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贷道德风险

合集下载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防范此类风险的对策是:对于经常发生贷款的客户,要求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一份“委托授权书”给企业经办人,信贷员须注意这份“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有效(须当面验证);对于不常发生贷款的客户,特别是个人客户,确保每笔合同都有签字(不会签字的客户,盖私章并加按指纹)。
2.关于抵押物财产共有人的签字及共有人与抵押人关系证明问题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面对激烈的竞争,各家商业银行都在服务上下功夫,因此,基于营销需要,信贷人员往往在经办业务中不自觉地对客户(特别是老客户、优质客户)作出某些迁就。但是随着借款人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存在着借款人及保证人的“道德风险”,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本文围绕具体信贷业务中容易疏忽的几个细节问题来探讨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应注意的潜在法律风险。
3.关于公司“董事会同意抵押或保证决议书”真实合法性问题
对于公司制企业提供的抵押或保证,银行要求企业出具“董事会同意抵押或保证决议书”,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在信贷操作中要注意两点:一方面,注意董事会人数问题。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3-13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5-19人,这要审查公司的章程及企业的相关资料,确定该公司董事会人数,及规定的表决比例(如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如果全体股东都有签字则更好;另一方面,须注意董事签字的真实性。这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有些难度,这就要求信贷人员掌握必要的办事艺术,即如何做到既不引起客户反感又能有效防范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4.关于企业出具抵押承诺书的有效性问题
信贷实践中,由于企业产权证书不齐或其他原因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企业仅签订了抵押合同或抵押承诺书。众所周知,银行要求企业办理抵押的初衷是为了获得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而根据《担保法》第41条关于“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规定,这说明仅出具抵押承诺书或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抵押行为无效,也就是对于抵押财产,银行无法获得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

商业银行道德风险防范要点

商业银行道德风险防范要点

商业银行道德风险防范要点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承担着资金存储、信贷投资和支付结算等功能。

然而,商业银行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也面临道德风险的挑战。

道德风险指的是银行员工、高管或整个组织可能从事不道德行为、违背道德规范或者道义要求的风险。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措施和机制来维护道德行为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一、建立明确的道德规范商业银行应该建立明确的道德规范,包括公平竞争、客户利益至上、保密、廉洁、遵守法律法规等基本原则。

这些规范应当涵盖所有岗位和职责,向员工传达银行的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期望。

同时,银行还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道德委员会或委员会,负责审查和制定道德规范,监督其执行情况。

二、促进道德教育和培训商业银行应该通过内部培训和教育来提高员工的道德意识和道德素质。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道德规范的解释和应用,道德决策的原则和方法,以及道德风险的识别和防范等方面。

此外,银行还应该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和工作坊等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分享相关经验和案例,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和培训。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商业银行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用于监督和管理道德风险。

其中,包括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用于确定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和评估其严重程度。

此外,银行还应该建立内部报告机制,鼓励员工主动报告可能存在的道德问题或不当行为。

同时,银行还应该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合规性。

四、加强沟通和激励机制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内部沟通和交流,建立开放透明的文化氛围。

此外,银行还应该建立一个奖惩制度,对积极遵守道德规范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对违反道德规范和不当行为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以增强员工的道德意识,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五、加强监管和合规商业银行应该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监督和管理道德风险。

银行应该制定详细的合规规定和操作指引,确保满足监管要求和道德规范。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风险防范措施银行信贷风险又叫违约风险或信贷资产风险,它是指商业银行贷出去的款项,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本息或延期偿还本息,从而形成逾期、呆滞、呆账,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信贷风险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信贷资产风险直接表现为商业银行资金上的损失;二是信贷风险与信贷服务对象的风险密切相关,银行把款贷放给企业单位使用,如果企业经营失败,将直接导致银行信贷风险产生;三是信贷风险渗透着财政风险;四是某些信贷风险是可以减少甚至可以避免的。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内部控制、外部环境、过程控制等方面来进行。

一、内部控制方面(1)完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内部控制环境。

对商业银行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具体可以通过上市的办法来明晰产权,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银行治理模式,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级分支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并保证基层管理人员按照政策要求的程序来进行管理。

