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经济责任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公司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法定名称为____________公司。
本公司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担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担当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宗旨是: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华社会经济。
第六条本公司为____________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发起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针第八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从事房地产开发、承揽建筑装饰工程。
第九条本公司的方针为立足本地,渐渐向省内外延长,不断提高企业信誉,树立企业形象。
第三章公司股份第十条本公司以募集方式建立,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十一条本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分成等额股份,并以股票形式表示。
股票由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公司实收股本为公司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第十三条本公司发行股份为记名式一般股,每股面值1元,每张股票为XXX股。
第十四条本公司股份可用人民币或外币认购,用外币认购时,按收款当日中国XX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十五条本公司红利分配均以人民币支付。
第十六条发起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运用权作价出资。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运用权作价出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本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第十七条发起人以外的认股人必需以货币作出资。
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

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股份制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企业经济责任制名词解释

企业经济责任制名词解释
企业经济责任制是指在国家计划和政策指导下,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制度。
它包括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局(厂)长负责制和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等。
责,即经济责任,主管部门、企业、车间(科室)、班组和职工在经济上层层对国家负责,同时国家对企业、企业对职工也要负责,这是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基本前提。
权,即经济权利,正确划分国家与企业和企业内部的经济权限,给予企业必要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和职工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这是保证完善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条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文字号】甘政办发〔1999〕22号【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公布日期】1999.05.17【实施日期】1999.05.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1999〕22号1999年5月17日)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企业:《甘肃省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暂行办法为了加快我省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规范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结合甘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是指公司内部职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职工直接持有或组成职工持股会持有并进行管理的一种新型的产权组织形式。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职工持股不纳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范围。
第三条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改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吸收内部职工持股。
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享有特许经营权及享有特殊优惠政策的企业,暂不实施公司内部职工持股。
第四条实行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的企业,不妨碍、不排除社会法人、个人、外商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参股。
第五条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公司内部职工人数较少的,可采取以发起人方式由自然人直接持股;公司内部职工人数较多的,职工通过持股会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第六条公司内部职工持股坚持入股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什么是股份制公司?

什么是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是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它通过普通股权分散所有权、集中管理和限制责任的方式来实现经济活动。
股份制公司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形式,广泛应用于世界各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中。
那么,什么是股份制公司呢?下面将通过有序列表的方式,详细介绍股份制公司的定义、特点以及发展趋势。
一、股份制公司的定义1. 股份制公司的概念股份制公司是指以股票为主要凭证,股东以股份为投资和分配依据,依法设立、独立运营、盈利分享的企业法人。
它的所有权分散在投资者中,而管理权和控制权则相对集中。
2. 股份制公司的法律依据股份制公司的设立和运营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其中,不同国家的法律对股份制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规定有所不同。
二、股份制公司的特点1. 股权的流通性股份制公司通过股票市场等交易场所进行股权交易,股东可以通过买卖股票来变现投资收益,实现股权的流通。
2. 股东的责权分离股份制公司将责任和权益分离,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即有限责任,而股东的权益则体现在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上。
3. 公司治理的法治化股份制公司通过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制度,实现公司治理的法治化,保障了公司内部权力的平衡和权益的保护。
4. 经营管理的专业化股份制公司由股东委派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来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实现了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三、股份制公司的发展趋势1. 进一步推动股权多元化股份制公司的持股结构将逐渐多元化,不仅有个人投资者,也有机构投资者参与其中,进一步推动了股权的多元化。
2. 加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股份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的规范化,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3. 促进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股份制公司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和实施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
4. 加强社会责任的履行股份制公司将越来越注重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可持续、社会和谐的发展。
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保护,完善公司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
2.2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资产损失的,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应当追究其责任。
3.职责
3.1本单位职责
3.1.1负责组织本单位资产损失的责任认定;
3.1.2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向制造中心、公司总部有关资产管理部门提报本单位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意见;
3.1.3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实施、监督本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
3.1.4负责协助公司处理特别重大和连续发生的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
3.1.5负责在本年度结束后5日内将本单位发生、实施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情况报公司内控部、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各一份。
3.2公司纪委、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
3.2.1负责按照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参与资产损失的认定及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报告的拟定工作。
3.相关文件和术语
3.1.1《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3.1.2《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3.1.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者职务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
