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总体规划文本(201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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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咸政发[2012]34号【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11.26【实施日期】2012.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咸政发〔2012〕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咸宁市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已于11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6日咸宁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是全市上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幸福咸宁的重要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咸宁实现绿色崛起、加快建设鄂南强市的关键时期。

为充分发挥质量兴市战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咸政发〔2009〕45号)和《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过去五年工作总体回顾我市质量兴市活动自2005年在赤壁市启动试点,至2007年在全市的六个县市区全面铺开。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以质取胜的科学发展观有力推进,“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有效机制逐步完善,全市纵横联动的“大质量”格局基本形成。

2008年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兴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质量兴市”战略;2009年,市政府又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调整和加强了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

咸宁市近期建设规划

咸宁市近期建设规划

咸宁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年-2015年)咸宁市城乡规划局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近期建设目标和原则 (3)第三章近期城市发展规模 (6)第四章空间发展指引 (6)第五章用地规划布局 (7)第六章产业布局 (9)第七章住宅建设规划 (10)第八章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11)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5)第十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7)第十一章城市绿地建设和景观特色营造 (22)第十二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24)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设施建设 (26)第十四章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28)第十五章近期建设规划实施 (29)第十六章附则 (3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咸宁市城市近期建设发展,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办法》和《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咸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咸宁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咸宁与嘉鱼、武汉的行政界线,东至贺胜桥镇的花坪、黄祠、万秀村,横沟桥镇的凉亭垴、群力村,西至咸宁与赤壁行政界线以及汀泗桥镇的黄荆塘、古塘村,南至马桥镇的高赛、曾铺、鳖山村以及温泉生态旅游区的边界,总用地面积为674平方公里;主城区范围为现状城区以及向东北拓展至横沟桥镇,向南拓展至马桥镇区域,向西北拓展至向阳湖,总用地面积为165平方公里。

第三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11-2015年。

第四条基本任务:优化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明确城市近期的发展重点和实施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内的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确定近期建设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安排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明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引导和控制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和近期重大设施建设。

咸宁市主城区绿线管制规划(2011-2030)-说明书

咸宁市主城区绿线管制规划(2011-2030)-说明书

咸宁市主城区绿线管制规划(2011-2030)说明书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 (3)第二章城市绿地现状分析 (3)第三章绿线划定依据及原则 (3)第四章绿线分类、划定范围及面积 (4)第五章绿线管制 (4)(一)公园绿地(G1) (4)(二)生产绿地(G2) (5)(三)防护绿地(G3) (5)(四)其他绿地(G5) (6)第六章绿线控制规划管理图则 (6)附表第一章规划背景1、咸宁市目前正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新出台的情况下,以该标准为指导编制咸宁市城市绿线管制规划,为咸宁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打好基础,提高城市规划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2、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

同步进行绿地系统的专项规划有利于从城市绿色空间、宜居环境、特色塑造等方面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协调,进一步完善城市用地布局,对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实施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第二章城市绿地现状分析1、总体来看,咸宁市主城区绿化指标偏低,人均绿地不足,城市内树木少,绿化覆盖率较低,居住区公园及与市民生活联系紧密的小游园和街头绿地数量都较少,影响了市区的整体环境质量。

2、从整体性来看,咸宁市现有绿地主要由零星的“点”和稀疏的“线”构成,各绿地空间组织缺乏层次性,绿化体系不完善,没有形成相互联系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3、公共绿地布局不均衡,公园绿地主要集中于温泉开发区,而老城区永安人口稠密,道路狭窄,建筑密度较大,公园绿地较少,旅游、休闲设施缺乏,分布不够均匀,难以形成生态旅游城市的形象。