(2)实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和审贷分离制度。

商业银行应该实行严格的岗位分工,切实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要求,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尽量做到分工合理,并实行行内岗位轮换,使银行每个人员和每项业务都处于被监督、被检查范围之内。

实行审贷分离制度,改变贷前调查、贷后督察和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由一个业务部门全部负责,其他岗位完全通过该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判断和决策的状况,彻底实现贷款各环节的分离,达到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相互制衡。

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每项业务要求有一名业务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整个流程进行综合把关,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笔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加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预测,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系统。

银行管理层必须对银行不断变化的和以前未加控制的风险进行连续性评测,采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及评价体系,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的系统性和准确性。

(4)健全商业银行内部稽核监督体系。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应对策略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应对策略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是防范信 贷风险的关键;
提高信贷审批的专业能力和风险识别水平是防 范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
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培养,提高 员工素质;
加强行业监管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 规行为,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06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主要受宏观经济、企业财务和信贷政策等因素影响。
信贷风险不等于信用风险
信贷风险主要关注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而信用风 险主要关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违约概率。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类型
• 按照风险主体分类 • 借款人风险:指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 担保人风险:指担保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 银行操作风险:指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造成损失的风险。 • 按照风险产生原因分类 • 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金融市场不稳定性等导致银行资产价值下降或收益下降的风险。 • 信用风险:指由于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导致银行资产价值下降或收益下降的风险。 • 流动性风险:指银行因资金流动性不足导致不能按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的风险。
02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产生原因
借款人信用风险
借款人财务状况不稳定
由于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不稳定,可能无法按时还款,导致信贷风险增加。
借款人品德和信用记录不可靠
借款人的品德和信用记录也是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如果借款人有过违约记 录,那么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就会更高。
金融市场风险
市场利率变化
市场利率的变化会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商业银行的收益,从而增加信贷风险 。
案例二
英国巴克莱银行欺诈案。该案例中,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 法分子串通,利用虚假文件和其他手段欺诈客户,涉及金额 巨大。这一事件暴露出英国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 严重漏洞和道德风险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分析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分析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分析及对策目前,我国正处于政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

新旧体制的交错使我国的宏观管理出现了真空地带,银行信贷风险防范能力相对薄弱,伴随着银行业自身的高速发展,信贷风险不断积累扩大。

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多年积累的大量的不良信贷资产,直接威胁着我国银行体系的安全。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分析(一)借款企业的原因1.借款企业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贷款发放后,借款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诸多原因,无法按期还款。

另外,有的借款企业虽然具备还款能力,但故意迟迟拖延还款,使银行信贷风险大大增加。

2.借款人多头贷款或透支,导致信贷风险上升。

由于一些银行管理不规范,部门之间缺乏整体协调和互通机制。

一些借款人抓住这一可乘之机,报送不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在同一银行各个部门里头借款或进行透支,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

3.一些借款企业蓄意诈骗银行贷款。

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虚假的证明文件和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贷款。

他们得手后大多携款潜逃、挥霍或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

4.一些借款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悬空银行债权。

近几年来,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期,伴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不少涉临危机、无力还贷的企业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悬空银行债权。

即使有还款能力的企业,也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给银行信贷资金造成巨大损失,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另外,对于申请正常破产的企业,银行的第一索赔权也难得到应有的保护。

(二)商业银行自身的原因1.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信贷操作不规范。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刚刚建立,仍存在责权利不明晰的问题。

基础工作薄弱,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存在漏洞,这给贷款的风险分析和以后的依法收贷造成了困难。

同时各行信贷管理上都强调“三查”,但往往重贷轻管,由于贷前调查不细致,贷中执行不到位,贷后监督不得力而最终流于形式。

信息不对称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

信息不对称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

信息不对称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对于交易对象的信息获取不完全对称的情况。

在信用市场中,借贷双方对于借贷对象的风险、还款能力等方面的信息获取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

信息不对称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择对手风险
商业银行在放贷时需要选择借款人,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银行无法获得完全的借款人信息,从而可能选择了风险较高的借款人,增加了信贷的违约和损失风险。

