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概述(ppt 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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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失业保险

第六章-失业保险
第六章 失业保险
第一节 失业保险概述
一、失业率标准和失业类型划分
▲失业的定义
失业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 可以从社会和个人两个不同角度来 考察其涵义。
• 从社会角度来看:表现为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
力同生产资料的分离。
–劳动力要素总量大于生产资料总量; –劳动力要素在社会各个产业部门分配的比例不 符合社会需求的结构。
• 双重失业保险制度
• 附加条件的失业救济制度
• 强制性失业保险
1911年始建于英国,是指国家通过立 法强制实行并由社会集中资金,对因失业 而丧失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性援助。 目的是使非自愿性的暂时失去工作的 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保障,为其尽快重新 就业创造条件,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
险。
• 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 即由工会自愿建立失业基金会进行管理, 这些基金会都从政府得到大量的财政补贴。 (丹麦、瑞典和芬兰) • 双重失业保障 既有强制性的失业保险,也有由政府提 供资金,以经济调查为依据的失业救助制 度。(德国、瑞士、荷兰) • 还一些国家规定,雇主解雇工人时,应 付给一次性的解雇补偿费。
• 二、日本的雇用保险制度 • 建立于1947年,初期叫“失业保险”后改为 “雇用保险”。 • 1、管理体制 • 日本雇用保险工作统一由劳动省职业安定局及 其在全国主要地区设臵的600多个公共职业安定 所负责。 • 2、管理范围 • 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产业,即凡是有雇工的单 位,无论从事任何性质的工作、无论单位大小。 • 3、保险人 • 凡是在雇佣保险单位工作的人员,无论本人意 愿如何,在法律上都是雇佣保险被保险的人。
第二节 国外失业保险制度
• 一、美国失业保险制度 • 建立于1935年,目的是为由于经济原因而非个 人过时导致失业的个人提高必要的生活保障。 2002年,介入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27亿,几乎 覆盖了全部工薪雇员。 • 1、联邦与州政府相结合的制度 • 2、资金的来源与管理 • 资金来源于对雇主征收的工资税,《联邦失业 税收法案》有规定。各个州都有自己独立的账 户;失业保险金仅限于支付失业救济金,必须 专款专用。 • 3、其他的补充保险方案

失业保险培训课件

失业保险培训课件

汇报人:2023-11-30contents •失业保险基本概念与原则•失业保险参保与缴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企业员工失业保险权益保障•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趋势目录01失业保险基本概念与原则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定义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共享发展成果。

作用失业保险定义及作用03其他相关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对失业保险制度有补充和完善作用。

0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覆盖范围、资金来源、待遇标准等。

02《失业保险条例》详细规定失业保险的实施细则,包括参保登记、缴费标准、待遇申领等。

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失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

强制性失业保险基金由社会集中建立,实行社会统筹,互助共济,风险共担。

共济性失业保险待遇是对失业人员因失业而中断收入的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补偿性失业保险制度不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还通过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预防性失业保险制度特点02失业保险参保与缴费等。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如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

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如工会、妇联、残联等。

0102其他符合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

参保条件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参保条件。

. 具备缴费能力,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01020304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时间由用人单位按月代扣代缴,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每月的缴费时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缴纳。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jobless insurance,out-of-work insurance,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insurance,unemployment insurance)概念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Unemployment Insurance)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1]特点《失业保险条例》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定劳动年龄是16-60岁,体育、文艺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九章--失业保险介绍PPT

