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车辆补贴实施办法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车辆补贴实施办法1目的为适应企业发展变化需要,提升企业形象,提高领导干部办事效率,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控制车辆的相关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对象享受车辆补贴的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直属职能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或对外联系工作业务需要而须配备交通工具的特殊岗位人员。
3管理规定3.1补贴的方式及标准。
3.1.1购车人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及相关汽车费用补贴,具体对象和购车补贴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注:燃油费用按年结算,超支自负,节支的可转入次年用于车辆其他费用。
3.1.2汽车费用补贴中燃油费具体补贴标准按车辆的排量划分如下。
3.1.3对符合享受车贴标准(已有自购车辆)但未享受车贴的人员,可申请享受部分汽车费用补贴。
3.2车辆管理3.2.1管理职责。
(1)公司购车补贴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主要负责补贴对象的审核、协议签订及保险费、相关通行费、油卡充值等费用缴纳和协助处理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工作及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公司行政部建立车辆里程台账,每月对车辆里程数进行统计,年底统一计算,作为里程补贴的依据。
(3)汽车费用补贴的报销部门为财务部,由财务部对补贴费用单独设立账户进行管理。
3.2.2购车补贴审批报支程序。
(1)直属职能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购车须由本人填写“购车补贴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核,报请总经理审批。
(2)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根据岗位实际对外工作业务情况的需要而需配备交通工具的,由所在部门领导推荐,并根据个人意愿填写“购车补贴申请表”,经行政部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批。
(3)根据审批后的“购车补贴申请表”,由行政部代表公司与个人签订“购车补贴协议书”。
(4)购车人持有效的“购车补贴申请表”和“购车补贴协议书”向计划财务部和行政部办理购车补贴款及列账手续。
3.2.3车辆补贴费用划分及审批报支程序。
(l)本办法中车辆费用补贴所指的费用项目为:保险费、路桥通行年费、燃油费、日常路桥费。
车辆交通补贴制度

年度费用核定后,公司行政办公室将车辆费用分解到各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按指标和相关制度规定控制车辆费用报销。
4.4.3年终费用结算处理
4.4.3.1年终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与行政办公室对各部门车辆费用进行考核。
4.4.3.2年终费用结余,50%用作部门年终奖励基金。
4.4.3.3年终费用超支,按照下列情况分类处理:
与标准比较差额
过路停车费
原因
合 计
说明
1.该表每车每日上下班公里数已经行政部现场出车测量,核实无误。
3.董事长配车油费实报实销。
注:本月油价ZZ元/升
4.4.2.2享受公司配车的岗位要经财务管理部与行政办公室共同核定年度用车费用(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单程300公里以内的短途出差派车费用),但不享受公司同级别的车辆补贴。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定每月行驶里程及油耗,按实际发生额报销。(每月超标部分,如有特殊原因由董事长特批;否则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附表一:《汽油费报销明细表》
(1)确因业务量增加而引起的费用超标,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予以核销。
(2)属于本部门领导控制不力而引起的费用超标,视超标程度同时扣减该部门领导的相应额度(享受车辆补贴的部门经理扣车辆补贴,不享受车辆补贴的部门经理扣年终奖金)。
4.5其他规定
4.5.1所有领取车辆补贴及交通补贴的员工,因业务发生的交通费用已经包含在车辆补贴及交通补贴中,不再进行费用报销。
4.3交通补贴
4.3.1区域
公司其他员工因公外出办事时,可在部门交通补贴的限额内凭车票实报实销,超额部分公司不给予报销。特殊情况应由董事长批准。
各部门每月交通补贴额度标准如下:
职务
每月交通补贴标准
财务管理部
公务用车补助标准

