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货物”的三要素
退运需要的报关资料和退运流程

退运需要的报关资料和退运流程首先需要确认出口报关方式,如果出口是买单报关,那么现在有2种方式可以选择:1、按一般贸易进口报关,缴纳关税和增值税;2、报关进入保税仓库,在保税仓库里面进行返修后复出口,这样进口不用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出口也不再享受退税优惠。
如果出口时候按照一般贸易报关,建议按退运方式操作,这样可以直接退回工厂,具体需要具体的条件如下:退运方案:国外返修品经海运或空运发往香港,由物流公司安排车辆去香港仓库提货,企业只需提供返修品的商品编码,品牌,型号,数量等基本报关要素,即可完成EDI电子申报,货物第二天即可进入保税物流公司仓库,工厂派技术工人和维修设备进区维修。
保税区低廉的仓储成本和工厂自派工人使整段操作的成本大幅降低,同时节省时间,以免错过产品海外销售季节。
首先要确定到底是退运还是返修1,如果退运是指出口的货物因为货物的原因客人不满要求退货,只用退回来。
如果是是退运,那么就涉及退税,外汇原路返回2,返修是指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在保修期内由于质量的原因要求退运回来返修然后再发往国外,如果是返修就还有个在规定时间内金。
退运返修流程:1. 双方同意退运,并签订退运协议,中英文各三份正本。
2. 退运提单,到货通知书。
3. 由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证书,一正一副(由客户说明产品因哪些问题而导致不能作业,如果客户不提供证书,那么由收货人出具,必须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果被海关查到情况不相符,后果严重)4. 发票、装箱单、合同(这个是中文的,由收货人提供,但前提是客户要提供这批货的发票装箱单)以上的那些都是收货人与国外国客户共同做的,下边的由收货人自己向当地的海关要做的功课。
1. 货物进境修理申请报告(这个是写给货物到达目的港口的当地海关,例如:新风港)2. 货物退运说明(这个是写给国家税务局的,要注明,复出口还是不复出口,写这个说明,只要是向税务局借原报关出口的资料,核销单,报关单、出口专用发票等的,结果已经核销,退税了,要出份已办结税务证明正本)3. 保证金保证函。
退运货物报关的流程-外贸实操

退运货物报关的流程-外贸实操1. 确认退运原因及条件:首先要明确货物退运的原因,常见的原因包括质量不合格、货物型号与购货合同不符、错发或错运、海关责令退运等。
同时,需确认货物是否满足退运的条件,例如出口未超过一年、能够提供全套原出口报关单证资料、能提供补税或者未退税证明等(不同情况和地区可能会有具体要求上的差异)。
2. 准备相关资料:基本单证:包括提单、退运协议、装箱单、发票、情况说明等。
其中,退运协议要详细说明退运的原因、双方责任等内容,情况说明需对退运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阐述。
其他单证:根据具体退运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原出口全套报关单证、未退税证明或补税证明、第三方中检鉴定报告(如海关要求)等。
如果是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运,通常需要由相关质检机构出具的货物质检不合格证明。
3. 申请退运审批:直接退运申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递交《直接退运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
海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做出准予直接退运的决定。
责令直接退运:如果是海关按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海关会做出责令直接退运的决定或意见,企业再到海关申请办理直接退运申报手续。
现场海关经初步审核,同意企业办理报关手续。
4. 报关申报:申报流程:企业按照先申报出口后申报进口的顺序向现场海关申报。
申报时需通过海关的电子申报系统,准确录入货物的相关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价值、退运原因等,并上传相关单证的电子扫描件。
缴纳费用:根据海关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报关费用、检验检疫费用等。
5. 海关查验:海关根据风险评估等情况,决定是否对退运货物进行查验。
如果需要查验,企业需配合海关安排查验时间,并将货物运至指定的查验场地。
海关查验人员会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进行检查,与申报信息进行核对。
企业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解释。
6. 放行与后续处理:放行:经过查验,如果货物符合退运规定,海关会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准予货物退运。
企业可以凭放行单办理货物的提取、运输等手续。
运输中的货物退运和退款规定

