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相关问答(doc 7页)
国库集中支付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国库集中支付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探讨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笔者根据自身工作经验,首先指出了国库集中支付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制定了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的措施,以推动国库集中支付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有序运行。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措施目前,在经济发达国家中已经普遍使用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此制度可以根据单一账户体系把财政资金从国库支付给相应的供应商或者是劳动者,使得国库资金拨付的环节以及户头进一步的减少,从而有效防止了资金闲置与浪费情况的发生。
一、国库集中支付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一)预算的会计核算不具备严肃性、约束力在事业单位中,关于预算的会计核算,强调要分解到差旅费、人员支出以及固定资产购置等诸多的明细科目中,然而,由于预算实际编制过程中缺乏详细全面的研究,导致诸多问题的发生,比如,对上年预算编制情况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完全按编制人员的想象进行,争取高于上年预算基数,大大削弱了预算数据的真实性,致使预算的会计核算缺乏坚实可靠的基础;有的事业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控制不严,造成预算资金严重超支;有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资金使用过程中,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淆在了一起,拿项目支出来弥补基本支出不足的情况屡见不鲜,将项目支出归列到了日常公用开支中,并未做到专款专用。
(二)财政部门方面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单位不合法的支出遭拒付后,多数党委与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者都会纷纷说情,更有甚者抱怨起了财务部门的不是。
其次,支付中心作为银行存款和财政拨款的重要平台,所有的资金支出必须通过会计的透明操作,之前存在的不合法的支出目前已无法使会计实施支付及核算,如此一来,预算单位就会存在极大的怨言。
另外,在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下,会计核算的程序也随之得到了改革,但预算单位当前还无法适应改革的程序,因为改革,预算单位将自己的工作量进一步增加,加之无法及时的下达用款计划,致使财政部门集中了所有矛盾,给各级领导者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二)6页word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二)一、预算指标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以下简称经济科目)调整1.财政一体化经济科目调整时间安排?答:年度执行中,预算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经济科目。
确需调整的,各单位于当年6月、9月上旬,登陆财政一体化系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济科目调整。
2.经济科目调整业务流程?答:经济科目调整实行网上申报审批。
业务流程如下:(1)预算单位在财政一体化系统指标管理模块“经济分类调剂”功能菜单,申报对应项目经济科目调整信息,发送预算主管部门审核。
(2)预算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经办初审、业务处长终审(同意或退回)。
3.经济科目调整应注意哪些问题?答:经济科目调整应注意以下问题:(1)对已批复部门预算指标中,经济科目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其他支出”等,执行中,用于政府支出经济科目明确对应科目的,如差旅费、劳务费,应在调整后执行。
(2)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培训费等经济科目,原则上只能调减不能调增。
(3)不得跨类调整预算指标经济科目,如,将人员支出类指标与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指标等进行相互调剂。
(4)经济科目调整工作截止后,预算单位要及时登陆财政一体化系统。
对“单位指标调剂”页面中状态为“已录入”或“受理退回”的业务予以删除,系统自动恢复指标。
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管理1.省级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主要有哪些购买方式?答:(1)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主要有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两种方式。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购买项目,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由集中采购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组织购买。
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是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购买项目,依法实行分散采购,由购买主体(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2)政府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5种方式。
现行会计制度下,国库集中支付中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现行会计制度下,国库集中支付中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现行会计制度下,国库集中支付中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现行会计制度下,国库集中支付中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一、现行事业会计制度不能适应预算管理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事业单位用于发放工资、购置固定资产、购买材料及服务等所需要的财政资金,不再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拨入用款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给供应商或收款人。
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的增加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
这些新情况提出了收支确认的基础如何改变的问题。
目前有些核算内容尚无明文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的拨付办法从原来的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给事业单位存款账户支用,改为由财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支出项目,将资金直接从国库存款账户(或通过支付中心)支付给商品供应者和劳务供应者的财政直接支付方法,以及将用款限额下达到事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零余额账户,并由事业单位在零余额账户内使用的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预算资金拨付方式的改变,改变了财政支出的列报口径,会计制度上应做出相应修改。
