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验收标准
石油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标准

石油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标准石油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标准是指在石油化工行业中,对设备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需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石油化工设备的施工和验收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生产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下面将介绍石油化工设备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1. 施工前应明确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技术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穿着劳动防护用具,保证施工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定位和固定,确保设备安装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晃动和倾斜现象。
4. 施工结束后,应做好设备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施工现场、检查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施工验收流程1. 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设备的初步验收,包括外观检查、连接螺栓的检查、设备调试等。
2. 设备的电气连接和调试应由专业电气工程师进行,确保设备的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3. 设备的润滑系统应进行试运转,保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会因润滑不足而受损。
4. 对设备的传动系统、密封系统、冷却系统等关键部件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保设备各部件正常运转。
5. 完成设备的各项测试后,应进行终验收,确认设备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三、验收标准1. 设备的外观应无明显缺陷,材料应符合规定标准,标志清晰可辨。
2. 设备的连接螺栓应牢固可靠,无锈蚀、裂纹等现象,连接件应完好无损。
3. 设备的操作部件应灵活可靠,无卡滞、漏油等现象,操作手感舒适。
4. 设备各系统应正常运行,润滑、冷却、传动等系统应正常、稳定。
5. 设备的噪音、振动应在规定标准范围内,不应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经过上述的施工和验收过程,石油化工设备可以保证其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生产效率。
同时,严格遵守施工及验收标准,对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施工人员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共同维护石油化工设备的安全和稳定。
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化⼯设备安装⼯程施⼯质量验收标准1 总则1.0.1 为统⼀化⼯设备安装与现场设备组焊⼯程质量检查、验收的程序和⽅法,加强⼯程质量管理,确保⼯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于化⼯设备⼯程的整体设备安装和分段设备现场组焊;储罐、低温储罐预制、安装;试验、设备附件安装;设备及附属梯⼦平台防腐蚀⼯程和设备绝热⼯程的施⼯质量验收。
1.0.3本标准不适⽤于承压设备现场组焊⼯程的质量验收。
1.0.4设备⼯程施⼯时,应执⾏相应的技术标准、设计⽂件的规定,并与⼯程同步做好施⼯记录;设备⼯程竣⼯时,按本标准进⾏施⼯质量验收。
1.0.5本标准应与现⾏国家标准《⼯业安装⼯程施⼯质量验收统⼀标准》GB50252-2018”和《化⼯设备⼯程施⼯及验收规范》HG/T 20275-2017配合使⽤。
1.0.6化⼯设备安装⼯程施⼯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
12 术语2.0.1化⼯设备化⼯原料预处理、化学反应、反应产物的分离、精制等⼀系列化⼯过程,实现这些过程所需的设备叫化⼯设备。
2.0.2设备安装⼯程质量设备安装⼯程固有的特性、安全和使⽤功能满⾜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设计⽂件、合同合约和隐含要求的程度。
2.0.3检验批在安装⼯程中按设计⽂件、标准规范或合同、检验试验⽂件的规定,对在同⼀⽣产条件下的产出或同⼀作业条件下完成的实物量进⾏检验时所涉及的全部被检查体;2.0.4⼯程质量检查⼯程质量检查是指对⼯程实体的⼀个或多个特性进⾏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较,以确定每项特性的合格情况⽽进⾏的活动。
2.0.5⼯程验收在施⼯单位⾃检合格的基础上,参与⼯程建设的有关⽅共同对⼯程施⼯质量进⾏抽样复验,对技术⽂件进⾏审核,并根据设计⽂件和相关标准以书⾯形式对⼯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
2.0.6 主控项⽬保证⼯程安全和使⽤功能,对⼯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的检验项⽬。
化工设备的无损检测验收标准

化工设备的无损检测验收标准
化工设备的无损检测验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测方法:根据设备的材质、结构和用途,选择合适的无损检测方法,如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涡流检测等。
2. 检测时机:在设备制造、安装、改造或维修过程中,应适时进行无损检测,以确保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性。
3. 检测范围: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检测范围,如设备的部位、尺寸、形状等。
4. 检测标准: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符合设备实际情况的验收标准。
例如,对于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应符合相关焊接标准的要求。
5. 缺陷判定:根据验收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
对于超标的缺陷,需要进行处理或进一步检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6. 记录和报告:对无损检测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需要出具相应的报告。
报告应包括检测方法、检测范围、检测结果、缺陷判定等内容。
7. 人员资质: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能够正确、准确地完成检测工作。
8. 设备和环境:无损检测设备和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9. 安全防护:在无损检测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人员和设备造成损伤。
10. 重复检测:对于某些关键部位或重要设备,需要进行重复检测,以确保
其长期安全性。
总之,化工设备的无损检测验收标准是确保设备安全性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在实际应用中,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石油化工工程作为重要的产业之一,对于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有着严格要求。
本文将从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施工标准
1. 原材料选用
在石油化工工程中,原材料的选用至关重要。
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严禁使用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2. 设备安装
设备的安装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保证设备的准确安装位置和牢固连接,且设备的安装及调试需要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进行。
3. 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施工进度会商,确保施工按照设计方案有序进行,同时要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4. 安全环保
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环保是第一位的。
应严格遵守《石化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做好环保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验收标准
1. 施工质量验收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2. 设备性能验收
对于安装完成的设备,应进行性能验收。
