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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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工作评估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评估细则
二、
实训实
习就业基
地建设
(45分)
1.实习实训基地
建设
(20分)
4、主干专业实训基地规划布局与行业企业共同完成,工作流程科学合理、与企业接轨,实训环境体现企业真实情境和教学训练环境的结合和统一。(10分)
与企业专业技术、高技能人才共同完成实训基地设计布局是为了保证实训场地尽可能地与企业真实场景接轨。主干专业实训基地是指校内大类专业的综合实训场地和专项实验实训室。
要求学校发挥行业企业专家对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的指导作用,保证教学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主干专业是指国家、省、市级骨干专业和示范专业,以及近几年发展前景好、市场需求大的专业。
各主干专业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各主干专业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文本。
三、
办学
管理
(25分)
1.专业和课程建设
3要求学校加强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并协调企业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07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精神企业要做好实习学生劳动保护安全保障工作并支付实习生报酬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附件1:
郑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评估细则(试行)
指学校与合作企业开展的职工培训工作。面向社会未有合作办学协议的其它职工培训不在此列。
为合作企业举办职工培训的培训计划(包括项目、地点、时间、学时等)和学员名单;在合作企业建立培训基地的协议和培训实习材料。
五、
技术
研发
服务
(20分,为参考分)
1.产学研基地建设和政策来自(10分)23、学校建立产学研基地、开发团队和相应的管理机构。(4分)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枣科职院字〔2014〕号为深入推进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以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枣科职院办字〔2010〕3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和加快教学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方案》、枣科职院办字〔2011〕5号《关于开展“两创一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枣科职院字〔2013〕26号进行修订,形成本方案.一、组织机构成立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谷道宗副组长:满其伟韦统友韩祥杰成员:温传河任正超吴洪波王勇韩玉勇董贵华邵明东王光炎王芳朱宗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韩祥杰成员:周波各系部教学秘书二、考核时间每学年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标准约定:对职教中心,下文“专业”概念界定为“专业教学部”本部分所指“部门”指:五系、职教中心、高级技工部1、计分办法:考核按专业进行,各专业和考核专家组按照本方案附件分别进行专业自评和学院考评。

(1)专业考核结果的计算专业考核结果按专业自评分和学院考评分加权平均,即:Smj=S1×20%+S2×80%其中:Sm j为j专业最终得分;S1为专业自评分,S2为学院考评分。

(2)各系、职教中心、高级技工部考核结果的计算各部门考核结果按专业最终得分求和并按专业数平均与加分项累加,即:nSdi=nSmj+Sa1其中:Sd i为i部门最终得分;Sm j为i部门j专业最终得分;n为i部门专业数Sa为指标体系中的加分项2、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四、考核程序考核分为专业自评和学院考评两部分.1、专业自评:各专业按考核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原始材料,结合考核标准进行自评,确定专业自评分S1,并完成书面总结。

2、学院考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院级考评,查阅原始材料,确定学院考核分S2。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能够按照计划完成校企合作任务。

不合格专业部缺乏校企合作机构,或机构存在运行不畅、分工不明确等问题;未能按时上报计划和总结,或计划和总结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协调不力、任务未完成等问题。

附件2: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1.制定本部门的校企合作实施意见,对本部门校企合作项目方案可行性进行论证。

2.组织本部门的校企合作工作,负责本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3.指导本部门的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教学和实践活动,推进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改革。

4.安排本部门学生的顶岗实、毕业实等校企合作项目,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5.负责本部门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及时向学校汇报校企合作工作情况。

附件3: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1.负责联系和协调本专业部与企业之间的校企合作事宜。

2.及时向企业反馈本专业部学生的实情况和表现,听取企业对学生实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本专业部负责人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推进校企合作教育教学改革。

4.协助本专业部负责人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及时向学校汇报校企合作工作情况。

六、提出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校企合作处推进与企事业单位的深度合作。

七、参加学校组织的校企合作工作会议,贯彻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校企合作方面的其他工作。

附件3: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处与专业部的联络和沟通,及时了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二、协助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制定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三、根据校企合作工作需要,组织本专业部与企业的各种交流活动。

四、协助本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做好学生的职前培训,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顶岗实和就业安置,随时协调企业解决学生顶岗实和就业安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五、收集本专业往届毕业生个人发展信息,整理专业校友风采录。

六、及时向校企合作处反馈专业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进展和效果等信息,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 1 页
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1 页
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
一、学校对各相关部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的说明
1.为调动各部门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校将对各部门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部门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部门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校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部门紧紧抓住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中职学校特色,培养出适应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 1 页
二、各部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部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2滨州市技师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细则》为了贯彻落实《滨州市技师学院关于开展“师德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滨州市技师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推动我院校企合作不断由表入里地向深度与广度发展,加强各系部品牌专业、骨干专业的学生能在企业中适应横向发展和纵向发展的岗位要求,全面促进提升专业科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根据《滨州市技师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特制订学院校企合作考核细则。

