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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华为公司基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本法是华为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经华为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本基本法是为保证华为公司健康发展,明确公司的基本理念,规定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基本法是所有华为员工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必须全员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四条:华为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五条:华为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大会决策原则为“一股一票”。

第六条:华为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构,行使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责,由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七条:华为公司监事会是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独立监事。

第八条:华为公司在主要业务地区设立地区董事会、地区监事会或董事会代表处和监事会代表处等机构,以便管理和监督当地公司事务。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九条:华为公司实行公司总部与地区公司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地区公司负责当地经营活动,以符合当地的市场环境、法律法规和文化习俗。

第十条:华为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内部推荐、外部引进、公开竞争”的人才激励机制,公司注重人才培训和提升,建立绩效考核、薪酬激励、职业生涯发展等制度。

第十一条:华为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实施“客户至上、团队合作、奋发向前、诚信守法”的价值观,营造“自信、独立、积极、务实”的企业精神和文化氛围。

第四章:公司经营第十二条:华为公司以科技创新为发展动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和优质服务,坚持市场导向,重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三条:华为公司在业务范围上坚持专注、精细化的原则,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有选择地扩大业务范围,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十四条:华为公司在经营上坚持稳健性原则,保证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商机和创造新业务模式。

第十五条:华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坚持诚信守法原则,遵守国际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和减少商业风险和合规风险。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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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华为公司基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华为公司基本法(以下简称“本基本法”)是华为公司最高法律文件,是规范全体员工行为的准则,是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第二条本基本法适用于华为公司及其全体员工,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的一切活动和行为。

第三条本基本法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传统道德为基础,强调科学决策、法治管理、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尊重个人和社会责任。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基本法的规定,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共同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五条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组织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第六条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内部权力合理有效的运转。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识别、评估和处置风险。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团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第三章经营活动第十一条公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以创新为动力,推动科技进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内外部沟通,维护公司形象,增强公众信任。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依法雇佣劳动者,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鼓励员工的个人发展。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秉持公平原则,公正评价员工的业绩和贡献。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人文关怀。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鼓励员工学习和创新,提供相关培训和晋升机会。

附件:1. 公司章程2. 公司管理制度3. 董事会规程4. 监事会规程5. 风险管理制度6. 内部控制制度7.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家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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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华为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基本法。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二条本公司股东包括出资公司和个人股东,出资公司股东须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第三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三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和业务决策。

第四章董事会职责和权益第四条董事会有权制订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由董事会任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管理能力。

第六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六条本公司财务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向股东和有关部门公布财务状况。

第七章公司合规及内部控制第七条本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合规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八条本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采取措施保护自有知识产权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第九章争议解决第九条本公司与股东、员工之间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仲裁机构处理。

第十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2. 员工行为准则3. 董事会决议备忘录第十一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股份有限公司:指以股东的资本额度为限制,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形式。

2. 董事会: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

3. 内部控制:指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和良好运营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第十二章执行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内部冲突问题:应当加强沟通和协商,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来解决冲突。

2. 合规问题:应定期进行培训,建立合规监管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合规风险管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0.04.0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施行日期】1997.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香港特别行政区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一九九〇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政治体制第一节行政长官第二节行政机关第三节立法机关第四节司法机关第五节区域组织第六节公务人员第五章经济第一节财政、金融、贸易和工商业第二节土地契约第三节航运第四节民用航空第六章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第七章对外事务第八章本法的解释和修改第九章附则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序言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一八四〇年鸦片战争以后被英国占领。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

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由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予以阐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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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规定了华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是依照法律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信息与通信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营信息与通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第四条公司是全体股东所共有的财产组织。

公司的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取得股份的投资者。

公司的资产由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其持有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第五条公司没有命名的创始人,全体参与出资的创办者应当共同签订创办合同,法人化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

第六条公司可以选择以多种形式进行股权激励,包括但不限于期权、股份,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股权激励相关制度进行调整。

