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0.07.07•【文号】司发通[2000]102号•【施行日期】2001.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刑事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0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我部曾于1996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
根据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进一步改进这些文书格式,使之适应律师业务的需要,我们对试行几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原有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现将新的格式印发,请各地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
新的文书格式从2001年7月1日起使用。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说明新的文书格式是经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充分论证,对1996年司法部印发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稿提出了合并、修改和增补意见后形成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此次正式下达的文书格式共19种,即:1.律师事务所函(向侦查机关提交)2.律师事务所函(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3.律师事务所函(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书5.授权委托书(用于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6.指定辩护函7.委托协议8.会见犯罪嫌疑问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9.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函10.代理委托协议11.授权委托书(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12.会见在押犯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14.调查取证申请书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17.延期审理申请书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19.授权委托书(用于侦查阶段)上述文书格式中的前18种,是在原文书格式基础上合并修改补充而成的,第19种文书格式是新增加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1986.06.26•【文号】[86]司发公字第196号•【施行日期】1986.06.26•【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2日)废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1986年6月26日(86)司发公字第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律师协会并转发各地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监管所、各级司法局(科)、各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作出的《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对保障律师顺利执行任务,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为使律师在诉讼活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问题特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律师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的书面证据、辩护词、代理词,人民法院必须入卷;意见书和其它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应附卷。
二、对于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查证核实或者送交侦查机关查证核实,以在定案时查考。
三、人民法院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律师到庭履行职务,不得使用传票传唤律师。
律师应按人民法院的通知到庭依法履行职务,不允许借故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
四、律师依法出庭履行职务,应严格遵守法庭的规则和秩序,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知(2017年8月27日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行有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法通〔2017〕51号发文日期:2017年08月27日生效日期:2017年08月27日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二节收案和结案第三节会见和通信第四节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第五节调查取证第六节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第二章侦查期间的辩护工作第三章审查起诉期间的辩护工作第四章公诉一审案件的辩护工作第一节庭前准备第二节参加法庭调查第三节参加法庭辩论第四节庭后工作第五章公诉二审案件的辩护工作第六章公诉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第七章自诉案件的代理和辩护工作第一节自诉案件的代理工作第二节自诉案件的辩护工作第八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工作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工作第二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代理工作第九章简易程序中的辩护工作第十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辩护工作第十一章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工作第十二章未成年人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第十三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第十四章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代理工作第十五章强制医疗程序中的代理工作第十六章申诉案件的代理工作第十七章权利救济与执业纪律第一节权利救济第二节执业纪律第十八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已由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27日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7年9月20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结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司法部关于印发.doc(刑事案件文书格式)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发通〔200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我部曾于1996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
根据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进一步改进这些文书格式,使之适应律师业务的需要,我们对试行几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原有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现将新的格式印发,请各地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
新的文书格式从2001年7月1日起使用。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说明新的文书格式是经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充分论证,对1996年司法部印发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稿提出了合并、修改和增补意见后形成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此次正式下达的文书格式共19种,即:1.律师事务所函(向侦查机关提交)2.律师事务所函(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3.律师事务所函(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书5.授权委托书(用于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6.指定辩护函7.委托协议8.会见犯罪嫌疑问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9.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函10.代理委托协议11.授权委托书(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12.会见在押犯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14.调查取证申请书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17.延期审理申请书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19.授权委托书(用于侦查阶段)上述文书格式中的前18种,是在原文书格式基础上合并修改补充而成的,第19种文书格式是新增加的。
二、由于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有些文书格式难以作统一要求,因此对以下几种情况不再要求文书格式的统一,仍然沿用原格式样式仅作参考。
这些参考格式是: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答辩状、申诉书、控告状。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的通知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的通知(2001年5月14日司发通[2001]0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2000年7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司发通[2000]102号),规定了19种,并定于2001年7月1日正式启用。
近来,一些地方对这些格式文书的规格提出了疑问,希望能够确定全国统一的格式,公、检,法机关也提出希望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能与他们的文书规格统一起来。
我们认为有必要制作标准化格式文书样式下发各地,同时对已发文书格式作进一步订正。
现将《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下发,请各地按此标准样式印制并下发各律师事务所使用。
关于格式文书六(指定辩护函)的使用问题,考虑到司法部已与最高法院等部门发布联合规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即将制订颁布相应的格式文书,在此之前,各地可参照格式文书六的样式执行。
刑事格式文书一存根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___________: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二存根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___________: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律通字[1991]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档案局:为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现将《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三、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四、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司法部1991年9月11日颁布司律通字(1991)1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
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
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的通知(2001年5月14日司发通[2001]0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2000年7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00]102号),规定了19种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并定于2001年7月1日正式启用。
近来,一些地方对这些格式文书的规格提出了疑问,希望能够确定全国统一的格式,公、检,法机关也提出希望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能与他们的文书规格统一起来。
我们认为有必要制作标准化格式文书样式下发各地,同时对已发文书格式作进一步订正。
现将《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下发,请各地按此标准样式印制并下发各律师事务所使用。
关于格式文书六(指定辩护函)的使用问题,考虑到司法部已与最高法院等部门发布联合规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即将制订颁布相应的格式文书,在此之前,各地可参照格式文书六的样式执行。
刑事格式文书一存根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___________: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二存根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___________: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三存根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司发通[1997]003号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正文:----------------------------------------------------------------------------------------------------------------------------------------------------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1996年12月2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范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司法部制定了《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作为实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配套规章。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
