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婴幼儿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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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儿诊断标准

高危儿诊断标准

高危儿诊断标准高危儿是指出生后28天内死亡的新生儿,以及出生后28天至满1周岁死亡的婴儿。

高危儿的诊断标准对于新生儿的健康和生存至关重要。

在临床实践中,医护人员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对高危儿进行及时、准确的诊断,以便采取相应的治疗和护理措施,提高高危儿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一、出生时的情况。

1. 体重,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g);2. 身长,低出生身长儿(出生身长<45cm);3. 头围,小头围儿(出生头围<32cm);4. 胎龄,早产儿(胎龄<37周);5. 产程,难产儿(产程>12小时);6. 窒息,窒息新生儿;7. 其他,出生时有明显的先天性异常。

二、母亲的情况。

1. 孕期并发症,孕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感染等;2. 孕期药物,孕期使用致畸药物;3. 孕期暴露,孕期暴露于有害环境中;4. 孕期检查,孕期未进行规范的产前检查;5. 母亲年龄,过早或晚孕、高龄产妇;6. 分娩方式,剖宫产、产钳助产等;7. 产后护理,产后护理不当。

三、新生儿的情况。

1. 呼吸,呼吸窘迫、呼吸困难;2. 循环,心率异常、心脏杂音;3. 消化,吞咽困难、呕吐、腹泻;4. 神经,肌张力异常、抽搐、昏迷;5. 体温,体温异常、低体温或高热;6. 皮肤,皮肤黏膜出血、黄疸;7. 体重,体重减轻、生长迟缓;8. 其他,其他明显异常表现。

四、其他相关因素。

1. 家族史,有家族遗传病史;2. 环境因素,生活环境不良、营养不良;3. 医疗条件,医疗条件不足、医疗资源匮乏;4. 护理条件,护理条件不佳、护理水平低。

高危儿的诊断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出生时的情况、母亲的情况、新生儿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在临床实践中,医护人员应当根据这些标准对高危儿进行及时、准确的诊断,以便采取相应的治疗和护理措施,提高高危儿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同时,对于高危儿的家庭和社会来说,也需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共同努力,让每一个高危儿都能够茁壮成长。

高危儿的管理与筛查评估全版

高危儿的管理与筛查评估全版
视、听、触觉等感知觉发育良好。听声音会转 头,会追视。可俯卧抬头90°,头竖立好,支撑及 踏步反射存在,会发元音、可笑出声。
• 异常表现:
• 1、不能追视
• 2、对很大的声音没有反应;
• 3、头竖立困难,俯卧抬头困难
• 4、四肢肌张力过高及过低
• 5、3月龄俯卧位仍不能抬头。
发育理程碑筛查
• 4-6个月 • 能翻身,俯卧抬头和抬胸,会主动伸出手够取眼前的
高危儿童的健康 管理与筛查评估
问题的提出
• 一、高危儿童健康管理的重要性 • 二、高危儿童的分类与管理流程 • 三、高危儿童的筛查与评估方法 • 四、高危儿早期干预的理论基础
高危儿童健康管理的重要性
• 随着新生儿重症抢救技术及保健监测的提高,极低岀生体重 儿(<1500g)、超低出生体重儿“(<1000g)存活率上升。
2.逗引时不发音或不会微笑 3月
3.不注视人脸,不追移动人或物品
4.俯卧时不会抬头
1.发音少,不会笑出声
2.不会伸手抓物 6月 3.紧握拳松不开
4.不能扶坐
1.听到声音无应答
8月 2.不会区分生人和熟人
3.双手间不会传递玩具
预警征象 1.呼唤名字无反应 2.不会模仿“再见”或“欢迎”动作 12月 3.不会用拇食指对捏小物体 4.不会扶手站立 18月 1.不会有意识叫“爸爸”或“妈妈” 2.不会按要求指人或物 3.与人无目光交流 4.不会独走 2岁 1.不会说3个物品的名称 2.不会按吩咐做简单的事情 3.不会用勺吃饭
• 高危儿管理是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的重 要内容。是在基础儿童保健的平台上发展 和延伸出来的,需要更高的业务技能。
• 早期干预的理念是为儿童提供从出 生到生 后的多学科服务,可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 改善现有的发育迟缓和残疾或将其降低到 最小化。

高危儿诊断标准

高危儿诊断标准

高危儿诊断标准高危儿是指出生后即有一定概率出现严重疾病或死亡的婴儿。

对于高危儿的诊断,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指标进行评估。

以下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高危儿诊断标准,希望对相关医护人员和家长有所帮助。

一、出生体重。

出生体重是评估婴儿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常情况下,低于2500克的婴儿被定义为低出生体重儿,而低于1500克的婴儿则为极低出生体重儿。

