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基本知识

合集下载

担保基本知识知识学习

担保基本知识知识学习

发点和目的的不同,非专业的担保人一般不考虑反担保问题,而担保公
司作为专业的担保人,其业务发展和延续,风险防范及化解必须依靠反
担保来实现。 (1) (2) (3)
(1)反担保环境 ------担保品种 ------担保对象 ------社会环境
(2)反担保措施 -----信用保证。有他方承
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财产物品抵押 -----质押
担保公司,就是为促进经济交易完成,应 交易双方的要求而产生的专业承担交易风险, 同时以承担风险的方式获得一定经济利益的 市场主体。
大量因交易双方缺乏信任而不能完成的 经济交易得以完成,使其分享服务对象在经 济交易中的获利具有被对象认可的合理性, 客观上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动了市场 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的审计报告
14. 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 15. 近期供销合同(上有采购下游销售) 16. 近3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17. 根据公司战场提供贷款申请相关
的股东决议
18. 还款计划
个贷客户
1. 《委托贷款担保申请书》 2. 用款计划 3. 还款计划 4. 承诺书 5. 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 6. 婚姻状况证明 7. 本人及配偶户口复印件 8. 个体工商户印业执照 9. 经营合同复印件 10. 税务登记证 11. 个人收入证明 12. 其他反映工商经营的相关资料,(如
1. 中小企业经济成分比较复杂,大部分企业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 制度,中小型企业家族性质比较浓,容易发生个人道德风险
2. 管理不够规范,相当部分企业的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企业财务不实,容易失真
3. 资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差,抗风险能力弱,发展潜力不足
一.信用担保业务的主要风险表现形式
顺序相同的,按照债券比列清偿

融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测试(含答案)

融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测试(含答案)

融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测试(含答案)融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姓名:部门:日期:题目得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解答题论述题总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小计25分)1、以下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的是:(C)A、抵押、转让、质押;B、定金、收权利证书原件、保证;C、保证、质押、定金;D、留置、备案登记、三方监管。

2、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可分为(B)。

A、共同保证和一般保证;B、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C、差额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D、共同保证和份额保证。

3、以下关于担保行业的说法,哪一种是不恰当的:(C)A、担保行业是一种准金融行业,经营的是风险;C、只要通过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手段,担保公司的风险可以为零;D、担保公司同样面临系统性风险和个别风险。

4、以下对风险的表述,哪一种不准确:(D)A、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一种不肯定性;B、风险是有代价的;C、风险可以降低,但不能消除;D、风险是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5、以下关于担保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不正确的是:(D)A、担保公司以“经营风险”为盈利的根本手段;B、平日认为,风险越大,盈利越高;风险越小,盈利越低;C、在一定条件下,担保公司盈利与风险可能呈反向关系;D、风险就是发生损失的危险性。

6、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换或者撤销合同的情形是:(A)A、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7、现阶段,我国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不包括:(D)A、公开市场操作;B、再贷款与再贴现;C、利率与存款准备金;D、政府投资与税收政策。

8、根据《煤炭产业政策》,四川省的煤炭企业新建矿井产能不得低于:(C)A、9万吨/年;B、12万吨/年;C、15万吨/年;D、30万吨/年。

9、以下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A)A、房地产抵押不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无效;B、未成年人的住房在经其同意后可用于企业的抵押贷款;C、房地产已经抵押登记后不能再抵押;D、由县政府颁发了“房产证”的房地产可以到县政府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保证保险(担保知识)

保证保险(担保知识)

保证保险(担保知识)保证者,为保证人(surety)保证如被保证人(principal)或称义务人(obliger)不履行与债权人(obligee)约定之应负义务时,由保证人对债权人之损失予以赔偿的行为。

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我国担保法所称之保证有别于他国之规定,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①一般保证;②连带责任保证。

