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保卫处文件
保卫处暑假安全通知

保卫处暑假安全通知在中国,学校通常将每个学年分为上、下两个月。
7月初,学校开始放假,而这个假期正处于中国最炎热的夏季,暑气逼人,就被称之为暑假。
如今大部分学校的暑假结束时间是8月末,个别地方在8月中旬。
保卫处暑假安全通知范文一:根据学院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现将保卫处暑假值班工作安排如下:一、暑假放假时间安排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8月27日(行政后勤教辅人员8月28日上班,8月29日学生报到)。
二、暑假假期值班工作方式暑假期间保安、楼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暑假值班工作要求(一)放假前工作要求1.放假前,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各教学系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教育学生离校前个人贵重物品(如:现金、手机、证件、电脑等)要随身携带,并锁好宿舍和教室门,关好窗户。
2.放假前,会同后勤处相关工作人员对学院行政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学生餐饮中心以及后勤综合楼等重点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爆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组织整改,确保暑假期间各项工作安全正常运行。
3.放假前,主持召开保卫处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二)暑假期间值班工作要求1.暑假期间值班保安和楼管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交接班,不得脱岗、漏岗、串岗,坚守岗位,及时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和水、电、暖运行状况,有效预防失盗和室内失火、漏水、漏电等现象的发生。
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保卫处主管领导报告,对水、电、暖损坏情况及时向后勤处值班人员告知并监督维修。
2.暑假期间保安值班班次和开关大门时间按照附表一至表二执行,保安必须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认真登记,并做好报纸、期刊收发工作;楼管值班班次按照附表三执行。
①在金昌市区参与顶岗实习或因学院假期工作需留校住宿学生,统一安排到7号公寓住宿。
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0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doc

泉州师范学院文件泉师院学[2010] 12 号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0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军训是大学生的必修课。
根据《兵役法》和教育部、总参、总政的有关规定,大学生在学期间必须接受军事训练。
据此,我校规定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成绩各1个学分。
今年我校参加军事训练新生预计5040人,其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安排如下:一、军训时间、地点安排:1、军训时间:9月13日至9月21日。
2、军训地点:东海校区(3361人)、诗山校区(290人)、软件学院(1390人)二、军训教育内容:包括新生军事训练、国防教育与新生入学教育。
新生军事训练:计划完成队列、分列式、格斗拳、内务整理等课目的训练,由军训团负责,学生处、各学院配合。
国防教育:军训期间,军训团将联系国防教育专家,结合军事技能训练,开设国防知识讲座。
新生入学教育:主要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党的宗教政策宣传教育、专业思想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校纪校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军事训练动员等教育活动,由各学院负责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军训的组织与实施:1、全体新生组成一个军训团,下设若干大队和中队。
军训团团长、政委、大队长、中队长由部队教官担任,各学院学生科长兼任所属军训大队教导员,辅导员兼任所属中队指导员。
2、为切实搞好今年的学生军训工作,由校党委分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与军训团长、政委联合组成“泉州师范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军训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
军训具体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1)学生处:负责军训计划的制定,军训各项工作的准备和保障,军训工作的协调、检查与反馈,军训成绩的综合与评定,并与军训团联络协调;(2)教务处: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与考核;(3)军训团:负责各训练科目的训练与考核,组织各竞赛项目检查、评比;(4)各学院:党总支分管领导和参训的辅导员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教育的实施与考核,配合军训团做好军训各项工作的落实,关心军训团指战员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保障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

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泉州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在读期间,在校内外有违纪行为的,均按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处分是一种辅助教育手段,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本人,教育同学。
第五条对研究生作出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第六条研究生因其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审查处理。
第七条研究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违者应主动承认错误,配合调查,自觉接受处分,真诚改过。
第二章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八条研究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改过表现等,给予下列五种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九条违反校规校纪,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酌情从轻或免予处分:(一)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的。
(二)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有积极帮助的。
(三)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积极协助调查,认错态度好的。
(四)有其他应从轻处分情节的。
第十条违反校规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从重处分:(一)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的。
(二)在调查中包庇他人违纪行为或对有关人员威胁、打击报复的。
(三)原已受过处分或有两种以上(含两种)违纪行为的。
(四)胁迫、诱骗或唆使他人违纪违规的。
泉州师范学院治保委员会

