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论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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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段论的格和式

三段论的格和式

• [例1] 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分别都是A命题,因此, 它被称为AAA式;[例2] 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分别 是E、A、O命题,因此,它被称为EAO式。
• 在三段论的每一格中,A、E、I、O四种命题都可以分别 作为大、小前提和结论,其组合数目为:4×4×4=64。 因此,就其可能性而言,每一格有64式,三段论的四个 格的可能式共有64×4=256个。 • 但是,这256个可能式并非都是有效的,其中很多明显 违反三段论的规则,例如AAE、EEE、III、OOO式等等; • 首先,根据一般规则得出11个式:
• 第四格:中项在大前提中是谓项,在小前提中是主项。 其图式为: P M
M
S
S
P
第四格的规则: ①如果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的,则大前提全称。 ②如果大前提是肯定的,则小前提全称。 ③如果小前提是肯定的,则结论特称。 ④任何一个前提都不能是特称否定判断。 ⑤结论不能是全称肯定判断。 证明? 例: 有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是犯罪行为, 所有犯罪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有些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
三段论的格和式
1、三段论的格 • 从三段论的形式结构来看,大、小项和中项在前提中的 位置有几种不同的排列。其中,只要中项的位置确定了, 大项和小项的位置也就确定了。 • 三段论的格,就是由于中项所处的位置的不同而构成的 三段论的不同形式。 • 三段论共有四个格。
M-------P S-------M P-------- M S-------- M M-------P M-------S P-------M M------S
• 现将第一格的规则证明如下: • ①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 • 假设小前提是否定的。根据规则,大前提必为肯定命题。 大前提肯定,则大前提的谓项不周延。而在第一格中, 大项是大前提的谓项,所以大项在大前提中不周延。同 时,根据规则,结论是否定的。结论否定,则结论的谓 项即大项必是周延的。这样,根据规则,则犯了“大项 不当周延”的错误。这种错误是由于小前提否定造成的。 所以,假设不成立,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 • ②大前提必须是全称的。 • 已证小前提肯定,则小前提的谓项不周延。而小前提的 谓项是中项,故中项在小前提中是不周延的。根据基本 规则,中项在大前提中必须周延。在此格中,中项是大 前提的主项,主项要周延,则大前提必须是全称的。

三段论四个格的形式

三段论四个格的形式

三段论四个格的形式摘要:一、三段论的基本概念1.三段论的定义2.三段论的四个格二、三段论的推理过程1.第一格:肯定前提推出肯定结论2.第二格:否定前提推出否定结论3.第三格:肯定前提推出否定结论4.第四格:否定前提推出肯定结论三、三段论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1.逻辑论证2.问题解决3.提高思维能力正文:三段论是逻辑学中最基本的推理形式,它由三个陈述构成,其中包含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

根据前提和结论的关系,三段论可以分为四种格: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和第四格。

这四个格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推理过程,可以用来分析问题、论证观点以及解决实际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三段论的基本概念。

三段论是一种基于逻辑关系的推理方式,它由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构成。

在第一格中,前提是肯定的,结论也是肯定的;在第二格中,前提是否定的,结论也是否定的;在第三格中,前提是肯定的,但结论是否定的;在第四格中,前提是否定的,结论是肯定的。

其次,我们来探讨三段论的推理过程。

在第一格中,如果前提是真实的,那么结论也是真实的。

例如:“所有的人都会死亡,你是人,所以你会死亡。

”在这个例子中,前提“所有的人都会死亡”是真实的,结论“你会死亡”也是真实的。

第二格则是从否定前提推出否定结论,例如:“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死亡,你是人,所以你不会死亡。

”在第三格中,虽然前提是肯定的,但结论却是否定的。

例如:“所有的人都会死亡,你是人,所以你不会死亡。

”在这个例子中,前提“所有的人都会死亡”是真实的,但结论“你不会死亡”却是错误的。

最后,在第四格中,从否定前提推出肯定结论,例如:“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死亡,你是人,所以你会死亡。

”三段论在实际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首先,它可以帮助我们进行逻辑论证。

在进行辩论或者讨论时,我们可以运用三段论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其次,三段论可以用于解决问题。

当我们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关键点,然后运用三段论来进行推理,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段的格式

