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招投标的发展和现状研究
浅析招标投标的发展与现状

浅析招标投标的发展与现状摘要本文多方面分析了招标投标的发展及现状。
从起源发展,存在问题和对策,未来发展等方面做了探讨,强调了创新招标投标方法,发展电子招标的必要性,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招标投标;发展;存在问题1.前言随着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交通等项目的发展,急需合理有效的工程承包建设,货物购买方式,因此招标投标逐渐在国内发展壮大,日益趋于成熟。
招标投标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竞争力。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合理审查投标人的资质,加强风险评估才能有效避免招标采购所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
2.招标投标发展2.1 招标投标的起源及在国内的发展招标投标起源于英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招标投标的影响不断扩大。
西方发达国家及世界银行在货物采购和工程承包中首先实行了大量的招投标方式。
后发展中国家在货物采购和工程建设中逐渐实行招投标方式。
招标投标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交易方式,在国内外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和优越性日益被各国及各国际经济组织认识,并在相当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中立法实施。
我国最早于80年代初步建立招标投标发展模式,于1902年首次采用招标投标法承包工程。
当时张之洞创办湖北皮具厂,五家厂家参与开标比价。
但是,由于中国特殊的封建半封建社会形态,招标投标在近代中国并没有以法律制度的形式被确定和发展。
后随着国内改革开放的进行,招投标得到进一步发展[1]。
1980年,国务院在《关于发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提出“对一些适合承包的生产、建设、经营项目试行招标办法”,掀开了我国招标工作的新篇章。
随后,吉林省和深圳市于1981年开始试点项目招标。
在90年代初期和中后期,我国招标投标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的工作管理得到了加强政治。
至此之后,国内招标投标蓬勃发展,体系基本成型。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定,例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招标投标法》等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工程招标现状(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招标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招标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本文将从我国工程招标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我国工程招标现状1. 招标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工程招标规模逐年扩大。
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招标投标总额达到13.8万亿元,同比增长9.3%。
这表明我国工程建设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工程招标成为推动市场发展的重要手段。
2. 招标方式多样化我国工程招标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
其中,公开招标是主要的招标方式,占总招标额的比重较大。
此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招标方式也在逐步推广。
3. 招标市场日益规范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工程招标市场进行了大力整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使得工程招标市场日益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更加规范。
4. 招标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我国工程招标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
许多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已实现了工程招标电子化,提高了招标投标效率,降低了招标成本。
5. 招标代理机构发展迅速我国招标代理机构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目前,我国招标代理机构已超过2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供专业招标服务、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我国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1. 招标投标市场存在不公平竞争部分招标项目存在围标、串标、陪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中标企业不具备真实实力,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2. 招标投标过程不规范部分招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如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评标过程不透明等,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缺乏专业人才,服务质量不高,导致招标投标效率低下。
4.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规存在交叉、冲突等问题,导致招标投标行为难以规范。
浅谈招标投标现状及发展方向

浅谈招标投标现状及发展方向目前我国招标投标制度虽然已经进入法制化轨道,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行业管理不规范。
招标代理机构会向建设单位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这种行为导致了招投标代理机构行业混乱。
此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竞争激烈,为了承揽招投标项目,不惜降低收费标准,签订黑白合同,恶意竞争。
同时,一些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和默许其他非正规单位和个人挂靠公司进行招投标活动,以提升自身企业业绩,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了行业的规范化运作,更的损害了招标投标行业的良性配置。
其次,招投标范围不够广泛。
虽然政府投资项目、采购等已经基本实行了招投标,但仍有一些领域没有实现招投标。
这些领域的招投标工作需要加强监管,规范市场。
三、招标投标发展方向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招标投标行业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市场。
同时,招投标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将更多领域纳入招投标范围,实现全面覆盖。
此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出现不切实际的承诺和恶意竞争等行为。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改善经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推动招标投标行业的健康发展。
1.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陋,如肢解工程规避招标、限制投标信息、设置障碍排斥他人、假借资质参与竞争、勾结泄露标底、偷梁换柱签订合同、转包工程获取利润等现象。