各律师事务所应按此标准印制文书格式。
1997年1月1日起,各地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使用下发新文书格式。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监督和检查,把这项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管理范畴。
各地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报部。
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目录一、律师事务所函二、律师事务所函三、律师事务所函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五、授权委托书六、接受指定辩护函七、委托协议八、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九、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十、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十一、授权委托书十二、取保候审申请书十三、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十四、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一)、(二)十五、调查取证申请书十六、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十七、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十八、延期审理申请书十九、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二十、刑事自诉状二十一、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二十二、刑事上诉状二十三、刑事答辩状二十四、申诉书二十五、控告状说明一│存根│律师事务所函律师事务所函││【】第号│领函人:│___________:│本所接受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律师,交付:│担任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的律师。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律通字[1991]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档案局:为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现将《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三、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四、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司法部1991年9月11日颁布司律通字(1991)1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
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
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2020版北京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六律师事务所函(担任申诉代理人适用)
2020版北京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六律师事务所函(担任申诉代
理人适用)
律师事务所函
(担任申诉代理人适用)
[ ] 第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案
的申诉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
1.委托书一份
2.诉讼代理人身份信息
姓名:执业证号:
电话:通信地址:
注:本函用于律师担任申诉代理人时,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交。
律师事务所函(存根)
(担任申诉代理人适用)
[ ] 第号
承办律师:
案件名称:
办案单位:
审批人:
领取人:
领取时间:
注:本函(存根)由律师事务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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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发通〔200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我部曾于1996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
根据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进一步改进这些文书格式,使之适应律师业务的需要,我们对试行几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原有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现将新的格式印发,请各地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
新的文书格式从2001年7月1日起使用。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说明新的文书格式是经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充分论证,对1996年司法部印发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稿提出了合并、修改和增补意见后形成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此次正式下达的文书格式共19种,即:1.律师事务所函(向侦查机关提交)2.律师事务所函(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3.律师事务所函(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书5.授权委托书(用于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6.指定辩护函7.委托协议8.会见犯罪嫌疑问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9.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函10.代理委托协议11.授权委托书(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12.会见在押犯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14.调查取证申请书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17.延期审理申请书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19.授权委托书(用于侦查阶段)上述文书格式中的前18种,是在原文书格式基础上合并修改补充而成的,第19种文书格式是新增加的。
二、由于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有些文书格式难以作统一要求,因此对以下几种情况不再要求文书格式的统一,仍然沿用原格式样式仅作参考。
这些参考格式是: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答辩状、申诉书、控告状。
三、吸收了公检法机关的意见,为便于文件归档保管,新的文书格式应统一按16开纸张印制(不包括存根边页)。
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目录一、正式的文书格式:(第1—19)1.律师事务所函2.律师事务所函3.律师事务所函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5.授权委托书(刑事辩护)6.接受指定辩护函7.委托协议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10.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11.授权委托书1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14.调查取证申请书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17.延期审理申请书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19.授权委托书二、参考文书格式(第20——25)20.刑事自诉状21.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22.刑事上诉状23.刑事答辩状24.申诉书25.控告状刑事格式文书一存根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___________: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二存根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___________: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三存根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三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案件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编号:委托人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签字):受托方:(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委托书编号:委托人___________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案件___________的辩护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___________日止。
委托人:年月日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六存根指定辩护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六指定辩护函[ ]第号___________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贵院的来函,本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案被告人(上诉人)_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七委托协议编号:委托人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___________向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_元。
三、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止。
四、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签字):受托方:(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八存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介绍信用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向看守所、羁押场所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第号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___________律师前往你处会见___________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刑事格式文书九存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前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九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号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所___________律师拟前往___________会见___________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时,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编号:委托人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____案的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人:受托方:(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一授权委托书编号:委托人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止。
委托人:年月日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检察院或法院一份,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刑事格式文书十二存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函用于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前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二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第号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被拘留(逮捕)。
我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的聘请,拟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鉴于该案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申请人:(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刑事格式文书十三存根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第号领函人:交付:事由:批准人:时间:注:本申请书用于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向检察院或法院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十三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第号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申请向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一案的辩护律师,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申请人签名: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证人、个人姓名:有关单位名称:住址或通信方法:收集、调取证据范围、内容:刑事格式文书十四存根调查取证申请书[ ]第号领函人:交付:批准人:时间:注:本申请书用于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向检察院或法院提交。
调查取证申请书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许可调查取证。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因案情需要,本人拟向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此申请,请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