第九章--失业保险介绍PPT
第九章 失业保险
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 因此,在现代社会里失业现象就不可避免,广 泛存在。失业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 题,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定,各国政府都把减小失业,扩大就业作为其 施政目标,由此,失业保险成为一个重要的保 险项目。
现代失业保险体系由失业预防、失业保险和就 业扶助三部分组成。
成我国第二次失业高峰,统包统配的就业政
策受到挑战。由此,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开始 建立和发展:
◆失业保险初步建立阶段(1986.7—1993.4) 其中: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 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首次从制度建 设的角度明确了对国有企业部分职工实行待 业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的 正式建立;1989年,劳动部发布了《国营企 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 要按全部职工标准工资的1%缴纳待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待业保险费。
理解:①适龄劳动(能)力;
②有就业愿望;
③无工作,无收入,
正在积极寻找工作。
3. 失业率
国际上通用的失业率是指失业人数同在业人数 与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
失业率
失业人数 失业人数在业人数 100%
一般国外都用国际劳工组织的“城镇调查失业 率”,反映城镇常住经济活动人口中,符合 失业条件的人占全部常住经济活动人口的比 率。
我国的大部分劳动者国家立法强制参加失业保险,包 括企、事业单位人员。但公务员却不在失业保险范围 之内,这与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所倡导的公务员 能进能出是矛盾的,因为理论上没有加入失业保险就 意味着这部分人群不存在失业的风险。
2003年5月7日,我国也对有关充分就业、失业作了 一些新的规定。充分就业是指劳动时间达到法定工作 时间、劳动报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充分就业 是指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本人愿意充分就业,当然工资高于最 低生活保障。未充分就业,正考虑纳入失业范畴。在 失业方面,如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看做失业,可申请领取工资与最低保障金的差额;大 学生毕业半年后未找到工作,并有就业愿望的,可到 居住地社区(农村毕业生到县)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 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纳入城镇就业和失业的 统筹管理,享受政府一系列服务,但并非“领取失业 保险金”,而是符合条件者可领失业救济。

失业保险概述PPT(共66页)

失业保险概述PPT(共66页)
1、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制度; 2、享受失业保险以职工就业后因社会经济原因而失去工
作、中断收入为前提条件,它的对象只能是法定实施范 围内的失业职工; 3、以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而不可能满 足其它各方面的需要; 4、国家立法设立失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使用; 5、失业不是单纯的经济救济和帮助,更重要的是通过职 业培训、职业介绍,提高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以便 重新走上就业岗位; 6、属于短期保险待遇类险种。
就业不足型的失业 这类失业者是指那些实际工作时 间少于他们能够并愿意工作时间的劳动者。
伪装的失业 指劳动边际生产率等于或接近于零时的就 业,也就是说,如果从总就业中撤出一部分劳动者而不 会使总产量减少,那么,被撤出来的劳动者即处于伪装 失业状态。
隐蔽性失业 指有些人因无工可作而选择非就业的活动。
失业者的意愿:自愿性失业和非自愿性失业; 失业的表现形式:公开性失业和隐蔽性失业; 失业程度:完全失业和不完全失业; 失业期限:长期失业和短期失业。
爱德华兹关于发展中国家失业类型的划分
1、公开的失业: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 2、非公开的失业:指发展中国家除掉公开失业之外
的其它各类失业现象的总称。
独立、善断、理性的行 为取向
对于社会稳定并不会构 成实质性的影响。
四、失业的消极影响
企业
个人
社会
第二节 失业保险的基本内容
一、失业保险的类型划分
概念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 负责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 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 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任意性失业保险制度 即由工会自愿建立失业基金会进行管理,这些
基金会都从政府得到大量的财政补贴。(丹麦、 瑞典和芬兰)

第六章 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学》PPT课件》

第六章  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学》PPT课件》
• 以上情况表明,失业保护水平高低与失业率之间存在 正向比例关系,即失业补贴水平越高,失业率就越高, 失业持续时间就越延长,并加重了失业保险基金的负 担和压力。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发达国家寻求和研究 失业保险的新道路。
(二)外国失业保险的改革方向
1.实行失业补贴与工作导向型措施的结合, 变“从福利到工作”到“以工作换福利”
(二)失业类型
• 1.根据劳动者的就业意愿来分,失业可以分为自愿 性失业和非自愿性失业。
• 2.根据失业的持续时间来分,失业可以分为短期失 业和长期失业。
• 3.根据引发失业的原因来分,失业可以分为磨擦性 失业、周期性失业、季节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和结构 性失业
• 此外,根据失业的表现形式,失业可以分为显性失业 和隐性失业;根据失业的程度大小,失业可以分为完 全失业和部分失业。
• 因此,我国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无论单位 经营状况好坏,职工失业风险大小,均须参加失业保 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资机制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资机制
• 失业保险实行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 方负担的筹资机制。三方负担的筹资机 制,体现了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的一般原 则,明确了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 的义务,有效地保证了失业保险基金的 稳定来源,增强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 能力。
(一)失业陷阱 (二)应对之策
第二节 外国失业保险
• 一、外国失业保险概况 • 二、外国的失业保险制度 • 三、外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方向
一、外国失业保险概况
• 失业保险起源于欧洲。1901年比利时实行自愿性失 业保险,开辟失业保险的先河
• 20世纪30年代,爆发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导致了 大量的人员失业,并进一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这种背景下,许多国家的政府开始重视失业者在失 业期间的生活保障问题,通过立法建立了包括失业保 险在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刺激社会需求,促进经济增 长