泉州师范学院治保委员会泉师院治保[2012]4号关于做好春季及清明节期间学校防火工作的通知各单位:进入春季气温升高、风干物燥,各类火险等级骤然升高。
清明节将至,上坟烧纸、旅游踏青等野外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用火急剧增多,校园防火处于高发期和关键期。
为切实做好春季及清明节期间学校森林、宿舍等重点部位防火工作,加强用火管理,杜绝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学校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力做好春季及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第一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对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春季及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自觉防火意识。
要以“福建省第五个安全教育周”为契机,在3月31日前结合采用多种形式和师生喜闻乐见的方法,开展一次以宣传防火知识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师生员工的用电用火安全教育,以增加师生的防火意识,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同时,要高度重视校内消防安全工作,对学生宿舍、实验室、校内用电线路等重点部位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要通过学生群体,开展“义务宣传”活动,教育带动学生家长和周边群众,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以提高全民自觉防火意识。
清明节期间,要引导师生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用植树、献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文明方式祭奠。
3、加强外出活动管理,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组织的清明节学生集体扫墓和各种踏青活动,要严格按学校关于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备案管理办法从严审批,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单位必须制订出全面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要对所有工作人员明确分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
学生集体活动中禁止野外用火,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一旦发生或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
关于征求对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对《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各单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已于2017年2月4日颁布,将于2017年9月1日施行。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教学〔2017〕18号)要求,学生处于2017年5月正式启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形成了《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全校师生征求对《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学生处2017年6月26日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治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学院各类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读期间,在校内外有违纪行为的,均按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处分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与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
第五条学生因其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审查处理。
第二章纪律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六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改过表现等,给予下列五种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七条违反校规校纪,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酌情从轻或免予处分:(一)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的;(二)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有积极帮助的;(三)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积极协助调查,认错态度好的;(四)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五)有其他应从轻处分情节的。
关于开设互联网+大学生安全教育

关于开设“互联网+大学生安全教育”安全微伴课程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生安全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有效保障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学校将通过易班平台在2017级新生中开设《互联网+大学生安全教育》安全微伴课程。
现将课程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开设对象东海校区2017级新生二、课程学习时间2017年10月20日-12月19日三、课程学习及考试安全微课共包括19类,45门课程。
完成全部45个微课学习才可以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90分为合格,共有3次考试机会。
四、工作要求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学院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学校将对各学院组织和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学习效果差的学院将给予通报。
五、登录方法学生通过“泉师易班”微信公众号或者易班手机客户端登录课程,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安全微课用户手册泉州师范学院保卫处学生处2017年10月18日附件:泉州师范学院安全微课用户手册一、课程入口(一)入口一:微信端1.扫描图1二维码,关注“泉师易班”微信公众号。
图1 泉师易班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图2 微信公众号资料页面2.在公众号首页,点击第三个小菜单【在线课程】->【安全微课】,即可进入系统,如图3。
图3 微信端课程入口3.输入易班账号密码,即可登录课程,如图4-5。
图4 易班登录页面图5 课程首页(二)入口二:易班客户端1.打开易班app,登录易班,在首页热门应用找到【安全微课】,点击即可进入课程,如图6-7。
图6 易班客户端课程入口图7 课程首页二、学习流程1.点击【微课学习】进入学习页面,按章节进行学习,如图8。
图8 课程列表页2.点击【学习档案】课可查看自己的学习情况,如图9。
图9 学习档案界面3.学习完所有课程后,点击【我要考试】,完成考试。
三、常见问题(一)如何注册易班账号?1.下载易班。
泉州师范学院保卫处文件

泉州师范学院保卫处文件保卫〔2017〕11号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9月25日,浙江省台州玉环市一出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党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泉教安〔2017〕56号)的要求,现将泉州师范学院开展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消除消防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消防安全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从即日起,为期一个月。
三、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点领域,盯紧重点隐─ 1 ─患,切实抓好校园内师生宿舍、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的排查整治。
(一)师生宿舍。
重点排查整治居住部分未与非居住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按规定设置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在宿舍区使用明火,不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
(二)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
重点排查整治在建筑内部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充电,单位或其他管理人忽视日常管理、未落实巡查制度等突出问题。
(三)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排查整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落实防火检查巡查要求,未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未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违规在场所内部区域组织节日活动;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未对员工开展消防培训等突出问题。
泉州师范学院治保委员会文件