这些婴儿由于体重较轻,容易出现各种健康问题,因此被归类为高危儿。

二、胎龄。

胎龄是指胎儿在母体内存活的时间,通常以孕周来表示。

对于早产儿来说,他们的器官和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容易出现各种并发症。

因此,早产儿也被归类为高危儿。

三、出生时情况。

出生时的情况也是评估高危儿的重要指标之一。

例如,出生时需要进行抢救的婴儿,或者出生后需要立即送入重症监护室的婴儿,都属于高危儿范畴。

四、母亲疾病史。

母亲怀孕期间的疾病史也会对婴儿的健康产生影响。

例如,母亲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都可能导致婴儿出生后出现各种并发症,被归类为高危儿。

五、遗传因素。

某些遗传因素也会增加婴儿出现健康问题的概率。

例如,家族中有遗传性疾病的,或者父母双方患有某种遗传性疾病的,所生的婴儿都可能被归类为高危儿。

六、其他因素。

除了以上提到的因素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婴儿的健康状况。

例如,母亲怀孕期间的饮食、生活习惯、环境因素等,都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高危儿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出生体重、胎龄、出生时情况、母亲疾病史、遗传因素以及其他因素。

只有全面评估婴儿的健康状况,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高危儿出现并发症的风险,保障其健康成长。

希望医护人员和家长能够加强对高危儿的关注和照护,为他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

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

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1高危儿的概念1.1 高危儿的概念高危儿是指在胎儿期到3岁内具有可能影响身心发育的各种高危因素(包括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儿童。

生物学因素、家庭养育和社会环境因素对儿童早期发展同等重要。

围生期并发症等生物学因素对儿童生长发育造成的负面影响已得到普遍共识[3]。

胎儿期神经系统的发育受到宫内环境的影响[4];出生后大脑的发育,包括神经元的分化成熟、树突和突触的建立、髓鞘形成、大脑回路和网络的构建等,均在环境因素的作用下进行适应性发育。

证据显示虐待、忽视、母亲抑郁等养育因素影响儿童身心发育[5-6],而贫穷作为影响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社会风险因素,可通过原生家庭和父母养育方式对儿童产生间接影响[7]。

儿童在脱离极端风险因素回到正常的社会和物理环境后,尽管风险因素可能在社会情感等方面对儿童产生持续的微妙影响[4],但在大脑快速发育时进行早期干预可以扭转不利局面,帮助发展儿童的复原力,这为高危儿实现最佳发展创造了条件。

高危因素产生的效果与结局不一定呈线性关系,其因果关系尚不清晰明了。

研究证明,多重高危因素的累积叠加.可显著增加儿童发育迟缓的风险[8]。

某种发育障碍可能成为继发其他发育障碍的高危因素。

研究显示患某类发育障碍的儿童同时共患其他心理和行为障碍的比率是为正常儿童的3~4倍[9]。

由于高危儿日后出现生长发育偏异、迟缓等可能性增加,有必要及早关注其高危因素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并提供进一步干预和支持。

1.2 高危儿的发生情况我国人口基数大,随着新生儿救治技术的提高、风险因素发现手段的增加、以及高危儿管理范围的扩大,高危儿在我国已成为一个较为庞大的群体。

早产是儿童多种生长发育问题的高危因素之一,我国早产儿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约为7%~10%[10]。

我国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发生率为4.3%[11],存在潜能发展风险的比例约为17%(以生长迟缓和贫困为指标)[12]。

高危儿分级管理标准 宋燕燕

高危儿分级管理标准 宋燕燕

高危儿分级管理标准宋燕燕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高危儿的关注和重视也越来越深入。

高危儿指在胎儿期生长发育受影响、婴幼儿期患有一些疾病或病因不明导致出现一定危险性或疾病的患儿, 这些儿童需要特殊的关怀和管理来保障他们的生命和健康。

为了全面管理高危儿童,制定一份较为全面科学、实用的高危儿分级管理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从高危儿的定义、分级管理的目的、内容、原则和方法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高危儿的定义高危儿是指出生后有一定疾病危险或生长发育可能受到影响,需要及时干预者。

高危儿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先天畸形儿、围产期窒息儿、感染儿、新生儿代谢病患儿、贫血患儿、出生后呼吸困难、休克、感染等。

由于高危儿患病类型多样化、临床表现复杂多变,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高危儿分级管理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分级管理的目的高危儿分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对高危儿进行科学合理地区分、评估和干预,帮助医务工作者能够更好地掌握和管理高危儿童,提高高危儿童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通过分级管理,还可以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并规范高危儿患者的诊疗过程和管理方法,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资源浪费。

