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3/20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精神科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对自身、他人、周围环境安全影响程度分为特级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
第一条特级护理(一)护理对象1.精神患者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者,如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高血压危象或严重外伤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有极严重的自伤自杀危险。
3.受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者,生命体征仍不稳定。
(二)护理要点1.设专人护理,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评估病情,包括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遵医嘱准备记录出入量,并作好护理记录。
2.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落实各项治疗和护理措施,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3.备好急救物品及药品,以应抢救之需要。
第二条一级护理(一)护理对象1.急诊入院尚不需特护的重症患者,如中毒、脱水、自杀、癫痫发作、木僵、谵妄、昏迷、瘫痪、外伤、心、肝、肾功能衰竭,或身体极为衰弱,或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严重的抑郁自杀、自伤和极度紧张性兴奋者,或严重的被害、自罪妄想、幻觉所致的自杀、外走、伤人、拒食者。
3.特殊治疗需要严密评估病情和加强监护者,如ECT者,以及用大- 1 -剂量精神药物治疗或有明显不良反应者。
4.入院1周内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1.安置重点病室,严格监护,其活动不能脱离护士视野,实行封闭式管理。
需严密观察病情,重点交接班。
2.患者以在重症病室内活动为主,外出必须由工作人员陪护,物品由工作人员管理。
3.有自杀、自伤、冲动行为者,遵医嘱予以约束时,应遵医嘱做好相应护理。
4.对长期卧床不能自理生活者,应做好皮肤护理,防止并发症。
同时要加强生活护理,保证生理需要,酌情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
5.护理记录3~7天记1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并报告医师及时处理。
第三条二级护理(一)护理对象1.一级护理患者病情好转且稳定,精神症状不危害自己和他人,或仅有一般的躯体病。
2.生活自理尚有一定困难需协助者,或年老体弱、儿童患者等。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一)特殊护理的标准与内容1.特殊护理的标准(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如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高血压危象或严重外伤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因精神药物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如急性粒细胞减少、恶性症状群、严重药物过敏等),出现危象、危及生命者。
(3)有严重的冲动、伤人、自杀及逃跑行为。
(4)有意识障碍;中度木僵;严重的痴呆、抑郁、躁狂状态;或伴有严重躯体合并症。
2.特殊护理的内容(1)设专人护理、评估病情,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出入量,并做好护理记录。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
(3)给予患者生活上的照顾,每日晨晚间护理一次,保证患者口腔、手足、皮肤、会阴及床单位的清洁。
(4)协助卧床患者床上移动、翻身及有效咳嗽,每2小时1次,执行预防压疮流程,保证患者皮肤无压疮。
(5)保证患者每日入量,根据病情严格记录出入量。
(6)对于约束患者,严格执行约束制度,保证患者的监护过程安全、清洁,保持患者卧位舒适及功能位。
.(7)加强留置导管的护理,无导管污染及脱落。
(8)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教育。
(9)保持急救药品和抢救器材的良好功能状态,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10)详细记录各项治疗护理措施。
(二)一级护理的标准与内容1.一级护理的标准精神症状急性期;严重药物副反应;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有变化;特殊治疗需观察病情变化。
(1)一级A:有自杀自伤、冲动、走失倾向的患者;严重药物副反应的患者;严重躯体合并症的患者。
(2)一级B:严防摔伤、约束的患者;病情波动较大的患者。
(3)一级C: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一级护理患者。
2.一级护理的内容(1)安全护理措施到位,定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
将患者安置在护士易于观察的病室内,每30分钟巡视一次;观察治疗过程中的各种副反应;有无自伤、自杀倾向。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厦门市仙岳医院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一、定义1.分级护理: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2.Bart hel指数: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的功能状态进行测量,个体得分取决千对一系列独立行为的测量,总分范围在0,..._,100分。
二、基本要求1.按照《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卫生行业标准护理分级(W S/T431-2013)》、《精神科分级护理常1规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中《分级护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厦门市仙岳医院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2.精神科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特级护理:大红色一级护理:粉红色二级护理:蓝色三级护理:绿色5.临床科室应根据本制度结合科室疾病特点制定细化科室分级护理制度。
三、职责划分1.主管医生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级别医嘱以及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2.责任护士使用Barthel C BI)评定量表对住院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根据住院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以及调整其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并报告主管医生。
3.医务人员负责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护士应根据医生的诊疗计划以及患者的护理级别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4.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分级护理制度执行情况。
5.护理部和质量管理部负责督查临床分级护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导解决,必要时与医务部或分管院长沟通协调改进。
