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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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刘迪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刘迪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刘迪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2.24
•【字号】沪证监机构字[2012]67号
•【施行日期】2012.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刘迪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2]67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迪同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刘迪(身份证号码:1101XXXXXXXXXX0054)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刘迪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于做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并于证券业务许可证变更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更新机构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及你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

特此批复。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4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7月30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13名。

其中,李晓鹏董事长、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吴利军副董事长、徐洪才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蔡允革、刘冲、于春玲、王立国、邵瑞庆、洪永淼、李引泉董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吴利军副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行拟定的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符合本行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行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三、《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四、《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晓鹏、吴利军、刘金、蔡允革、卢鸿董事在表决中回避。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

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

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

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有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1、事件经过2013年8月15日,上证指数收于2081点。

2013年8月16日,上证指数以2075点低开,到上午11点为止,上证指数一直在低位徘徊。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多只权重股瞬间出现巨额买单。

大批权重股瞬间被一两个大单拉升之后,又跟着涌现出大批巨额买单,带动了整个股指和其它股票的上涨,以致多达59只权重股瞬间封涨停。

指数的第一波拉升主要发生在11点05分到11点08分之间,然后出现阶段性的回落。

2013年8月16日11点15分起,上证指数开始第二波拉升,这一次最高摸到2198点,在11点30分收盘时收于2149点。

2013年8月16日11点29分,上午的A股暴涨,源于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的乌龙指。

2013年8月16日下午13点,光大证券公告称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临时停牌。

2013年8月16日13点16分,光大证券董秘梅键表示,自营盘70亿元乌龙纯属子虚乌有。

2013年8月16日13点22分左右,有媒体连续拨打光大证券多名高管电话,均显示关机或未接通。

2013年8月16日14点23分左右,光大证券发布公告,承认套利系统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

有传闻称光大证券方面,下单230亿,成交72亿,涉及150多只股票。

就此,市场一度怀疑乌龙事件操作者为光大证券葛新元的量化投资团队。

事发时葛新元在外,不久即辟谣称事件和光大富尊葛新元团队没有任何关系。

2013年8月16日14点55分,光大证券官网一度登陆不能,或因短时间内浏览量过大以致崩溃。

2013年8月16日15点整,上交所官方微博称,今日交易系统运行正常,已达成交易将进入正常清算交收环节。

力生制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力生制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公告编号:2020-06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的专项审查意见为: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上述相关业务风险均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客户资金存款

客户资金存款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在喀什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行为是公司在新疆区域振兴的宏观背景下,通过对喀什市市场的充分调研后提出的,符合深圳证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 券交易所《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 5000 万元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具体实施公司喀什 市年产 60 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西部建设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 投资建设喀什搅拌站,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巩固公司竞争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 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中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西部建设实施上述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关于用超募资金在喀什市设立子公司暨对外投资》 的意见; 2、独立董事对《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喀什搅拌站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7 月 26 日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华泰柏瑞量化先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相关销售机构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光大证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光大证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公告编号:临2020-015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22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项目或资产进行评估,经与年审会计师初步沟通,除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外,2019年下半年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层面计提预计负债及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4,426万元,详见下表:二、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按以上口径,2019年下半年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层面计提预计负债及单项重大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64,426万元,减少2019年利润总额人民币164,426万元,减少净利润人民币133,044万元。

三、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一)预计负债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3月2日披露了《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2),6月1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要事项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就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资本”)所涉MPS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由光大资本下属子公司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浸辉”)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浸鑫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浸鑫基金”)投资期限于 2019 年 2 月25 日届满到期,因投资项目出现风险,浸鑫基金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

光大证券816事件认定

光大证券816事件认定

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全文)证监会在今日下午举行的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光大证券的调查处理情况,全文如下: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光大证券在进行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巨量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达72.7亿元,引起沪深300(2313.910, -4.40, -0.19%)、上证综指等大盘指数和多只权重股短时间大幅波动。

这一事件是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首次发生的一起因交易软件缺陷引发的极端个别事件,对证券期货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

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和有关交易所迅速反应、紧急处置,并对光大证券立案调查。

鉴于该案属新型案件,中国证监会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外部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咨询。

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

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正式处罚决定。

一、违法违规事实(一)光大证券在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信息依法披露前转换并卖出ETF基金、卖空股指期货合约。

光大证券在异常交易事件发生后,根据公司《策略交易部管理制度》中关于“系统故障导致交易异常时应当进行对冲交易”的规则,开始卖空IF1309股指期货合约(截至中午休市卖空235张),并向部门总经理杨剑波汇报。

同时,光大证券接到上交所问询,开始内部核查。

11时20分左右,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沈诗光向杨剑波询问情况后,向总裁徐浩明汇报大盘暴涨可能和策略投资部的操作有关。

11时59分左右,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在对事件情况和原因并不了解的情况下,轻率地向记者否认市场上“光大证券自营盘70亿元乌龙指”的传闻,误导信息在12时47分发布并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

13时开始,光大证券因重要事项停牌。

经过法定的披露程序,14时22分,光大证券公告“当天上午公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光大证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光大证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光大证券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一零一零一零年年第一次临时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京天股字京天股字((2010)第010号致:光大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2月26日上午9:30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中国(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并现场审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股东大会的召开,监督了投票和计票过程。

本所律师保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诚实、守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保证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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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0-0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宝庆先生、熊国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王宝庆先生、熊国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八日
附:王宝庆先生和熊国兵先生简历
王宝庆:男,52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陕西省汉中行署经委、陕西省汉中行署深圳办事处主任科员,深圳市天龙实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光大证券南方总部高级经理,东莞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公司助理总裁、党委委员等职。

熊国兵:男,42岁,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

历任江西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外资审计处项目主审,江西省审计厅秘书科、综合科科长,江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副主任,光大证券稽核监察部副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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