同时,银行原本可借出的金额也会因为担心借款人能否还款而锐减,对银行贷款收益造成损失。

二、资产质量风险
由于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在给借款人核发贷款时很难准确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可能会借给还款能力较差的借款人,导致贷款违约率增长。

如果贷款违约率增长很快,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进而会减轻银行的盈利能力。

三、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还会带来道德风险,即借款人没有真正意愿或没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

商业银行在未能获取到借款人的真实情况时容易出现这种风险,而商业银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形象和声誉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

四、担保品风险
在贷款过程中,商业银行通常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品以降低信贷风险。

然而,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品价值被高估,银行需要追加担保品的数量,如果担保品价值下降,可能会增加银行贷款损失的风险。

在信贷业务中,商业银行应该通过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完善内部风控体系和业务流程,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通过建立合理、严格的风险控制和内部审查机制,加大对个人银行征信和信息公开的力度,从根本上消除信息不对称,以此来提高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摘要:所谓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该管理主要包括银行制定与实施的关于信贷的政策、一项健全的银行授权制度、在工作中执行信贷操作以及信贷风险检测等等,将这些方面进行相互协调与制约的监督系统也就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

从狭义的角度来讲,它就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的调查工作,在贷款出去之后、还款之前的管理工作以及在期间出现的各种风险的处理工作。

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种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方案,从而降低风险给银行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信息不对称一、引言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国际经济交往越来越密切,全球化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此时,商业银行的主要对象逐渐由国内扩大到国际,并在其中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

根据这一发展趋势,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也存在着各种风险,这直接影响到银行的正常运作,所以商业银行必须要及时的、预见性的发现存在在其中的风险,并且对其进行合理的控制,保证商业银行信贷的质量,从提高信贷的管理,促使商业银行的信贷服务朝向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根据调查表明,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并没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以致于信贷资产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问题,其主要体现就是在中国四大国有银行中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资产,这些资产由于长期累积,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很大的压力,使其盈利状况并不明显,甚至阻碍了我国金融事业的有效发展。

下面主要介绍了信贷风险存在的成因,以供大家参考。

二、信息不对称在信贷市场中的体现过去,经济学认为市场是万能的,在市场经济中,各个企业可以通过自由竞争而占有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而如今,由于信息经济学的诞生,提出了与上述观点相反的观点。

从信息经济学中可以看出,在实际市场经济中,市场经济信息存在着不对称性,这种情况就使得市场价格体制不再成为市场均衡发展的最主要因素,从而导致了市场信息的拥有者具有更大的权利,可以以谋取更大利益为主要目的而使对方受到较大的损害,而这一行为从理论的角度上来看就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应对方案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应对方案分析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贷 款按 照风 险 程 度来 划 分 , 可 以分 为正 常 贷 款 、 关 注 节 利 率 水 平 。利 率 市 场 化 在 扩 大 商 业 银 行 自主 权 的 同 贷款 、 次级 贷 款 、 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 , 其 中后 三类 时 , 也 导致 了信 用 风 险 的产 生 。 称 为 不 良贷 款 。 在 中 国银 行业 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 ( 即‘ 银 监 方面, 利 率 市 场化 扩 大 了 投 资 者 的投 资 渠 道 , 在各 会 ”) 披露 的 2 0 1 4年 商 业 银 行 主要 监 管 指 标 情 况 表 ( 法 金 融 机构 竞 争 的作 用下 , 利 率 水 平持 续 上 升 , 刺 激 着 投 资 人) 中, 第 四 季度 的不 良贷 款余 额 高 达 8 4 2 6亿 元 , 比第 一 者 将 从 银 行 获 得 的 贷 款投 向金融 市 场 。 尤 其 是 当 超 高利 率存 在 时 , 借 款 人 为 了 获得 高 额 利 润 , 就会 选 择 高 利 率 的 季度高 出 1 9 6 5亿 元 。不 良贷 款 率 从 第 一 季 度 的 1 . 0 4 % 上升为 1 . 2 5 %, 其 中次级类贷款率为 0 . 6 0 %, 可 疑 类 贷 款 投 资 活 动 , 而高 利 率 一般 意 味着 高 风 险 , 这 就 使 得 信 贷 市 率为 0 . 5 0 %, 损 失类 贷 款 率 为 0 . 1 5 %。 场贷款业务整体质量下降 , 从而引发信用风险 。 数 目如此 巨大 的不 良贷 款 , 使 商 业 银 行 和监 管 部 门 另一方面 , 在 利 率 管 制 的情 况 下 , 银 行 没有 贷 款 的定 面 临着 巨大 的 挑 战 , 尤 其 是 在 利 率市 场 化 的背 景 下 , 商业 价 权 , 而 在 利 率市 场 化 条 件下 , 银 行 同时 具有 贷 与不 贷 的 银行 在 运 作 中必须 充分 考 虑 资 金 的成 本 以及 贷 款 的 目标 权 利 以及 贷 款 的定 价 权 。 商 业 银 行 的 权 利 范 围有 所 扩 收 益率 , 信 用 风 险 的加 大 、 不 良贷 款余 额 的增 加 都会 增 加 大 , 但 其 内部 的管 理 体 制 还存 在 漏 洞 , 且 信 贷 风 险管 理 薄 商 业 银 行 信 贷 业 务 的 难 度 和 相关 费 用 的 支 出 。 弱, 违 反 市 场 规律 的行 为 时 有发 生 , 这 也 造 成 了信贷 风 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业银行信贷道德风险一、视角比较:制度论、环境论与主体论一般而言,所谓制度是指约束与准则及制定约束与准则的活动。