三、分级管理的内容高危儿分级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高危儿进行严格的病史调查和体格检查,了解其发生疾病的相关因素。

通过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和专科诊断,进一步明确高危儿的疾病类型和危险程度。

然后,根据高危儿的疾病危险程度和患者的临床病情,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和干预措施。

定期对高危儿患者进行随访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调整治疗方案,以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四、分级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一)原则1. 科学性原则:高危儿分级管理标准应该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

2. 系统性原则:分级管理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高危儿的各个方面,需要全面综合考虑。

3. 预防性原则:分级管理应该致力于预防高危儿患病的发生和加重。

4. 客观性原则:分级管理应该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因主观因素造成管理上的不公正。

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工作规范

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工作规范

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工作规范随着围产医学的发展和新生儿重症诊疗技术的提高,高危儿、体弱儿存活率明显提高,但存活儿童却在不同年龄段逐渐出现发育障碍问题,严重影响高危儿及体弱儿身心健康,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为更好地对高危儿及体弱儿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使高危儿及体弱儿能在行为发育上得到改善并赶上正常儿童,促进他们的身心更好的发育,降低儿童死亡的发生,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管理规范。

一、高危定义及管理范围(一)高危定义高危儿:指在胎儿期、分娩时、新生儿期受到各种高危因素的危害,日后可能发生残障(运动障碍、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癫痫、多动、学习困难、自闭、行为异常等症状)的婴儿。

体弱儿:指在出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影响儿童健康因素的儿童。

包括:低出生体重儿、早产儿、双胎、体重不增,佝偻病活动期、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缺铁性贫血、反复呼吸道感染、哮喘、单纯性肥胖、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缺陷、视力低常、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器质性疾病等。

(二)管理范围县域内筛查出的所有高危儿、体弱儿均纳入管理范围。

二、各级职责(一)村级职责村级保健人员负责本村高危儿、体弱儿的筛查工作,对发现的高危儿、体弱儿转送到镇卫生院进行确诊,并负责村级随访工作。

负责宣传儿童预防保健知识,和儿童健康管理程序。

(二)镇中心卫生院职责各镇卫生院要开设儿保门诊或儿科,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儿童健康保健服务;负责本镇高危儿童的筛查、早期识别,做好高危儿童的专案管理与随访,及时做好随访登记、做好信息上报与反馈;指导高危儿童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复查与矫治;加强儿科能力培训,提高基本儿童保健服务和基本救治能力。

(三)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开设高危儿及体弱儿专科门诊,由经过上级培训的高年资医师坐诊,接受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转诊的高危儿及体弱儿,做好健康体检与保健指导工作,对县级没有能力干预治疗的转三级专科医院治疗。

高危儿、体弱儿的诊断与管理

高危儿、体弱儿的诊断与管理

高危儿、体弱儿管理概念:1、"高危儿"是指: 在胎儿期,分娩时,新生儿期受到各种高危因素危害的婴儿,绝大多数高危儿能完全健康地生长发育,8%~9%发生脑损伤,日后可能发生残障(运动障碍、智力低下、语言障碍、癫痫、多动、学习困难、自闭、行为异常等症状)。

胎儿期:母孕早期先兆流产、母妊高征、贫血、胎儿宫内窘迫、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盘发育不良、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离、脐带异常(脐带过短、脐带扭曲成麻花状等)、羊水量过少、羊水早破、羊水污染等疾病,孕期接触放射线、有害化学物质或药物、孕期感染(TORCH)等,也就是说包含所有高危妊娠产妇所分娩的新生儿。

分娩期:产时窒息、脐带绕颈、缺氧、难产、产伤、剖宫产等。

新生儿期:早产、过期产和低出生体重、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新生儿黄疸、新生儿肺炎、感染性疾病、寒冷损伤等。

2、"体弱儿",是指出生后因各种原因影响其健康的儿童,如:营养性缺铁性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反复感染(呼吸道、肠道感染)中度以上营养不良(体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的均值-2SD至 3SD之间为中度)单纯性肥胖、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一、低出生体重儿诊断标准:出生1小时内体重低于2500克的新生儿,不论是否足月或过期。

其中早产儿所占比例较大。

极低出生体重儿:体重< 1500g 超低出生体重儿:体重<1000g 足月小样儿(如孕38周,体重2450g)管理常规 :第一次随访时建卡,常规完成新生儿访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后每月复诊一次。

管理期间:观察生长速度,营养评价,进行喂养、护理、营养指导。

补充营养素:生后1周补充VitA500-1000U,半个月补充VitD400-1000U,1个月时酌情补充铁剂。

特殊检查:尽早作听力筛查-----最好是作自动脑干诱发电位,眼底检查,目的是除外视网膜病变必要时复查头颅B超、血常规,必要时复查头颅B超、血常规,在6个月进行智能评估,监测神经精神发育。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管理制度

