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雅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1.07•【字号】雅府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府发〔201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7日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0号)安排部署,做好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总体安排,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以下简称“量服”),通过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
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X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X政规〔20XX〕X号)和《XX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政规〔20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主要内容(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救助条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条。
1.具有本县户籍,有康复需求的;2.经县级或县级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3.残疾儿童家庭或监护人能保障受助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三)救助内容和标准。
救助内容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服务项目及补助标准按《XX县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补助标准》执行(见附)。
(四)工作流程。
1.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
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申请时应如实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表。
2.审核。
县残联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对残疾儿童相关情况进行初审核、认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县残联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
3.救助。
符合救助条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在相关定点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机构并接受康复服务。
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通用6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
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现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100%,有辅助器具需求的适配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乡镇专职委员为成员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日常工作。
(二)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级康复服务机构。
(三)实施康复服务。
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
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对需要基本型辅助器具的,残联按乡镇组织发放。
乡镇残联要调查了解掌握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及时向残联反映情况,帮助残疾人解决好实际困难。
(四)档案管理。
以乡镇为单位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各乡镇汇总统一上交到残联档案室,进行留存归档。
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2一、救助对象:(1)全市0~6岁(含6岁):脑瘫或脑损伤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救助对象患儿。
残疾儿童家庭康复实施方案

残疾儿童家庭康复实施方案残疾儿童家庭康复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为了帮助残疾儿童和他们的家庭更好地实施康复方案,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建立完善的康复服务体系为残疾儿童家庭建立完善的康复服务体系是康复工作的首要任务。
我们将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康复服务网络,包括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等,为残疾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康复服务。
二、开展康复评估和个性化康复方案制定针对每位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我们将进行全面的康复评估,包括身体功能、认知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在此基础上,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确保康复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三、提供专业的康复治疗我们将组织专业的康复治疗团队,包括医生、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为残疾儿童提供针对性的康复治疗。
同时,还将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的配备工作,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进行日常生活和康复训练。
四、开展康复教育和家庭支持在康复过程中,家庭的支持和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将开展康复教育活动,帮助家长更好地理解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提供家庭支持和指导,共同促进残疾儿童的康复进程。
五、建立康复档案和跟踪服务我们将建立残疾儿童的康复档案,记录康复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同时,还将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定期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康复方案,确保康复工作的持续有效性。
六、加强社会宣传和意识提升为了更好地支持残疾儿童家庭康复工作,我们将加强社会宣传和意识提升工作,倡导社会各界关注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促进社会资源的共享和支持。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相信可以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康复服务,帮助他们重拾信心,重新融入社会,实现更好的康复效果。
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残疾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贡献一份力量!。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9〕10号

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9〕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3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救助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应救尽救。
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救助及时,全面覆盖。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三)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
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二、救助对象条件和范围(一)具有常宁市户籍或在常宁市辖区内取得有效居住证,且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证儿童(以下统称残疾儿童)。
(二)0—14岁(截至申请康复救助当年的8月31日止)年龄不满15岁的残疾儿童。
三、救助项目和标准(一)机构康复类1、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提供一次性的功能评估、视觉基本技能训练,时间不少于1个月,救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2、听力、肢体、智力、言语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10个月。
XX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1.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确保救助工作覆盖面达到100%。
2.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3.加强残疾儿童家庭支持,提高家庭康复能力。
二、救助对象与标准1.救助对象:具有我县户籍,年龄在0-14岁的残疾儿童。
2.救助标准: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类型和程度,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
三、救助措施1.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提供专业的康复训练,包括听力、视力、智力、肢体等方面的训练。
2.辅助器具:为残疾儿童提供适配的辅助器具,如助听器、轮椅等。
3.教育支持:为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资源,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等。
4.家庭支持: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康复指导、心理支持等服务。
5.社会融入:组织残疾儿童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
四、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开展残疾儿童基本情况调查,建立残疾儿童信息库。
2.制定救助计划:根据残疾儿童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救助计划。
3.实施救助:按照救助计划,为残疾儿童提供相应的救助服务。
4.跟踪评估:对救助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救助措施。
五、组织保障1.成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救助工作。
2.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5.完善政策法规,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六、预期效果1.残疾儿童生存质量得到提高,家庭负担得到减轻。
2.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康复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3.残疾儿童家庭支持能力得到加强,家庭康复环境得到改善。
注意事项:1.注意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避免误判和漏判。
解决办法: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通过社区调查、家庭访问、医疗评估等手段,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
2.注意康复资源的合理分配,防止资源浪费和不足。
解决办法:定期对康复资源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动态分配康复资源,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是指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和救助保障的一项制度。
针对残疾儿童的特殊需求和困境,该制度的目的是推动残疾儿童的康复发展,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实现残疾儿童的像同龄人一样平等发展的权利。
以下是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康复服务康复服务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该制度应建立完善的康复机构和设施,提供包括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言语治疗、心理支持等方面的服务。
康复服务应根据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并由专业人员指导和执行。