6.运营管理部、财务部负责测算护理难度、强度及工作量;人力资源部负责护理人员岗位设置及考核,并与护理部共同协调护理能级配置及人力调整。
四、精神科分级护理服务标准(一)特级护理1.护理对象(1) 精神障碍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患者。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是指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治疗精神疾病患者,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和需要的护理水平,将患者分为不同的护理级别,并给予相应的护理措施。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旨在确保患者能得到最合适的护理,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轻度护理、中度护理和重度护理。
轻度护理适用于病情相对较轻、自理能力较好的患者。
这类患者通常具备一定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的主要是心理辅导和生活技能培训。
轻度护理的护理目标主要是帮助患者解决生活中的一些难题和问题,提供必要的行为管理和心理支持,促进患者恢复正常生活。
轻度护理一般由护士和心理医师共同组成的护理团队提供。
中度护理适用于病情较为严重,需要更加专业护理和治疗的患者。
这类患者通常存在一定的自理能力下降和日常生活困难,需要护理人员帮助完成日常活动,配合医师进行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
中度护理的护理目标主要是在保证患者安全和精神稳定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疾病的治疗和康复。
中度护理一般由专业的护士和心理医师团队以及康复治疗师共同提供。
重度护理适用于病情非常严重、自理能力丧失的患者。
这类患者常常存在极度恐惧、情绪不稳定、自伤或他伤的行为,需要高度专业的医疗和护理干预。
重度护理的护理目标主要是通过药物治疗、行为治疗和护理干预等方法,控制患者病情,减少伤害行为,保证患者安全。
重度护理一般由精神科医师、专科护士以及保安人员组成的多学科团队提供。
在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下,不同级别的患者将得到不同水平的护理和治疗。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体化的护理计划,并定期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护理效果,随时调整护理措施和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总之,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将患者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和所需护理水平分类,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护理和治疗措施,以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意义重大,有助于完善精神科护理体系,提高护理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医院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标准版)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是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护理级别由医师以医嘱的形式下达。
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的患者,如严重创伤、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等患者。
2、护理要求:(1)设立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变化;(2)制订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护理措施,正确执行医嘱,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
(3)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以便随时急用。
(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5)了解影响患者心理变化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适时进行健康教育。
一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绝对卧床休息的患者,如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迷、高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儿等。
2、护理要求:(1)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
(2)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填写护理记录单。
(3)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
(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等。
2、护理要求:(1)每1—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注意观察病情。
(2)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了解患者病情动态及心理状态,满足其身心两方面的需要。
(3)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4)按时记录护理记录单,病情变化时及时记录。
三级护理1、适用对象:病情较轻,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患者,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备阶段。
2、护理要求:(1)每日巡视患者两次,观察病情。
(2)按护理常规护理。
(3) 督促患者遵守院规,了解患者的病情及心理动态需求。
(4)做好健康教育。
分级护理制度

感染综合科病情标准:病情较轻或康复期的患者。
精神科病情标准:
(1)各类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效果达显著好转。 (2)病未痊愈,但病情处于稳定状态,经过考察确无影响环境的行
为,并能参加室内外工娱疗。
护理要求:
(1) 及时评估患者病情,护士对分管患者做到“十知道”。 (2)做好基础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护理措施到位,负责患者饮食、
分级护理制度
一、患者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级别,下达医嘱,并根
据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二、分级护理为特级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有统一标识。 三、患者一览表和床头牌上有分级护理标志,标志与护理级别吻合,
根据医嘱及时更改。患者住院期间,应根据级别护理要求进行护理。 四、分级护理病情标准及护理要求:
护理要求:
(1)评估病情,掌握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初步医疗诊断、生命体征、阳性体征、 检验、检查结果、排泄、饮食、睡眠、心理需求、用药、治疗目的、护理评估、观察要 点,术前准备、术后情况。
(2)严密观察病情,至少每小时巡视1次患者。
(3)遵医嘱及时完成各项护理操作及治疗。观察用药治疗效果及反应。
个人卫生等,有效果评价。 (3)巡视患者每班至少一次,按要求每日测量体重、脉搏、呼吸。每
周测体重、血压1次或遵医嘱。 (4)按时做好各项治疗用药,了解效果,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准确记录。 (5)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和出院指导。