1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准则体系和特定群体、行业、部门根据其具体情况制定的、要求大家公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程序,包括宪法、法律等正式法规和社会伦理道德、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非正式约束。

二是指人们制定、完善并执行准则、规章的活动即制度建设。

在“制度论”的意义上,制度主要是指法规制度及其建设活动。

制度具有群体性、他律性、强制性等特点,对行政主体的行为有着普遍的约束力。

制度作为一种“底线伦理”,它为行政人员规定了最基本、最起码的义务,通过社会权力机构和其它措施强制行政人员遵照执行。

没有制度化、形式化的力量的约束,即便是个体真正崇高的德性也难以长久坚持。

应当说,在公共行政领域,依靠制度性的强制力量来建立和维系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的公共秩序,是公共道德区别于私人道德的一个根本特征。

特别是在社会变革时期,各种新旧观念相互冲突,善恶是非界限十分模糊,这就需要以制度的形式建立一系列明确的公共行政道德规范,让行政人员知道什么是应当做和什么是不应当做的,引导行政人员确立准确的行政伦理观。

不过,“制度论”者基于对道德良心的怀疑甚至恐惧,为了防止可预期的“恶”,总是将有限的理性认识制度化为行为戒律、自由底线,但往往因为凸现由法规制度所规定的底线伦理而排斥行政人员的德性,不可避免地陷入责任困境之中:“我们实际上奉行着某种法制主义的逻辑,企图利用法律之圆圈住行政人,殊不知圆圈越大圆周线越长,理性所触知的圈外之不可预测就越多。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行政制度持续地繁杂、细密,而我们却感到行政自由裁量权越来越大,越来越不可控制的缘故。

似乎冥冥之中有某种东西在与我们作对。

理性总想追杀这种幽灵,却无异于与自己的影子搏斗。

”2在制度主义者看来,行政人员不过是代议民主制下政治家们的执行工具而已,它要求的行政责任仅仅一种法律责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德责任。

