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解析(doc 12页)
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解析(doc 12页)

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解析(doc 12页)上府发[2008]54号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种烟村民委员会、镇有关部门: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珙府办函[2008]68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府办函[2008]106号通知精神,现将《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要采取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烤烟保险的目的、意义、保险责任(五灾四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及赔偿处理的有关程序、标准等有关事项,让广大烟农家喻户晓,以增强烟农种烟积极性,促进烤烟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各种烟村民委员会、镇经发办、烟办、烟站及中华联合财险公司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有效地实施好烤烟保险工作。
按保险责任(五灾四病)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报告。
一是发生风灾、雹灾、洪涝灾、泥石流灾情时,烟农必须当日报村委会,村委会当日报镇烟办、烟站,二是发生旱灾和青枯病、黑胫病、花叶病、赤星病达到保险要求时,烟农报村委会,村委会及时报镇烟办和烟站,镇烟站、烟办每接到报案后当日报县烟办、烟司、中华联合财险公司,如逾时未报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附: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二00八年五月九日主题词:农业烟草保险方案通知抄送:镇党委、人大珙县上罗镇党政办公室二00八年五月九日(共印20份)珙府办函〔2008〕68 号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政策性烤烟保险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政策性烤烟保险的通知》(宜府办函〔2008〕106 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家喻户晓要采取院坝会、标语、专栏、资料、网络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烤烟保险的目的、意义,保险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及赔偿处理的有关程序、标准等事项,以调动烟农多种烟、种好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烤烟受灾救助方案

烤烟受灾救助方案背景介绍烤烟作为一种经济作物,对于许多地方的农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
但是,自然灾害如干旱、洪水、病虫害等都可能会影响烟草的产量和品质,给农民们的收入带来不小的打击。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烤烟受灾救助方案对于保障农民收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受灾救助政策保险救助保险救助是烤烟受灾救助方案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通过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农民们可以将自己的烟草收成保险起来。
如果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收成减少,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赔偿农民的损失。
财政补贴政府在农民受灾时也会提供财政补贴,以缓解受灾农民的经济压力。
具体的补贴金额根据地区和灾害程度而异。
除了保险和财政补贴之外,政府还会提供一些临时救助措施。
比如,在严重受灾地区,政府会向受灾农户提供临时救助金、救灾物资等。
受灾救助政策的不足虽然以上受灾救助政策能够一定程度上帮助受灾农民减轻经济压力,但是这些政策也存在一些不足。
保险救助未能覆盖所有农民保险救助之所以无法完全解决问题,主要是因为它没有覆盖到所有的受灾农民。
许多农民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缴纳保险费,或者对于烤烟保险仍存在疑虑,因而未参加保险。
财政补贴额度不合理此外,在财政补贴方面,有时补贴的额度无法完全满足农民的需求。
在一些比较严重的灾害中,农民的损失可能高达数十万甚至百万,而财政补贴只是杯水车薪。
救助政策执行的过程复杂另外,救助政策执行的过程也可能存在很多的问题。
比如资金拨付不及时、程序繁琐等问题,这些都会影响受灾农民及时获得应有的救助。
为了改进受灾救助政策,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宣传有关烤烟保险和政府救助政策的宣传应该更加到位,让更多的烤烟种植户了解相关政策和手续,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提高补贴标准为了让救助政策真正能够帮助到灾民,政府应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以满足农民实际需求。
简化救助程序为了提高受灾农民救助的效率,救助程序应该尽量保持简洁和顺畅,从而能够让受灾农民尽快获得救助。
烤烟种植补助方案

烤烟种植补助方案概述烤烟种植作为我国特色农产品之一,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烤烟栽培技术相对较为复杂,因此需要政府推出一系列补助政策,以支持和推动烤烟种植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烤烟种植补助政策、烤烟栽培技术、烤烟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烤烟种植补助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烤烟种植产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种苗补贴、技术指导等实质性政策,以及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等软性政策。
其中,财政补贴是最为直接、普遍、常用的支持烤烟种植的方式。
我国财政补贴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种植补贴。
根据烤烟品种和种植面积的不同,政府给予不同的种植补贴,一般在每亩1500到2000元左右。
此外,一些地方还设置了高产优质、生态种植、中低收入农户等特殊奖补。
2.费用补贴。
政府对烤烟种植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投入品、农药、化肥等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一般在30%到50%之间。
3.政策贴息。
对于需要贷款种植烤烟的农户,政府对其贷款进行一定比例的贴息,具体比例和实施范围由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烤烟栽培技术烤烟种植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它需要加强科学施肥、合理间伐、严密防治害虫病害以及精细管理等方面的措施,才能够使其获得高产量、高品质、低成本、环保产业等特点。
具体措施如下:1.施肥技术。
肥料的施用量和种类需要根据施肥前后土壤养分含量、烤烟生长阶段、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和控制,以达到经济高效的施肥效果。
2.防治害虫病害技术。