第二章股东大会第七条公司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八条股东大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地点召开的全体股东集会,由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主席召集。

第九条股东大会召集应急股东大会的规定:因公司经营出现利润下滑、财务风险等异常情况,对于影响公司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必须及时解决的紧急问题,由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主席召集应急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第十条股东大会中任何一项议案的决定,必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下称“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二条董事长和董事的任期应当不超过3年,在连任情况下,任期依然不超过3年。

第十三条董事会应当设立经营管理委员会、薪酬与人力资源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经营管理委员会、财务委员会需要明确专门职责,其他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职责。

第十四条董事会的召开、决策和执行应当遵循公司章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董事会全体董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保证合法、规范、健康地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3号
发布日期: 1993.03.31
实施日期: 1999.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法规类别:港澳特别行政区,港澳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93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3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目录
序言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政治体制
第一节行政长官
第二节行政机关
第三节立法机关
第四节司法机关
第五节市政机构
第六节公务人员
第七节宣誓效忠
第五章经济
第六章文化和社会事务
第七章对外事务
第八章本法的解释和修改
第九章附则
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序言
澳门,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十六世纪中叶以后被葡萄牙逐步占领。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三日,中葡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从而实现。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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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华为公司基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华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合法注册成立的股份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公司的目标是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推动信息社会的发展。

第三条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客户创造价值。

第四条公司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遵守国际经济和贸易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第五条公司坚守法律底线,遵守商业道德,维护公正交易和合法权益,拒绝任何形式的腐败和不正当竞争。

第二章董事会第六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无法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职责。

第八条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可生效。

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临时需要召开会议的,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决定。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合理的组织架构,确保各部门协同工作、高效运营。

第十二条公司实施项目管理制度,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机制,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四条公司注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稳健、合规运作。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十五条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七条公司积极倡导客户满意度,在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上努力进步。

第十八条公司加强客户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客户使用产品的能力。

第五章社会责任第十九条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爱员工,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十条公司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努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华为公司的运营和管理,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制定本基本法。

第二条本基本法适用于华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和管理层。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三条华为公司采用合规治理模式,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第四条华为公司实行内部监控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第三章经营活动第五条华为公司致力于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推动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第六条华为公司依法开展商业活动,遵守市场规则,竞争公平;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第七条华为公司鼓励员工创新,保护员工的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八条华为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聘和聘用员工。

第九条华为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十条华为公司将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和公司业务发展相结合,实现双赢。

第五章信息安全和保护第十一条华为公司重视信息的保护和安全,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华为公司强调员工对于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的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华为公司建立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置安全事件。

第六章社会责任第十四条华为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华为公司关注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努力实现绿色发展。

第十六条华为公司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回报社会。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华为公司强调合法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华为公司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十九条华为公司对违反公司治理规定的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所涉及附件如下:1、华为公司章程2、华为公司内控制度3、华为公司招聘政策4、华为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华为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合规治理模式: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和管理的模式。