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未能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控作为财政管理核心机构的财政部门只能依赖支出机构和代理国库业务的银行部门事后提供的报告来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由于各种原因,这些报告往往滞后,而且既不全面也不可靠,因此财政部门无法根据这些数据来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详细而充分的分析。
预算会计体系的这一弱点部分地源于传统分散式国库模式。
在分散付款的国库模式下,国库将资金划拨到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中后,所有付款都通过这些账户办理,但预算资金从预算单位流向供应商或其他预算单位的整个支出过程没有集中性的会计记录,这是导致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控制职能与财政监督职能长期弱化、财政部门的角色长期局限于分配资金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说现行国库与预算会计系统未能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控。
国库集中支付后有关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确认也是在实 际支付( 直接支付) 或收到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
书时( 授权支付) 。 如果采用直接支付 , 预算单位 申请支付后 , 根 据退 回的支付凭证预算单位入账通知联记账 , 会计分录 为: 借记 “ 经 费支 出( 暂存款等) ” , 贷记“ 上级补助收入 ( 暂存款 等) ” 。如 果采用授权支付 , 预算单位收到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 额度 到账 通知书后, 会计分录为: 借记“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单位往来” , 贷记“ 上级补助 收入 ( 暂存款等) ” , 实际用款时借记“ 经费支 出” ( 暂存款等) ” , 贷记“ 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一单位往来” 。 年 终往 来资金结余时 , 和预算 内、 预 算外 资金 一样也通过 “ 财政应返还 额度” 科 目进 行结转核算 。 文章对这方面的探讨仅是一家之言,希望广 大理 论和 实务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要求设立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专门用于核算授权支付的增减结余情况当授权支付计划审批下达后预算单位凭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到账通知书确认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就相当于财政部门已将财政资金拨付给了单位预算单位就可以在这个授权额度范围内自行支付财政资金
、
关于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的确认 问题
’
国库集 中支付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财政直接支 付, 另一种是 财政授权支付 。财 政授权支付是财政部 门在授权 额度范 围内, 由预算单位 自行打 印支付令 , 自行支付到用款 单位和 收款人 。 按
些资金的收支全通过“ 银行存款” 核算, 款项进入、 支付都通过“ 银
行存款” , “ 银行存款” 的余额 就是 单位往来资金 的余额 。
对于“ 标准 模 式 ” , 则有两种核算方法, 一种是: 仍 然 保 留可
现行会计制度下国库集中支付中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现行会计制度下国库集中支付中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国库集中支付是指政府采用银行作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统一办理政府收付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该方式的实行对于促进财政预算执行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国库集中支付的实行过程中,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一些问题。
问题一:支付凭证处理不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中的凭证包括:支付通知单、支付令、预算外资金暂支凭证、暂收款通知单等。
这些支付凭证是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处理的重要依据,在会计核算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一些支付凭证的处理存在一些问题:1.凭证数量不对称:在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同一笔资金,出现多张凭证的情况,导致凭证数量不对称,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出现误差;2.凭证填制不规范:则会导致凭证的核算出现问题,如凭证填写不清楚、填错或缺失关键信息等都会导致会计核算出现偏差;3.凭证处理进度缓慢:有时,政府部门缺乏配合或对事业单位的凭证处理缺乏监管,使得凭证的处理进度缓慢,直接影响了事业单位的财务处理进度,增加了计提成本。
问题二:财政资金移动性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在国库集中支付中,财政资金的流动往往是非常快速的,这就要求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一定的速度和准确性。
但是由于资金转移的快速性,也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带来了一定的挑战:1.财政资金到账时间不确定:在收到相关凭证之后,事业单位需要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核算处理。
但是,由于财政资金的到账时间不确定,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难以及时跟进;2.资金流转路径不清晰:在实际操作中,资金流转的路径往往相对复杂,容易发生错漏,导致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出现问题;3.资金用途不明确:由于政府对于资金的用途不明确,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难以准确核算资金流向和用途。
问题三:缺乏审计监管机制国库集中支付是一项公共事务,对于监管机制的完善尤为关键。
但是在现行制度下,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的审计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一些事业单位会计处理问题往往难以及时被发现和处理,直接影响了政府的财务管理工作,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探讨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会计核算探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将各级财政资金集中到国库进行统一管理,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进行支出。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旨在强化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国家财政安全。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实现财政信息透明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会计核算的主要任务是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具体而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各级财政资金只能通过国库进行支付,各单位不能直接进行支付和收款。