运输中的货物退运和退款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货物退运的情况。
无论是由于货物损坏、投递错误还是其他原因,退运货物的规定和退款过程是关乎顾客利益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运输中货物退运和退款的规定,确保顾客了解相关政策,权益得到保障。
一、退运货物的条件和程序在确定退运货物之前,首先需要弄清楚相关的退运条件。
通常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申请退运货物的:1. 货物损坏: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者毁坏,严重影响其正常使用;2. 错误投递:货物被错误地投递给其他顾客,或者没有按照正确的地址投递;3. 货物不符合要求:货物与订单描述不符,包括规格、颜色、款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4. 货物过期: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超过了保质期,无法正常使用;5. 其他原因:如特殊情况下的退款策略、操作失误等。
在满足退运条件的情况下,顾客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货物的退运:1. 联系运输公司:顾客应尽快与运输公司取得联系,说明退运货物的原因和相关信息;2. 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运输公司的要求,顾客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照片、订单号等,以证实货物退运的理由;3. 包装和邮寄:顾客需要按照运输公司的要求进行包装,并按照给定的地址进行退运;4. 追踪和确认:退运货物后,顾客可通过运输公司的追踪系统查询退货状态,确保退货成功。
二、退款的流程和规定在成功退运货物后,退款是顾客关注的重点。
退款的流程和规定因运输公司而异,一般遵循以下几个步骤:1. 退款申请:顾客需要通过运输公司给出的渠道提交退款申请,包括退款金额、退款原因等信息;2. 评估和确认:运输公司会对退款申请进行评估和确认,核实退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3. 退款方式:退款可以采用原路返回、银行转账、电子退款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需根据运输公司的规定而定;4. 退款时间:退款的时间取决于运输公司的处理速度和银行的结算时间,一般情况下,退款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
退款规定也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运输公司可能会收取部分退款手续费、延迟退款等。
出口退运货物基本流程

出口退运货物基本流程一般出口货物退运有两种进境方式:1、免税退运进口根据海关总署12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
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2、征税退运进口免税情况以外的都需要照章征税,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集装箱出口出口退运操作流程1、出口货物退运流程首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人)向现场海关递交《直接退运申请书》及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做出准予直接退运的决定,最后申请人需持批准书按照先申报出口后申报进口的顺序向现场海关申报.2、退运要求,主要有三点(1)原出口报关单不超过一年;(2)需要提供未退税证明;如果已经退税需要提供补税证明;(3)需要做中检3、退运所需材料,主要包括(1)《直接退运申请书》及有关情况说明;直接退运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2)报关单手填联、报关委托书、代为办理直接退运手续的委托书,以及合同、装箱单、fp、提单、提货单等;(3)入境货物通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中检报告)及其他进口环节应提交的监管证件,如不具备,应说明原因;(4)国税局出具的未退税证明或已还税款补税证明4、出口货物返修进口条件(1)注仅指回国内返修,非到保税区返修的模式。
(2)原出口报关单不管超过还是未超过一年都可以。
(3)需要交保证金。
(4)退运返厂后正常6个月内要复出口。
(5)需要做中检5、退运返修的流程首先,需要厂商提供基础报关资料。
其次,货到港口后,申请返修报关,安排中检。
接着,工厂进行货物维修。
维修完成后,原口岸出口,核销进口数据,退回保证金。
退运的原因

1、要确定到底是退运还是返修1),如果退运是指出口的货物因为货物的原因客人不满要求退货,只用退回来。
如果是退运,那么就涉及退税,外汇原路返回2),返修是指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在保修期内由于质量的原因要求退运回来返修然后再发往国外,如果是返修就还有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纳保证金。
一)产生原因:对外贸易过程中,因产品问题,而导致的拒收、退运,时有发生。
其中导致退运的主要原因有两种:A、出境货物运抵目地国后因货物本身原因而遭外商拒收,如:1、物包装原因所致的退运;2、货物本身系统需要升级所致的退运;3、产品出厂后部件出现故障,需重新更换新部件。
B、因相关文件与实物不符,海关等机构拒绝清关,如:因出口商的大意,木制框架无IPPC 认证标识,以致在目地国无法清关。
(二)解决办法:出现了以上问题,出口商一般采取退运至保税区维修后复出口或退回工厂方式来解决,如下则是各方法的讲解:1、退运至保税区维修加工完成再出口:外商拒绝接收,但表示愿意在产品维修完成后再次接收,因保税区的便捷通道,出口商则会将加工场所选择在保税区加工维修,这样即节省成本、时间又维护了与外商的合作关系,货回到国境内却又没增加货物的额外税费用。
流程:首先将货退至香港、蛇口及盐田,再从香港(或蛇口、盐田提柜转关入保税区),需做加工维修的,客户自带加工人员、维修仪器进区维修,检测成功后经保税区转香港码头出口至国外(或转关至蛇口或盐田出口国外);需做薰蒸的,在保税区内薰蒸完成,标注IPPC认证标识后,再出口国外。
2、退运至工厂外商已明确表示拒绝再接收此货,为维护后续合作关系,出口商只能选择退回工厂维修做内销。
退回工厂程序繁琐,需提供较多原出口资料,若一项无法提供,将无法完成返回工厂。
如果客户有所有的资料,例如:原出口报关报检资料,出口退税证明(未出口退税证明)、退运证明(外商提供)、原出口码头(退回时也最好是此码头)等,出口商能提供到,经较长的时间还是可以完成的,但可能会对企业后续报关带来影响(企业在海关会留有不良通关记录);如果客户无法提供必需资料中的任意一项,按正常退运来办,是无法完成的。
海关退运流程