这些陋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2.招投标本应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但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
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需要监督管理公款投资项目。
但如果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则可能破坏公平、公正性,导致大量腐败案件的发生。
3.陪标现象的存在使得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
这种现象使得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承包单位转包问题的存在是“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
浅谈我国招投标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浅谈我国招投标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摘要招投标就是招标和投标的一种商品的交易行为,是交易的两个过程。
作为建设行业最重要的采购方式,招投标目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倒逼形成由市场定价的合理机制,有效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助推生产力资源实现合理配置。
笔者作为一名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对于招投标的发展历程以及现状形成了自己的看法。
本文主要阐述我国招投标的发展历程以及现状。
关键字:招标;投标;发展;现状正文1 我国招投标发展历程1.1招标和投标模式开始确立由于我国诸多历史原因,我国招投标制度确立明显晚于西方发达国家,西方招投标制度起源18世纪的英国,而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发布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此背景之下我国各地区招标和投标管理机构不断建立。
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暂行规定,开始在我国实行工程招标和工程投标的改革试点,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经济制度下通过政府手段分配工程任务的方式,大力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承包制度。
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国对于招投标制度也有了一定的摸索和经验。
为了适应当下的国情,我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也顺势推行了设计招标投标以及建筑安装工程试行办法。
通过国务院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等各方面的努力,我国各地区也都实行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招投标管理办法。
由此我国招投标模式开始初步建立。
1.2招标和投标制度发展阶段虽然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已经初步确立,但是由于我国当时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计划经济下行政分配建设任务的情况仍然存在,阻碍了我国各地工程建设行业和招投标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1992年10月,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在会上被明确提出,有力的破除了阻碍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招投标制度发展的体制障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逐步确立,我国经济迎来了大发展,工程建设又掀起了一波新的浪潮。
与此同时,199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进一步在法律地位上对工程招标和投标进行了规范,全国各地也都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不断加强管理,使得全国招标和投标越来越规范。
浅析当前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对策

浅析当前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对策1. 背景工程招投标是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政府采购和企业采购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工程招投标的规模和难度越来越大,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应对当前的招投标情况,本文将对当前工程招投标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2. 现状分析2.1 市场竞争激烈当前工程招投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类招标机构层出不穷,其中不乏存在一些不法分子采用非法手段干扰招投标正常秩序,比如涉及行贿、串标、恶意竞标等等。
2.2 投标周期长由于招投标规范要求、投标文件能力要求、技术文件准备时间、交通条件等原因,投标周期异常漫长。
2.3 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当前国内招投标市场中,信用体系的建设尚未完善,导致很多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无法证明自身信用值,这就严重制约了他们在招投标中的竞争力。
3. 对策建议为了更好地应对当前工程招投标情况,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我们有以下建议和对策:3.1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个人和企业信用体系,检查及追溯所有参与方过去几年的招投标行为,建立历史记录,有效评估他们的招标资格,从根本上有效规范招投标市场。
3.2 创新招投标方法招标单位可以通过采取开放式招标方式、电子招标方式等招标方式,加快招标过程,提高效率,提高可操作性。
3.3 投标周期的整合合理整合各阶段制作工作,把握好招标流程,全面准确了解投标周期,对我方招标的成本和工期予以掌握。
4. 结论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工程招投标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只有通过创新性的招投标方式,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规范招标市场,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招投标环境,提高招标的效率和成功率。
浅析招投标现状及发展方向

招投标现状及发展方向浅析招投标是企业的重要的采购手段之一,也是国家实况经济的一个标志性指标。
多年来,企业对招投标的重视程度有了较大提升,而招投标服务商也正以更高的数量与技术推动企业投标运营和管理。
招投标已成为企业中贯穿之道,拥趸疯狂竞争的重要时刻。
一、招投标现状及市场招投标的发展和潜力非常巨大。
招投标有多种形式,其中包括政府招标、国际招标、企业招标、施工招标、公共工程招标等不同的类型。
这些招投标的市场规模非常庞大,财政支出总额在中国已达到600多亿元(磅)。
在当今,招投标市场有着良好发展趋势,它既有大类招投标,也有小分拆部门招投标,将涵盖社会各行各业的招投标业务。
此外,招投标不仅拥有较大的市场规模,还可面向企业提供高效、合理的招投标服务。
在全国范围内,招投标服务已普及,存在各种招投标服务模式,包括投标服务机构、外贸贸易报关中心等,可为企业提供便捷、有序的招投标服务。
二、招投标发展方向随着招投标的深入发展,招投标服务的发展也随之变化。
招投标的发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计算机化。
