照公司废旧物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考核公司应建立周转材料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材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
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应将周转材料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物资部门、工程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和奖惩。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由公司物资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之前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周转材料规定

周转材料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周转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周转材料管理,使周转材料管理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
管好和盘活周转材料,减少浪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周转材料管理遵循合理配置、加快流转、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管理部(以下项目部含管理部)。
第二章机构、职能与职责第四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公司物资部是周转材料统一调配、管理、监督部门。
各单位的设备物资部是周转材料使用、管理直接责任管理部门,各单位的财务部是周转材料管理的监督部门。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专职周转材料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职能、职责(一)负责统一调配公司范围内的周转材料。
(二)建立周转材料台帐,实现周转材料动态管理。
(三)负责审批与周转材料相关的报告。
(四)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周转材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职能、职责(一)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级周转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本级管理体系,落实公司周转材料管理规定。
(二)负责编制、上报周转材料配置方案及租赁购置经济对比分析报告、购置计划、报废、处置等报告。
(三)建立项目部周转材料动态明细台帐、周转材料管理档案资料,及时上报所需资料、报表。
(四)负责周转材料调运、交接、验收、组织加工、改造、采购、租赁、回收、修复、修整、移交、使用、存放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周转材料管理规定第七条周转材料实行分类管理:A类:专用性周转材料。
如:轨道板模具、双块轨枕模具、管片模具及盾构施工用的走道板、主电缆、钢轨、始发架等。
B类:通用性周转材料。
如:贝雷梁(片)、贝雷销、连接片、钢轨、连接板(鱼尾板)、钢板桩、钢支撑、型材等。
C类: 一般性周转材料:台车(架)、栈桥、隧道高压风水管及隧道用钢模板;承台、墩(台)模板、梁体模板(挂篮主架、挂篮模板)、及沟槽、防撞墙、遮板等钢模板;路基、涵洞、挡墙、站场(房)等工程用钢模板;其他类钢模板。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三篇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正确核算成本费用,规范摊销方法和会计核算,防止积压浪费,节约费用支出,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暂行)和“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周转材料是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仍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材料。
二、周转材料按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用途不同,分为以下四类:(一)、模板:模板是指浇制混凝土用的钢模型板、木模板,以及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材料等。
(二)、架料:是指搭脚手架用的钢管脚手架、扣件、U型卡等。
(三)、挡板:是指土方工程用的挡板等,包括用于挡板的支撑材料。
(四)、其他:是指除以上之外,作为流动资产管理的其他周转材料,包括:1、配电箱;2、周转用木材;3、风筒、风管、水管;4、活动板房;5、轻轨、道岔、扳道器;6、电缆、枕木;7、钢丝绳、周转用钢材;8、安全网。
三、周转材料采购要坚持以降低采购成本为原则,按工程量及任务的大小“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管理”;新购的周转材料必须与票据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相符,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要把好入库验收关,认真履行入库验收制度。
四、周转材料由物资供应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完善出入库手续,并分类记账,入库存放,达到规范整齐;必须做到账、卡、物、资金四对口;将账本、出入库单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财务部门、主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
五、周转材料的使用、发放,使用情况必须在每月的25日前填表上报财务部门和供应部门领导,便于核算与监督。
六、周转材料相互调出,按双方协议价格实行租赁管理形式有偿使用。
七、各单位要加强周转材料采购、在库、在用、摊销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管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上报公司备案。
八、我公司根据周转材料的购置、施工使用情况,对周转材料一直使用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周转材料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
物资周转管理制度
物资周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物资周转管理,保障物资的安全、高效、有序周转,提高物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物资的周转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
第三章管理责任1. 公司董事长负责全公司物资周转管理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2.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物资周转管理工作;3.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物资周转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周转管理程序1. 物资采购:根据生产需求和计划,采用竞争性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物资采购;2. 入库管理:对采购到的物资进行严格验收,编制入库单,及时入库并做好标识;3. 出库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和领料单等相关文件,经过审批后进行出库操作;4. 库存管理: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