企业类型的划分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通知1998年8月28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反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以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实际类型为基础,制定了《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现将《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核定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各级统计部门以此为基础开展各类统计调查。
第一条本规定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为划分对象。
其他经济组织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第四条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第五条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第六条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公司法有限责任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有限责任原则是怎么规定的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对于股东权来说是至为重要的,它是指股东除按认缴的股份缴足出资款外,对于公司之债务或公司债权人不负任何其他责任,或曰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的几大基本原则当中是包括有限责任原则的,其实有限责任原则主要是对股东在某种权益上作出的相关规定,只不过通篇了解过我国的公司法以后也能够发现,公司法其实始终都是尊重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在基本原则之内来拟定关法条的。
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有限责任原则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原则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具体种类包括:利益均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自治原则、股东股权平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一)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有限责任是指股东的投资(出资额或者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通过公司这个中间物对外承担责任。
“股东有限责任乃现代公司法律的基石。
可以说,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建立以及各项具体制度的完善,皆与股东有限责任密切相关。
抽去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现代公司法律的大厦将难以支撑,现代公司的法律体系就必然失去重心。
股东有限责任并非公司制度产生以来就存在的一个原则,而是公司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我们将股东有限责任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既是符合现代公司法的方向的,也是符合我国公司立法实际的。
▲(二)利益均衡原则利益均衡原则是指公司制度的安排及实现,是基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影响公司及社会发展的多种利益关系进行分析、均衡的原则。
利益均衡意味着对某一利益过度保护的否定。
坚持利益均衡原则,就要较好研究围绕公司所形成的各种利益关系,及诸多关系可能对公司经济、社会目标的实现、并进而对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各种利益的地位通过制度化的安排,使公司这一企业法律形态发挥出较佳的社会效益,抑制其负面作用。
利益均衡原则是从利益(经济)基础层面决定的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公司法的首要原则。
▲(三)分权制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是指公司有效运转的制度安排与实现,是以对公司各种权力合理分配、相互制衡为出发点而进行配置的原则。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的四个具体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的四个具体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7.04.27•【字号】黔府[1987]28号•【施行日期】1987.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的四个具体规定的通知(1987年4月27日黔府〔1987〕28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国发〔1986〕103号文),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经营责任制试点的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租赁经营的试行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试行规定》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撤销行政性公司的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发布,并对有关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一、1987年我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国发〔1986〕103号文),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努力寻找出适合我省不同企业特点的经营形式,逐步改革和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把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搞活。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组织干部和企业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文件,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
贯彻实施情况要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部门及其领导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向企业讲明,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和有关搞活企业的现行政策、改革部署不会因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而发生变化。
同时,继续认真检查和落实以下各项政策措施:(一)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给企业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外,各地、州、市、县和各主管部门都不得再向企业增加指令性计划。
个别必须增加的,需征得企业同意和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保证企业在完成计划后的产品自销权和自销产品按国家规定的作价权。
公司的基本定义
公司的基本定义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是人们之间协作和交流的重要媒介,它是由一群人共同汇集投入资金,组成一种法人实体,以谋取利益的组织形式。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公司的基本定义及其特点。
一、公司的定义1. 法律定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在法律上独立的经济组织体,以盈利为目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分担风险的组织。
2. 经济学定义:公司是一种生产组织形式,是由一定规模的生产要素组合而成的,以市场和竞争为导向的经济实体。
3. 商业界定义:公司是一种经营性组织,通过商业活动来获得商业利润和市场份额,同时提供商品和服务。
二、公司的特点1. 法人独立:公司是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能够独立承担债务和享有财产,同时也独立于公司股东的个人利益。
2. 股东共同出资:公司的股东是共同出资者,他们通过投资来获得公司的股份,并且获得股份的大小与投资的多少相对应。
3. 营利性质:公司的主要目的是盈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司会通过商业活动来获得商业利润和市场份额。
4. 风险分担:公司的风险是股东共同承担的,其中不同的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来承担不同的风险。
5. 税务优惠:公司在缴纳税务方面拥有一定的优惠,比如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三、公司类别根据公司的经济性质和组织方式,公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国有企业:国家拥有的企业,主要由政府出资或者国有资本控股。
2. 民营企业:个人或者私人集体出资,通过商业活动来赚取商业利润和市场份额。
3. 合资企业:国内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资本合作共同经营的企业。
4. 股份制企业:通过股份制度组织,将企业资产分为不同的股份,并将不同的股份出售给股东。
总之,公司作为一种法人实体,承担着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不同类型的公司在市场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公司的发展不仅关乎个人利益,也涉及到整个社会和国家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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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经济责任制规定
1 总则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遵循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企业对国家、对社会消费者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和企业的发展目标加以分解,层层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分厂(车间)、班组以至每个职工的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它综合反映了企业内部的各种经济关系。
1.1 建立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1.1.1 目的:提升企业素质、增强企业活力,充分发挥并调动企业内部各部门和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1.1.2 基本原则:
1.1.
2.1 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实行责、权、利紧密结合。
1.1.
2.2 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本人的劳动成果相结合。
1.1.