在未来,企业招投标将更加计算机化,经过计算机及软件系统动态管理,投标信息及投标文件将即时传输、计算。
(2)在线化。
招投标服务将形成网络化模式,企业及投标服务机构可通过网络在线发布、审核和统计招投标信息。
(3)数据化。
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系统将采用大容量数据库存储招投标信息,并形成数据库管理系统,实施相关数据统计与分析功能。
(4)全自动化。
未来,将对招投标流程进行全面自动化处理,把传统工作流程用有效地、规范化的计算机技术手段管理起来,形成流程管理模式。
(5)服务持续化。
未来招投标服务将从单一的招投标服务发展到招投标服务的综合管理,涉及招投标内容计划、技术审查、货物质量检验、合同进行等,将实现企业实施招投标服务的全过程化管理和实现招投标失败风险的有效控制。
总之,未来招投标将发生重大变化,服务将更加细化,企业将有效管理招投标工作,实现企业效率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低化。
招投标市场前景发展趋势分析

招投标市场前景发展趋势分析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完善,招投标市场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对招投标市场的前景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二、招投标市场的现状1. 招投标市场概述招投标市场是指政府采购、企事业单位采购等过程中,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供应商或合作伙伴而进行的招标和投标活动的市场。
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规模庞大,各行各业都在使用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作伙伴。
2. 招投标市场的挑战尽管招投标市场发展迅速,但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其中包括招投标流程繁琐、中标企业履约能力不足、关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三、招投标市场的发展趋势1. 数字化转型助推招投标市场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招投标市场正朝着数字化转型迈进。
数字化招投标平台的兴起使得招投标过程更加高效、透明、便捷。
同时,数字化转型也促进了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 优化招投标流程并加强监管为了应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流程,并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这将有助于提高招投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3. 打造智慧招投标市场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智慧招投标市场将逐渐成为趋势。
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招投标市场可以更好地预测需求、评估供应商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和准确性。
4. 推进招投标市场的国际化发展招投标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对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将积极参与国际招投标活动,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提高我国招投标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结论招投标市场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数字化转型、优化流程、智慧化发展和国际化发展是招投标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以推动招投标市场的健康、高效发展。
五、参考文献1. 《招标投标法》2. 《政府采购法》3. 《企业采购管理办法》4. 陈海峰等:《招投标与采购实务》,北京:法律出版社,2019年。
我国工程建设招标现状(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建设招标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保障工程建设的公开、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招标制度不断完善,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本文将从我国工程建设招标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我国工程建设招标现状1. 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招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据统计,2019年我国工程建设招标市场规模已达到10万亿元,其中房屋建筑、市政公用、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行业招标项目较多。
招标市场规模的增长,反映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繁荣。
2. 招标方式多样化我国工程建设招标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
其中,公开招标是最常见的招标方式,适用于大多数工程项目。
此外,针对一些特殊项目,如技术创新项目、环保项目等,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3. 招标流程规范化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标流程的规范力度,不断完善招标制度。
招标流程主要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
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4. 招标代理机构发展迅速随着工程建设招标市场的不断扩大,招标代理机构应运而生。
目前,我国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已超过1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供招标服务、降低招标成本、提高招标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5. 招标电子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提高招标效率,降低招标成本,我国积极推进招标电子化。
目前,全国已有超过30个省份实现了招标电子化,招标电子化率逐年提高。
招标电子化有助于实现招标过程的透明化、规范化,提高招标效率。
三、我国工程建设招标存在的问题1. 招标不透明、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尽管我国招标制度不断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招标不透明、不规范现象。
如部分招标项目存在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招标市场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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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对于技术部分不能千篇一律的评定,而应该针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去灵活评审。
可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评审:1、分项工程的施工整体方案,包括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安全控制。
施工时的环境保护,确保文明施工。
应对季节变换的施工措施。
2、总包的各项管理措施,包括对各合作分包的配合能力,协调能力,人员配备情况,响应总包各项支配的管理。