海关退运流程海关退运流程通常指的是将入境的货物退回给原始发货人或者发货地的流程,具体流程如下:1. 客户提出退运申请:当客户需要退运货物时,需向海关提出退运申请。
申请中需要提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包括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价值等,并附上相关文件。
2. 海关核准退运:海关收到退运申请后,根据海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包括对货物的合法性、数量、价值等的核实。
如果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海关会核准退运。
3. 案件登记:海关将核准的退运申请登记入册,并为退运货物分配一个唯一的退运编号。
4. 缴纳退运费用:客户需要缴纳退运费用,包括海关手续费、物流费用等。
缴费后,客户需提供缴费凭证给海关。
5. 制作退运单据:海关根据退运申请的信息,制作退运单据。
退运单据上包括货物的详细信息、退运费用、退运要求等。
6. 办理退运手续:海关根据制作的退运单据,办理退运手续。
手续包括对货物进行验放、验收和封签等。
7. 安排退运物流:海关将退运的货物安排给合适的物流公司进行运输。
物流公司会根据退运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路线。
8. 货物运输:退运的货物经过物流公司的安排,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物流公司会进行货物的跟踪和监控,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9. 抵达目的地:退运的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物流公司将根据海关要求进行卸货、验收和分类。
如果货物有损坏或其他问题,物流公司会及时与海关和客户进行沟通,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10. 海关清关: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清关手续。
手续包括对货物的验收、核实退运单据和退运费用等。
如果手续符合要求,海关会正式退回货物给原始发货人或发货地。
11. 完成退运流程:退运流程完成后,海关会将退运的货物信息进行备案,并将退运单据归档。
以上是海关退运流程的一般步骤,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具体操作以海关和物流公司实际要求为准。
客户在办理退运手续时,需遵守海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的海关代理。
运输中的货物退运及返货要求

运输中的货物退运及返货要求在物流运输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货物退回或返货的情况。
无论是由于货物质量问题、运输过程中的损坏,还是由于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及时处理退运及返货要求对于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和高效的物流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运输中的货物退运及返货要求展开论述。
一、退运要求1. 退货条件在客户要求退运货物时,我们需要明确退货的条件。
例如,是否接受已打开产品的退货、是否接受使用过的货物退货等,这些条件应当在退货政策中明确规定,以便客户了解和遵守。
2. 退运手续退运货物需要办理相应的退货手续。
具体包括填写退货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订单和发票等必要文件,并确保相关各方都完成签字确认。
这些手续的规定可以通过公司内部流程和标准化文件来进行规范。
3. 退运费用退运货物可能涉及到一定的费用,如退货运费、重新包装费用等。
仅当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是由我们公司导致的运输损坏时,才应由我方承担退运费用。
而对于客户原因引发的退货,我们应与客户协商确定相应费用的支付责任。
二、返货要求1. 返货申请当客户需要返货时,我们应建立明确的返货申请渠道。
客户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返货申请,并向我们提供必要的信息,如订单号、货物名称、返货原因等。
为了方便客户,我们也可以提供在线返货申请系统,简化返货流程。
2. 返货审批对于客户的返货申请,我们应严格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返货。
在审批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客户的权益,同时也要确保返货流程的高效和合规。
3. 返货物流安排一旦批准返货,我们需要及时与客户协商确定返货的物流安排。
这包括确定返货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等。
同时,我们应确保货物在返程过程中的安全性以及准时到达客户指定地点。
三、售后服务除了退运和返货要求之外,优质的售后服务也是提升客户满意度的重要一环。
无论是在退货申请、返货运输中还是售后支持过程中,我们应始终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并及时回应客户的需求和问题,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进口退运流程