三段的格式

三段论的格1.什么是三段论的格三段论的格就是由中项在前提中的不同位置所构成的不同形式。

2.三段论的四个格第一格:中项为大前提的主项和小前提的谓项。

规则:(1)大前提必须是全称的。

(2)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

特点和作用:从一般推出特殊;被称为“审判格”。

【实例】第一格在审判中的运用定罪三段论特点:大前提是关于某项罪名的概念的定义(即指出该罪行有哪些基本特征),小前提则列出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有哪些特征(是否符合大前提特征),由此推出犯罪分子是否犯有该罪行的结论。

其形式通常是:凡怂恿、唆使、诱骗、劝说他人实行犯罪的人是教唆犯,被告是怂恿、唆使、诱骗、劝说他人实行犯罪的人;—————————————————————————所以,被告是教唆犯。

第二格:中项为大、小前提的谓项。

规则:(1)大前提必须是全称的。

(2)前提中必须有一个是否定的。

特点和作用: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的;被称为“区别格”。

例如: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田某的行为不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所以,田某的行为不是故意伤害。

第三格:中项为大、小前提的主项。

规则:(1)小前提必须是肯定的。

(2)结论必须是特称的。

特点和作用:结论必是特称的;被称为“例证格”和“反驳格”。

例如:鸵鸟是不会飞的;鸵鸟是鸟;——————————————————所以,有些鸟是不会飞的。

第四格:中项为大前提的谓项,小前提的主项。

例如:有些罪犯是盗窃犯;有些罪犯是杀人犯;—————————————所以,有些杀人犯是盗窃犯。

四、三段论的式1. 什么是三段论的式三段论的式就是前提和结论的质(肯定或否定)量(全称或特称)的组合形式。

2. 三段论的有效式第一格:AAA、EAE、AII、EIO、(AAI)、(EAO)第二格:AEE、EAE、AOO、EIO、(AEO)、(EAO)第三格:AAI、EAO、AII、EIO、IAI、OAO第四格:AAI、EAO、AEE、EIO、IAI、(AEO)五、三段论的省略式1.什么是三段论的省略式在日常语言的表达中,省略某个部分的三段论,叫做三段论的省略式。

什么是三段论的格和式?三段论有哪几种格

什么是三段论的格和式?三段论有哪几种格

什么是三段论的格和式?三段论有哪几种格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它包含: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一个附属于前面大前提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特殊化陈述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结论.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判断推理.它包含两个性质判断构成的前提,和一个性质判断构成的结论.一个正确的三段论有且仅有三个词项,其中联系大小前提的词项叫中项;出现在大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谓项的词项叫大项;出现在小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主项的词项叫小项.所有的偶蹄目动物都是脊椎动物,牛是偶蹄目动物;所以牛是脊椎动物.上面的三段论推理,“偶蹄目动物”是连接大小前提的中项;“脊椎动物”是出现在大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谓项的“大项”;“牛”是出现在小前提中又在结论中做主项的“小项”. 习惯上用“M”表示“中项”,用“P”表示“大项”,用“S”表示“小项”.省略式从思维过程来看,任何三段论都必须具有大、小前提和结论,缺少任何一部分就无法构成三段论推理.但在具体的语言表述中,无论是说话还是写文章,常常把三段论中的某些部分省去不说.省去不说的部分或是大前提,或是小前提,或是结论.公理公理的古典涵义要求公理具有明显的直观真理性,能够不证自明,公理内部前后要有一致性.公理的现代涵义不要求公理具有明显的直观真理性,也不要求公理能够不证自明,它要求内部有严密的一致性,无矛盾性.三段论公理是:如果一类对象的全部都是什么,那么,它的小类,即部分对象也必然是什么;如果一类对象的全部都不是什么,那么,它的小类,即部分对象也必然不是什么.这就是说,如果对某类对象的全部都有所断定,那么,对它的部分对象也就有所断定.规则人们根据三段论公理,总结出三段论的一般推理规则,使之成为判定三段论是否有效的标准. 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共有七条,其中前五条是基本规则,后两条是导出规则.在这七条规则中,前三条是关于词项的规则;后四条是关于前提与结论的规则.。

词项逻辑:三段论及其格与式

词项逻辑:三段论及其格与式

词项逻辑:三段论及其格与式三段论(syllogism)是由一个共同词项把两个直言命题联系起来作为前提,再得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作为结论的推理。

其中,结论的主项是小项(用S表示),含有小项的前提是小前提;结论的谓项是大项(用P表示),含有大项的前提是大前提;两个前提共有的词项叫做中项(用M表示)。

大前提:所有鸟(M)都是动物(P)小前提:所有鸵鸟(S)都是鸟(M)结论:所有鸵鸟(S)都是动物(P)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简单推理判断。

