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范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民主管理机制的操作程序,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下为一个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范本:一、总则1.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实施。

2.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部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代表职工行使决策权和监督权。

3. 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组织1. 职工代表的产生: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代表期限为三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2. 职工代表的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代表组成,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1. 行使决策权: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议和决定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a. 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决策;b. 财务预算和决算;c. 员工福利和奖惩制度;d. 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等。

2. 行使监督权: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企业管理层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a. 监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b. 监督企业领导和管理层的履职情况;c. 监督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3. 行使权利的方式:职工代表大会可以通过会议形式集体决策,也可以通过书面决议形式进行决策。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程序1. 召开时间: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2. 召开程序:a. 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召集,并在事先通知全体职工代表;b. 召开会议需提前公告,公告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c. 会议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技术条件,以确保全体职工代表能充分发表意见和行使决策权。

五、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和决议1. 决策方式:a. 决策可以采取表决方式,在过半数出席人数同意的情况下,决议生效;b. 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全体职工代表的一致同意。

2. 决议执行:a. 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及时向企业管理层传达,并提出具体落实方案;b. 企业管理层应当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理由。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市局(公司)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发扬企业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建议、决定和监督权。

其职权是:(一)定期听取企业的工作报告和企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医疗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定、奖惩办法以及关系职工利益的其他各项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局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合并召开,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可以兼任,凡是市局(公司)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职工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1.总则1.1为保障企业职工行使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民主管理条例》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集团公司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保障和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在审议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

1.3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同时召开,简称“双代会”。

大会召开时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各自的内容分别举行。

1.4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是集团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1.5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1.6职工代表大会接受集团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7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和行政统一指挥的职权,动员和带领职工积极进取,开展生产工作,参加企业管理,搞好生产经营,完成各项任务。

2.职权2.1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2.1.1听取和审议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职工培训计划,企业改制、改组和破产等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1.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企业改制、改组和破产时职工的安置等方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2.1.3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工会经费的拨缴;2.1.4审议并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出售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2.1.5评议、监督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2.1.6选举、变更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协商代表,听取其工作汇报,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2.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三篇)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__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保障公司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支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企业发展。

第四条。

公司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____职工开展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方案(含公司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综合计划、重要技改、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经营责任制方案、重要股权变更、资产重组等)的报告,听取厂务公开报告,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公司____合同草案、工资专项____合同草案、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三)审议通过有关职工生活、____福利的重大事项;(四)民主评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行政领导人员,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提出奖惩、任免和聘用或解聘的建议;(五)选举和撤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听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汇报,根据其工作实绩,提出奖惩建议;(六)听取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七)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听取审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其他事项。

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董事会和经理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____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可以直接向董事会和经理提出建议。

董事会、经理研究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职代会应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职代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三)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四)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职代会组织第六条职代会由企业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组成。

第七条职工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四)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第八条职工代表产生方式:(一)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企业,由全体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由车间、科室、班组等基层单位推选产生。

第九条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任期届满,应当重新选举产生。

第十条职代会设立主席团,主席团由职工代表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职代会主席团职责:(一)召集和主持职代会会议;(二)组织实施职代会决议;(三)组织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四)负责职代会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联系。

第十二条职代会设立办公室,负责职代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代会职权第十三条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报告,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二)审议和决定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 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企业改革、改制、兼并、破产等重大事项;3. 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4. 企业工资、福利、奖惩等重大事项;5. 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重大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投身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企业,依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员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员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员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所属各管理部建立员工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领导人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代表大会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各级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建议权。

听取企业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和业务招待费使用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企业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听取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制订重要规章制度等情况;审议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企务公开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

审议企业提出的企业改制中的员工安置方案、员工奖惩办法及企业其他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经企业和工会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和《女员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审议提案征集处理落实、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