而他国一般仅指一般保证。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有认为保证(此处虽指一般保证,但对连带责任保证亦适用之)不同于保险者,学者陈彩雅总结其观点为:①保证所保障之危险大多为不诚实或不信实之行为等有道德因素之行为或是投机行为,此危险并非偶发意外事件,因而不符合可保条件,大数法则无法应用,保险所保障之危险大多为静态危险或纯粹危险,对道德危险、投机危险一般均予以除外;②保证并无预期损失,因为如保证之不诚实或不信实之行为发生,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追索权利,对于支付之保证金可以得到补偿,因而理论上保证并无预期损失,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而保险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一般并无追索权利;③保证只是一种信用证明,对于债权人有财务保证职能,对于被保证人则需偿还,保证人常要求被保证人必须提供担保品以作为反担保,而保险只需缴交保费,即可转移风险;④在被保险人未完成义务以前,保证合同不能任意取消,即使被保证人不履行告知义务等,保证人对债权人之保障仍为有效,而保险者,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依法或依合同允许随时解除保险合同,而如被保险人违反诚信原则或不缴交保费,保险合同有无效或解除之可能,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融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测试(含答案)

融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测试(含答案)

(C ) 、定金、收权利证书原件、保证; 、留置、备案登记、三方监管。

B )。

B 、一D 、共同保 (D ) 、再贷款与再贴现; 、政府投资与税收政策融资担保业务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姓名: 部门:日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小计25分)1、 以下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的是:A 、抵押、转让、质押;B C 、保证、质押、定金; D 2、 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可分为( A 、共同保证和一般保证; 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C 、差额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证和份额保证。

3、 以下关于担保行业的说法,哪一种是不恰当的: (C )A 、 担保行业是一种准金融行业,经营的是风险;B 、 担保公司的风险来源于公司自身的风险和被担保企业的风险;C 、 只要通过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手段,担保公司的风险可以为零;D 担保公司同样面临系统性风险和个别风险。

4、 以下对风险的表述,哪一种不准确:(D )A 、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一种不确定性;B 、风险是有价值的;C 、风险可以降低,但不能消除;D 、风险是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5、 以下关于担保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不正确的是: (D )A 、 担保公司以“经营风险”为盈利的根本手段;B 、 通常认为,风险越大,盈利越高;风险越小,盈利越低;C 、 在一定条件下,担保公司盈利与风险可能呈反向关系;D 风险就是发生损失的危险性。

6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 者撤销合同的情形是:(A )A 、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B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C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D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7、现阶段,我国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不包括:A 、公开市场操作;B C 、利率与存款准备金; D 8、根据《煤炭产业政策》,四川省的煤炭企业新建矿井产能不得低于:(C )A 张某个人;张某一家。

担保知识总结

担保知识总结

担保知识总结担保知识总结担保的流程:(1)担保申请(2)担保初审(3)祥细评审(4)担保审批(5)签定合同(6)发放贷款(7)正式担保(8)跟踪管理(9)担保终结担保种类:⑴融资担保:间接融资担保:贷款担保:流动资金担保、固定资产贷款、银行票据贴现、个人消费贷款贸易融资担保租赁担保商业票据担保直接融资担保:债券担保、基金担保、信托产品担保、⑵交易担保:票据担保:应付票据担保、应收票据担保履约类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维修担保、质量担保、付款担保、补偿贸易担保、来料加工担保。

⑶税收担保:海关担保:海关免税担保、延期纳税担保、简化报关程序担保、转口运输报关担保财税担保:税收返还担保、纳税担保⑷司法担保:刑事类-保释金担保经济类:破产保护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⑸特别担保:与制度融资配套:公害防止措施担保、海外投资担保、科技创业担保、进出口信贷担保⑹其他担保:特殊行为:捐赠担保、雇员忠诚担保担保或准担保类型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三大类十二种可以质押的权利:即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这些权利都具有私法上的财产权、可以转让、有权利凭证或有特定机构管理等法律特征。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0301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0301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网上辅导 民商经济法律知识
第1页
第三章 担保法
本章考情分析
正常考试分值应在6分左右,以单选、多选为主,但案例分析中可能设计两三个问题 最近五年考试题量、分值:
第一节 担保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担保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
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