市区公园现有面积不能满足游人的需要,服务半径不能满足市民游憩的需要。

4、生产防护绿地严重缺乏,大多数污染企业周围没有设置绿化防护林带,而且厂区绿化的面积和绿化树种多为落叶乔木,冬季则丧失净化空气的功能及美化环境的作用。

城区道路防护绿地严重缺乏,除城市主要干道,如咸宁大道、107国道、京广铁路等,一般道路基本无绿化隔离带或道路防护带。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4•【字号】咸政办发〔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4日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目录一、发展背景(一)发展基础(二)存在问题(三)发展机遇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建设目标三、构建“一核一带多极”创新空间布局(一)一核:咸宁主城区创新发展核心区(二)一带:赤壁嘉鱼沿江创新发展带(三)多极:通城、崇阳、通山创新发展极四、打造“主城区”创新发展“核”(一)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1.发展目标(三)梓山湖大健康示范区1.发展目标2.重点产业(四)武咸(贺胜)战略发展区1.发展目标(五)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含向阳湖)1.发展目标(六)咸安经济开发区1.发展目标(七)咸嘉临港新城(产业园区)1.发展目标(八)森林温泉大旅游产业示范区1.发展目标五、布局沿江创新发展“带”(一)赤壁市(二)嘉鱼县六、形成三个创新发展“极”(一)通城县(二)崇阳县(三)通山县七、打造与武汉协同的创新创业生态(一)汇聚高层次人才队伍(二)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三)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八、建立与武汉协作的创新协同机制(一)加强产业协同(二)探索政策协同(三)推进资源共享九、加快与武汉融合的基础设施建设(一)完善道路建设(二)打造优质生活圈(三)加快推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十、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大资金投入(三)强化用地保障(四)制定专项政策(五)加强宣传引导附件1附件2一、发展背景近年来,咸宁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对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发展道路,努力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形成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结构优化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创造了有利条件。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14•【字号】咸政发〔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咸政发〔2017〕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现将《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4日咸宁市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二五”期间发展的现状分析。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打造现代服务业强区的发展思路,咸宁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现代服务业整体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了在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作用。

1.服务业总量规模不断扩大。

“十二五”以来,咸宁市坚持把加快服务业发展,拉动城区经济繁荣放在首位,全市服务业得到长足发展。

第三产业351.01亿元,比14年增长10.2%。

第三产业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动力,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7.9:49.4:32.7调整为17.3:48.6:34.1。

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2.产业结构内部优化,特色优势日趋明显。

服务业内部结构呈现优化升级趋势,正向宽领域、多层次方向拓展。

传统服务业如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势头。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营利性服务业及非营利性服务业2015年分别增长9.4%、9.4%、22.2%、10.7%和12.6%。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1.4%,其中食品类上涨2.3%,烟酒及用品类上涨0.7%,衣着类上涨2.7%,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8%,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上涨1.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5%,交通和通信类下跌1.2%,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服务业比重稳中有升。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城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城区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交通企业春运安全总结工作总结范文一、工作背景在中国,春运是每年农历新年前后,人们回家过年的高峰期。

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承受着巨大的客流和货流压力,交通安全问题也成为关注的焦点。

作为交通企业,我们对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春运期间的安全运营。

二、工作亮点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春运前,我们组织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所有员工进行了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调春运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

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审查车辆和设备我们对所有运营车辆和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的机械性能、安全装置、轮胎磨损情况等,设备的电气线路和防护措施等。

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保障车辆和设备的安全使用。

3. 安全巡视和排查春运期间,我们加大了安全巡视和排查力度,确保车站、客车、货车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我们及时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隐患的消除。

4. 安全应急预案我们制定了全面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各岗位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对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我们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确保旅客和货物的安全。

5. 加强司机队伍管理我们对司机队伍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

定期进行驾驶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对驾驶员的态度和行为的监督,确保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

三、工作成效在春运期间,我们切实做好了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 安全事故数量下降由于我们加大了安全宣传力度和安全管理措施,春运期间的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

通过与政府交通部门的紧密合作,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避免了一系列潜在的安全事故。

2. 安全意识提高通过安全培训和宣传,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他们更加注重安全细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减少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1.07
•【字号】咸政办函〔2016〕69号
•【施行日期】2016.1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批复
咸政办函〔2016〕69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告》(咸规〔2016〕61号)已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咸宁市梓山湖(贺胜)生态科技新城滨湖片区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控规调整),同时将控规名称调整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滨湖I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控规调整须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

三、调整后的控规成果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此复。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2010 年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点突破、深入推进年,是实施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年。

根据省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咸宁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和 2010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2010 年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六个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厅市合作,深入推进试验区改革和建设,力争改革有新突破,重大项目有新进展,示范区建设有新面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全省环保模范城市有新成果,“两型”社会建设和圈域一体化建设有新局面。

二、着力推进五个一体化工作(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

按照“打造一枢纽、强化三主轴、架构五联接”的思路,抓好交通路网建设。

重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武咸城际铁路、武咸快速通道、杭瑞高速公路咸宁段、大广高速公路咸宁段、咸通高速、通界高速、沿江一级公路建设。

加快推进黄咸、咸宁长江大桥及连接线高速公路等列入武汉城市圈大外环公路网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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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梓山湖(贺胜)新城总体规划文本(2011-2030年)第一章规划界定第1条编制背景(1) 湖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要求湖北省“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化发展,贺胜桥作为武汉城市圈城铁站点“一站一城”城镇化试点,同样需要在城镇化发展方面作出新的突破。

(2)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背景“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及武汉城市圈的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区域空间整合和协调发展,梓山湖(贺胜)新城位于武汉和咸宁的交接地带,因地理区位的重要性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强而有望获得较好的发展机会。