泉州师范学院治保委员会文件泉师院治保〔2013〕9号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是火灾高发期。
要紧密结合实际,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切实加强防火工作,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现就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火工作根据学校《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防火工作对于保障师生员工安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和维护稳定重要意义。
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杜绝侥幸心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 1 -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稳定校园环境。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防火宣传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充分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辅导员和班主任例会、班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师生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并组织演练,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自救能力。
三、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防火检查根据省、市和学校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要亲自过问,切实担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
(二)检查重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礼堂、实验室、微机房、办公室、校内商铺等公共聚集场所。
保卫处负责组织做好校园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和项目、行政楼栋的安全检查;后管处、后勤集团负责组织做好水电、食堂、商铺、建设工地和礼堂等安全检查;学生处负责协调各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和抽查;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本学院办公场所、教学设备、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
(三)检查方式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认真组- 2 -织自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送保卫处安全科(行政楼110室),电子邮箱:xsc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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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保卫处文件
泉师院保卫[2010]1号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请按照学校期末工作会议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确保我校期末和寒假期间的安全与稳定,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
现根据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要求,就加强我校期末及寒假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摆上议程。
及时召开本单位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全面部署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周密方案,加大管理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稳定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真正做到“关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确保本单位的安全与稳定。
二、切实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单位在寒假之前必须对师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1、加强防盗、防骗教育
春节前夕,往往是盗窃、诈骗案件的高发期,要加强所属楼道和场所门窗的检查和维修,并教育师生加强防范,关好房门,存放好贵重物品。
教育学生不要轻信无证推销员等一些陌生人,同时严防网络、短信等诈骗。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
当前正值冬季,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提高。
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防火用电安全规定,加强违禁电器的查处力度,重申学生宿舍不得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确保不发生火灾及火险事故。
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防火常识,切实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懂得消防事故处理程序,掌握消防逃生技能。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寒假期间,师生返乡、外出参观旅游、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相对比较集中,要重视交通安全与防范,注意旅途安全,遵守交通法规。
要提醒师生做好提前订票工作,教育师生购买正规车票,不乘无牌无证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乘坐小车要系好安全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4、加强文明守纪教育
要教育师生在寒假期间,文明守纪、明礼诚信,多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身体锻炼,不参加赌博、斗殴等违法活动与非法社团活动等。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教育师生注意饮食安全,合理安排饮食,严防食物中毒,坚决避免暴饮暴食、酗酒等不良饮食习惯。
特别要加强以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广泛宣传防范甲型H1N1疫情的防护措施,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6、加强校园网站管理
寒假期间,要切实做好网络安全技术保护工作,及时封堵和清除互联网上的一切危害社会稳定的信息。
对网络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增添安全设备,及时整改,一时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
7、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学生工作干部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组织留校学生进行专门的纪律教育,重申学校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对学生的动态要做到心中有数。
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注意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留校女生务必要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假期留校学生及负责管理等相关人员名单请分别报送学生处、保卫处和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三、以“创安”为依托,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工作
期末放假前,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特别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设备、实验室、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师生离校前,要检查是否断水、断电,并锁好门窗,以确保校园安全。
在各单位自查的同时,保卫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和重点抽查。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寒假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安排表,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值班责任意识,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确保信息畅通,决策准确,指挥灵敏;寒假期间如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值班室和值班领导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要严肃值班纪律,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带班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值班情况,做到防范于未然。
保卫处要加强门卫及值班管理,不得让外人随便进出校园;要加大巡逻密度和夜查力度,严防不法分子破坏和作案。
各单位寒假值班表、值班电话请于1月15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五、加强贵重物资、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贵重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要严格规章制度管理,防止丢失和被盗。
贵重物品可集中存放在部门内指定场所,可采取值班守护、专人管理,并加固门窗;有实验室的单位,要对仪器设备、药品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假期中没有使用的剧毒品、易燃易爆品,应收回仓库集中统一保管;教育学生将贵重物品都带回家,如有不能带走的贵重物品,让他们注意选择存放处。
保卫处要做好重点要害部位防盗、巡查和监控措施,不留隐患,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保卫处
二O一O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