它包括:一个包含大项和中项的命题(大前提)、一个包含小项和中项的命题(小前提)以及一个包含小项和大项的命题(结论)三部分。

三段论实际上是以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以及一个附属于一般性的原则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由此引申出一个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特殊化陈述(结论)的过程。

三段论是人们进行数学证明、办案、科学研究等思维时,能够得到正确结论的科学性思维方法之一。

三段论是演绎推理中的一种正确思维的形式。

三段论的格根据中项在前提中的不同位置,三段论分为四个不同的格(Figure):三段论的式根据组成三段论的三个直言命题的质与量,三段论有不同的式(Mode)。

例如,大前提是A命题,小前提是A命题,结论是A命题,则该三段论是AAA式。

大前提是A命题,小前提是I命题,结论是O命题,则该三段论是AIO式。

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均可在A、E、I、O四种命题中任意选取,所以总共有4×4×4=64种可能的式。

三段论的格式一个格式:一个格与一个式相组合。

三段论共有4个不同的格。

三段论总共有4×4×4=64个可能的式。

于是三段论总共有64×4=256个可能的格式。

但是其中只有一少部分是正确的推理形式(是有效的格式)。

三段论的有效格式有效格式:前提真,则结论一定真。

判定方法:规则判定法:先给出三段论必须遵守的一些推理规则,根据这些规则去判定一个具体的三段论是否有效。

三段论命题 形式逻辑入门书籍

三段论命题 形式逻辑入门书籍

三段论命题形式逻辑入门书籍(原创版)目录1.三段论的概念和结构2.三段论的格和规则3.形式逻辑入门书籍推荐正文一、三段论的概念和结构三段论是一种逻辑推理方法,主要用于判断事物的性质。

它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大项(P)、小项(S)和中项(M)。

通过大项、小项和中项之间的关系,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

三段论的结构通常表现为:“所有 P 是M,所有 M 是 S,所以所有 P 是 S。

”二、三段论的格和规则在三段论中,格是指中项 M 与大项 P 和小项 S 之间的关系。

根据M 与 P、S 的周延程度,三段论的格分为四种:一格、二格、三格和四格。

其中,一格是最基本的格,其它格可以通过一格演化而来。

在三段论推理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以保证推理的正确性。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中项至少周延一次:在三段论中,中项 M 必须至少周延一次,否则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

2.大项和小项不能直接相容:在三段论中,大项 P 和小项 S 不能直接相容,即不能同时成立。

否则,推理将失去意义。

3.四词项逻辑错误:在三段论中,避免出现四词项逻辑错误,即中项多了。

否则,推理将无法进行。

三、形式逻辑入门书籍推荐对于想要学习和了解形式逻辑的人来说,阅读一些入门书籍是非常有帮助的。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书籍:1.《形式逻辑》(作者:金岳霖):本书详细讲解了形式逻辑的基本概念、推理方法,以及相关的逻辑错误,适合初学者阅读。

2.《逻辑学导论》(作者:邓晓芒):本书是一本逻辑学教材,系统地介绍了形式逻辑和实质逻辑的基本内容,适合有一定基础的读者阅读。

3.《形式逻辑与证明方法》(作者:李志宏):本书重点讲解了形式逻辑的证明方法,包括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适合对逻辑证明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总之,三段论是形式逻辑中的一种重要推理方法,了解其概念、结构、格和规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逻辑推理。

逻辑学中的三段论

逻辑学中的三段论

2021/7/17
20
逻辑学第一次作业
▪ 1、逻辑学的起源及发展概况(代表人及其著作和理论贡献) ▪ 2、什么是概念?它的特征。 ▪ 3、什么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举例说明二者间的关系。 ▪ 4、举例说明集合概念和类概念之别。 ▪ 5、举例说明全同关系概念和同一概念之别。 ▪ 6、概念间的关系有哪几种?举例说明。 ▪ 7、什么是定义和划分?各自的规则有哪些? ▪ 8、什么是判断?它的特征。 ▪ 9、由“有人是党员”能否推出“有人不是党员”?为什么?
2021/7/17
9
▪ 解析:题干中的前提是特称的,根据三段论的规则6,另一个前提 不能是特称的,否则两个特称前提就不能必然推出结论,因此,另 一个前提必须是全称的,这样,选项A、D、E都必须排除。如果补 充选项B作为前提,就会犯“中项两次不周延”的逻辑错误。所以, 正确答案是C。
2021/7/17
▪ 七、什么是换质推理和换位推理?简述其具体推理形式。
▪ 八、试证明三段论的规则6和规则7。
2021/7/17
11
▪ 例如:
▪ 物质决定意识,
▪ 桌子是物质,
▪ 所以,桌子决定意识。
▪ 再如:
“混淆概念” “四概念错误”
▪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 张三是教师,
▪ 所以,张三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大项(P) 大前提
(二)三个性质判断 小前提 结论
所有的M是P,(大前提) 所有的S是M,(小前提) 所以,所有的S是P。
2021/7/17
2
▪ 二、三段论的格与式 ▪ 1.格
➢ 根据中项在前提中的不同位置而形成的不同的 三段论形式。
第一格 M——P S——M S——P (基本格)