在这种所谓“执行”的行政论中,行政人员的角色无异于智能机器人,毫无自主性可言。

他可以推卸一切“伦理我”、“道德我”的责任。

如果说他还有自我的话,这种自我仅仅一种被外力强制的、奴性的自我,而不是真正自觉、自由的自我。

在这一问题上,制度主义者基于西方人的那种“必要的恶”的幽暗意识,表现出了对行政人员的偏见。

在这种否定性的理论假设之下,行政人员毫无人格可言,其必然结果是排斥行政人员的自主性,压制行政人员向善的追求。

事实上,制度本身总存有着“先天”的缺陷。

对于公共权力的运行来说,无论制度设计和法律规范如何具体、周密,它也不可能穷尽行政活动中的一切复杂问题。

这样一来,法律制度的规范必然会有着许很多多覆盖不到的空间;即使在它的覆盖范围内,它所提供的也仅仅是一个原则性的框架而已。

对于行政体系的良性运行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

制度的欠缺必须依靠主体内在德性和人格力量来弥补。

正如特里·库珀所指出的:“这些内心品质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供了持续的指导。

法律和内部的组织政策不可能具体到足以涵盖行政所遇到的所有情形和偶发事件;公众参与不可能深入到日常行政行为的细节中去;上级对行动范围的监督也是有限的。

这些差距的存有是显著的和广泛的。

只有被深深内化的一系列个人道德品质才能保证既与组织目标保持和谐,又能与民主社会中的公民义务之间保持一致。

这些个人道德品质还是官僚机构有效运转的必备条件。

”3(P162)因此,建设性的行政伦理的建构不能停留在法制主义主张的层次上,而应当首先把行政人员当人看,强调行政人员的主体性、能动性,承认行政人员的道德自主性,主张主体对制度的内化和超越,形成健全的行政人格。

人是社会环境的创造者,同时又是社会环境的产物,人的活动离不开社会环境,行政人格的形成与变化也是如此。

所谓道德环境,是主体道德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各种外部条件的总和。

在广义上讲,它既包括从宏观看对道德有着制约和影响的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以及社会风气、习俗氛围等人文条件,也包括从微观上看道德活动赖以发生的某一具体情境。

狭义地讲,道德活动作为一种有着行为“应当”价值内涵的特殊行为规范,有别于法律、宗教,其维系、发展和变迁主要借助于风俗习惯、社会舆论、权威榜样等人文环境的调节和影响,这是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道德环境。

道德环境对人格的影响可以概括为“三个作用”:熏陶作用,即生活在一定道德环境中的人,因为长期受该环境及周围人们和事物的熏染和影响,人格就会不自觉地发生变化,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道理;激励或抑制作用,即道德环境能促进或抑制道德潜能的发挥,使个体道德人格得以提升或没落;强制作用,即个体在特定的压力之下,不得不消除自身与道德环境不适应、不协调的矛盾,从而影响个体行为选择与道德素质的发展。

从中可以看出,道德环境对个体人格的塑造有着正负两重效应。

所谓正效应,就是良好的道德环境有利于行为主体的人格塑造,产生道德向善效应;所谓负效应,就是不良道德环境使人们的良好道德动机和行为受到限制、压抑或被扭曲,不利于个体人格的塑造。

因此,在道德建设中,必须十分重视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通过形成准确的公众舆论、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宣扬高尚的道德典型等方法来形成一种主流的道德环境,以教化和无形的方式来影响人们的道德品行,使行政道德建设更富有成效。

勿庸置疑,这一理论视角有其合理和积极的一面。

不过,“环境论”者往往无视主体对环境的能动作用,走向“环境决定论”这一极端。

他们坚持环境对道德行为的决定性影响,片面认为主体对环境只能做出亦步亦趋的被动适应。

但事实上,人作为主体并不是单纯受制于外物的被动存有。

在社会实践面前,主体可以认识环境、区分环境,辨别真假、美丑和善恶;可以借助对自身和环境的认识,能动地选择价值目标和行为方式;可以利用能动的力量使主体的价值目标对象化,使对象发生合目的性、合规律性的变化,创造适合自身发展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