第五章周转管理要求1. 质量管理:对入库物资要进行质量检验,不同类型的物资要进行分类管理;2. 安全管理:对危险物品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存放和操作,做好安全防范措施;3. 成本控制:对物资的采购要根据成本效益进行分析和预算,严控采购成本,做到节约用量;4. 保养管理:及时对库存物资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和可用性;5. 损耗控制:对物资的损耗进行分析和控制,降低损耗率,提高物资周转率。
第六章监督检查1. 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各部门物资周转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2. 公司领导要对物资管理部门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其完成管理任务。
第七章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情节严重者,视情况进行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物资周转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
周转材料、废旧物资及设备回收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废旧物资及设备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周转物资的回收管理程序,杜绝浪费、合理利用、更好对周转材料物资跟踪精细化、程序化、回收物资流转化,对场地材料码放美观化以及出入库手续办理、保管、回收率、奖罚、回收费及其结算程序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周转材料、回收物资与设备(周转材料、回收物资与设备,以下简称“物资”)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机电科是“物资”回收业务的主管部门,设专职管理员,主要负责:1、负责对所有“物资”行使统一管理职能和修复重复利用、修旧利废、交旧领新、制定管理制度,编制回收计划并指定回收单位。
2、负责对到库“物资”的接收入库及码放地点的指定及对井下物资跟踪和区队库房回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负责对进入回收库的“物资”,按精细化系统分类,做到图标管理,建立明细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所属主机、完好或待修、报废、出入库时间、原使用单位及地点、库存数量等)。
4、负责对回收“物资”的报废审定工作,并出具书面材料审定报告,矿领导批准后按公司规定统一处理。
第四条经营办是“物资”回收业务的监管部门,设兼职回收监督员,主要负责:1、对回收物资的监督,并配合机电科进行日常检查。
每月末对回收物资系统监督和评比。
2、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对回收“物资”的报废审定工作。
由机电科牵头、经营办、使用单位配合,三方共同审定完成,并由机电科出具书面材料审报矿领导批准后按公司规定统一处理。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五条周转“物资”验收入库程序1、待回收的“物资”,回收单位按照“物资”的类别,与机电科、供应站库管员取得联系,按照库管员指定的地点码放。
否则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通告机电科管理人员,机电科管理人员将根据机电管理条例给予处罚。
2、放到各库房的“物资”,由回收单位材料员、机电科管理人、库管员三方共同验收,由库管员出具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物资”现状(完好、待修、报废);最后,三方负责人分别在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上签字,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供应站保管员、回收单位留存、机电科各一联。
工程周转物资动态管理制度
工程周转物资动态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中周转物资的采购、存储、使用、回收和报废等环节,确保物资管理的高效性和经济性。
2. 周转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模板、脚手架、支撑系统等可重复使用的物资。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各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监督周转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
2. 物资部门负责周转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回收和报废工作。
3. 工程部门负责提出物资需求计划,合理使用和维护周转物资。
4. 财务部门负责周转物资的成本核算和费用控制。
三、物资需求计划1. 工程部门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编制周转物资需求计划,明确物资种类、规格、数量和使用时间。
2. 物资需求计划应经过项目经理审批后,交由物资部门执行。
四、采购与验收1. 物资部门根据需求计划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2. 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3. 物资到货后,物资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五、存储与保管1. 周转物资应分类存放于指定区域,做好防潮、防腐、防火等措施。
2. 物资部门应建立物资台账,记录物资的规格、数量、状态等信息。
3. 定期对存储的周转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状态。
六、使用与回收1. 工程部门应按照计划领取周转物资,并负责现场的合理使用和保管。
2. 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整理物资,并退回物资部门。
3. 物资部门负责对退回的物资进行检查,评估是否可再次使用或需维修。
七、报废与处理1. 对于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周转物资,物资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
2. 报废物资的处理应遵循环保法规,合理利用或妥善处置。
八、监督与考核1. 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对周转物资管理的检查和评审。
2. 对于管理不善导致物资损失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通过成本控制和物资利用率等指标,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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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管理职能