高危儿专案管理制度高危儿专案管理是指对在胎儿期、新生儿期以及日后发育期(一般指婴幼儿期)内,存在对生长发育和机体功能有高度危险因素(高危因素)的小儿列入专案管理,加强访视、重点治疗,护理,这是降低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儿童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高危儿范围: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中度以上肥胖症、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均属高危儿范畴。

二、立案:一经发现高危儿均应及时专册登记,列入专案管理,同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的标识。

根据每个高危儿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并做好管理和治疗记录。

三、管理方法:(一)预约:约定时间来保健门诊诊治。

(二)随访:因患儿病情或其它原因未按预约时间前来诊治的,要上门进行随访、治疗,并指导家长进行正确的护理和喂养。

凡属消瘦、严重慢性营养不良、生长监测曲线连续二次平坦或向下倾斜、活动期佝偻病患儿,每月至少随访一次。

中度以上肥胖症患儿每1~3个月随访一次。

其它高危儿视病情而定。

对确诊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患儿,应督促其家长带患儿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正规、系统的治疗和调理。

(三)信访:必要时可采取信访的方式,以了解患儿病情,并给予指导。

(四)转诊:高危儿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好转,要及时转诊到上一级医疗保健部门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并做好追踪随访工作。

(五)结案:高危儿经系统治疗后,疾病痊愈或达到结案标准时,要及时结案,转为健康儿童管理,并在儿童保健手册的封面做好高危儿结案的标识。

附一: 部分高危儿结案标准:(一)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1.按年龄别体重或按身高别体重达到均值(中位数)减去1个标准差以内,并维持2个月无变化。

2.生活能力明显增强、吸吮能力增强、体温保持正常、大小便正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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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婴幼儿诊断标准
一、高危胎儿:(孕期高危因素)
1、有脑瘫家族史、家族遗传、代谢病史。

2、高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35岁。

低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16岁。

3、孕期子痫、外伤、晕厥。

4、孕期中、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5、孕期感染:发热、腹泻、病毒性感染及其他。

6、本次妊娠有先兆流产、保胎治疗等,母婴血型不合。

7、自然流产≥3次。

妊娠次数≥4次。

8、孕期疾病:高血压、肝炎、肝内胆汁淤积症、糖尿病,中、重度贫血及出血性疾病,甲状腺肿大、心脏病,癫痫,肾炎、结缔组织病,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9、孕期接触有害理化因素:放射线、有毒化学物品、高压线、造纸厂、水污染及其他。

10、孕期使用对胎儿有毒性的药物。

如:链霉素、卡那、庆大、红霉素、氯霉素、磺胺类药物、激素、抗过敏药,镇静安定药,解热镇痛药,维生素类药,抗滴虫药,麻醉药。

11、孕妇智力低下,发育畸形。

12、孕妇既往围产期死胎、死产、死亡史。

二、高危新生儿
1、早产:孕期<37周。

过期产:孕期>42周。

2、低出生体重<2500g。

高出生体重≥4000g。

3、双胎或多胎儿
4、生产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胎盘早剥、胎位不正、胎膜羊水早破;脐带绕颈、打结、细小;胎盘老化、钙化、梗塞;羊水过多、过少,Ⅱ/Ⅲ度污染。

5、宫内窒息史或出生时窒息时间≥5分钟,5分钟Apgar 评分≤5分。

6、病理性黄疸,核黄疸,黄疸持续时间过长(母乳等黄疸除外)。

7、新生儿期颅内出血。

8、新生儿期感染、发热、抽搐。

9、新生儿期出现持续性低血糖,不进食时间≥12h。

10、新生儿筛查异常儿。

三、高危婴幼儿:(教会家长观察高危因素)
1、护理婴儿时手脚常打挺,用力屈曲或伸直“很有力”。

2、满月后头总后仰,扶坐时头竖不起。

3、3个月不能抬头;眼睛不能跟随移动物体:眼睛震颤。

4、4个月紧握拳,拇指紧贴手掌。

5、5个月俯卧时前臂不能支撑身体。

6、6个月扶立时,足尖、足跟不能落地。

7、7个月不会发ba、ma音。

8、8个月不能独坐。

9、头和手频繁抖动。

10、整日哭闹或过分安静,喂养困难。

11、大运动落后3个月以上。

附录二:
金湖县高危婴幼儿转诊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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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高危婴幼儿诊疗反馈单
金湖县高危婴幼儿接(转)诊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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