失业保险的国内外现状69页PPT

失业保险的国内外现状69页PPT

第一章 失业保险概述 第二章 失业保险变迁和现状 第三章 失业保险的发展趋势
3
第一章 失业保险概述
第一节 概念
失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未能找 到或失去工作岗位。
失业保险:国家通过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 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给予失业保险金,以维 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该文件指出:今后国营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工人,除国家 另有规定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即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人和企 业相互选择、平等协商,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相结合的手段确定和调节劳 动关系。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 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赋予企业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
新中国的就业方针:低工资,广就业。 目标:保证社会安定,恢复发展生产,巩固新生政权。 这一时期对失业人员主要实行失业救济与就业安置相结合的保障措施,
采用了以工代赈、生产自救、发放救济金、转业训练和动员返乡生 产等多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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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之后,国家在劳动力统配方面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城镇 新增劳动力和其他需要就业的人员安置都由政府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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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统就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就业保障方式在建国初期的经济环境下,对于社会秩序的稳 定和经济的迅速恢复与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它不适应的一面逐渐显露出来,负面效应越来越大。
(1)强行安置就业造成人浮于事、在职失业。 (2)劳动供给与劳动需求主体的选择权力被剥夺。 (3) 影响了人们的进取精神和劳动积极性。 (4)就业、保险、福利三位一体的传统就业保障制度,其优越性吸 引了全社会的劳动力,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失业保险内容PPT

失业保险内容PPT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
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 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 定的基本工资。
经济补偿金计算问题
梁某与公司老板关系不和,公司老板一直视 其为眼中钉,但苦于没有合法的理由将其辞 退,2008年12月份,老板忍无可忍,决定 不惜任何代价炒掉梁某。公司人事在计算梁 某经济补偿金时发现:梁某2006年1月份入 职公司,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应发为 8000元/月,实发为7500元/月,当地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月。 问题:该公司应当如何支付梁某经济补偿 金及赔偿金
• 建立就业信息服务系统
• 发展多种形式就业,进行社区服务
失业保险的给附条件
• 非自愿失业 • 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 • 有就业意愿(定期登记,接受有关部门安
排就业) •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缴费满一年)
失业保险的给付
• 给付水平:给付水平低,时间短,自愿失 业人少,反之,失业者多。
职业培训制度
• 对失业者进行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帮助 其掌握就业技能,实现就业。
• 职前训练:就业意识培训(外部性 • 在职培训(为适应工作环境) • 失业培训(为获取一技之长)
失业补救制度
• 鼓励创业1.除国家限制行业,三年税费减免

2.按照城市规划,安排适当的经营
场所(不准到处摆地摊)

