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用地性质的分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通过对不同用地性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统筹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城市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通常可以将土地分为以下几类:1.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加工,包括工厂、仓库、物流配送中心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同时要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购物、娱乐等功能,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影剧院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便利的交通和人流条件,同时要求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
3.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包括居民区、住宅小区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要求设施齐全、配套完善。
4.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活动,包括耕地、草地、林地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良好的水土条件,同时要求环境友好和农业生产安全。
5.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便利的交通、良好的环境条件,同时要求服务质量和效益。
6.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主要用于特定的行业、用途或功能,包括体育场馆、文化遗产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严格管理和保护,同时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通过对不同用地性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
因此,科学规划和分类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希望各地政府和规划部门能够加强对用地性质分类的研究和管理,为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用地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商服用地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C25、C26、T23、S31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R、C1、C3、C4、C5、C6、C7、C8、T1(铁路站场用地)、S32、D、U。
用地分类表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
C25、C26、T23、S31
住
宅用地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6、农用地。
M、W、T1(铁路线路用地)、T2、T3、T4、T5、G、E2、E3、E4、E5、E7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类型
基 本 分 类
参 照 分 类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商
服
用
地
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用地分类指标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2、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3、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4、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5、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6、用地性质:公共设施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8;建筑密度:≤55%;7、用地性质:商业金融、居住(兼容行政办公)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26%;绿地率≥35%;8、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兼容旅馆业)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2.4;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9、用地性质:住宅用地;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3.6;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4;建筑密度:≤20%;绿化率:≥45%;建筑高度:≤35米集中绿地:≥3000平方米建筑间距系数:1.3。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22%;绿化率:≥40%;建筑高度:≤35米;建筑间距系数:1.3。
3、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0.7;建筑密度:≤20%;绿化率:≥45%;建筑高度:≤15米;集中绿地:≥5000平方米。
容积率:≤1.8(6层)建筑密度:30%1、规划用地性质:住宅及与其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容积率:<1.8;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多层<16米小高层<35米高层<60米;绿地率:>40%。
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 ≤20%;绿地率:≥40%;建筑高度(层数):≤35米。
用地分类

居住用地(02):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
1.住宅用地:指住宅建筑用地。
2.公用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3.道路用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4.绿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03):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指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①市属办公用地:指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②非市属办公用地:指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2.商业金融业用地:指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①商业用地: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②金融保险业用地:指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③贸易咨询用地:指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
④服务业用地:指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⑤旅馆业用地:指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⑥市场用地:指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3.文化娱乐用地: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指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指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③广播电视用地: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上海市土地分类标准

上海市土地分类标准
一、土地用途分类
1 .居住用地:指用于居住用途的用地,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
2 .商业用地: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的用地,如商场、饭店、写字楼等。
3 .工业用地:指用于工业生产、研发等用途的用地,如工厂、仓库、研发中心等。
4 .农业用地:指用于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等农业活动的用地,如耕地、林地、牧场等。
5 .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使用的用地,如公园、道路、学校等。
6 .特殊用地:指用于特殊用途的用地,如军事设施、宗教场所等。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 .建设用地:指已开发建设并供人们生产、生活使用的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2 .农用地:指用于农业生产的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
3 .未利用地:指尚未开发利用的用地,如荒山、荒地、盐碱地等。
三、土地权属性质分类
1 .国有土地:指由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土地。
2 .集体土地:指由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所有权的土地。
四、土地等级分类
1 .一级土地:指对城市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土地,如市中心区、商业
繁华区等。
2 .二级土地:指对城市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土地,如市区中心区、一般商业区等。
3 .三级土地:指对城市发展有一定影响的土地,如郊区一般地区等。
五、土地规划分类
1 .城市建设用地:指在城市规划区内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
2 .乡村建设用地: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如农村居民点、乡村道路等。
用地分类标准

大类中类小类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1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13 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1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2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2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2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R24绿地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R31住宅用地R3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3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R34绿地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R4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4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4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44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1市属办公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政府组成部门、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1商业用地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体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C22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贸易咨询用地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C24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C25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新闻出版用地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视、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C34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35影剧院用地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C36游乐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C51医院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C5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C53休疗养用地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C61高等学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C6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独立地段地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C64特殊学校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C65科研设计用地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他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用地C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的用地类别。
规划用地分类