康复服务的目标是帮助残疾儿童恢复或改善其身体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提高其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以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经济救助经济救助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往往面临经济困难和负担重的问题,无法承担高额的康复费用和生活开支。
因此,康复救助制度应设立相应的经济救助机制,包括残疾儿童康复金、生活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
经济救助的目的是减轻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康复服务的需求。
三、教育支持残疾儿童的教育是其康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支持也应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范畴。
针对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残疾,应提供适应其特殊需求的教育方式和教学环境,包括特殊学校、特殊班级、个别辅导等。
此外,提供免费或减免的学费、教材和教具等也是教育支持的一部分。
教育支持的目标是帮助残疾儿童接受合适的教育,实现其学习能力和学业发展的充分发展。
四、社会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还应关注残疾儿童的社会参与问题。
残疾儿童通常会面临社会歧视、自卑和孤立等问题,他们的社交能力和社会融入度较低。
因此,康复救助制度应提供社交培训、社会活动组织和交流平台等支持,帮助残疾儿童建立自信、自立、自强的态度和能力,促进他们与社会的互动和交流。
总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是为满足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和救助需求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某某某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某某某某〕某某号)和《某某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某府发〔某某某某〕某某号)和《某某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结合本某某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目标到某某某某年,全面建立与我某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某某某某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救助对象重点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三、救助内容(一)视力残疾儿童: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睑疾病、角膜疾病、结膜肿瘤疾病等)、低视力视功能训练、低视力助视器验配。
(二)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助听器适配、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三)言语残疾儿童:发声功能和嗓音、言语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适配。
(四)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包括术后调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复训练(包括术后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后的康复治疗、运动功能、转移功能、认知能力、言语交流、日常生活能力、社会参与能力等)及辅助器具适配。
(五)智力残疾儿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六)孤独症儿童:认知、情绪及行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四、救助标准(一)在市级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的残疾儿童救助。
手术类:手术费补助按每人不低于某某某某某元标准(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的含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及某次调机费)。
手术费用不足某某某某某元的,结余费用在项目中综合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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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残疾儿童提供全面的康复救助,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
二、政策基础:
1. 《国家社会保障法》和《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2. 国家的残疾儿童康复政策和相关文件的指导。
三、主要措施:
1. 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体系。
- 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配备专业的康复医生、康复师等人员。
- 建立健全的康复救助档案系统,记录并监测残疾儿童的康复过程和效果。
2. 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财政保障机制。
- 制定财政投入计划,确保资金的专项使用和透明化。
- 设立专项基金,寻求多元化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
捐赠、企业捐助等。
-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财政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并取得预期效果。
3. 提供全面、专业的康复救助服务。
- 建立康复医疗机构和康复中心网络,提供各种康复救助的专业服务,包括医疗、康复训练、心理支持等。
- 培养和引进康复师、康复医生等专业人才,建立多学科合作机制,实现全方位的康复救助。
4. 鼓励社会参与和支持。
-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认知和关注度。
-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开展募捐活动,筹集资金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事业。
- 鼓励社区、学校等社会组织提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指导和培训。
五、实施需注意的问题:
1. 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和康复救助工作的质量。
2.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
3. 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4. 关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特殊需求,例如,针对性的康复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应用。
六、预期效果:
1.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得到全面的社会关注和支持,康复服务覆盖面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 残疾儿童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社会参与能力和自理能力得到提升。
3. 营造了一个公正、平等的社会环境,确保残疾儿童享有基本的康复救助权益,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性和可持续性。
七、推进手段和具体措施
为了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顺利实施,除了上述主要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以下具体的推进手段:
1. 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
制定详细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补偿范围、资金来源、康复救助项目,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建立康复救助管理手册,明确机构运作、资金使用和救助流程等细节。
2.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康复医生、康复师和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提高康复救助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国家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级财政资源,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的充足。
同时,对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并建立相应的追责机制。
4. 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监督机制,对康复机构、康复人员和康复项目进行定期评估,通过监督和评估结果对不合格机构和人员进行奖惩,保证康复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 提高社会参与度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增强社会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事业,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提供各种支持和帮助。
八、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的措施和推进手段,我们预期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取得以下效果:
1. 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康复救助工作的高效运行和有
效管理。
2. 充足的财政投入,保障康复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专业水平的提升。
3. 康复救助服务的全面覆盖,满足残疾儿童康复的各种需求。
4. 残疾儿童的康复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和自立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5. 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度显著提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良好氛围。
9.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 资金不足的风险。
由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要耗费大量资金,财政预算可能无法满足全部需求。
应采取合理的财政分配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优先性和有效性。
2. 人员不足的风险。
专业的康复医生、康复师等人才短缺,难以满足康复救助服务的需求。
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开展培训和引进人才等措施,提高人员的数量和素质。
3. 服务供给不足的风险。
康复机构和康复中心的数量和规模有限,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需求。
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康复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区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形成多元化的康复服务供给体系。
4. 康复救助的质量控制风险。
康复救助工作涉及到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等专业领域,需要严格控制质量。
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康复机构和康复项目进行评估,对不合格机构和项目进行整改或淘汰。
以上风险可以通过:
- 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 通过培训和引进人才,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
- 加强康复机构和康复中心建设,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
- 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康复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的努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下建立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能够为残疾儿童提供全面的康复救助服务,增强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能力,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这也将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参与和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事业的机会,共同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