所有这些都是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人的主体力量的确证。

人在实践过程中能够能动地认识和改选环境,同时自身也得到改善和发展,主体性得到增强。

我国古代有句名言叫做“出淤泥而不染”,指的是某人所处的道德环境很差,周围的不道德行为比比皆是,但他却能洁身自好。

这也印证了人的主体地位和人作为主体能够超越环境限制的力量。

在现实生活中,常听某些行政官员感叹“人在官场,身不由已”,认为官场本身不干净,好人到了官场也会变坏,由不得你当好人,由不得你讲道德。

不过,为什么处在相同的环境中,面对同样的诱惑,有人能恪守节操,保持廉洁,而有些人却变节腐化,不能自已?从根本上讲,这取决于主体个人道德自律的力量。

因此,在认识官德败坏的原因时,“环境决定论”仅仅为腐败分子和某些官员的不道德行为作辩护,而行政官员的主体自律和人格健全,必将戳穿所谓“身不由已”的“慌言”。

这就是说,只要增强修已,保持坚定的道德信仰,磨练坚强的道德意志,在面临恶劣的道德环境和复杂的道德困境时,他就可以理性地作出自主选择,“已”就可以不由“身”。

不能自己、任性由身的官员必将腐化堕落。

4(P268)马克思认为,“人始终是主体”。

5(P130)人被作为主体加以肯定,凸现了人在自然界和社会中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殊地位。

动物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时,它只能适应环境,完全依赖于环境,它并没有把自己与环境区分开来。

人也有依赖环境的一面,但主要的,人作为自然界和社会的主体,还能够能动地改造环境,使环境适合人的需要。

因此,“主体概念意味着和表征着人与环境世界相互作用过程中的人的主导地位、人的主体活动和人的主体尺度。

”6(P312)确立主体概念,就是要提出这样的思维方式:一方面,人作为主体要自觉把握世界客观性,并以此作为人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确立的基础:另一方面又绝不能停留在客观性上,更为重要的是如何使客观性和人的主导性、人的存有方式、人的内在尺度统一起来。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批评旧唯物主义仅仅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而不是当作人的实践,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事物。

主体性是使人成为主体的根本属性。

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主体性主要表现为基于实践活动的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行政人员的自主性,表现为行政人员在一定的行政实践活动中,按照行政规范行事时表现的自觉自知性、自主选择性和自我超越性。

(1)自觉自知性。

一方面表现为行政人员对行政客观规律的自觉,另一方面表现为对主体内在目的和使命的自觉。

如果仅仅是按本能或习惯去行动而合乎规范,这时的行为带有自发的性质,而真正自由的行政道德行为只能是发自内心,具有自知性的行为。

(2)自主选择性。

指主体的行为是自我主宰、自我选择的行为,即意志自主的行为。

自主选择性意味着自信、自立、自强,意味着做人的尊严和主体地位,意味着行政人员是自主、自由的存有物,具有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能力。

他自己勇敢地面对一切,自己掌握命运,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阿附强者,迷信权威,或屈从于陈规陋习,或习惯于从众随流等等都谈不上自主选择,相反,只会失去自我,丧失独立人格。

(3)自我超越性。

它标志着行政人员的伦理境界,意味着行政人员在理性地、自主性做出抉择行为时,既超越了外在的环境和条件的限制,有着区别于客体的纯客观性所不具备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又不受个人欲望、爱好的引导,超越了主体那种纯粹内在的精神性的特点,是一种执著、纯洁与严肃的理性精神。

正因为如此,行政人员作为行政系统的主体和能动性要素,绝不仅仅行政体系中单纯的细胞和工具。

相反,在日益发展的行政关系中,应当牢固确立行政人员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观念,持续地追求行政人员主体性的发展和完善。

正是千千万万个现实的行政主体的存有及其主体性功能的发挥,才能有效地推动行政规范的内化,弥补制度法规的缺陷,超越环境和自身的限制,从而使制度、环境、主体在整体功能上产生互补和谐,洋溢互动活力。

建设性的行政伦理学承认行政人员的主体性、能动性和自主性,主张主体对制度的超越和对环境的能动改造,生成和提升行政人格。

二、历史检视:传统行政伦理与病态人格中国传统行政伦理以儒家伦理思想为代表,它所推崇的道德人格,它诉诸主体的人格境界和人格理想。

孔子推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的人格信念,“我欲仁,斯仁至矣”的自主意识,孟子提倡“吾养吾浩然之气”的人格气节,以及历代儒家倡导的“内对外王”之道,无不体现出道德人格的内在特征。

正如万俊人先生所论述的:“儒家伦理特显的内倾性或向内寻求的价值定向,形成了它注重人格精神修养和个体内在品格修养的基本德性伦理品格。

”7(P100)中国传统的道德人格理想高扬了道德的主体精神和自觉精神,对建构当代中国的行政人格无疑是一笔宝贵的思想资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