3、施工现场管理。
包括各个技术及工人的分配,现场调节和管理机构的设置,完工部分的保护措施和保修方案。
4、其他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方案。
在评标过程中,在采取量化标准的大前提下,技术部分评审还应先定性再定量,因为定性部分可以为评标委员会提供一些自由裁量空间。
当然,万事皆有度,为规“自由裁量”行为,评标办法必须细化和定义评审标准,以此合理限制自由裁量的空间。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时,评审对技术部分打出分数后,得分将直接参与到最终的综合加权得分计算中。
但是,对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部分的评审得分只能判断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是否合格或满足要求,因此在此评标办法下,设定技术部分具体的合格分数线显得格外重要。
为体现择优原则,评标时,在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同时,必须对技术部分设定具体的合格分数线。
5.废标(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准则,设立废标条件应遵循下列5个原则:①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其规定设立相应的废标条件;②响应招标文件中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③应当遵循审慎设立、严格执行的原则,区分“差错”的性质,体现招标的初衷;④严格定义,应当准确、清晰、无歧义,避免提出概念含混、模棱两可、无法衡量的要求;⑤集中列示,以方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找对照,还要避免多处重复出现且不一致,以免引起争端。
(2)被设定为废标的条件可分成三大类,第一类属于招标人的行为,是法定的当场拒绝投标的情况,但这种情况应在投标须知中明示。
第二类行为属于评标委员会行为,是法定的废标条件以及取消中标资格的条件,如低于成本、重大偏差、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等情况;③第三类行为也属于评标委员会行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是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评标时的废标条件,如招标人约定的重大偏差等情况。
(3)废标的常见情形①第一类情形主要包含四种情况,首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有瑕疵。
其次,在报价方面,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设立的拦标价,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报价。
亦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遇到这种情况时,投标人并不能按要求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届时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其三,投标文件有偏差,投标人递交了两份或多份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最后一种情况是投标费用金额有出入,最典型的就是,纳入投标总价的暂定金额、整项暂估价、预备费等非竞争性费用金额,与招标文件给出的金额不一致,容易产生重大偏差。
②第二类情形主要围绕投标文件,其一,没有签字或公章,投标文件没有按要求让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符,比如投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有重大偏差,载明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无法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抑或用质量奖项顶替质量等级。
其三,与资格预审阶段相比,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作人员或设备等资格条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能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最后一项是,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③第三类情形主要集中于资格预审阶段,要么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通过资格预审时不一致,要么投标人的技术部分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此外,当技术部分有暗标要求时,投标人暗标部分的格式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
④第四类情形和联合体投标有关,以联合体名义投标时,投标人并未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⑤第五类情形是不正当的投标行为,比如,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或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公平的不正当手段的竞标行为,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其他投标行为。
6.质疑及澄清、说明和补正程序澄清、说明和补正程序具有合法性,《招标投标法》中便有明确的规定,因为澄清、说明和补正程序最能体现“评审”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同时也能让招标人与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达成高度一致,从而增强招标合同的执行力,将所有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在签约之前解决掉。
当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偏差时,若是重大偏差,投标人完全没有机会启动质疑程序,无法通过澄清、说明和补正来消除重大偏差。
当投标文件有细微偏差时,质疑程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清标结果及评审情况的需要决定是否启动,当然,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办法中约定拒不补正时的处理方式。
启动形式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清标疑问卷或质疑问卷,问卷中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诱导性的问题,或向投标人明确指出投标文件的遗漏和错误。
投标人收到质疑问卷后,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质疑问题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围,或者对投标文件容进行实质性的改变。
7.评标过程中的常见问题(1)评标时间。
目前,评标工作存在诸多弊病,不容忽视的根源就是评标时间不足。
合理而充足的评标时间,对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或损失大有裨益,因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办法中,应根据招标项目规模、难易程度以及投标人数量,约定合理而充足的评标时间。
(2)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①评标活动暂停。
一般来说应按照连续评标的原则,评标委员会一次性完成所有评标工作。
当发生不可抗力,评标工作无法继续开展时方可暂停,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封存全部文件,恢复评标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②中途更换评委。
当发生不可抗力时,一名或多名评委无法到场或必须退出评审,或按规定应回避时,评标委员会方能更换评委。
已中途退出的评委所作出其的评标行为将失效,由另行确定的替代者重新进行评标。