通过技术规范的检测和测试,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3. 安全验收
安全验收是石油化工工程验收的重要环节,应检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确保工程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运行。
总结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才能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行。
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能认真遵守标准规范,为石油化工工程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石油化工行业环境治理水平整治验收标准

顶罐基础上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
-1-
危废贮存设施未做好 易产生 VOCs 的危险废物应装入闭口容器或包装物内贮
8
VOCs 治理
存,应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全面规范建成企业雨污管道(沟渠)、事故应急池、初
期雨水池等截流设施。雨水排放口、清下水排口等所有
9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 施不到位
可能外溢事故废水的外排口,原则上均须安装手自一体 (自动)闸阀且可以实现远程控制,日常保持常闭状态。 进出厂界通道需设置可移动或固定的拦水设施,或备有
应当长燃。
开停工、检维修、生产 非正常工况时,清洗、退料、吹扫、放空等过程产生的
5 异常等非正常工况时的 废气应进行收集处理。
VOCs 排放控制不到位
需开展 LDAR 的企业,泄漏检测频次、泄漏认定浓度按照
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
6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DB33/T
(LDAR)要求不到位
石油化工行业环境治理水平整治验收标准
一、验收基本要求
整治提升后,行业突出问题(一票否决项)得到有效整改落实。
序号 1
行业突出问题
装备水平落后,无组织 排放问题突出
整改要求 投/进料、物料分散、研磨、取样、固液分离、干燥、 灌装等过程采用密闭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除产量较 小的产品外,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生产原则上取 消使用移动缸。涂料、油墨、胶粘剂生产企业,原则上 不得人为添加卤代烃物质。
310007—2021)执行。
Hale Waihona Puke 按照相关标准要求选择储罐类型。新建内浮顶罐应采用
全接液高效浮盘,鼓励现有内浮顶罐逐步开展全接液高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
效浮盘改造,并采用双重密封;引导对内浮顶罐排放的 7 过程 VOCs 排放量仍较
化工厂施工及验收标准

化工厂施工及验收标准化工厂的建设是一个复杂且具有一定风险的工程项目,为了确保化工厂建设工程安全可靠、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及验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化工厂施工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和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化工厂施工标准1. 设计符合规范:化工厂施工前,首先要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布置、用地环境等方面的设计必须合乎标准,保证工程实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材料供应、施工方法等,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高效完成。
3. 质量监控要求:对建筑材料、设备设施等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隐患。
4. 安全防范措施:在化工厂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线,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和现场管理。
5. 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尘土、污水、废弃物等的处理工作,保护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二、化工厂验收标准1. 结构验收:对建筑结构的承载力、抗震性能等进行检测验收,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可靠。
2. 设备验收:对化工生产设备的安装、运行状态进行检测验收,确保设备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3. 环境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安全验收:对安全设施的安装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测验收,确保现场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5. 资料验收:完善相关验收报告和材料,包括施工图纸、工程日志、质量检测报告等,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总之,化工厂的施工及验收标准是保障工程建设安全、高质量、符合标准的重要手段,只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要求,才能确保化工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行。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为化工工程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化工生产施工及验收标准

化工生产施工及验收标准化工生产一直是一个重要的产业领域,而在化工生产过程中,施工及验收标准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化工生产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一、施工标准1.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化工生产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方案、设备准备、原材料采购等。
同时,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做好危险预防措施。
2. 施工进展监管在化工生产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进展进行及时监管,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及时制止。
3.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是化工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如发现质量问题,需及时整改,确保产品质量达标。
二、验收标准1. 产品质量验收化工产品的质量验收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验收包括外观、成分、性能等多个方面,确保产品达到质量标准。
2. 安全验收化工产品的安全性必须得到验证,安全验收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包括产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性检查,确保产品对人员和环境没有危害。
3. 环保验收化工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环保验收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要对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品本身的环保性进行检查,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化工生产施工及验收标准是保证化工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才能确保化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并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化工企业及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施工及验收标准,加强监管与管理,确保化工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化工行业化工厂建设验收

化工行业化工厂建设验收化工行业是一项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关键产业,化工厂的建设验收是确保化工生产设施安全运营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化工厂建设验收的过程与要求,以确保建设的化工厂能够符合安全、环保、经济等标准。