这就要求各级单位在进行资金核算时,必须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只有通过准确的会计核算,才能保证财政资金的正确流转和使用,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2. 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将财政资金集中管理,避免了各单位直接进行支付和收款的情况,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
在会计核算中,对财政资金的收支进行准确记录,细化到每一笔资金流转,确保资金安全,防范和发现财政违规行为,有效保障财政资金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 财政监督水平的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实现了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监督,使得财政监督的范围和力度得到加强。
会计核算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政监督的效果。
只有通过规范的会计核算,监督者才能准确了解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提高财政监督的水平。
4. 财政信息的透明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将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集中在国库进行核算,使得财政信息的管理和披露更加透明。
在会计核算中,各级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资金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题解答

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题解答第一部分:系统登陆1、录入和审核职责有何不同?若单位系统中录入人和审核人需要修改该如何处理?(1)录入(登录号:单位代码+02)负责计划录入、支付申请录入、授权支付凭证生成;审核人(登录号:单位代码+03)负责计划审核、支付申请审核;(2)单位需要严格分人、分工办理业务,不得相互代办。
(3)录入和审核由单位在财务人员中按内控制度要求选择确定具体人员。
若系统中录入和审核人员名字需要修改,单位可联系财政局信息中心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修改。
2、“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金宏网)”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网)”如何区分登陆?通过金宏网连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金宏网)”登陆办理业务;财政部门选择“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网)”登陆办理业务。
第二部分:计划编制3、正常预算指标与结余及往来指标如何区分编制计划?(1)正常预算指标,是指部门预算等当年预算安排的指标;结余及往来指标,是指预算单位历年结余及往来资金的指标。
(2)单位在进行支付时,应将要支付的资金内容与单位可用的上述两类指标进行对应。
4、财政直接支付计划与财政授权支付计划业务办理上有何不同?(1)生效时间不同。
财政直接支付计划在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后即生效,单位就可以使用计划申请支付资金,而财政授权支付计划必须在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通知银行(银行做额度登记),并由银行通知单位后(单位做到账通知书登记)才能生效,单位才可以申请支付资金。
(2)计划额度是否需要记账不同。
财政直接支付计划在批复下达后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而财政授权支付计划批复下达后,单位需要进行收入记账。
(3)资金支付方式不同。
财政直接支付计划由单位录入支付申请后,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打印支付凭证,通知银行从财政部门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资金;财政授权支付计划由单位录入支付申请后,由单位自行生成支付凭证、开具结算票据进行资金支付。
5、能否一次编制未来多月计划?计划编制有什么时间要求?(1)为了保证计划编制的准确性,本月编制次月计划。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问答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问答第一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问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问答问:我国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怎样设置的?答:我国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置为五类账户的集合: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收入和支出,并对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进行清算。
4、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转帐和小额零星支出,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5、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批准开设的专户。
由于目前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政策性支出项目还比较多,某些财政支出具有特殊意义,账户和支付的管理有特殊要求,有的需要通过政策性银行封闭运行,如粮食风险基金等。
问:传统体制下财政国库管理和运作方式存在哪些弊端?答:目前财政性资金的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多重设立账产分散进行的。
存在的主要弊端: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财政性资金由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分散掌握和安排,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造成在支出活动没有实际发生之前大量资金长时间滞留在部门和单位,一方面大量资金闲置,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政府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该办的事情不能集中财力予以支持。
同时也增大了管理难度,容易造成挤占、挪用,甚至产生腐败现象。
二是财政收支活动信息反馈迟缓,财务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普遍,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严重地影响—厂政府对财政经济运行的把握和调控。
三是在传统收付制度下,财政部门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督主要采取事后监督的方式,难以实现事前有效的监控,从而容易产生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甚至产生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问: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有哪些?答:不同的支出类型实行不同的支付方式和程序:1、直接支付方式;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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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相关问答(doc 7页)本科目应当由单位出纳人员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记帐”,进行日记帐登记核算(类似银行存款日记帐),月末余额应当与代理银行提供的“预算单位财政支付额度对账单(表)”进行核对。