(3) 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的机遇湖北省及武汉城市圈依托城际铁路站点,建成35个卫星城市,贺胜桥成为武汉城市圈城铁沿线“一站一城”战略的首个城镇化试点地区,这为梓山湖(贺胜)新城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4) 大咸宁地区性中心城市建设的契机在《咸宁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中咸宁主城区的城镇村体系确定为:“一主城、四新城、四集镇、十四中心村”的4级城乡居民点布局体系,其中四新城当中的梓山湖新城和和梓山湖(贺胜)新城在贺胜桥镇及官埠桥镇内。

面对咸宁市域城市空间拓展与重构,梓山湖(贺胜)新城需要制定全新的发展目标。

(5) 目前需要完善的法定规划指导城镇建设随着区域发展条件的快速变化,梓山湖(贺胜)新城亟需编制总体规划来指导城镇科学合理建设。

第2条规划依据(1) 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3《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3《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00]36号,2000年发布)《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1993年发布)《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44号令,1995年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条例》1993(2) 上位规划《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3) 相关规划《咸宁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7-2020》《武咸城际铁路沿线贺胜桥地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2009第3条规划原则①集约高效②功能完善③社会和谐④环境友好⑤城乡一体第4条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编制期限为:近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本次总体规划范围包括贺胜桥镇武咸城际铁路以西的大部分区域以及官埠桥镇北部的部分区域,总面积合计为45.66平方公里。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第6条发展目标(1) 总体发展目标依据“两型社会试验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城乡统筹样板区、武汉城市圈城铁“一站一城”城镇化试点区”的战略愿景,梓山湖(贺胜)新城的总体发展目标是:①滨水高档居住中心②滨水旅游休闲度假中心③城铁站点特色商贸物流中心④高科技研发中心⑥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中心(2) 经济发展目标实现“农业现代化、旅游特色化、居住宜居化”争取至规划期末,梓山湖(贺胜)新城GDP总量达到135亿元,人均GDP达到90000元。

(3) 社会发展目标构建和谐梓山湖(贺胜)新城,至规划期末,每万人医疗床位数达到90个、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高等教育入学率达到70%、公共服务设施人均面积达到19.1m2、绿色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40%,人均就业年限达到26年。

(4) 资源与环境保护目标至规划期末,万元GDP耗水量小于50m3/万,新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m2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5) 城市建设目标①宜居宜业新城以人为本,创造优越的生活居住环境、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选择和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提高新城安全保障水平和新城管理水平,建设咸宁市最适宜居住的新城。

②休闲旅游新城彰显新城生态环境特色,改善新城旅游及人文环境,形成以休闲度假、康体娱乐等多元文化兼容并蓄的休闲旅游新城。

③绿色生态新城构建山、湖、城、田的自然生态格局,建设成为山水相映、城湖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生态城市。

第7条总体规划指标经济、社会、资源、环境规划指标一览表第8条交通先导战略①扩大外延、畅通内连充分利用京港澳高速、107国道、京广铁路、武咸城际铁路、武广高铁、长江航道等交通优势,强化与武汉城市圈其他地区的联系,强化梓山湖(贺胜)新城重要交通节点地位。

②疏通脉络、构建体系根据自然生态基底条件以及新城空间拓展方向,疏通新城交通脉络,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原则,构建健全的新城交通网络体系。

第9条产业聚合战略“以农稳城、以工振城、以商活城、以居兴城”。

①一产现代化、规模化、与特色化②二产低碳化、园区集聚化③三产发展多样化,大力发展四大产业类型第10条人口聚集战略①农村人口就地转化②吸引武汉城市圈与咸宁市区居住人口③发展产业,吸引就业居住第11条生态保障战略①保持山水相映、城湖共生的生态格局引水入城,以自然水体为载体,实现山、水、湖联通,构建梓山湖(贺胜)新城山水相映滨水特色空间。

依托斧头湖以及其支流水系,整合周边池塘、水库等水体,打造城湖共生的生态特色。

②建立项目准入机制,严控污染总量③加强环保设施建设,进行三废污染治理第12条特色彰显战略①整合资源、挖掘文化内涵挖掘农耕文化资源,彰显滨水生态旅游休闲文化,形成多元文化并存的特色文化网络。

②构建山、水、林、城相融合的城镇空间格局③打造新城标志,完善景观特色体系,强化新城个性空间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第13条城市性质武汉城市圈城铁站点卫星城市,咸宁市旅游度假、滨水宜居的科技生态新城。

第14条城市职能①旅游服务职能②休闲度假职能③生态居住职能④高科技研发职能⑤商贸物流职能第15条城市规模(1) 人口规模近期2015年梓山湖(贺胜)新城人口规模为6.0万人;远期2030年梓山湖(贺胜)新城人口规模为15.0万人。