一、化工厂建设验收的基本概念和目的1. 建设验收的基本概念化工厂建设验收是指对化工厂的各项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试运行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过程,以确保化工厂在设计、施工和设备选择等方面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2. 建设验收的目的化工厂建设验收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化工厂的设计方案、施工过程、设备配置等能够符合安全、环保、经济等方面的要求,以防止事故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工人、居民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二、化工厂建设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流程1. 主要内容化工厂建设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化工厂的基本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化工厂建设过程中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督。
(3)化工厂设备的选型和购置的审核。
(4)化工厂试运行的检测和评估。
(5)化工厂环保设施的评估和审查。
2. 主要流程化工厂建设验收的主要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前期准备:包括建设单位的申请、相关文件的准备、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等。
(2)初试验收: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初步验收,主要检查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安装验收:对化工厂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检查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试生产阶段验收:进行试运行,评估化工厂的生产能力和运行状况。
(5)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对化工厂的环保设施进行审核和验收。
三、化工厂建设验收的要求和标准1. 安全要求化工厂建设验收的首要要求是确保厂区的安全性和工艺过程的可控性。
厂房的结构、绝缘设施、消防设备等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通过验收检查。
2. 环保要求化工厂在建设过程中应考虑环保要求,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处理和排放标准。
相关设施应具备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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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化学工业部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化学工业部竣工验收工作是全面总结和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建设程序,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交付生产,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化工建设的管理水平有着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精神(计建设[1990]1215号),结合化工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竣工验收范围和内容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二、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成套设备或单机设备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定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三、竣工验收标准(一)生产性装置和公用、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内容要求建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二)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经考核,生产能力、工艺指标、产品质量、主要原材料消耗、主要设备、自控水平等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三)按国家环保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制度。
在项目建成投产的同时,“三废”治理工作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同时建成投产。
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安全消防设施等符合设计要求。
(四)技术文件、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五)生活福利实施按设计要求基本建成,能够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六)化学矿山建设按设计内容完成采矿试生产和选矿试运转。
(七)引进装置的验收标准按合同规定执行。
四、竣工验收时间及要求(一)生产装置经试车考核,已达到设计能力,要及时向国家上报新增生产能力,并办理竣工验收。
化工建设项目,从化工投料试车出产品时起一般安排三个月的试生产。
在试生产期间选择适当时机对生产装置进行生产考核(一般为72小时)。
完成生产考核后即办理竣工验收,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
(二)生产装置经试车考核证明能生产出合格产品,但确实达不到设计能力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定,可按实际考核能力核定新的生产能力,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三)生产装置经试车考核,能生产出合格产品,也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但由于原料、燃料、销路及经济效益等原因投产后不能达产,甚至要发生亏损的项目,也应分析原因按期组织验收,新增生产能力仍按设计能力计算。
(四)少数项目建成后,经化工投料试车发生工艺技术和设备缺陷等问题,使生产装置试车不正常或不能生产合格产品的,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鉴定,分析原因,提出责任报告。
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完善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尽快达标达产。
整改完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待条件具备后即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
(五)有的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装置及配套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少数零星土建工程及个别设备没有到货安装,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对剩余工作量按设计内容一次审定工程尾工,留足投资,包干使用,限期完成。
(六)已具备竣工验收标准的项目,必须抓紧时间进行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一年内不办理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的,新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五、竣工验收组织(一)按照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文件规定,基建大中型项目由国家计委或由国家计委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一般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改项目由项目所在省、区、市主管部门以及部建设协调司共同组织验收。
(二)部直属企业建设项目由部建设协调司或有关司局组织验收。
(三)地方企业小型基建和技改项目按各省、区、市的规定办理。
(四)受国务院和国家计委委托,由主管部门或地方综合部门组织验收的化工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建设项目其环保设施由化工部环境保护办公室会同地方主管部门组织预验收。
(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及复杂程度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
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委员若干名;验收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1-2名,成员若干名。
验收工作应邀请参加单位主要有:当地建委、计委、经委、财政、银行、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卫生、档案及建设单位等。