2、“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预算单位在资产类(资金占用类)(事业单位编号125,行政单位编号115,建设单位编号235)。
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分月用款计划核定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终结余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
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数,即:次年财政应还返预算单位使用的用款计划额度。
本科目应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设“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
3、“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基建拨款”等科目,建议每个科目分别增设“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拨付”两个二级科目,并按财政拨款性质,分设明细帐目,以便明细核算财政拨款。
(文件没规定,但有实际意义,以便与财政对帐)三、基层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资金支付管理未改变的,预算单位仍执行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只是根据需要在以上会计制度的资产类增设“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以核算预算单位在财政下达的授权额度内办理的授权支付业务;而“银行存款”科目用以核算预算单位自筹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
1. 财政直接支付的帐务处理财政直接支付,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额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此支付方式对预算单位而言没有实际的资金流动,即没有现金流。
预算单位申请支付某笔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款项后,根据财政国库支付局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单》和相关原始凭证作入帐依据,以《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单》的日期为入帐日期,做如下帐务处理。
发生经济业务支付款项时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器材采购(待摊投资)等贷:(预算内)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预算外)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如果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支出构成预算单位新增的固定资产,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帐务: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需要强调的事项: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账务处理与财政授权支付不同,预算单位在收到批复的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时,均不进行会计账务处理,而是依据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入账。
2. 财政授权支付的帐务处理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按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与用款额度,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中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
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与分月用款计划核对后,以《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的下达日期为入帐日期,凭额度通知单做入帐依据,进行收入帐务处理。
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时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贷:(预算内)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预算外)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发生经济业务支付款项时,以预算单位开具的授权支付令日期为入帐日期,凭授权支付令回单和相关原始凭证作入帐依据,进行支出帐务处理。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器材采购(待摊投资)等/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如果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支出构成预算单位新增的固定资产,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帐务: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3. 预算单位用自筹资金垫付建设项目用款⑴垫付时:借:其他应收款——**基建项目借垫付用款贷:银行存款⑵财政资金到位时,经预算单位说明情况,并经财政有关部门审核后,采用直接支付由财政直接支付到预算单位垫付资金的帐户。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基建项目垫付用款同时:借:器材采购(待摊投资等)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拨款等在零余额用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单位用基本账户垫付特殊款项处理:事后甲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特殊转款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由“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还款。
预算单位未经财政批准,不得将零余额账户的资金转入单位基本户或其他户。
4. 预算单位提取现金和暂付款(其他应收款)的帐务处理预算单位支用现金或借支差旅费、住院费等形成的往来在财政授权支付“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内处理。
⑴预算单位从零余额帐户提取现金借:现金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⑵预算单位用现金预支差旅费和住院费等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⑶报销差旅费和住院费时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现金(实际支出数与借款金额之间的差)贷:其他应收款⑷预算单位用现金支付基建工人工资时借:应付工资等贷:现金5、银行存款核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资产类的“银行存款”科目,只核算预算单位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的银行存款结余和往来款项等四、月末对账处理1、月末应当与代理银行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对账单由代理银行提供。