2、商业秘密:指由企业拥有并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

3、消费者权益:指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享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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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适合做大做强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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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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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2007A版)
--试用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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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系例的职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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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业务员 •降级试用业务员 •正式业务员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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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业务员
一、薪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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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用业务员责任底薪
(1)发放标准:
入司前三个月:
计发条件(元) 月FYC<400
400≤月FYC<700 700≤月FYC<1200
1200≤月FYC
底薪(元) 0
400 7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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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司第四至六月 : 计发条件(元) 900≤月FYC
计发条件:计发时增员人与被增员人仍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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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 假设新人A上岗前三个月(1-3月)每月佣金(FYC) 1200元(标保累计13500元),(4-6月)每月佣金 (FYC) 1000元(标保累计10000元),则前六个月收入:
+ 117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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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年度佣金(FYC) 2. 试用业务员责任底薪 3. 英才奖 4. 增员奖 共计:4项收入
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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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一、薪资项目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1、初年度佣金(FYC)
(1)概念:初年度佣金指业务员销售的保单于第一年度内 所支领的报酬
(2)计算方法:初年度佣金=有效新契约保费×佣金率 (3)有效新契约保单(统计口径): ✓ 于本自然月内及以前承保出单 ✓ 于下一自然月5日前客户签收,且在下一自然月15日前
客户经理 层级
业务主任 层级
营业部 经理层级
总监层级
试用 业务员
客户经理
业务主任
见习营业 部经理
总监
降级试用 业务员
高级 客户经理
高级 业务主任
营业 部经理
高级总监
正式 业务员
资深 客户经理
资深 业务主任
高级营业 部经理
资深总监
资深营业 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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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是新人的未在犹豫期内退保 注:有效新契约保单产生的保费称为有效新契约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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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4)发放标准:试用业务员及降级试用业务员的初年 度佣金,按照初年度佣金(FYC)的80%计算。 注:对试用业务员及降级试用业务员个人累计初年度 佣金超过转正标准的佣金部分(高于转正标准的部分 不打折),超过转正标准的佣金部分,按初年度佣金 率计提,对临界点保单的佣金,分出调整和不调整两 部分。
1. 初年度佣金(FYC) 2. 续年度佣金 3. 增员奖 4. 伯乐奖 5. 季度销售分红。 6. 个人继续率奖 共计:6项收入
四、福利待遇
1.基本福利 2.职业成就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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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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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业务员于最近连续三个月内达到 下列条件,自次月起晋升为正式业务员: 1、累计个人FYC1800元,新契约件数3件 2、通过转正培训并考试合格
底薪(元) 700
(2)总结:
底薪很高(每月最高可达1000元)
享受时间长(可享受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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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英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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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金额:新人上岗起12个考核月内首次晋升为客户经理 (含)以上职级,可享受“英才奖”500元。
(2)计发条件:该新人在职且为客户经理(含)以上职级。计发时间 分以下两种情况: (1)若在6个月内晋升,则在新人上岗的第七个月计发 (2)若在7-12个月晋升,则在新人晋升的次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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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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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业务员实行三个月滚动考核,每月参 与转正考核,考核期限为9个月。
• 第一部分 文化理念 • 第二部分 基本管理 • 第三部分 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 第四部分 业务人员的福利待遇 • 第五部分 业务人员的考核管理 • 第六部分 考核观察期管理办法 • 第七部分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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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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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系列
管理系列
业务员 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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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增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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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是对师傅(增员人)辅导、帮助徒弟(被增员人)的肯 定与回报。增员奖既是权益又是责任,增员人既是师傅又是表率。 (2)发放条件: 被增员人上岗起12个考核月内,公司向其增员人计 发增员奖金。 (3)计算公式为:增员奖金=所增人员的初年度佣金(FYC)×8% (4)享受增员奖时间: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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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2007A版)
--正式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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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系例的职级分类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试用业务员 •降级试用业务员 •正式业务员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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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正式业务员
一、转正标准 二、考核期限 三、薪资项目:
❖ 增员奖=所增员人FYC × 8%(所有层级)
假设一名新人每月FYC2000元,其增员人(推荐人)可 共获得增员奖: 2000元×8%×12个月=1920元
新人可增员,可享受增员利益,业内独有优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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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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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业务人员享受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保险金额:10000元
实例解析(收入分解)
诚信为本 尽责至善
佣金
底薪
英才奖
1-3月3600元 4-6月3000元 共计:6600元
1000×3=3000元 (第1-3月)
700×3=2100元 (第4-6月)
共计:5100元
500
共计:12200元(月均20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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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没有增加持续收入的途径? --增员奖是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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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业务人员管理基本办法
(20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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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基本法
《基本法》是营销最根本最重要 的管理制度,是营销发展的灵魂和 精髓,是公司营销文化的核心体现, 更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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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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