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

合集下载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启用辽宁财政会计事务管理系统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启用辽宁财政会计事务管理系统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启用辽宁财政会计事务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辽财会[2009]164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启用辽宁财政会计事务管理系统的通知(辽财会〔2009〕164号)各市财政局:为了适应会计管理的需要,解决目前我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各市分散运行中存在的数据传递不及时、管理维护不到位、与其他管理系统信息无法共享等问题,提高管理水平,省财政厅全面整合各项独立运行的会计管理系统,组织开发了《辽宁财政会计事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会计管理系统”)。

现决定自2009年3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用会计管理系统,全面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三个子系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切实重视会计管理系统的运行实施启用会计管理系统是我省财政部门创新管理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将进一步推动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会计管理系统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实施工作,做好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和落实,密切关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学习、应用好会计管理系统。

二、认真准备,抓紧落实会计管理系统启动的相关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计管理系统的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系统的功能和用途,使财政部门、代理记账机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和广大会计人员熟悉和了解会计管理系统的各项应用功能,并做好外网环境和相关硬件设备的配套工作。

三、落实责任,确保会计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财政部门既是会计管理系统的管理者,又是会计管理系统的使用者,担负着保证会计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健全会计管理系统运行机制,制定操作人员岗位责任、业务流程规范等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人员对会计管理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掌握到位;建立迅捷、高效的反应和处理机制,发现数据异常或发生用户密码丢失等严重情况时,应立即取消相关人员的访问权限,并逐级向省财政厅报告,请求协助清查历史数据,及时恢复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文章标题:深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一、引言在当今社会,会计行业发展迅速,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日益增加。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进入会计行业的重要凭证,备受关注。

本文将深入探讨该证书的含义、申领条件、培训考试内容以及对职业发展的影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含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中心颁发的具有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持有该证书的人员,具备了扎实的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会计从业工作。

该证书是会计从业者的敲门砖,也是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

三、申领条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承认的初级会计职称、高等学历或者经过会计从业两年以上等条件。

申请者应通过规定的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四、培训考试内容获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和考试。

培训内容包括会计基础知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等多个方面。

考试内容围绕着公司会计、税收政策、财务成本管理等实际工作内容展开,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五、对职业发展的影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对会计从业者的职业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该证书是从业者职业资格的法定证明,能够向用人单位证明自身会计专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持证者在职业岗位上将更加得心应手,能够胜任各类会计工作。

证书持有者还可参加继续教育,提升自身会计专业技能,拓宽职业发展领域。

六、个人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会计从业者进入职业生涯的重要里程碑。

通过系统的培训和考试,证书持有者不仅获得了扎实的会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更拥有了法定的职业资格认证。

关于财务工作的承诺书(通用5篇)

关于财务工作的承诺书(通用5篇)

关于财务工作的承诺书(通用5篇)在现在社会,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如经合同认可,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

为了让您在写承诺书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财务工作的承诺书(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工作的承诺书1作为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的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特作如下承诺:一、认真勤恳地做好本职工作,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不损公肥私,加强财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肃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严格执行财会和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财会制度,认真做好财务会计和纳税申报缴纳工作,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涉税事项准确高效。

三、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财务监督体系,不设小金库,努力改善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四、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公司和公司其他员工的监督。

五、诚实守信,客观公正,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六、如因本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及不必要的额外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被会计监管部门、税务机关等给予处罚等,本人将向公司全额进行赔偿并接受公司的处罚。

七、本人同意本承诺书经本人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作为本人与公司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20xx年x月x日财务工作的承诺书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财务控制和监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局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本人向局党组作出如下承诺:一、严守机密:严格遵守国家、本局保密制度,除法律规定或局主管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无关人员或外界提供或泄露本局的`财务信息,对各核算资料和财务指标做到不泄露、不传播、不丢失。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人发[1996]72号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人发[1996]72号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通知(人发〔1996〕72号)近期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对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的证书管理不严,制度不健全,甚至出现个别人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私自办理证书的违法行为。

有的地方还发生伪造、贩卖假证书的恶劣案件。

这些违法行为和案件虽然已受到应有的查处,但却损害了人事(职改)部门的声誉,在一定程度上给证书管理工作造成了混乱。

为维护职称改革工作的严肃性,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对职称评聘和考试工作中证书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放证书和管理证书,是一项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十分严肃的工作。

对此,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从维护安定团结和廉政建设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证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发放程序。

二、对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要认真贯彻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人办职〔1994〕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程序问题的通知》(人职司函〔1995〕7号)精神,按职责分工,严格验收考试结果,严格核定发放范围,认真细致地做好证书发放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三、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严格按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5〕6号,有关规定执行。

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各地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核发。

四、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发放,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每年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数额,须经省人事(职改)部门核准。

关于2017年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操作指南(1)

关于2017年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操作指南(1)

关于2017年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操作指南关于针对2017年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时间安排: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优先换发2011年12月31日以前的证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1日,优先换发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颁发的证书;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优先换发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颁发的证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0日,换发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4日之间颁发及其他由于各类原因未换发的证书。

申请流程一、申请条件(一)持有自治区颁发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持证人员需完成历年继续教育。

(三)下列情形不予换发证书: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中没有本人信息的;2.本人办理换证前未调转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3.信息发生变更无相应证明材料的;4.其他依法依规不能换发证书的情形。

二、申请流程(一)网上申请。

换证申请人登录到新疆财政网会计信息管理页面-旧证换新证(/accNet)输入身份证号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注意:为旧会计从业资格证上显示的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在网上完成资料填报、附件上传等程序后,提出换证现场办理预约申请,申请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