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Word最新版)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Word最新版)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通过整理的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工会法》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创建力,有效提高企业素养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需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主动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确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限制权,团结教化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其次章职权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听取和探讨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公司业务款待费运用状况的报告,并提出看法和建议;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安排方案,平安生产和劳动爱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3、探讨确定厂福利费的运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4、评议监督公司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确定的问题有不同看法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职工代表第九条依据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公司工会批准。

工会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

工会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1. 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2. 职代会必须接受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3. 职代会应保证厂长(或经理)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积极支持厂长(或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厂长(或经理)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

4. 职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职工代表1. 职工代表的产生:凡是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厂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职工代表以分厂(车间)、公司、处室为单位,依照职工代表的条件和分配的代表名额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2. 职工代表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与管理局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3. 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职工代表有权参加职代会,对职代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职代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向职代会提出提案和质询;有权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代会的工作机构1. 工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对贯彻执行职代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工会应当根据《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职代会的职权1. 审议企业重大决策,包括企业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等。

2. 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包括厂长(或经理)的任期目标、企业财务状况、企业安全生产等。

3. 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如企业制度改革、企业结构调整等。

4. 审查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

五、附则1.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企业性质和规模等因素有所不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充分调动职工得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得规定,结合市局(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就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得基本形式,就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得机构。

就是职工代表大会得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得日常工作。

第三条市局(公司)实行局长经理负责制,必须建立与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其她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发挥工会组织与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得权力与作用.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得领导与上级工会组织得指导,贯彻执行党与国家得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得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得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与动员广大职工发扬企业主人翁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建议、决定与监督权。

其职权就是:
(一)定期听取企业得工作报告与企业财务工作报告,审议企业发展得长远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与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实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与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医疗改革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安全生产规定、奖惩办法以及关系职工利益得其她各项改革方案与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得重大事项。

(四)民主评议、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得其她职权.
第八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由局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为企业发展得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根据企业得实际情况与需要,职工代表大会与会员代表大会可以合并召开,职工代表与会员代表可以兼任,凡就是市局(公司)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得产生,在市局(公司)党委与各单位党支部领导下,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各单位、小组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必须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职工代表获得本单位、小组得全体职工应到过半数赞成票方可当选.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得基本路线,拥护党得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真实反映职工得意见与要求,为大多数职工拥护与信任。

(三)热爱事业,关心企业发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办事公道。

(四)具有一定得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与参政议政能力.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人数占企业总人数得10%—20%,职工代表中应有一线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领导干部,其中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得50%,女职工与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职工监督,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选举单位职工过
半数通过,并报宝鸡市烟草工会委员会批准。

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时,代表资格自然消失.缺额部分届时可以补选。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得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二)有权参与讨论企业重大决策与重大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与提案落实情况得检查.
(四)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得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得待遇。

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压制、阻挠与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得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与国家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与参政议政得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得意见与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得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得法律、法规与企业得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届得届期为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得职工代表出席.遇重大事项,经市局(公司)党委、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得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与决议,必须经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可邀请未当选为职工代表得有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分配制度与职工生活等方面得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议题必须在会前交职工代表小组讨论。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期间设立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由企业得行政领导、工会代表、管理人员与职工代表组成,主席团人数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得20%左右。

主席团成员与秘书长名单在代表大会预备会上由全体代表通过产生。

第二十条主席团得职责
主持召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大会议程、重要文件与事项;会议期间听取与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题得审议意见,提出会议决议草案。

第二十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与职工提案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得事项。

专门工作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得决定、决议与其它事项,非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或废除。

第二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得重要问题,由(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她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二十五条工会就是职工代表大会得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得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制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得方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议程得建议。

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得筹备与会议得组织工作;
(三)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得公司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重要问题;
(四)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职工提案,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得执行情况与提案落实情况;
(五)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与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职工代表得素质;
(六)接受与处理职工代表得申诉与建议,维护职工代表得合法权益;
(七)做好职工代表大会资料档案整理与上报备案工作;
(八)组织本公司民主管理得其她工作。

第二十六条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与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得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委员会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