三段论专业知识课件

三段论专业知识课件
• 犯罪嫌疑人是有作案实践旳。 • 这些人没有作案时间。 • 这些人不是犯罪嫌疑人。
5
•三段论旳非经典模式: •“我历来不给蠢货让路。” •“我恰恰相反。”-歌德
•蝙蝠不是鸟, •因为蝙蝠是哺乳动物, •而鸟不是哺乳动物。
6
三段论旳格与式
1、三段论旳格
第一格观规律


P
逻辑家 M S
1
二、三段论公理(曲全公理)
假如对一类事物旳全部对象有所断定, 那么对此类事物旳部分对象也就有所断 定。
P
MS
MS
P
2
三段论旳规则 (三段论有效性旳充分且必要条件)
一般规则
1)中项至少周延一次 中项出现两次,至少有一次或是全称
命题旳主项,或是否定命题旳谓项。 错误:中项不周延
3 ×3=9
M—— P S —— M S —— P
P—— M S—— M S —— P
M ——P M ——S S —— P
利用格旳规则排除无效式,添上结论得出有效式
AAA EAE AII EIO [AAI] [EAO]
EAE AEE AOO EIO [EAO] [AEO]
AAI AI I EAO EIO IAI OAO OI
25
三段论旳另一种考点: 补充三段论。
26
王晶:李军是优异运动员,所以,他有资格进 入名人俱乐部。 张华:但是李军吸烟,他不是年轻人旳好楷模, 所以李军不应被名人俱乐部接纳。 张华旳论证使用了下列哪项作为前提? 1.有些运动员吸烟。 2.全部吸烟者都不是年轻人旳好楷模。 3.全部被名人俱乐部接纳旳都是年轻人旳好 楷模。 A.仅1。 B. 仅2。 C.仅3。 D.仅2和3。
18
恢复三段论: 判断省去旳是哪一部分,再补充省去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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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换位法
◦ 将一个直言命题的主项和谓项互换位置,但让它的质保持 不变,原为肯定仍为肯定,原为否定仍为否定,并相应地 改变量项,由此得到一个新的直言命题,这就是换位法。
26
换位法有以下有效形式:
◦ (1)SAP→PIS ◦ (2)SEP→PES ◦ (3)SIP→PIS ◦ (4)SOP不能换位。
4
直言命题中主谓项的关系
◦ 直言命题的主项和谓项合称“词项”(term)。 ◦ 词项各有内涵和外延。其内涵是该词项所指称的对象所具
有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词项的外延是该词项所表示或 指称的那个对象或对象的类别。 ◦ 用欧拉图表示,两个词项的外延之间有并且只有以下五种 关系:
5
SP SP
SP
S
27
换质位法
◦ 对一个直言命题先换质,再换位,由此得到一个新的直言 命题,这就是换质位法。换质位法是换质法和换位法的相 继运用,当然要分别遵守它们的程序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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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质位法有以下有效形式:
◦ (1)SAP→SEP→PES ◦ (2)SEP→SAP→PIS ◦ (3)SIP不能换质位。 ◦ (4)SOP→SIP→PIS
2
直言命题的类型
◦ 全称肯定命题:所有S都是P。 ◦ 全称否定命题:所有S都不是P。 ◦ 特称肯定命题:有的S是P。 ◦ 特称否定命题:有的S不是P。 ◦ 单称肯定命题:a是P。 ◦ 单称否定命题:a不是P。
3
当讨论直言命题推理时,单称命题常被当成全称命 题的特例。
直言命题因此只剩下全称肯定、全称否定、特称肯 定和特称否定四种形式,它们被缩写为 SAP、SEP、 SIP、SOP,其中的A、E、I、O 分别来自拉丁文 affirms(肯定)和 nego(否定)中的元音字母,相 应的这四种直言命题亦被缩写为A、E、I、O。
P
同一关系 包含关系 包含于关系
交叉关系
S
P
全异关系
6
◦ 包含关系和包含于关系合称“种属关系”,其中外延大的 概念叫做“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叫做“种概念”。根 据种属关系,产生了一种非常重要的定义形式,叫做“属 加种差定义”。
7
◦ 如果S和P之间没有共同的外延,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等于 它们的属概念的外延,则称这两个概念之间是矛盾关系。 有矛盾关系的概念可以分成正概念和负概念。一般地,正 概念表示为S,相应的负概念表示为S。
8
◦ 如果S和P之间没有共同的外延,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 它们的属概念的外延,例如“数学”和“物理学”相对于 “自然科学”,“大学生”与“小学生”相对于“学生”, 则它们之间是反对关系。
9
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图示如下:
10
直言命题间的对当关系
◦ 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是指有相同素材(即相同主项 和谓项)的直言命题间的真假关系。如果没有相同的主谓 项,则无法比较它们的真假。
11
根据此表,A、E、I、O之间有如下四种关系:
12
反对关系
◦ 指A与E的关系,它们之间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于是, 若一个为真,则另一个必为假;若一个为假,则另一个真 假不定。
13
矛盾关系
◦ 指A与O、E与I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因而必有一真,也必有一假。于是,由一个为真,就可以 推出另一个为假;由一个为假,就可以推出另一个为真。
16
下反对关系
◦ 指I与O的关系,它们之间可以同真,但不能同假。于是, 由一个为假,可以逻辑地推出另一个为真;但从一个为真, 不能确切地知道另一个的真假。
17
对当方阵
SAP
反对关系
SEP


