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单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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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检验报告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检验报告管理制度有哪些

工程检验报告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总则1. 为了确保工程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程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机构、企业和相关人员。

3. 工程检验报告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

二、检验报告的编制与提交1. 检验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编制,编制过程应遵循相关标准和方法。

2. 检验报告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结论等内容,并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 检验报告应及时填写,数据要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检验报告一律用微机打印。

4. 出具的报告不允许有更改内容,如确需更改,应作废原报告,重新编写。

5. 检验报告应按照工程建设单位要求使用统一格式,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结论简练公正确切。

6. 检验报告应经过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发,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与认证标志章,以保证报告的法律效力。

7. 检验报告应及时提交,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各级试验室应于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三、检验报告的审核与签发1. 检验报告应由试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技术负责人应对检验报告进行审查,对报告的数据、结论等内容进行核实,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

3. 技术负责人可对检验报告进行修改、补充或撤销,并对报告的质量负责。

4. 检验报告应由技术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发,签发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5. 签发人应在检验报告上签字,并注明签发日期,确保报告的合法性。

四、检验报告的发放与登记1. 检验报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确保报告的安全和保密。

2. 检验报告应建立发放登记台账,写明试验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等内容,要求手签。

3. 检验报告的发放和领取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医院检验科管理制度及规定

医院检验科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检验科的管理,提高检验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检验科工作制度1. 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

2. 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3. 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

如报告定性结果时:阳性加用“+”表示,阴性加用“-”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4. 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审核签字(全名)和签发日期,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

实习进修生做的检验报告单需经带教人员审签后方可发出。

法定传染病和有特殊意义的检验报告(如疑为HIV-Ab阳性的)应由本专业组负责人会签。

5. 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门诊与住院分好,住院验单每天下午4点钟前由专人分送各科室。

单位体检验单由体检中心(医务科)统一回收。

6. 急诊检验报告时间:临床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平诊项目一般收取标本当天下午4:00前发出报告;某些特殊项目另作安排(如:疑为HIV阳性标本、乙肝三对等)。

三、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1. 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 建立和健全科室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3. 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终结。

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 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

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 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检验科各项规章制度

检验科各项规章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

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

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

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发出报告,三大常规<30分钟,生化<60分钟。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经审核后发出报告。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

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生化及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策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岗位责任制度为加强各类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做到有职有责,准确、快速、及时的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检验技士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

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实验室工作制度一、临床基础室工作制度1、遵守劳动纪律,衣帽整齐、文明行医。

2、做好室内卫生,保持台面及仪器清洁整齐。

3、认真做好各种质控,当天绘图,出控要及时寻找原因。

4、血液分析要严格无菌操作,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5、体液检验要认真验收核对标本,使用规范的标本容器。

6、严格操作规程,做到结果准确、报告及时。

检验科检查结果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科检查结果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科检查结果报告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检验科对于检查结果报告的管理工作,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诊断的准确性和效率。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技师、护士等。

3. 职责分工3.1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订立和修订本管理制度。

•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监督检验科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审核和签发检查结果报告。

3.2 检验科工作人员•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工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电子信息系统,并进行审核和确认。

•负责与医务人员沟通、解释和说明检查结果。

•帮助负责人进行报告审核和签发工作。

4. 检验结果报告编制4.1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含被检查者的基本信息、送检信息、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内容。

•报告应使用标准化格式,确保结果的全都性和易读性。

4.2 报告操作•检验科工作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将检查结果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录入操作应准确无误,避开输入错误或漏项。

•对于结果异常或无法判读的情况,应及时与医生协商并进行说明。

4.3 报告审核•检验科负责人应对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核过程中需认真核对基本信息、检查项目和检查结果,发现错误应及时矫正。

4.4 报告签发•经过审核无误后,检验科负责人进行报告签发。

•签发后,报告即可发送给相关医务人员作为诊断和治疗的依据。

5. 报告存储和查阅5.1 存储方式•检验结果报告应以电子形式存储,并备份至可靠的存储设备。

•对于特殊情况,可以打印纸质报告并存档。

5.2 存储期限•检验结果报告的存储期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存储期限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报告的销毁或归档。

