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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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项目部的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坚持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工作态度。

第三条监理项目部的工作范围应涵盖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等阶段。

第四条监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监理项目部组织架构及职责第五条监理项目部设总监理工程师一名,负责项目的整体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设副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或若干名,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

第六条监理项目部设以下部门:1. 综合部:负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人事、财务、行政等工作。

2. 质量控制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控制等工作。

3. 安全监督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评价和控制等工作。

4. 进度控制部:负责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控制等工作。

5. 投资控制部:负责工程投资控制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控制等工作。

6. 技术部:负责工程项目技术管理、方案审查、技术创新等工作。

7. 合同管理部: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终止等工作。

8. 信息管理部: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

第十条监理项目部各岗位的职责如下: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的整体监理工作,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负总责。

2. 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项目部的日常运行和部门协调。

3. 综合部负责人:负责项目部的日常管理、人事、财务、行政等工作。

4. 质量控制部负责人: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控制等工作。

5. 安全监督部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评价和控制等工作。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部的管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理部是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条监理部的管理宗旨是公正、公正、公正,依法、合规、高效。

第四条监理部遵循科学决策、管理科学、服务至上、团结协作的原则,履行好职责和使命。

第五条监理部内设各岗位,包括部门负责人、监理师、助理监理师等,具体职责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监理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监理部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环保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负责编制相关监理规划和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负责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标评审工作,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评估。

4.负责与业主、施工单位等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纠纷。

5.负责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部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1.接受工程项目委托,与业主进行项目立项和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2.编制监理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3.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理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和提出整改意见。

4.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5.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解决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九条监理部的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持岗位廉洁,维护公司形象。

2.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监理能力。

3.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管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4.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互相支持和帮助,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第五章考核评价第十条监理部的考核评价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绩效目标进行考核,根据工作量、质量和效益等指标评估绩效。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监理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理部是公司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部应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四条监理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进行监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2. 撰写项目监理报告,向公司领导提供项目的监理意见和建议;3. 协助项目经理部和其他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解决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争议;4. 参与制定和审核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5. 指导和培训监理人员,提高监理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监理部享有以下权利:1. 要求工程项目相关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2. 查看和审阅项目设计图纸、施工文件和工程材料等;3. 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4. 向相关方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组织和管理第六条监理部设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理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监理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和协调监理人员的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 关注和解决监理人员的问题和困难;3. 撰写部门运行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监理部的工作情况。

第八条监理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监理小组,每个监理小组由一名监理工程师带领,负责具体的项目监理工作。

第九条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条监理部要严格遵守法律和规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违法违纪,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酗酒和赌博等不良嗜好。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要服从公司领导和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要保守公司和项目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要注重学习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第五章奖惩和考核第十五条监理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和考核。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一、总则1.1 为加强监理项目部管理,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及监理工作全过程。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监理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资料负责人等组成。

2.2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领导监理项目部工作,对监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负总责。

2.3 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分管监理项目部各部门,并对分管工作负直接责任。

2.4 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理项目的技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5 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理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6 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理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2.7 资料负责人负责监理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三、监理工作制度3.1 监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包括:(1)监理项目部组织机构及职责制度;(2)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制度;(3)监理工作计划及总结制度;(4)监理日志及会议制度;(5)监理资料管理制度;(6)监理质量管理制度;(7)监理安全管理制度;(8)监理验收及移交制度。

3.2 监理项目部应按照监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四、监理人员管理制度4.1 监理项目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4.2 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2)熟悉监理业务,了解工程相关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3 监理人员应参加监理项目部组织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五、监理质量管理制度5.1 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5.2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工作程序,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5.3 监理项目部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监理安全管理制度6.1 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保证监理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监理部应遵循公正、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第三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不断提升监理水平,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人员管理第五条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配置相应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团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未经资质审查的人员不得从事监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参加定期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质量管理第九条项目监理部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重点、难点和关键节点,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现场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质量记录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监理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监理质量进行自评和总结,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四、进度管理第十三条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进度与工程进度相协调。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工程进度,对施工过程中的进度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第十五条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五、投资控制管理第十六条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投资预算,对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投资控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范本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单位内部管理,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员工、监理项目及内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科学合理:结合监理业务特点,科学设置管理程序;(三)公开透明:确保管理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责任明确: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监理单位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总经理:负责监理单位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各部门;(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项目的全面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四)各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合同部、财务部等。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技术部:负责监理项目的技术支持、技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二)质量部:负责监理项目的质量监控、质量验收和不合格处理;(三)安全部:负责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处理;(四)合同部:负责监理项目的合同管理、合同变更和合同纠纷处理;(五)财务部:负责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三章监理业务管理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监理业务:(一)投标:参加招标,投标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二)合同签订: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项目启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目标、计划、组织架构和职责;(四)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带领监理团队进行现场监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五)项目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进行项目验收,提出验收报告;(六)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或项目完成后,与建设单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一)监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二)监理日志制度:要求监理人员认真填写监理日志,记录监理过程;(三)监理报告制度: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反映监理工作情况;(四)监理整改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5篇)

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5篇)

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体要求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1监理规划: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____)、《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公司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应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保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如下:(一)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