2.担保的特点
的范围和方式。

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若乙的朋友己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 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
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D.若甲、戊都书面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 [答疑编号506296030101]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债权、债务的转让对担保的影响。

债务的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故A 项错误。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故B 项正确,C 项错误,D 项正确。

二、担保的种类。

2024合同担保法基础知识

2024合同担保法基础知识

2024合同担保法基础知识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各方当事人:鉴于:1. 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一项担保,以确保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能够按照约定完成;2. 乙方接受甲方的担保,并同意在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利;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担保方式(1)保证担保;(2)抵押担保;(3)质押担保;(4)其他担保方式。

1.2 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二条担保期间2.1 甲方提供的担保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时终止。

2.2 双方同意,在担保期间内,甲方不得以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或者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影响乙方权益的实现。

第三条担保的实现3.1 在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行使担保权利。

(1)书面通知甲方;(2)给予甲方合理的期限履行债务;(3)在甲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担保的变更和解除4.1 在担保期间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4.2 甲方提前履行债务的,乙方应当办理相应的担保解除手续。

4.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乙方行使担保权利后,乙方应当办理相应的担保变更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2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物权的顺序

担保物权的顺序

担保物权的顺序在我们的⽇常⽣活之中我们对于担保⼀词已经并不陌⽣,但是我们对于担保的具体详细知识可能都并不是特别熟悉,⽐如说对于担保物权的相关实现。

那么以下就是店铺⼩编为您编写的有关于“担保物权的顺序”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您阅读。

担保物权的顺序是什么《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条【⼈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有⼈的担保的,债务⼈不履⾏到期债务或者发⽣当事⼈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追偿。

第四百⼀⼗四条【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前款规定。

第四百⼀⼗五条【抵押权与质权的清偿顺序】同⼀财产既设⽴抵押权⼜设⽴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第四百⼀⼗六条【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优先于抵押物买受⼈的其他担保物权⼈受偿,但是留置权⼈除外。

第四百五⼗六条【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同⼀动产上已经设⽴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被留置的,留置权⼈优先受偿。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若⼲问题的解释第七⼗六条 同⼀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抵押的,当事⼈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按照债权⽐例受偿。

第七⼗七条 同⼀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时,该财产的所有权⼈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担保法基本知识
担保是指一方在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债权人提
供担保财产或履行担保责任的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
到担保的概念,比如房屋担保、信用卡担保等。

一、担保的分类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可以分为合同担保和法定担保两
种形式。

1. 合同担保
合同担保是指债权人和担保人在明确债务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签订
担保合同来约定担保事项和责任。

合同担保主要包括保证合同、抵押
合同和质押合同三种形式。

- 保证合同:担保人承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抵押合同:担保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担保,并将该财产效力与债权债务相调。

一般以房屋、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
为抵押物。

- 质押合同:担保人将自己的财产交付给债权人保管,作为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的担保。

2. 法定担保
法定担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特定情况下担保的产生以及担保的效力不需要签订担保合同。

法定担保一般适用于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比如商业银行的信用额度和信用卡。

二、担保的法律效力
1. 担保责任的承担
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合同担保中,担保人通过签订担保合同明确了自己的担保责任。

在法定担保中,担保人的责任则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的。

2. 债权数额的确定
在担保中,债权数额是确定担保责任的重要依据。

债权数额的确定方式包括确定债权主体、债权范围和债权金额等。

债权的确定需要具体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和担保合同的约定。

三、担保的限制
担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限制的,这是为了保护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1. 法律限制
担保法规定了一些不得为担保的情形,如无偿担保、遗赠领取人为担保人等。

此外,担保法还对债权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如不得要求无限期连带担保和担保人放弃担保权益等。

2. 理性思考
在决定提供担保时,债权人和担保人应该进行充分的理性思考。

担保可能会涉及到一定的风险,因此双方要慎重考虑并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结语
担保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在维护债权人利益和促进债务人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了解担保的基本知识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日常生活中的担保问题,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行使担保权益时,还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合同的约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