(2) 用地规模近期2015年梓山湖(贺胜)新城用地规模为7.2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梓山湖(贺胜)新城用地规模为17.25平方公里。

(3) 城市职能梓山湖(贺胜)新城应充分发挥其生态自然资源、综合区位、交通条件等优势,抓住武汉产业结构升级和扩散的有利时机,承接产业转移,重点打造旅游服务、休闲度假、生态居住、高科技研发、商贸物流五大职能。

第四章用地布局规划第16条空间拓展策略以“有机弹性”的空间发展理念作为指导原则,延续原有城市发展脉络,尊重山水空间格局,采取“中心集聚、依山面湖、组团发展”的空间发展策略。

第17条规划布局结构规划采用:“一轴、两心、六脉、七组团”结构。

(1) 一轴:规划的贺胜大道新城发展主轴线;(2) 两心:中心组团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和城际铁路站前组团的商贸商务服务中心;(3) 六脉:由斧头湖渗透进入新城内部的六条“指状”水系生态绿地;(4) 七组团:①城铁站前组团:特色商贸服务和居住中心②贺胜组团:旅游度假、高档居住组团③中心组团: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及特色物流服务中心④滨湖组团:旅游服务、高档居住中心⑤张公庙西组团:居住综合组团⑥张公庙东组团:高科技研发综合组团⑦桃林组团:高科技研发及中试基地组团第18条居住用地及住房建设规划(1) 居住用地及居住人口分布①中心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87.5公顷,规划人口16360人。

②滨湖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222.1公顷,规划人口为41510人。

③张公庙西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97.0公顷,规划人口为18130人。

④张公庙东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72.0公顷,规划人口为13460人。

⑤贺胜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230.8公顷,规划人口为43140人。

⑥城铁站前组团:规划居住用地为70.9公顷,规划人口为12450人。

(2) 配套中小学规划建设4所小学、3所初中、1所高中。

教育设施规划一览表(3) 保障性住房规划规划拟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3.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0万平方米;两类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保证不小于21.7公顷。

梓山湖(贺胜)新城保障性住房规划用地一览表(单位:公顷)第19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1)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将老镇区行政服务职能疏解至中心组团片区。

着力完善中心组团片区建设,镇区级行政机关逐步搬迁至桃林大道与凌云路交岔口处,形成行政服务中心。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0.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0.6%。

(2)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商业金融用地形成“两主三副”的结构,“两主”指中心组团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以及城际铁路站前组团特色商贸服务中心;“三副”指由张公庙西组团、贺胜组团、滨湖组团形成的三个居住区级的公共服务中心。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18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3%。

(3)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在桃林大道以西、中心组团内部建设新城文化娱乐中心用于布置文化馆,影剧院、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娱科技设施,同时在各个新城副中心布置少量的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

(4) 体育设施用地规划新城体育中心用地10.4公顷,位于静湾北路与滨湖大道交叉口处,占城市建设用地0.6%。

(5)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保留并扩建镇区现有的贺胜桥卫生院,增建一个中心医院和两个社区医院,形成“一主三副”医疗设施服务体系。

医疗设施规划一览表医疗卫生用地1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8%。

第20条工业用地规划新城桃林工业组团,主要发展科技型工业,为一类工业园区,规划用地面积20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1.4%。

第21条仓储物流用地规划规划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心组团以及桃林组团,集中建设特色物流服务区。

规划仓储总用地面积10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5.6%。

第五章新“三农”建设规划第22条新“三农”建设模式(1) 农业产业化、规模化①政府组织,市场主导。

②业主经营,公司化管理。

(2) 农民产业工人化、市民化梓山湖(贺胜)新城农民的产业工人化、市民化应走“以迁带转”的道路。

(3) 农村社区化第23条农村人口迁移及还建点布局在新城范围内的村庄有四个:贺胜村(部分)、桃林村(部分)、滨湖村和官埠桥镇的张公庙村(部分)。

搬迁人口约8000人,规划拟全部在新城内就近集中安置。

贺胜村、桃林村和滨湖村在新城范围内村民小组,就近安置在城铁站前组团107国道与贺胜大道相交处东北侧,安置人口5500人,1602户。

张公庙村在新城范围内的村民小组,在官埠桥镇区进行集中安置,安置人口2500人,695户。

拆迁村庄及人口一览表第24条外围村庄整治规划外围村庄分为集聚发展型和保留发展型:(1) 集聚发展型村庄集聚发展村庄的发展策略主要是集聚自身及周边村庄的农村人口,通过村庄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规划的实施,使村庄建设用地也逐步集中,同时完善村庄生产生活的各种功能设施,成为周边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中心,即规划居民点体系中的中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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