特级护理
。感染综合科病情标准:
病情危重或大手术后,随时可能发生意外的患者。
精神科病情标准:
(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有极严重的自杀自伤危险。 (3)自伤或自杀未遂后果严重者,生命体征不稳定者。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照顾患者而设计的。
以下是各级护理的对象和要点:特级护理:对象: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要点:1.安排专人护理,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3.准备急救所需药品和药物。
4.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严防意外发生。
5.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对象:1.新入院病人。
2.精神症状丰富、处于急性期的病人。
3.具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逃跑及剧烈兴奋躁动者。
4.各种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5.年老体弱、儿童、痴呆等自我保护能力低下者。
要点:1.重点监护,注意安全,防止自杀、自伤、伤人及逃跑。
必要时可安排专人护理。
凡需保护者按约束护理常规。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4.做好基础护理和安全检查,防止意外和并发症,给予心理支持。
二级护理:对象: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继续治疗者。
2.生活可以大部分自理的患者。
要点:1.注意病情变化,经常巡视病房,注意安全,发现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系。
2.关心观察病人生活、衣着、饮食和大小便等情况,对病人的生活给予督促和协助。
3.及时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组织病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工娱疗。
三级护理:对象:1.恢复期的患者。
2.生活完全可以自理者。
要点:1.经常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及情绪变化,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护理,促进患者生活功能的恢复。
2.督促病人遵守病房制度及作息时间。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

精神科的分级护理(一)特殊护理的标准与内容1.特殊护理的标准(1)精神病人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如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高血压危象或严重外伤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
(2)因精神药物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如急性粒细胞减少、恶性症状群、严重药物过敏等),出现危象、危及生命者。
(3)有严重的冲动、伤人、自杀及逃跑行为。
(4)有意识障碍;中度木僵;严重的痴呆、抑郁、躁狂状态;或伴有严重躯体合并症。
2.特殊护理的内容(1)设专人护理、评估病情,制定护理计划,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准确记录出入量,并做好护理记录。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和用药。
(3)给予患者生活上的照顾,每日晨晚间护理一次,保证患者口腔、手足、皮肤、会阴及床单位的清洁。
(4)协助卧床患者床上移动、翻身及有效咳嗽,每2小时1次,执行预防压疮流程,保证患者皮肤无压疮。
(5)保证患者每日入量,根据病情严格记录出入量。
(6)对于约束患者,严格执行约束制度,保证患者的监护过程安全、清洁,保持患者卧位舒适及功能位。
(7)加强留置导管的护理,无导管污染及脱落。
(8)履行相关告知制度并针对疾病进行健康教育。
(9)保持急救药品和抢救器材的良好功能状态,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10)详细记录各项治疗护理措施。
(二)一级护理的标准与内容1.一级护理的标准精神症状急性期;严重药物副反应;生活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有变化;特殊治疗需观察病情变化。
(1)一级A:有自杀自伤、冲动、走失倾向的患者;严重药物副反应的患者;严重躯体合并症的患者。
(2)一级B:严防摔伤、约束的患者;病情波动较大的患者。
(3)一级C:除上述情况以外的一级护理患者。
2.一级护理的内容(1)安全护理措施到位,定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
将患者安置在护士易于观察的病室内,每30分钟巡视一次;观察治疗过程中的各种副反应;有无自伤、自杀倾向。
(2)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并指导患者正确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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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
特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安排专人护理,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检测生命体征。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3)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药物。
(4)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严防意外发生。
(5)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新入院病人。
(2)精神症状丰富、处于急性期的病人。
(3)具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毁物、逃跑及剧烈兴奋躁动者。
(4)各种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5)年老体弱、儿童、痴呆等自我保护能力低下者。
2.护理要点
(1)重点监护,注意安全,严防自杀、自伤、伤人及逃跑。
必要时可安排专人护理。
凡需要保护者按约束护理常规。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和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4)做好基础护理和安全检查,防止意外和并发症,给予心理支持。
二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继续治疗者。
(2)生活可以大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1)注意病情变化,经常巡视病房,注意安全,发现情况及时与医生联系。
(2)关心观察病人生活、衣着、饮食和大小便等情况,对病人的生活给予督促和协助。
(3)及时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组织病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工娱治疗。
三级护理
1.护理对象
(1)恢复期的患者。
(2)生活可以完全自理者。
2.护理要点
(1)经常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及情绪变化,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护理,促进患者生活功能的恢复。
(2)督促病人遵守病房制度及作息时间。
(3)鼓励病人积极参加娱疗及各项活动,并作好出院前的健康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