5.3 报告查阅•完成报告签发后,相关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行报告查阅。

•查阅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报告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6. 质量掌控和连续改进6.1 质量掌控•检验科应建立质量掌控系统,定期进行质量掌控活动。

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的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医院质量管理部。

第四条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医院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二章报告编制和审核第五条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本领、经过相关培训的医务人员编制。

第六条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的编制应当依据实际检验检测情况,准确记录检验检测项目、方法、结果及对应的参考范围。

第七条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应当经过两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医务人员独立审核,审核人员应当对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八条审核人员应当依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对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的审核工作,并在报告上签名确认。

第九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审核人员应当及时通知编制人员进行修改,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报告传递和存档第十条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传递,禁止使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不安全的通讯工具传递。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接收到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后,应当进行认真阅读,并及时进行相关操作,如下达诊疗建议、供应治疗方案等。

第十二条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应当依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归档,并应当保存充分的时间,以备医疗纠纷调查及相关法律要求。

第十三条归档的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应当依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类、编号,并确保报告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依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对存档的检验检测结果报告进行定期审核,并及时更新、增补相关信息。

第四章报告查询和打印第十五条检验检测结果报告应当建立查询系统,允许患者及其合法代理人查询个人相关的检验检测结果报告。

第十六条查询系统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用户身份验证,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七条查询系统应当供应检验检测结果的认真信息,包含检验检测项目、方法、结果及对应的参考范围。

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

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

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规章制度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制度发放报告检验1.目的:检验报告单是疾病诊断及治疗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病人知情权的一种体现,因此,对检验单内容、格式、报告及发放有必要作详细的规定,指导检验人员正确书写检验报告,为患者提供完整、正确、规范、及时的检验报告。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科所有检验报告单的书写和发放。

3.职责:检验审核检验人员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及规范性负责。

科主任对检验报告发放流程及监督负责。

计算机中心对检验报告信息网络传递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4.要求:临床医生申请检验项目必须规范填写,对申请内容含糊不清或缺项的,本科人员应退回修改,并在标本拒收记录本上登记。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

报告单书写必须规范,严禁涂改,严禁使用热敏打印或打印不清楚的报告。

检验报告一经审核,就通过信息网络自动传送到门诊服务台和病区,病区的检验报告单统一由专人下午送到病房各科室,并由病房护士核实接收。

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病人的隐私,不得随意泄漏病人检验结果,病区办公室只限于医务人员进入电脑查看病人检验报告,门诊需凭病人的就诊卡或条码号取化验单。

门诊服务台工作人员负责检验报告单发放和咨询。

即时检验检验报告:由检验科负责质量监督,报告单书写要求与检验科报告单一致,检验科定期检查POCT检验报告书写质量,对书写不规范、采用热敏纸打印,单位用错,缺项等报告单,应递交本院质管科处理。

发送报告单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报告单的丢失、遗落。

报告单如有丢失,务实验室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

检验报告单应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污染的报告单必须经消毒后再发放。

检验报告单发放时间的规定:急诊优先原则,具体参照检验报告公开承诺公示临床医生和护士收到报告单应妥善保管,粘贴在病历上应整齐,严禁在检验报单上任意的涂改、划线做记号或列公式等不规范的行为。

医学影像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医学影像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医学影像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学影像和检验报告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促进医疗服务的提升,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从事医学影像和检验报告工作的医务人员,包含医疗技术人员、医疗影像专业人员、检验科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学影像和检验报告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标准和本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医学影像和检验报告的管理应依据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等原则,确保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医学影像管理第五条医学影像包含X线、CT、MRI、超声、核医学等影像学检查,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诊疗方案,因此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医学影像检查前,医务人员应当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和检查申请,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否则不得进行检查。

第七条医学影像应由专业训练有素的医疗影像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不得将操作任务交由无相关资质人员进行。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进行医学影像检查时,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保证影像检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医学影像的报告应由专业医师进行解读,解读结果应准确、客观、完整,并及时填写和签名确认。

第十条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的存档管理应严格依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确保医学影像的长期保管和快速检索。

第十一条医学影像的传输和共享应通过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进行,确保患者隐私和医学影像的数据安全。