3.贷款给予优惠
以下这些情况是失业吗?
• 1、一个富有家庭的成年孩子,生活无 忧,不愿找工作干。甚至一般家庭的孩 子也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 2、一个还不到16岁的孩子想找一份工 作干,但找不到。
• 3、一个60多岁的老人,身体不错,想 找一份工作做,但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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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失业保险
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 因此,在现代社会里失业现象就不可避免,广 泛存在。失业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 题,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 定,各国政府都把减小失业,扩大就业作为其 施政目标,由此,失业保险成为一个重要的保 险项目。
现代失业保险体系由失业预防、失业保险和就 业扶助三部分组成。
2. 促进再就业(失业保险金的一部 分用于建立职业培训机构,进行 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从而促进 再就业)
四、失业保险的基本内容
1. 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从理论上讲应该包括社会经济 活动中的所有劳动者。但纵观世界各国失业保险的 发展,可以发现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却经历了一个 由小到大、从严格到宽松的演变过程。
2. 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 处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并具备劳动能力(我国法定劳
动年龄为男:16—59岁;女:16—54岁。残疾人无 劳动能力,没有工作不属失业,他们的生活保障按国 家残疾人保障法予以解决) 有就业愿望(失业者到规定的就业管理部门登记失业 并接受合适的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被视为有就业愿望 。所以我国的登记失业率可视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 个基础数据,但不能真实反映失业情况) 依照法定规章履行了被保险人义务(失业前的工作时 间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当前我国只要求满足后 一个条件) 失业者必须是非自愿失业(非自愿性失业又称“需求 不足的失业”,指工人愿意接受现行工资水平与工作 条件,但仍找不到工作而形成的失业,凡因本人过失 而被革职者、炒老板鱿鱼而无充分理由者,都不属于 非自愿失业 )
注意: ①扣除农村劳动力,从而不是全 国失业率,仅是城镇失业率;②仅是登 记失业率,失业未登记的没有计算在内 (分子减小);③就业人口中计算了不 在岗职工(分母增大),而在失业人口 中却没有计算下岗职工(分子减小)。
因此,我国的失业率并不能反映我国失 业的真实情况,人保部也在积极调研改 变我国失业的统计口径以及计算办法。
数据链接:来自人社部的统计数 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新增 就业1221万人,2011年底,城 镇登记失业率为4.1% 。
4.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 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 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 时期的物质帮助(发放失业保险金) 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
最初仅覆盖职业比较稳定的工薪阶层,把职业不稳 定的季节工、临时工、家庭雇工、农业工人以及职 业相当稳定的公务员和自我雇佣的个体劳动者排除 在外。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社会对 失业理解的变化,覆盖范围逐步发展扩大。目前, 已有很多国家把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了几 乎所有工薪劳动者。近年来,就业不充分也开始受 到关注,一些国家把工作负荷和收入达不到一定标 准的情况也纳入失业保险,不同程度给予帮助。
➢本章内容:
➢失业保险概述 ➢中国失业保险制度
第一节 失业保险概述
一、有关失业保险的概念
1. 就业
广义的就业是指劳动力要素和生产资料要 素相结合的状态。
狭义的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并处在法定 劳动年龄阶段的人从事某种有报酬或有收 入的社会劳动的社会经济行为。
理解:①适龄劳动(能)力;②社会劳动 而非家庭劳动(家务);③有报酬或有收 入(义务劳动、公益劳动虽属社会劳动, 但无收入、报酬,不属就业)。
2. 失业保险的模式
以上述三种类型为基础,在具体实践中 形成了三种模式:
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助制度并 行(德国)
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助制度 并行(瑞典)
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与非强制性失业保 险制度并行(日本)
三、失业保险的功能
1. 保障基本生活(失业期间,领取 失业保险金可以保障基本生活)
理解:①适龄劳动(能)力;
②有就业愿望;
③无工作,无收入,
正在积极寻找工作。
3. 失业率
国际上通用的失业率是指失业人数同
失业人数 失业人数在业人数 100%
一般国外都用国际劳工组织的“城镇调查失业 率”,反映城镇常住经济活动人口中,符合失 业条件的人占全部常住经济活动人口的比率 。
我国的大部分劳动者国家立法强制参加失业保险,包 括企、事业单位人员。但公务员却不在失业保险范围 之内,这与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我国所倡导的公务员 能进能出是矛盾的,因为理论上没有加入失业保险就 意味着这部分人群不存在失业的风险。
2003年5月7日,我国也对有关充分就业、失业作了 一些新的规定。充分就业是指劳动时间达到法定工作 时间、劳动报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充分就业 是指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本人愿意充分就业,当然工资高于最 低生活保障。未充分就业,正考虑纳入失业范畴。在 失业方面,如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看做失业,可申请领取工资与最低保障金的差额;大 学生毕业半年后未找到工作,并有就业愿望的,可到 居住地社区(农村毕业生到县)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 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纳入城镇就业和失业的 统筹管理,享受政府一系列服务,但并非“领取失业 保险金”,而是符合条件者可领失业救济。
法国是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最早的国家 ,1905年就颁布了专门的失业保险法 。
二、失业保险的类型及模式 1. 失业保险的类型 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政
府举办,代表国家英国、法国、美国主 要发达国家,中国现阶段的失业保险制 度也属此类) 非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工会主办, 代表国家瑞典、丹麦等北欧国家) 失业救助制度(政府及雇主支付救助费 ,许多国家都有此项安排,我国归入社 会救助)
知识链接:劳动适龄人口是国家限定的劳动年 龄界限内的人口,不同国家对劳动年龄有着不 同的规定。 按国内现行标准,男16~59岁, 女16~54岁为劳动适龄人口。国际上无论男 性还是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均定为15-64岁 。
2. 失业
广义的失业是指劳动力要素和生产资料 要素相分离的状态。
狭义的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并处在法 定劳动年龄阶段的人有就业愿望但失去 或没有得到有报酬的工作岗位的社会现 象。
我国采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指城镇登记失业 人数同城镇在业人数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 的比例。
城镇登记失业率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在业人数 100%
其中城镇在业人数包括: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 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 工、城镇私营企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 业人员和个体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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