一、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重在鼓励与一票否决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学院各教学系部。

- 14 -三、考核指标体系及分值- 15 -- 16 -四、“一票否决”规定(一)指标得分有5项达不到最低要求的,评为不合格。

(二)校企合作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本身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一)作为单位年度全面考核的一部分,校企合作考核总分将折算计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总分;校企合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作为专项考核,校企合作考核总分60分(含,下同)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上为良好, 80分以上为优秀。

在优秀的基础上,原则上全院评出2-3个“校企合作先进单位”,10-12名“校企合作先进个人”,由学院颁发奖牌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六、组织实施(一)校企合作考核在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落实。

- 17 -(二)考核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实训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七、时间安排(一)12月1日前,各单位进行自评,并上报相关佐证材料。

(二)12月7日前,学院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评分。

集体评分时,被考核单位可派两人到场说明并答疑。

(三)12月10日前,学院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及结果反馈到各单位。

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4.校企合作特色
有凝练的校企合作特色总结。10分
特色总结及作证资料
典型校企合作项目
50分
1.合作项目备案
典型校企合作项目应在校企合作部备案。一项5分,此项最高分值20分。
查阅校企合作项目备案表
2.合作项目的影响力
合作项目在区域内或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被上级、媒体推广或肯定;获得专利等或作为学院典型材料报送上级领导部门。5分
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检查
项目
基准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领导重视校企合作工作
20分
1.系部领导重视校企合作工作
召开以校企合作主题会议。5分
查看文件
查看会议纪要
2.校企合作年度工作安排
有年度校企合作工作安排。10分
查阅相关资料
3.开展校企合作理论研究
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开展校企合作理论研究。5分
相关研究论文或总结
日常校企合作工作
10分
1.校企合作档案
有独立的校企合作档案。5分
查阅合作协议等文件
2.合作项目文件
每个校企合作项目文件齐全,合作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及时续签和更新合作合同及协议。5分
20分
3.校企合作项目数量
每年度要对校企合作项目及时进行统计。每个项目一分,此项最高分值为10分。
查阅合作协议及作证资料
查阅典型案例报告及作证资料(照片等影像资料)
查阅证明材料
3.合作项目的支持
项目争取到企业设备、资金(1000元以上)等。10分。
查阅证明材料
4.校企合作典型案例
包括项目内容、组织实施、效果评价(评价包括项目对实践教学、教学内容、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的促进性评价;与学院专业建设一致性或相关性评价;与就业的关联度评价;项目对企业技术水平、职工技术素质的促进性评价等)。典型案例报告10分,照片等影像佐证资料5分,本项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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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职业教育中心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
为调动各专业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督促各专业部与企业行业进行深度合作。

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评价方式
每学年学校将对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开展情况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双师型教师培养、顶岗实习管理、学生安置组织及合作模式创新等方面。

采用分档考评的方式,学年末根据企业和学校有关处室的评价确定各专业部的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等次,对考核优秀的表彰奖励、不合格的通报批评。

二、考评的组织实施
每学年末,学校专门成立校企合作考评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开展。

校企合作处负责调查合作企业对专业合作效果的评价,并做好统计;校企合作处、教学实习处、学工处等有关处室对各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顶岗实习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评价。

企业、处室依据参照《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见附件1)对专业部进行考评。

校企合作处根据企业和学校的综合评价结果(其中企业评价占70%,处室评价占30%)确定各专业部的等次。

三、考评的目的和作用
校企合作工作的考评,旨在督促和鼓励各专业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中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各专业部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校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同时,考评的结果还能够反映出各专业对校企合作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效果,有利于对各专业部的专业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

※另附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和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分别见附件2、附件3。

附件1:各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附件2:
校企合作专业部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按照学校总体要求,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需要,制定专业部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二、协调和组织管理专业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工作,制定专业部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相关管理制度;
三、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政策,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时对本专业部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提出建议;
四、通过企业调研等方式,积极与企业和行业内优秀技术专家联系,建立本专业专家资源库,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各专业技术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负责组织对本专业部学生的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工作;组织管理本专业部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负责本专业部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
六、策划并提出开展校企合作与交流的意见、建议,协助校企合作处推进与企事业单位的多元深度合作;
七、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校企合作工作会议,及时贯彻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校企合作方面其他工作。

附件3:
校企合作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处与专业部的联络与沟通,及时领会传达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精神;
二、协助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制订校企合作工作计划;
三、根据校企合作工作需要,落实本专业部与企业各种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协助本专业部校企合作负责人做好学生的职前培训;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随时协调企业解决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安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五、收集本专业往届毕业生个人发展信息,整理专业校友风采录;
六、及时将专业部校企合作项目的进展、效果等信息反馈到校企合作处;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完成校企合作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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