退运货物首先要考虑一下几点问题:第一,是要搞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退运?国外发货商发错货第二,时间问题,货物进出是否满一年,超过一年的和没超过一年的要做分别处理?没有超过一年第三,原进出口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出口?还是买单方式?还是不正常渠道出口?一般贸易第四,其有没有收汇?有没有退税?有没有核销?第五,退运货物的货物方向?是出去不进来了第六,报关单号:运单号:把这些最基本的原因搞清楚了,需要哪些单据就基本出来了基本的单据:箱单/发票/提单/退运协议特别单据:相关收付汇、核销、退税、商检第三方证明等还需要:原进口的相关单据、核销单(部分退运)、退运申请、情况说明等等要特别注意商检和特别监管的货物!!3、关于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问题进口货物办理出口退运时,退运人及其代理人应持海关签发的原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外汇局签发的备案登记表向海关办理出口退运手续。
1、对己付汇进口货物退运必须先由进口商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海关凭外汇局出具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签发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在备注栏上注明原进口报关单编号)。
原进口商在收到外商退回的原进口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
(对公单位)还需注明对应的原对外付款申报号码,交易编码为“0208”,交易附言栏内注明退款,并持海关签发的相应进口货物退运的出口报关单、银行收帐通知或结汇水单、外汇局签发的“进口退运付汇核销备案登记表”、货物进口合同、运输单据等4并向外汇局办理进口货物退货退汇处理的手续,但收汇银行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2、进口商在办理末付汇的进口货物退运时,海关按以下办法处理:A、对进口货物全部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退运手续,留存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并签发出口退运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进口报关单号)。
B、对进口货物中部分退运的,海关凭原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出口手续,在原进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际迟运的数量、金额后退回申报人,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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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底某外贸公司以“美国进口商未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备案”原因,以“全免”方式申报进口退运货物“干高丽参片”,共计40公斤,申报总价1000美元;2007年3月10日某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将原出口日期分别为2005年3月20日和2005年3月23日的“杨木木线”,以“全免”方式申报部分退运进口,共计54.05立方米,申报总价58810.23美元。
上述两种情况下的“退运货物”申报是否正确呢?
《关税条例》第四十三条和《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
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因此,对除出口货物由于“品质”和“规格”以外其他原因退货复运进口的,以及超过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期限退货复运进口的,海关应依法照章征税。
据此规定,海关以“退运原因”不符合规定为由,要求该外贸公司把报关单的“征免方式”由“全免”修改为“照章”,从而计征关税1564元,代征税1219.92元;以退运期限“超过1年”为由,要求该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把报关单的“征免方式”由“全免”修改为“照章”,计征关税18209.8元,代征税80487.31元。
由上可见,企业在申报退运货物进口时应注意确定以下三要素:
“品质规格”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因品质或规格原因”是指货物本身存在的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表面、外观质量)缺陷或者货物的规格、型号、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等,与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品质或规格要求不符。
如果货物的质量缺陷或规格误差属于合同允许的范围,则不能认为是品质或规格存在问题。
所以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详细举证其出口商品不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标准或原出口合同中有关品质和规格的要求或约定的材料,而不能将退运原因简单申报为“质量好不好”。
因为严格地讲“质量好不好”与“品质规格是否达要求”并不完全等同。
“时限”要素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这里“1年”的起算期为“出口放行”日期,截止期为货物“复运进境”日期,企业确定时限时切不可将上述两个日期与“申报日期”混淆。
“状态”要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原状复运进境”是指退运货物复运进境时的货物形态应与原出口时的货物形态一致,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化)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
当然,海关在审核过程中会分析使用时间的合理性,对于不同的货物,有些一经使用即可发现问题,有些则需要使用一段时间后才能发现问题。
总之,在审核确定退运货物是否为“原状”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不可一概而论,关键是要把握住上述“原状”的基本概念,据此注意退运进口时的货物状态是否与原出口状态
一致,不一致的要照章征税。
另外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一是依据以上进口退运规定,企业申报时应真实简要的备注“退运原因”,方便海关确定货物的征免方式;二是根据《海关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办法》中“企业证明其货物未办理出口退税或所退税款已退回税务机关,海关方予办理该批货物的退运手续”的规定,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备注是“附退税黄联”还是“附税款退回证明”,从而海关确定是否接受企业退运进口的申报;三是根据海关统计办法,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的货物无论是否属于征税范畴,其监管方式都应当为“退运货物”;四是复运进口的退运货物的申报价格应与原出口申报价格保持一致,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复运进口货物产生贬值的情况,应向海关主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海关应依据相关管理规定予以酌情处理;五是企业要加强对海关关于“退运货物”相关管理规定的学习,尽量避免由于对政策的不了解延误了退运时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