2.3 坚持“三严”考核原则,严格制度、严格考核、严格奖罚,杜绝平均主义和好人主义。
2 经济责任制体系与内容
2.1 体系:经济责任制是企业重要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包括企业内部责权系统、考核系统、分配系统;在每一个管理系统中,都有相应的专项管理经济责任制(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以及专项管理中的基础管理、现场管理;从整个系统的运作特点看,包括合理的部门和岗位设置、企业目标的层层分解、责任项目的层层落实和与之相适应的内部综合管理与考核、分配与奖罚。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形式,一般由“包、保、核”三个环节组成。
“包”:即生产经营实体承包完成相应的生产经营任务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保”:即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为分厂(车间)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提供必要的保证,注重协调与服务,确保指令任务的完成。
“核”:即对每个单位、每个职工的“包”、“保”责任进行严格的考核,并与经济利益的分配挂钩。
2.2 内容:
2.2.1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职责职能、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行为规范等是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
2.2.2 业务计划及各专业计划中的项目、技经指标是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2.2.3 职能部门专项管理(包括基础管理、现场管理)是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参照标准。
3 经济责任制考核方式
3.1 部门、分厂(分公司)年初签定的责任状,是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一种形式。
对责任状跟踪检查与考核是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2 确立经济责任制考核比例,按生产、质量、财务、管理各占25%的比例,规范相关部门的考核权限。
3.2.1 生产25分:由生产部门考核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产品品种、数量、成套交接率、出产均衡率、调度指令执行情况等。
3.2.2 质量25分:由质量部门依据质量综合月评价表规定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实施考核。
3.2.3 财务25分:由财务部门按公司下达的财务指标逐月累进考核。
当月完不成的指标,如果次月累进考核完成,允许将未完成月份扣的经济责任制分退还。
3.2.4 管理25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包括现场管理12条专线)共同把关、检查、考核的内容。
具体由物流、工艺、安全、设备、能源环保、质量监督、计量、劳动纪律、工具、环境卫生、三车治保消防、信息化12条专线以及业务计划、教育培训、班组建设、违纪频次接近率、动态管理等项目组成。
3.3 经济责任制扣分(加分)的人均分值标准,根据奖金平均发放水平测定,建议数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确定。
目前执行标准为:5元/人.分。
3.4 试行职能部门奖金与两项指标平均完成率(销售收入完成率、资金回笼完成率)相挂钩的考核形式。
职能部门计奖公式为:奖金=职能部门奖金基数×两项指标完成率-经济责任
制扣奖
4 检查考核办法
4.1 职能部门和公司现场管理监督组(12条专线)的专业检查,由有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
4.1.1 专业检查、考核标准由职能部门负责制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职能部门应定期修订、完善标准。
4.1.2 现场管理监督组在进行专线检查的时候,查实违纪人次计入完成指标,并按完成指标/核定指标的比例评价专线。
如果专线当月没有完成核定指标,则隔月累进追加考核指标,未有专线责任制扣分,则对相关专线扣分。
部分专线以业绩现状为依据的进行监督考核。
4.2 违纪频次接近率:为引起部门领导重视,加强督促管理减少部门违章违纪人次而设立的与奖金直接挂钩指标。
违纪频次接近率以现场管理监督组查实的违纪人次为依据,以责任部门职工总数核定的指标为基数,按违纪人次/核定指标的百分比进行考核。
违纪频次接近率<70%不扣奖,反之,则分档递增考核。
4.3 经济责任制加分
4.3.1 经济责任制加分必须坚持“有据”、“从严”的原则。
4.3.2 经济责任制加分是对于荣誉和无额外津贴的计划外任务的一种奖励。
列入计划内的生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原则上不予加分。
4.3.3 加分标准:获奖荣誉按区局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不同档次,加0.5-3分。
4.4 经济责任制双向考核
4.4.1 各职能部门和现场管理监督组(12条专线)在履行检查、考核的同时,要强化现场服务意识,确保一线生产的正常进行。
4.4.2 各分厂、分公司对职能部门的工作实绩可以进行评估和双向考核,包括填报反馈表,提出经济责任制扣分建议。
4.4.3 双向考核是建立责任联锁、互相制约、互相督促运行机制的有效办法。
生产一线单位针对职能部门“现场服务到位率(次数)、现场服务任务(计划、纪要)完成率(次数)、专题报告处理率(次数)、专业会议执行率(次数)”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及时反馈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对责任部门实施考核。
4.5 企管部门主管公司经济责任制工作,应对各单位考核反馈(建议)表进行最终核定,并对漏缺考核或考核不及时、不到位项目进行
补充考核。
5 经济责任制修订
经济责任制修订必须结合公司实际,以“从严”、“从实”为宗旨,体现管理创新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经济责任制系统修订由公司企管部门负责。
经济责任制专项管理考核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