差 等
盾关
差 等


系矛


系系
SIP 下反对关系 SOP
18
若考虑到单称命题与其他直言命题之间的真假关系, 上述对当方阵应扩展成下图:
29
换质法和换位法可以结合进行,只要在换质、换位时遵 守相应的规则即可。可以先换质,再换位,再换质,再 换位,……。
SAP
反对关系
SEP
系 关
等 a(某个 S)差
差 等
是P 差 等
关 系


矛 盾
盾 矛
系 关
关 系



关 系

a(某个 S)


系 关
等 差
不是 P
SIP 下反对关系 SOP
19
直言命题中词项的周延性
◦ 在直言命题中,若断定了一个词项的全部外延,则称它是 周延的,否则是不周延的。由此可知,直言命题中词项的 周延性有下述特点:
一、直言命题 二、直接推理 三、三段论 四、直言命题的存在含义问题 五、文恩图解法
1
直言命题的定义
◦ 一个主谓式命题,它断定了某个数量的对象具有或者不 具有某种性质,因此也叫做“性质命题”。其基本结构是
(量项)+主项+(联项)+谓项 ◦ 如果直言命题的主项是普遍词项,用大写字母S表示; 如果主项是单称词项,即专名和摹状词,用小写字母a表 示。谓项始终用大写字母P表示。
14
也可以用否定词、等值把矛盾关系表述如下:
◦ (1)SAPSOP ◦ (2)SEPSIP ◦ (3)SIPSEP ◦ (4)SOPSAP
15
差等关系
◦ 亦称“从属关系”,指A与I、E与O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 把它概括为:如果全称命题真,则相应的特称命题真;如 果特称命题假,则相应的全称命题假;如果全称命题假, 则相应的特称命题真假不定;如果特称命题真,则相应的 全称命题真假不定。
22
直接推理是从一个直言命题出发,推出一个直言命题 结论的推理。
23
换质法
◦ 将一个直言命题由肯定变为否定,或者由否定变为肯定, 并且将其谓项变成其矛盾概念,由此得到一个与原直言命 题等值的直言命题,就是换质法。
24
换质法有以下有效形式:
◦ (1)SAPSEP ◦ (2)SEPSAP ◦ (3)SIPSOP ◦ (4)SOPSIP
20
◦ (1)只有直言命题的主项和谓项才有周延与否的问题, 离开直言命题的一个单独词项,无所谓周延和不周延。
◦ (2)主、谓项的周延性是由直言命题的形式决定的,而 不是相对于直言命题所断定的对象本身的实际情况而言的。
21
根据词项周延性的上述定义及其解释,我们有如下 结论:
◦ (1)全称命题的主项都是周延的。 ◦ (2)特称命题的主项都是不周延的。 ◦ (3)肯定命题的谓项都是不周延的。 ◦ (4)否定命题的谓项都是周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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