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就单位“零余额账户”与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核对财政授权支付的额度、支出数、额度结余数,经双方签证后的对账单由事业单位随同月份会计报表逐级上报。
每日终了,事业单位应编制现金日报表。
2、月末应当与财政国库股(中心)对账,对账内容为财政国库股提供的财政直接支付数、财政授权支付数、用款计划余额数等。
需注意:(1)预算单位出纳账上的“零余额账户”借方余额应该与银行的预算单位财政支付额度对账表的期末结余额度一致;(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借方反映的是单位从财政收到的零余额用款额度,与单位财务账上的拨人经费、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等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一致: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贷方反映预算单位零余额的支付、退款及缴存现金的数额,与单位财务账上的授权支付数额一致。
五. 预算单位年终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的帐务处理年终,财政厅和预算单位设置10天的整理期,用于处理未达账项等事宜。
整理期结束后,财政国库管理机构、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预算单位之间及上、下级预算单位之间的各有关账户必须完全一致,不应再有未达账项。
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的数额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数额加上年预算结余数额减当年财政国库已支付数额(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数额和财政授权支付数额)和应缴回财政部门数额后的余额计算。
无论财政授权支付还是财政直接支付的结余资金,年终全部转入“财政应返还额度”。
下年恢复额度时,财政授权支付结余资金转入“零余额账户”,而财政直接支付结余资金仍保留在“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支出时,减少“财政应返还额度”1、财政直接支付额度结余年终账务处理(1)年终,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下达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即当年下达的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额度年终结余数)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贷:(预算内)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预算外)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2)次年,财政直接支付结余资金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时,不做帐务处理。
仍保留在“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下年支出使用已返还的上年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结余额度,在发生实际支出时: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器材采购(待摊投资)等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2、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年终结转账务处理(1)年终,零余额用款额度必须清零。
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将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的借方余额与代理银行、财政提供的年终对账单核对一致后,对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年终结余额度作注销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间的差额作相关会计分录: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基建拨款(3)次年初,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对年终结转注销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额度进行恢复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4)如下年度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作相关会计分录: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5)次年发生经济业务支付款项时借:经费支出(公务费等)/事业支出/器材采购等/贷: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六、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主管部门(通称系统财务)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⒈日常帐务处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财务管理和转拨财政性资金。
所以主管部门的帐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系统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全部或绝大部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系统不再转拨资金或转拨极少量资金的,系统不作帐务处理,只登记台帐便于管理。
另一种方法,系统按上级主管部门财务管理的要求、系统内部财务管理的要求或所属基层预算单位纳入改革的数量少,必须进行帐务处理的。
⑴系统在通过直接支付向所属单位转拨资金时,凭《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单》和相关原始凭证为入帐依据,以《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单》的日期为入帐日期,进行如下帐务处理:借:拨出经费贷:(预算内)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⑵系统对基层预算单位发生的直接支付业务和授权支付业务,系统可以通过内部管理制度规定采用一定的形式,由基层预算单位按与支付局核算处对帐的实际发生数按月分预算科目上报月报表,系统以基层预算单位上报的月报表为依据每月进行一次帐务处理。
同时,系统可以通过BS系统03用户进入“对帐”模块,查询到各基层单位发生的支付业务详单。
借:拨出经费贷:(预算内)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拨入专款⒉年终决算汇总资产负债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年终决算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报表并逐级汇总,由主管部门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对平时只登台帐的主管部门,在年终决算汇总资产负债表时,将所属预算单位的数字相加即可。
对平时进行帐务处理的主管部门,年终在汇总资产负债表时,将本单位的“拨出经费”与所属预算单位的“拨入经费”、“预算外收入”和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拨入专款”抵冲。
七、省直预算单位如何与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以下简称“支付局”)对账?⒈月初,基层预算单位在单位BS系统的“对账”模块中进行网络对账,核对上月通过支付系统实际支出的财政性资金。
在对账模块中,各预算单位按支付方式、分资金性质和预算科目认真核对“对账通知单”和“对账详单”后,点击“对账通知单”下的“确认对账信息”将账务核对情况于每月15日以前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