(二)监督员: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和记录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情况。

(三)专家顾问:根据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机构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第七条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流程第八条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如下:(一)项目立项阶段:制定项目监督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责任等。

(二)施工前期阶段:组织施工前的验收和评估工作,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完成。

(三)施工阶段: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四)竣工验收阶段: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报告,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流程中各个环节之间应密切配合,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职责第十条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职责清单,明确监督员、监督管理部门、专家顾问等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参与项目监督管理计划的制定。

(二)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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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兴源电力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监理部目次**工程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 (1)1 围 (1)2 规性引用文件 (1)3 职责 (1)4 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 (1)4.1 安全健康、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制度 (1)4.2 监理安全责任制度 (2)4.3 监理安全奖惩制度 (2)4.4 监理安全培训制度 (4)4.5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4.6 监理安全例会制度 (5)4.7 安全大检查制度 (5)4.8 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5)4.9 安全旁站监理制度 (6)4.10 监理安全检查签证制度 (8)4.11 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 (9)4.12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审查制度 (10)4.13 工程事故报告制度 (10)4.14 生产办公车辆管理制度 (11)4.15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1)4.16 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制度 (12)4.17 单位工程动工条件审查制度 (12)4.18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监理制度 (13)4.19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制度 (13)4.20 材料、设备质量控制制度 (14)4.21 施工单位选择的试验室资质认可制度 (14)4.2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4)4.23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15)4.24 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监理制度 (17)4.25 工程质量旁站监理制度 (20)4.26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20)4.27 工程整改通知及复验制度 (20)4.28 创优策划研讨会制度 (21)4.29 定期质量讲评制度 (21)4.30 工程施工样板引路制度 (21)4.31 质量问题纠正和预防措施制度 (21)4.32 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22)4.33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制度 (22)4.34 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制度 (23)4.35 合同管理制度 (23)4.36 信息管理制度 (23)4.37 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24)**工程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1 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监理部,确保监理“四控、两管、一协调”工作的有效落实。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制度-苏电生[2005]1926号;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编制纲要等7个指导文件-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07]89号;兴源监理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标准工作程序。

3 职责项目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并批准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项目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负责组织、检查监理部全体人员落实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根据分工落实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并形成相关记录。

4 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4.1 安全健康、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制度4.1.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杜绝死亡事故和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杜绝“三违” (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操作性违章),提倡安全文明施工。

4.1.2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

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

4.1.3 协助业主组建工程的“现场安全委员会”,并正常开展工作。

4.1.4 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定“安全承包协议书”。

4.1.5 审查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现场等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必要时实行旁站监理和跟踪控制。

4.1.6 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安全体系的运作,人员、机械、安全措施、施工环境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下达停工令。

4.1.7 督促施工承包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施工危险点辩识及预控措施》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危险点辩识及预控措施。

4.1.8 审查承包商报审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证件的有效性,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是否符合规程、规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

4.1.9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商做好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的落实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4.1.10 督促和检查施工承包商按照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做好对爆炸物品管理。

4.1.11 督促施工承包商结合工程实际,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及施工队(班)周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4.1.12 审定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教育、考核,防止以“包”代管。

4.1.13 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提出“暂停通知”,并按有关程序上报。

督促承包商认真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4.1.14 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安全整改通知单”送承包商按“三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做好信息反馈。

4.1.15 在月度工程协调会上,检查施工安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预测、预控。

4.1.16 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1.17 通过监理月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向业主及监理合同签订方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4.2 监理安全责任制度4.2.1 编制针对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应的监控(预控)措施。

4.2.2 依据《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规定》,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方案、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2.3 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2.4 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记载每个检查签证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查签证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签证)的图像资料,并进行跟踪控制。

4.2.5 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手段,对进场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外包(分包)队伍资质及施工合同与安全协议、特种作业人员等报审材料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跟踪和闭环管理,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

4.3 监理安全奖惩制度4.3.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业或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f)实现“无死亡事故工程”的参建单位和实现全年无死亡事故的施工企业。

4.3.2 施工企业按本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其隶属的电力公司应给企业及其班子一定的奖励;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应给予重奖。

4.3.3 施工企业的分包单位按本规定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发包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发包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4.3.4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和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3.5 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财务部门建帐,安监部门统一掌握使用。

4.3.6 施工企业及其隶属的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

施工企业部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4.3.7 施工企业发生特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a)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b)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或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

c)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工程项目部(含分公司、工程处下同),专业工地领导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d)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含党委书记,下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e)对事故责任单位隶属的电力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损失或影响巨大的,分管副职应引咎辞职,行政正职应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对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f)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10万元以上的罚款。

g)对事故所在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总包商给予5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其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4.3.8 施工企业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a)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b)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c)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工程项目部、专业工地领导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d)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e)对事故责任单位隶属的电力公司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行政正职给予警告处分,或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通报批评的处理。

f)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5-8万元的罚款。

g)对事故所在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总包商给予3万元的罚款,对其行政正职、有关分副职给予电力公司系统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3.9 施工企业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a)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

b)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c)对直接责任者所在工程项目部、专业工地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d)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e)对事故责任单位隶属的电力公司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对行政正职给予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对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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