烤烟播种前,需要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以减少病害发生的可能性;在种植过程中,需要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并且定期对烤烟进行注水、粉碎、轻刮等作业,以增加通风性。
3.精细管理技术。
在烤烟生长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定时监测、记录和分析,包括生长速度、病虫害情况、耕作效果等等。
并且加强施药、定向追肥、及时间伐等措施,以进行微调和优化。
烤烟市场前景随着国内烟草市场的逐步开放,烤烟的市场前景也愈加广阔。
烤烟种植补助方案

烤烟种植补助方案
随着我国烟草行业的不断发展,烤烟种植已成为了重要的农业产
业之一。
然而,由于烤烟种植的成本较高,收益不稳定等原因,使得
烟农们面临较大的经济困难。
为了扶持烟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烤
烟种植补助方案。
一、直接补助
国家每年均设立一定的烤烟种植补助基金,用于直接资助烟农的
烟叶种植。
对于符合条件的烟农,直接向其提供补贴资金。
这种补助
方式直接向烟农发放现金补贴,非常方便快捷,能够迅速改善烟农的
经济状况。
二、税收减免
为了进一步减轻烟农的税收负担,国家实行了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
对于从事烤烟种植的烟农,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进一步减轻烟农的经济压力。
三、农资补贴
为了帮助烟农降低烟草生产的成本,并增加收益,国家还实施了
农资补贴政策。
对于从事烤烟种植的烟农,可以获得一定的农资补贴,如化肥、农药、种子等等,这也符合国家推动农业物质技术进步,不
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的方针。
四、技术培训
为了让烟农掌握更好的农作技术,提高烟草生产效益,国家还定
期组织专家对烟农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这样能够为烟农带来制度的
收益,使其烟草的产量和品质得到提高。
五、定向收购
为了保证烤烟的销售渠道,并确保烟农收到合理回报,在一些烤
烟主产区,国家还定期组织烟草收购,对于符合标准的烟叶进行收购
和销售。
总之,国家不断对烤烟种植进行补助,帮助烟农改善生产和生活
条件,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烟草产业的发展。
烟农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了解并获得相应的补贴和支持。
烤烟种植补助方案

烤烟种植补助方案
背景介绍
烤烟是中国传统的特色农产品之一,也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烤烟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由于烤烟的生产和加工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很多农民因此缺乏烤烟种植的积极性。
为了鼓励农民积极发展烤烟产业,政府推出了多种烤烟种植补助方案。
烤烟种植补助方案
1. 种植补助
政府为鼓励农户开展烤烟种植,针对新开垦土地、耕种土地、改种烤烟等情况,给予一定的种植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新开垦土地种植烤烟:每亩补助300元;
•耕种土地种植烤烟:每亩补助200元;
•改种烤烟:每亩补助100元。
2. 质量保障基金
为了保证烤烟的质量和产量,政府设立了烤烟质量保障基金,用于补贴烤烟生产中的技术和设备投入,提高烤烟的产量和品质。
3. 稳定收购政策
政府为了稳定烤烟市场价格,出台了稳定收购政策,确保烤烟的
销售渠道,并保障农民的收益。
根据政策规定,烤烟的价格应该与国
际市场价格相当,政府还会对价格进行适当的补贴,确保农民的收益。
4. 技术培训与服务
政府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活动,提高烤烟生产的技术水平和
管理水平,推广高产优质的栽培技术和新品种。
这些技术和服务包括
烤烟生产技术、烟叶贮藏管理、烤烟鉴定等一系列技术培训和服务。
结语
烤烟产业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农业产业,政府出台的烤烟种植
补助方案,为烤烟种植者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和技术上的保障。
通过
这些措施,相信烤烟的种植和销售都会更加稳定,农民的收益也会有
所提高。
烤烟产业规划实施方案

烤烟产业规划实施方案一、产业现状分析。
烤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具有广泛的种植面积和丰厚的经济效益。
目前,我国烤烟产业发展较快,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市场营销不畅等。
因此,有必要对烤烟产业进行规划,以推动其健康发展。
二、产业规划目标。
1. 提高烤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障市场需求;2. 加强烤烟种植技术研究,提高产量和质量;3. 完善烤烟产业链条,拓展市场销售渠道;4. 促进烤烟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三、产业规划实施方案。
1. 加强技术支持。
加大对烤烟种植技术研究的投入,推广高产、抗病虫害的新品种,提高烤烟产量和质量。
同时,加强对烤烟种植技术的培训,提高种植者的技术水平。
2. 完善产业链条。
加强与烟草制品加工企业的合作,建立健全的产业链条,提高烤烟的附加值。
同时,拓展烤烟产品的销售渠道,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优化产业结构。
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推动烤烟种植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同时,加强对烤烟产业的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加大对烤烟产业的投入。
4. 加强监管。
加强对烤烟种植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农药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保障烤烟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同时,加强对烤烟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烤烟市场秩序。
四、产业规划实施保障。
1. 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对烤烟产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对烤烟产业的投入。
2. 资金支持。
加大对烤烟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贷款、补贴等方式,帮助烤烟种植者和加工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3. 技术支持。
加强对烤烟种植技术研究的支持,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对烤烟种植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五、总结。
烤烟产业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烤烟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落实好产业规划实施方案,推动烤烟产业的健康发展。
烤烟种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烤烟种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为了促进烤烟种植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种植烤烟的积极性和收益,制定了烤烟种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奖励对象范围。
本奖励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烤烟种植的农民及烤烟种植大户。