第八条租赁站对公司界定的所有周转性物资进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九条 租赁站的职能有:周转性物资购置计划的提出、领用、保管、租赁、返库验收、维修保养、租金结算以及对周转性物资进行合理的调配等。
第十条租赁站应保证出租物资符合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要求,不合格的物资不能出库,租用方有选择和拒租权。
二○○一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周转性物资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成本核算及公司资产的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租赁站为公司二级单位,在管理上代表公司行使职能,负责周转性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 租赁站在满足内部施工需要的前提下,经施工管理部门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对外开展租赁业务。对外租赁执行《外揽工程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 项目工地及施工处租赁费按内部结算程序转帐;分包单位租赁费由建筑施工处支付。
第二十四条 周转性物资出库、退库的装车、卸车及运输费用由租用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周转性物资的合理损坏,报废部分按材料原值70%扣罚;故意损坏,报废部分按材料原值的200%扣罚;丢失部分按材料原值扣罚 。
第二十六条 周转性物资租赁价格执行公司《周转性物资租用价格表》规定的价格,租用期限自租用之日起至归还之日止的日历天数。
第十九条 严禁租用方野蛮施工、转租经营或将周转性物资挪作他用(如铺路、搭桥、和灰等),否则租赁站除强制收回外,每次给予500~1000元罚款,由此造成的周转性物资损坏记为“故意损坏”。
第二十条 严禁租用方在周转性材料上点焊、切割,如确属工程需要,可提前申请,经租赁站和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据批准的《申请单》办理租赁,归还时按“合理损坏”处理;如未办理申请,按“故意损坏”处理。
安全标准化设施及配电箱不收取租赁费,丢失部分按原价赔偿。临时电源电缆须保证60%的回收率,不足部分由租用方按原价赔偿。
第十三条 活动工具房、活动办公房、活动仓库原则上由项目工地租赁。施工处需要,需经所在工地的项目经理同意方可租赁,租赁费用由项目工地承担。
第十四条 租用方不得对活动工具房、活动办公房、活动仓库等进行改造。
第三章管理程序及规定
第十一条安装工程所需钢模板脚手架类由专业施工处负责租赁,建筑工程由分包队伍向租赁站租赁。建筑施工处承担租赁费,分包队伍承担丢失及损坏的赔偿费用。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设施、现场用临时配电箱(辅助箱)、临时电源电缆由项目工地采购或制作,由租赁站负责发放 、回收及维护。工程竣工后,由安监部门鉴定,可继续使用的转入需用的项目工地。
第二十七条 报废的周转性材料由物资部门处理,所得收入转租赁站。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合同管理部起草,解释权归合同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周转性材料管理办法》废止。
周转性物资退库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条钢模板退库标准:表面平整,无砼块,四边平直,筋板齐全,焊缝完好,如表面私自打洞、焊割、弯曲,筋板不全,焊缝脱开两处均为损坏。
第二十一条 租赁物资验收标准执行公司《周转性物资退库质量验收标准》;报废标准执行公司《周转性物资报废标准》。
第四章结算方法
第二十二条 结算周期为自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实行月度结算,租赁站每月25日将租赁双方签字确认的《周转性物资月度结算单》、《周转性物资罚款单》交项目工地合同管理部门,作为核定租赁站收入及扣减分包商结算工程款的依据。丢失及损坏的罚款,由合同管理部门根据租赁站开列的清单在结算中扣除。
第十条小型配电盘应部件齐全,如有损坏和丢失,按实购价罚款。
周转性物资报废标准
第一条严重损坏,按技术要求无法继续维修使用。或虽可维修但维修费用过高,经济上不合理的材料,均属报废周转性材料。
第二条使用期限过长,再次修复后对工程质量或安全有隐患的材料。
主题词:周转物资 核算 管理 办法 通知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办公室 2001年4月11日印发
第十七条 分包方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与租赁站签订《周转性物资租赁合同》,并到财务部门交纳相当于材料原值的10%—30%现金,否则不允许领料;项目工地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工处可直接租用。
第十八条 租用方在租用、归还周转性物资时,必须填写《周转性物资租用单》和《周转性物资验收单》。建筑工程租用单必须由建筑、分包队伍同时签字。
第四条 租赁站根据需要在公司承建的较大项目工地设租赁分站,开展租赁业务;小项目工地不设租赁分站,其租赁业务按内部租赁程序办理。
第五条周转性物资包括如下种类:
1.钢模板脚手架类:包括钢模板、脚手管、杉杆、脚手板、道木、烟囱水塔井架及附件、烟囱水塔干煤罐专用模板、烟囱电动提升平台、U型卡、3型卡、蝶型卡、钩头螺丝、模板附件等;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文件
鲁电三合〔2001〕52号
关于印发《周转性物资核算管理办法》的
通知
公司下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周转性物资的管理,提高利用率,控制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周转性物资核算管理办法》,已经三月份经理办公会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请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周转性物资核算管理办法
2.小型起重工具,包括3t以上手拉葫芦、16t以上千斤顶、5t以上开口滑轮、5t以上卸扣、钢丝绳;
3.安全标准化设施:安全网、水平安全绳、警戒绳、软爬梯、钢筋爬梯、临时护栏、钢孔洞盖板、水冲式厕所等;
4.现场用临时配电箱(辅助箱)、临时电源电缆;
5.活动工具房、活动办公房、活动仓库。
第六条 凡进入我公司施工的队伍必须使用公司内部的周转性材料,严禁自带,否则不予安排施工。
第十五条 租用方(项目工地、施工处和建筑分包队伍)使用前将需求计划报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安全设施报项目安监部),分包方租用应先通过单项工程师审核批准后,交租赁站组织备料,因未按时提出租用计划而影响施工,责任自负。
第十六条 租赁站根据计划,首先在各分站和中心仓库间进行调配,若库存满足不了各项目工地的需要,由租赁分站提出购置计划,经租赁站和项目工地同意后,交物资供应部采购,费用转租赁站。
第二条脚手板验收标准:表面干净、无泥块、无断裂、无锯割、无铁钉、包箍齐全,如断裂,丢失包箍,有锯割均为损坏。
第三条道木验收标准:表面无损坏、无断裂,如断裂、表面损坏深度大于50mm,长度大于100mm均为报废。
第四条杉杆验收标准:表面无损坏、无断裂、无锯割,如断裂、锯割均为报废。
第五条脚手管(井架)验收标准:表面无弯曲、无水泥块或焊点,如压扁,弯曲45°以上或有切割现象均为损坏。
第六条扣件验收标准:扣盖无裂缝或残缺,螺丝转动灵活,否则为损坏。
第七条手拉葫芦应配件齐全,拉动链条,应无卡住和打滑现象,如有损坏视情况给予罚款。
第八条千斤顶的表面和齿条等部件应无裂纹、砂眼、气孔及残缺等现象,升高动作应灵活,无卡住现象,如有损坏视情况给予罚款。
第九条开口滑轮、卸扣都完好无损,如有变形或配件丢失、损坏,应视情况给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