未注册的申请人需注册、登录、实名绑定后填报材料(证件号、姓名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审验材料。

各县、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申请人网上提交的资料审核及预约现场办证事项。

(三)现场换证。

换证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前往单位、户口、居住地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现场审核、办理换证事宜。

三、提供资料申请人按要求在网上填列基本信息后,将下述资料自行扫描上传至网上指定位置。

申请人到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时,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供的各项原件与网上扫描件进行对比审核确认。

福建省新版会计证换

福建省新版会计证换

福建省新版会计证换(办)证申请须知网址:/fjkjryglxt/web/indexAction!index.xhtml (直接点击)一、本系统可为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网上申请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此次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2014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其内容有所调整,内地居民原则上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部队和武警的现役人员可根据管理需要,采用军人或者武警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居民采用“HK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澳门居民采用“MO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台湾居民采用“TW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外国公民采用“WJ” 6位发证机关所在县(区)行政区划码 4位办理年份码 3位顺序号”作为其证书档案号。

三、申请对象原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IC卡)遗失的,请按遗失补办程序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受理部门对持有“旧版证书”的人员,档案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新版证书”换发手续。

五、换发新版证书所需携带的资料需携带下列资料:(1)在网上打印的《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换证)》一份;(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4)姓名、身份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其职务、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变更,应当提供有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份的审核,按如下要求把握:a、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2008年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的继续教育情况(例如2015年换新证,审核继续教育年份为2008-2014年);b、从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底办理的会计证,上半年办理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从领证当年至换证当前年度的前一年;下半年做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审核年份为领证的次年开始至换证当年度的前一年。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新版资格证书由会计人员从业基本信息、换证记录、变更记录和备注页组成,共9页。
会计证(二)资格证书“基本信息”页。该页记载持证人员从业基本信息,“首次发证机关”栏记载会计从 业人员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或审核、首次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核发机关;“首次发证日期”栏记载会计从 业人员首次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时间。
证书作用
证书领取
证件时间
证书年检
证件时间
上岗证任意一门课合格成绩有效期: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须在一年内考出,成绩一年内有 效。
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期也为两年。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财办会13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财务司、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综合 计划局、武警总部财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09年10月26日,财政部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10号)(以下简称《考试大 纲》),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考试教材一般为一科目一本,通常会附一本"应试指南"或"历年试题汇编",总计教材费用约在50元以内, 订购教材时交付。
考试费用
各地报名考试的费用不同,一般每科目在20-50元左右,总计费用应在100元以内,报名时一次交付。苏州 市08、09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费用为:170元。浙江省(含宁波)09年报名费用总计为130元(报名费两科70元, 教材60元)黑龙江省考试费用为:140元。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60分(2015年云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每科55分,2016年新疆会计从业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分为A类标准和B类标准。A类标准针对所有考生,单科合格标准为5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 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B类标准针对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塔吉 克族、锡伯族、藏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回族等12个少数民族考生,单科合格标准 为45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目须同时合格)。

财政部、人事部关于199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8]15号

财政部、人事部关于199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8]15号

财政部、人事部关于199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人事部关于199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8]15号)财政部、人事部于1997年9月印发了《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字[1997]31号),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做了调整。

据此,现就199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财政经济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2、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3、取得会计证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2、中等专业学校非财经专业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3、中等专业学校财经专业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非财经专业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经专业毕业。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除具备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非财经专业毕业,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专科财经专业毕业,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大学本科非财经专业毕业,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4、大学本科财经专业毕业,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国家机关2.社会团体3.公司4.企业5.事业单位6.其他组织
请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下列容认真、完整地抄写在本区域。
“我自愿遵守有关的法规、规定。保证所填写的容是真实的。”
本人亲笔签名:
条形码区
财政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1、请在有选项的序号上划“√”。
2、在办理申请领证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表有关容的有效证明及其复印件。
“我自愿遵守有关的法规、规定。保证所填写的容是真实的。”
本人亲笔签名:
条形码区
以上有关容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1、请在有选项的序号上划“√”。
2、在办理申请领证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表有关容的有效证明及其复印件。
3、此表仅用于持旧版证书的会计人员,申请新版证书时使用。
附件1:
省会计从业书颁发申请表一
姓 名
民族
性别
一寸免冠彩照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政治面貌
联系
最高学历
1.初中及以下2.高中3.中专4.大专5.本科6.硕士7.博士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5.财务管理
6.理学 7.其他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类型
6.理财学 7.其他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初级 2.中级
3.高级 4.无
取得
时间
取得方式
1.评审2.考试3.考评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1、会计工作人员
2、非会计工作人员
单位地址
联系
单位邮编
单位类型
1.国家机关2.社会团体3.公司4.企业5.事业单位6.其他组织
请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下列容认真、完整地抄写在本区域。
3、此表仅用于参加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申请新版证书时使用。
附件2:
省会计从业书颁发申请表二
姓 名
民族
性别
一寸免冠彩照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档案
发证日期
年月 日
最高学历
1.初中及以下2.高中3.中专4.大专5.本科6.硕士7.博士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5.财务管理
附件3:
省会计从业书使用统计表
市(区): 单位盖章:
序号
类 别
上月数量
累 计
备 注
1
换发证书
2
新办证书
3
补办证书
4
作废证书
5
库存证书
6
其他
7
合计
上报日期: 填表人:
填表说明:
1、相对上报日期核算上月证书使用数量。
2、按类别将统计日期前的所有数量列入累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