二、奖励标准。
1. 烤烟种植面积奖励,对于符合国家烤烟种植规定的农户,按照其烤烟种植面积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标准由当地农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烤烟产量奖励,对于烤烟产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农户,按照其产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标准由当地农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烤烟品质奖励,对于烤烟品质达到一定标准的农户,按照其烤烟品质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标准由当地烟草专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奖励发放方式。
1. 奖励资金由当地政府按照奖励标准进行核算,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农户。
2. 奖励资金发放应当及时、准确,确保奖励资金直接惠及到种植烤烟的农民手中。
四、奖励政策宣传。
为了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到烤烟种植奖励政策,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册、宣传片、讲座等形式向农民介绍奖励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领流程,提高农民的知晓率和申领积极性。
五、奖励政策监督。
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奖励政策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奖励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奖励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奖励政策的效果评估。
为了及时了解奖励政策的实施效果,各地应当定期进行奖励政策的效果评估,通过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奖励政策对农民种植烤烟的影响,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不断完善奖励政策。
总之,烤烟种植奖励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农民种植烤烟的积极性,促进烤烟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加强政策的宣传和监督,确保奖励政策的有效实施。
希望通过这一政策,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烤烟产业的良性发展,为农民增收致富做出积极贡献。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28•【字号】宜府办函[2006]235号•【施行日期】2006.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06〕2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宜宾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宜宾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84号)要求,结合宜宾实际,市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一)工作重点。
坚持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四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推动行业自律,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使《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切实落实,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更加可靠,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增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突出查处大案要案。
(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
1.规范药品注册申报。
要求药品注册申请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禁提供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药品注册申报资料,违者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烤烟合作社实施方案
烤烟合作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烤烟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尤其在农村地区具有广泛的种植面积和产量。
然而,由于烤烟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生产环节不规范、技术水平不高、市场营销不畅等,导致烤烟产业发展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烤烟合作社实施方案,旨在促进烤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目标。
1. 提高烤烟生产技术水平,提升烤烟品质和产量;2. 加强烤烟市场营销,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烤烟的市场竞争力;3. 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成立烤烟合作社。
成立烤烟合作社,整合当地烤烟种植户资源,形成规模化种植和统一生产管理。
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可以有效减少农户之间的恶性竞争,提高烤烟种植效益。
2. 引进先进技术。
引进先进的烤烟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包括烤烟育苗、田间管理、烘烤加工等环节。
同时,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提升合作社成员的生产技术水平,确保烤烟的品质和产量。
3. 建立烤烟品牌。
通过合作社统一品牌推广,建立起烤烟的品牌形象,提高烤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加强市场营销,拓宽销售渠道,开拓新的销售市场,提高烤烟的市场竞争力。
4. 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争取各类扶持资金和项目补贴,为烤烟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保障。
同时,引导合作社成员积极参与各类政策扶持项目,提高烤烟种植的效益和收益。
四、实施保障。
1.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的烤烟合作社管理机制,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权责,确保合作社内部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2. 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定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解决烤烟种植中的难题和问题,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3. 完善市场营销体系。