化工部参加的单位主要有:建设协调司、计划司、财务司及其他有关司局。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也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六、竣工验收方法和步骤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的特点,竣工验收可分为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两种情况。
(一)单项工程验收:一个单项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完,经试车考核已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整理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竣工图的编制按原国家建委“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建发施字[1982]50号))执行,办理单项工程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交接手续,而后按单项工程上报新增生产能力。
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单位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即可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手续。
(二)全部工程验收:整个建设项目已符合本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即应进行全部工程验收。
全部工程验收具体可按三个步骤进行:1.准备阶段(1)按照原国家建委规定编制好工程竣工图;(2)对财务进行清理,按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需报上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部直属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需报部财务司和审计局进行审查;(3)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清理工程量和剩余尾工,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应该移交的工程办理移交手续,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编好固定资产清册;(5)清理工程“三材”使用量和库存物资,并提出处理意见;(6)对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质量进行质量评定或核定。
其中国家重点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由部化工质量监督站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或核定,一般大中型项目由各省化工质量监督站进行评定或核定;(7)对各种竣工资料,包括“三废”治理、工业卫生、安全消防。
劳动保护等资料整理分类,装订成册;(8)编写竣工验收报告;(9)代国家验收委员会起草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为落实各项准备工作,以建设单位为主,组织施工、设计,生产等单位并邀请当地银行参加。
适时组成项目竣工验收小组或竣工验收办公室,负责竣工验收的具体准备工作。
2.资料审查阶段准备工作就绪后,将竣工验收报告及其它资料在送主管部门审查的同时,分送当地有关部门审查。
凡属部组织和参加的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鉴定书要报送部建设协调司审阅,并就验收组织及验收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议。
3.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一般采取验收会议形式进行。
验收会议由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化工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可组织预验收,一般项目可按环保消防、工业卫生等专业对口进行预验收。
正式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要听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预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档案资料;检查验收工程现场;对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经济效益等工作作出全面评价;对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讨论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并验收签字。
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七、其它1.化工建设项目经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国家验收鉴定证后,方可交付生产管理。
2.本办法由化工部建设协调司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化学工业部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83]化基字第450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一)竣工验收报告文字说明部分1.建设情况(1)工程项目批准依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新增生产能力(2)设计情况,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单位、设计阶段、设计批准部门、重大设计变更等(3)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历年施工形象进度、施工中大事记录等(4)设计概算、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的总额及其构成分析(5)化学矿山建设项目要专门编制施工终了的地质、矿量的变更报告2.生产准备状况,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原材料、水、电、汽设备维修和安全技术准备状况。
矿山项目要编制投产前的三级(二级)矿量报告3.试车考核情况,各阶段试车结果及各项经济指标考核结果。
矿山项目要编制采矿试验,选矿试生产结果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报告4.工程质量总评5.三废治理工程完成情况和试运转结果6.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方面的情况7.工程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8.外事工作和合同执行情况9.投资效果分析10.经验教训(二)竣工验收报告的附表1.竣工工程概况表(附表一)2.已完工程明细一览表(附表二)3.未完工程明细一览表(附表三)4.工程竣工验收清册及交付使用资产表(附表四)5.移交设备、工具、器具、家具清册(附表五)6.库存结余设备、材料表(附表六)7.重大事故一览表(附表七)8.重大设计变更一览表(附表八)9.单项工程质量评定表(附表九)10.关键设备质量评定表(附表十)11.“三废”治理情况表(附表十一)12.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表(附表十二)13.化学矿山建设项目地质勘探储量一览表(附表十三)附件二:验收鉴定书的内容1.工程名称2.建设规模3.工程地址4.移交生产日期5.工程建设情况总说明6.验收委员会鉴定意见7.验收委员会名单及验收签字注: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鉴定书为十六开本,封面为色烫金字。
附件三:施工单位移交给建设单位的技术资料1.永久性水准点的座标位置。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测绘记录和沉降观测及变形观测记录;2.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3.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合格证明;4.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证书;5.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事故处理资料;6.设备调试和试压、试运转记录;7.主体结构和主要部位试件材料试验检验记录;8.按原国家建委(88〕建发施字50号文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9.矿山建设项目,要提交井上下测量控制成果资料、井上下对照图、露天矿坑基建终了图。
矿井(坑)地质素描图、地质图件资料及三级矿量计算资料、巷道断面图及生产能力测定资料、地下工程与隐蔽工程记录、采矿试验与选矿试生产成果。
附件四:化学矿山基本建设形成生产能力的标准(一)采矿1.按批准设计规定建成设计规模时所需的采矿全部基建工程。
并形成设计规定应保有的与矿山设计能力相适应的各级矿量。
各级矿量的保有期限,应按《化学矿山三级(二)矿量管理办法》(试行)([80]化矿字第1067号)执行。
2.按设计规定建成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水、供电、压风、防洪、排废、破碎、储运及修理设施等工业建设。
并按设计规定配齐矿山生产设备。
(二)选矿按批准设计规定的产品流程建成全部工程。
即建成设计规定的原矿储运、破碎筛分、磨矿分级、选矿工艺、脱水干燥、尾矿精矿设施,以及供排水、供电、供热、压缩空气、运输、选矿药剂、选矿试验、化验分析等辅助配套工程,并按设计规定配齐选矿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