③评标活动终止。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某项重要条件或评标标准或明显不合理,并将导致评标结果不公正,或无法形成可执行的合同,抑或背离招标投标的根本目的,经集中讨论后并得出一致的结论时,评标委可以就此作出书面说明并终止评标,同时建议招标单位进行重新招标。
第六章结论招投标作为中国目前最具竞争力的一种采购方式,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实施,在节约工程投资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的同时,还促进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我国建筑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也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本文通过国外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现状的研究对比,借鉴欧美地区招投标成熟运用的先进经验,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中国目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各种不规行为的原因,将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和讨论,并从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人三个角度,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作出改进办法和对策。
现将本论文的研究结论概括为如下六个方面:(1)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监管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新形势下[37],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落实三中全会的精神,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及时转换政府职能,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宏观调控,不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众所周知,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主要是市场监管,加强行业监督,保证工程建设符合市政统一规划。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加强投资项目与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强制要求。
(2)规招投标活动各方的行为。
规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规招投标活动各方责任主体的建设性意见[38],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各行为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行为的规化。
(3)提高招投标制度的规化。
政府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都要公开、透明,将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发达国家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比较规,有专门的招标制度、作业标准化制度、供应商资格评审制度、审计监察制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实施机制和运行体系也比较完善,我国与之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4)继续提高招投标活动的法制化程度。
在发达国家,各国政府都是通过立法来规政府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活动的,工程建设活动要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不执行或违背的一律按行为进行处置,使其全部活动处于法律的监督之下。
我国在招投标活动中应加强跟踪监管,客观、公正地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的行为不迁就、不姑息,依法予以坚决的查处,以便提高违规成本,增加违规难度:从而使相关的招投人不想违规,也不敢违规。
(5)继续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体系。
为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利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从而推进招投标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建筑业的发展,必须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的一体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以及全过程管理的公正性,例如组建和培育专业的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发挥其技术力量强、专业分工细、经验丰富的特点.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全规地进行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招投标活动,既可取信于各方,并对各方负责,又可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为了赶上欧美国家的步伐,我国应积极支持并引导招标代理机构的发展,加强培育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投标双方,逐渐形成健康有序的市场的竞争体系,让招投标各方主体公平、公正、合理地确定工程事宜和开展招投标工作。
(6)合理低价中标是发展趋势。
低价中标法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评标方式,因为它简便易行,可以节约招标投标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耗费,有利于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法则,有效遏制建筑市场中的腐败蔓延,并可以大大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
由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健全的市场机制下,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都将受到市场部各种机制的制约和监管,为低价中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供了制度保证。
放眼中国,国市场化程度不高,恶性竞争泛滥,政府监管机制不够健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招投标活动的规发展,作为一个相对成熟和先进的评标方法,低价中标法将成为我国评标办法发展的趋势。
低价中标法是一把双刃剑,有利必有弊。
投标者以最低报价中标,其所投的最低报价如果低于工程成本价,承包商在履约过程中很可能因报价过低将无常履行合同,承包商甚至将因工程亏损而导致公司倒闭,届时损失最大的是工程项目的业主。
为规避恶性竞争中标,每个投标者必须提供银行担保(即其全面履行合同的银行担保函),如若承包商无法履行合同时,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将提供资金,确保承包商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
综上所述,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不能用静态的眼光看待动态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专家学者需要不间断地研究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