第三章检验报告管理第十二条检验报告涉及到患者体液、组织、细胞等检验结果,对于诊断和治疗决策具有紧要意义,因此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检验样本手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样本的手记正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检验报告应由检验科技术人员依照专业要求进行测试和分析,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检验报告的解读应由专业的临床医师进行,解读结果应准确、客观、完整,并及时填写和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检验报告的存档管理应严格依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确保检验报告的长期保管和快速检索。

检验报告发放制度范例(2篇)

检验报告发放制度范例(2篇)

检验报告发放制度范例检验科检验报告审核、发放、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一、检验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信息:实验室名称、编号、日期、检测项目、方法及其结果、参考值、实验室声明(例如。

本报告单仅对该送检标本负责),定性检验结果必须以中文形势报告,不得以符号报告,检测者和审核者签全名或盖章。

二、报告单格式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已建立计算机中文报告系统的,可将申请单和报告单分开,格式及内容参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

三、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于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格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重新复检,必要时与临床联系和研讨,不能简单报告。

四、报告时查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检验结果须逐项审核后方能发出。

五、所有检验报告在室内质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并在控时才能发出,检验报告单发出前,除主要人员签字外,应有另一高年资有经验的检验人员核查签字后方可发出。

但在危机情况下或单独一人值班时(如中夜班)除外。

异常结果及室内质控失控时,需采取一定的措施处理后由专业主管审核后发出。

六、____、进修人员、见习期的工作人员无报告权,须由带教老师签发,检验专业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经专业主管考核合格,由科主任批准可获得相应的报告权。

七、诊断性的检验报告单必须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检验医师签发。

八、检验报告单签发后,住院病人由专人送至各病区,门诊病人在指定地点由专人集中发放。

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检验报告单的管理、保存及发放工作,不得将患者的相关信息泄露,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九、严格按检验报告时限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延迟发放的要做好实验室日志记录,必要时要与临床医师或患者说明情况。

十、检验报告单要严格管理不得遗失,如发生报告单遗失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十一、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应保留两年以上。

十二、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检验报告发放制度范例(2)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检验报告对于保证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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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医院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一、目的:
检验报告单是疾病诊断及治疗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病人知情权的一种体现,因此,对检验单内容、格式、报告及发放有必要作详细的规定,指导检验人员正确书写检验报告,为患者提供完整、正确、规范、及时的检验报告。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科所有检验报告单的书写和发放。

三、职责:
检验审核/检验人员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及规范性负责。

科主任对检验报告发放流程及监督负责。

计算机中心对检验报告信息网络传递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四、要求:
1.临床医生(具有职业医师的资格)申请检验项目(电子申请或化验单申请)必须规范填写(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临床诊断、科别、标本种类、送检日期、送检医生),对申请内容含糊不清或缺项的,本科人员应退回修改,并在标本拒收记录本上登记。

2.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

报告单书写必须规范,严禁涂改,严禁使用热敏打印或打印不清楚的报告。

3.检验报告一经审核,就通过信息网络自动传送到门诊服务台和病区,病区的检验报告单统一由专人下午送到病房各科室,并由病房护士核实接收。

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病人的隐私,不得随意泄漏病人检验结果,病区办公室只限于医务人员进入电脑(或病历)查看病人检验报告,门诊需凭病人的就诊卡或条码号取化验单。

门诊服务台工作人员负责检验报告单发放和咨询。

4.即时检验(POCT)检验报告:由检验科负责质量监督,报告单书写要求与检验科报告单一致,检验科定期检查POCT检验报告书写质量,对书写不规范、采用热敏纸打印,单位用错,缺项等报告单,应递交本院质管科处理。

5.发送报告单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报告单的丢失、遗落。

报告单如有丢失,务实验室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

6.检验报告单应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污染的报告单必须经消毒后再发放。

7.检验报告单发放时间的规定:
7.1急诊临床检验项目:≤30分钟,急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

7.2平诊临床检验项目:≤30分钟,平诊生化、免疫项目≤1个工作日。

8.临床医生和护士收到报告单应妥善保管,粘贴在病历上应整齐,严禁在检验报单上任意的涂改、划线做记号或列公式等不规范的行为。

9.检验报告存盘由本院计算机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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