建立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加强对烤烟市场需求的调研和分析,制定灵活多样的销售策略,确保烤烟销售的顺利进行。
五、实施效果。
经过烤烟合作社实施方案的全面推进,烤烟产业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执行烟叶税政策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执行烟叶税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2.31
•【字号】宜府发[2007]67号
•【施行日期】2007.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烟叶税
正文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执行烟叶税政策的通知
(宜府发〔2007〕67号二OO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筠连县、兴文县、珙县、屏山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保护、调动烟农和产烟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烤烟生产的积极性,现将我市2008年执行烟叶税收政策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2002年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烟叶税基数,其口径和使用渠道维持不变;2008年烟叶税由各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及其具体规定执行,即按烟叶收购金额的22%上缴各县地税局,烟叶税金入各县财政后,其中15%按照原烟叶税返还的政策和规定返还烟农,各县财政所余4%按照《宜宾市烤烟生产考核奖励和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3%用于烟农烤烟种植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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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解析(doc 12页)上府发[2008]54号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种烟村民委员会、镇有关部门: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珙府办函[2008]68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府办函[2008]106号通知精神,现将《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要采取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烤烟保险的目的、意义、保险责任(五灾四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及赔偿处理的有关程序、标准等有关事项,让广大烟农家喻户晓,以增强烟农种烟积极性,促进烤烟产业的发展。
二、加大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各种烟村民委员会、镇经发办、烟办、烟站及中华联合财险公司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有效地实施好珙府办函〔2008〕68 号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政策性烤烟保险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现将《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政策性烤烟保险的通知》(宜府办函〔2008〕106 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家喻户晓要采取院坝会、标语、专栏、资料、网络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烤烟保险的目的、意义,保险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及赔偿处理的有关程序、标准等事项,以调动烟农多种烟、种好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顺利实施各乡镇政府、县烟办、烟司、中华联合财险公司及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具体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有效实施好烤烟保险工作。
三、加大领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政策性烤烟保险工作作为烤烟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
要加强检查督促力度,狠抓工作到位,确保烤烟保险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烤烟生产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政策性烤烟保险的通知》(宜府办函〔2008〕106 号)二○○八年五月六日主题词:农业烟草保险方案通知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5 月6 日印(共印30 份)宜府办函〔2008〕106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政策性烤烟保险的通知各产烟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为逐步建立健全烤烟种植风险防范和求助体系,促进我市烤烟生产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今年烤烟生产实行政策性保险。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全市烤烟投保面积12万亩,具体分解为:筠连县4.2万亩、兴文县4.0万亩、珙县2.4万亩、屏山县1.4万亩。
二、保险范围为风灾、雹灾、洪涝灾、泥石流灾、旱灾、青枯病、黑胫病、花叶病和赤星病共“五灾四病”,保险期间为烤烟移栽成活后至采收结束。
三、因一种或多种自然灾害和病害直接造成的损失累计达到30%以上时,按烤烟生长时期和灾害类型分标准进行赔偿,每亩最高赔偿700元。
四、保险费率为8%,全市共计保险费672 万元,由市烟草公司和县政府按2:1的比例进行筹集,即市烟草公司448万元,县政府224万元。
保险协议签订时缴纳三分之二的保险费于烤烟政策性保险专户,剩余的三分之一保险费在烟叶收购结束后缴清。
保险公司在保险费全额收齐后进行赔偿。
烤烟保险费实现专户专帐管理。
五、保险公司按照国家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有关规定列支保险费的15%用于工作经费。
当年赔偿后结余的保险费按政策性保险的要求滚存使用于烤烟大灾风险。
六、全市最高赔偿金额为保险费2倍。
赔偿金额在保险费的1.5倍以内(含1.5倍)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
1.5至2倍以内的部分由市财政在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中调剂使用。
六、在全市统一保险方案的基础上,原则上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承保筠连县和屏山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承保兴文县和珙县,并分别与各产烟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单位签订保险协议。
七、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县政府和市县相关部门要做好主导及协调工作。
市财政局和相关县财政局应做好烤烟保险资金的管理工作。