规划用地分类规划用地分类就是根据不同的用途将土地进行划分,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城市发展的需求,通常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类:1. 居住用地:主要用于建设住宅、公寓、别墅等,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
居住用地按照不同的密度和楼层高度,可以进一步划分为高密度住宅用地、中密度住宅用地和低密度住宅用地,以适应不同居住区域的需求。
2. 商业用地:用于建设各种商业设施,如商场、超市、酒店、办公大楼等。
商业用地通常位于城市中心、商业街等繁华地区,方便商业活动的开展,提供便捷的购物和服务。
3. 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各类工厂、工业园区等,满足工业生产和加工需求。
工业用地通常位于城市边缘或者工业园区,以减少对居住区的影响,并且提供更好的交通和物流条件。
4. 农业用地:用于农田、农庄等农业生产活动。
农业用地保护是保证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确保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5. 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公园等。
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需要考虑到城市规模、人口分布、居住环境等因素,以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人们的休闲娱乐场所。
6. 自然保护用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珍稀植物、动物的栖息地。
自然保护用地可以是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7. 交通设施用地:用于建设道路、铁路、港口、机场等交通设施,以保障城市的交通运输和物流。
交通设施用地需要考虑到城市规划、道路网格、交通流量等因素,以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交通服务。
通过合理规划和分类用地,可以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公共服务,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但是,在进行用地规划时,还需考虑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和环保因素,尽量避免不合理用地和过度开发,以保护土地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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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B(220,110,150)
其
他
土
地
水域
河流水面及
湖泊水面
RGB(115,225,255)
不依比例尺表达
RGB(115,225,255)
滩涂
RGB(115,225,255)
自然保留地
RGB(180,180,180)
7
8
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土地用途分区图式
土地用途分区要素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1
2
一级分类
二级
分类
三级
分类
含义
农
用
地
耕地
可根据实际区分水田、水浇地、旱地。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内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有条件建设区
RGB(170,0,130)
RGB(255,210,125)
限制建设区
RGB(165,255,115)
禁止建设区
RGB(40,115,0)
RGB(60,180,70)
注1: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13
14
规划要素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
RGB(0,0,255)
RGB(230,0,0)
农用地整理重点区
RGB(0,0,255)
土地复垦重点区
RGB(0,0,255)
土地开发重点区
RGB(0,0,255)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
RGB(0,0,255)
注1:Z表示土地整理,F表示土地复垦,K表示土地开发,H表示土地综合整治。
RGB(170,0,130)
RGB(210,90,90)
限制建设区
RGB(120,220,120)
RGB(245,255,125)
RGB(115,225,255)
禁止建设区
RGB(40,115, 0)
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重要交通要素表达图式
交通要素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铁路
现状
规划
RGB(255,255,255)
林业用地区
是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牧业用地区
是指为畜牧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
指采矿地以外,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各类建筑用地。
交通
水利
用地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在用地范围内应按其用途属性予以铁路符号表示。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等用地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在用地范围内应按其用途属性予以公路符号表示。
县、区、县级市、旗界
RGB(0,0,0)
界线粗0.4毫米,线段长3毫米,线段间距2毫米。
乡、镇、街道界
RGB(0,0,0)
界线粗0.3毫米,线段长4毫米,线段间距无点1毫米、有点4毫米。
村界
RGB(0,0,0)
界线粗0.2毫米,线段长3毫米,线段间距无点1毫米、有点2毫米。
政府
驻地
省级政府
驻地
RGB(255,0,0)
符号圆圈直径10毫米,符号绘在政府机关用地内
市级政府
驻地
RGB(0,0,0)
符号圆圈直径8毫米,符号绘在政府机关用地内
县级政府
驻地
RGB(0,0,0)
符号直径6毫米,符号绘在政府机关用地内
林地
RGB(120,220,120)
牧草地
RGB(210,255,115)
其
他
农
用
地
设施农用地
RGB(65,225,210)
坑塘水面
RGB(115,225,255)
农田水利
设施
RGB(70,130,180)
不依比例尺表达RGB(70,130,180)
建
设
用
地
城乡
建设
用地
城镇用地
RGB(210,90,90)
注2:xxx表示土地整治区和土地整治项目编号。
注3:10.0公顷/30.0公顷,其中表示净增耕地数(公顷)、表示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土地复垦重点区/土地开发重点区/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面积(公顷)。
15
16
规划要素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规划机场用地
RGB(255,0,0)
RGB(250,150,50)
(续)
现状土地用途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建
设
用
地
交通
水利
用地
公路用地
依比例尺表达
RGB(250,150,50)
RGB(255,255,255)
机场用地
RGB(0,0,0)
RGB(250,150,50)
港口码头用地
RGB(0,0,0)
RGB(250,150,50)
管道运输用地
RGB(0,0,0)
RGB(235,215,150)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RGB(20,230,0)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RGB(40,110,25)
注1:林业或牧业发达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林业发展区和牧业发展区的表达样式做适当调整。
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式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允许建设区
RGB(170,0,130)
有条件建设区
行政
界线
国界
RGB(0,0,0)
界线粗0.7毫米,线段长4毫米,线段间距3毫米。
未定国界
RGB(0,0,0)
界线粗0.7毫米,线段长4毫米,线段间距2毫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界
RGB(0,0,0)
界线粗0.6毫米,线段长4毫米,线段间距4毫米。
地区、州、地级市、盟界
RGB(0,0,0)
界线粗0.5毫米,线段长3毫米,线段间距无点1毫米、有点3毫米。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在用地范围内应按其用途属性予以简注“库”字。
水工建筑
用地
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闸、坝、堤路林、水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堤顶宽度大于5米的,依比例尺表示,等于或小于5米的,以单线表示。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集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一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滩地;生长芦苇的土地。
自然
保留地
指水域以外未利用、仍保留原有性状的土地,包括冰川及永久积雪、沼泽地、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地、高原荒漠、苔原等。
RGB(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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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要素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基本农田保护区
RGB(110,170,0)
RGB(250,255,50)
注1: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在规划中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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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允许建设区
RGB(170,0,130)
RGB(210,90,90)
注2: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
注3: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
注4: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RGB(250,150,50)
不依比例尺表达
RGB(235,215,150)
水库水面
RGB(115,225,255)
水工建筑用地
RGB(223,115,255)
不依比例尺表达
RGB(223,115,255)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
用地
RGB(220,110,150)
特殊用地
RGB(220,110,150)
RGB(255,0,0)
公路
现 状(不依比例尺表达)
现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依比例尺表达)
新建(依比例尺表达)
改扩建(依比例尺表达)
RGB(250,150,50)
RGB(250,150,50)
RGB(255,0,0)
RGB(255,0,0)
机场
现状
规划
RGB(0,0,0)
RGB(255,0,0)
港口码头
现状
规划
RGB(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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