附件:宜宾市烤烟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二○○八年四月十八日附件宜宾市政策性烤烟保险实施方案第一条保险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烟草生产,使种植烟草的企业或农户在遭受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列明的自然灾害所致烟草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尽快恢复生产,特实行烟草种植保险。
第二条保险对象凡烟草种植的所有者、管理者均可作为投保人,将符合下列条件种植的烟草(不含种植在家前屋后和路边零星土地上的烟草)进行投保:1.烟草种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技术和规范要求;2.种植的品种是由当地烟草部门集中统一供应的包衣良种;3.移栽成活后的烟株。
投保人应将其所有权益的、符合上述条件种植的烟草地块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但对同一地块的烟草拥有不同权益的,不得重复投保。
第三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及其它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四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种植的烟草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下列自然灾害和病害中的一种或多种直接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的约定在保险金额以内进行赔偿:1.风灾;2.雹灾;3.洪涝灾害;4.泥石流灾害;5.旱灾;6.青枯病;7.黑胫病;8.花叶病;9.赤星病。
第五条责任免除1.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烟草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战争、军事行动或政府行为;(2)被保险人管理不善或故意、违法行为;(3)被保险人擅自使用非烟草部门统一供应的包衣良种或采用不成熟的新技术,或不接受烟草部门的技术指导。
2.下列情形,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1)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现场勘验认定,被保险人自行毁掉事故现场或改种其他作物的;(2)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期间从被保险的烟草移栽成活至烟叶采收结束时终止,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第七条保险费率和保险费1.保险费率8%。
2.全市烤烟总面积不超过12万亩,保险费700元/亩,全市保险费共计672万元。
3.保险费实行专户储存,滚存使用。
第八条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1.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投保人应当在本保险合同成立时缴纳三分之二的保险费于保险公司所设立的专户,剩余的三分之一保险费在烟叶收购结束后缴清。
3.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当地烟草部门栽培技术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人可以对烟草种植生长期状况进行检查,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防灾防损的书面建议,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因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规定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保险合同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地块危险程度增加和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被保险人应该:(1)在3 天内报告当地乡(镇)政府或通知保险人;(2)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缩小或减少损失。
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3)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或其代表进行事故查勘。
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或其代表进行事故查勘导致不能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6.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6 个月内应及时提供全部证明材料。
7.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向保险人说明与投保烟草有关的其他保险的情况。
第九条赔偿处理1.索赔程序:被保险人向本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的3 天内,向村委会填写递交由保险部门和烟草部门共同制订的索赔申请表,以后由村委会将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表统一上交当地乡(镇)政府,最后由县烟办收集传递到保险人;(2)保险人收到报案后2 天内,由县烟办组织保险部门、烟草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现场勘验,共同出具事故鉴定证明,并提出补救措施。
(3)赔偿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2.定损办法:(1)受损面积:根据索赔申请表,按照每亩1100 株的种植密度或实际丈量办法核定受损面积。
(2)损失程度:根据投保地块受损面积大小,随机选择若干个抽样点,核定该地块损失情况,以户种植面积确定其损失率。
3.赔偿标准:参与保险的烟草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责任范围内中的一种或多种自然灾害或病害,以烟农户为单位,累计损失率达到30%以上,保险人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下列标准计算赔偿:(1)烟株移栽成活后至采收前烟株死亡率(雹灾除外)达到30%后,每增加1 个百分点按表1 所列标准进行赔付:表1 烤烟生长不同时期的赔偿标准烤烟生育阶段赔偿标准最高赔付金额移栽成活—团稞 2.5元/亩 160元/亩团稞—现蕾 5元/亩 320元/亩现蕾—采收前 10元/亩 700元/亩注:烤烟生育阶段的划分由烟草和保险部门的技术人员共同确定。
(2)采收开始至采收结束期间发生的损失,按最高赔付金额700 元的标准实行倒扣法计算赔付金额:表2 烤烟采烤期赔偿标准内容计算标准单株剩余叶片数 4—6片叶 7—9片叶10—12片叶13—15片叶 16—17片叶赔偿标准(元/亩) 140 290 440 600 700注:每株烟的有效叶数以19 片计;(3)雹灾定损标准:保险烤烟发生责任范围内的冰雹灾害后,烟叶破损率在15%以下(含15%)为有效叶,破损率达到15%以上为无效叶。
无效叶达到30%以上计损赔损,赔偿按表标准执行。
4.被保险人如有欺骗冒领行为,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并追回赔款。
5.被保险人遭灾后60 天内不向保险人上报索赔申请表,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6.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表后,保险人应及时做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7.每亩的最高赔偿金额为700 元。
保险人赔偿损失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保险人以批单的方式批改本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