公务用车补助标准
一、购车补贴
为了满足公务出行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购车补贴。
以下是购车补贴的标准:
1. 基层员工:购车补贴总额为人民币10,000元。
2. 中层管理人员:购车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0,000元。
3. 高层管理人员:购车补贴总额为人民币30,000元。
二、使用补贴
公司为公务用车提供使用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 燃油补贴: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补贴人民币0.6元。
2. 过路费补贴: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补贴人民币0.2元。
3. 维修保养补贴:公务用车因公需要维修保养时,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三、油费补贴
为了鼓励节约用油,公司为公务用车提供油费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 燃油补贴: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补贴人民币0.4元。
2. 过路费补贴: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补贴人民币0.1元。
3. 维修保养补贴:公务用车因公需要维修保养时,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四、车辆维护和保养补贴
为了保障公务用车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公司为车辆维护和保养提供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 车辆维护补贴:按照车辆实际需要维护的项目和费用给予补贴。
2. 车辆保养补贴:按照车辆实际需要保养的项目和费用给予补贴。
以上是公务用车补助标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购车补贴办法-参考版

金家律师修订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购车补贴办法一、车辆定性为有效激励并留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企业给中高层管理人员按级别配车,车辆所有权归企业,车辆使用满____年后转为私家车。
二、预算:按目前人数,车辆购置补贴总预算____元,扣除已享受购车补贴者费用,不包含车辆使用费。
三、配置标准及人员1、一级补贴的职位及相应标准(预算:____元)职位:企业副总(含企业从海外引进的高级经理),企业财务总监补贴标准:____元,费用报销限额____元/年车型:人员:2、二级补贴的职位及相应标准(预算:____元)职位:企业总经理助理,总监,分、子公司总经理标准:____元,费用报销限额____元/年车型:人员:3、三级补贴的职位及相应标准(预算:____元)职位:企业享受正职待遇职位,分、子公司主持工作的副总和常务副总标准:____元,费用报销年限额____/年车型:人员:4、四级补贴的职位及相应标准(预算:____元)职位:企业享受副职待遇职位,分、子公司副总经理标准:____元, 费用报销限额____/年车型:人员:5、五级补贴的职位及相应标准(预算:____元)职位:企业享受部门经理级待遇职位,分、子公司部门正职经理标准:____人员:注:其他特殊情况经企业总经理特别批准后可以享受____元以下补贴。
四、车辆购置超出公司补贴部分由享受配车者个人承担,按月从享受配车者工资中扣除,可在一到三年内扣除。
五、三年后车辆过户给享受配车者,作为其私家车,过户费用由。
2024年公司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方案范本

2024年公司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方案范本
一、背景介绍
公司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决定对员工提供车辆及交通费补贴。
本方案旨在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及交通费补贴事宜,确保公平、公正、合规。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方案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员工和实习生。
三、申请条件
1. 员工需出示有效的车辆或交通费票据。
2. 员工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申请。
四、申请流程
1. 员工在每月底前需将车辆或交通费票据交给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员工,将补贴金额计入工资中。
五、补贴标准
1.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车辆或交通费补贴金额,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发布。
2. 补贴金额将直接计入员工下一个月的工资中。
六、管理要求
1. 财务部门将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补贴款项的合规性。
2. 人力资源部门将及时更新和公布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的标准和政策,保证员工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七、监督与评估
1. 公司将定期对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公司将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车辆及交通费补贴管理的执行情况。
八、附则
1. 本管理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保留对本方案进行调整和解释的权利。
3.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2019年 04月 20日。
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管理办法为规范系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实施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系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公务交通补助标准职位自驾车补助标准董事局董事执行修订后的《董事局董事车辆补助管理规定》副总裁2000元/月,所用车辆购车费用(含附加费)须在20万元以上总裁助理、一线公司总经理1500元/月,所用车辆购车费用(含附加费)须在15万元以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000元/月,所用车辆购车费用(含附加费)须在10万元以上第三条自驾车补助标准外情况1、自驾车购车费用未达到标准的,享受自驾车公务交通补助的70%;2、无自驾车的按照同级别交通补助标准的30%执行;3、车辆非本人使用或未用于公务者同无自驾车补助标准;4、每月公务用车达到20天及以上者,按自驾车标准执行;未达到20天的,按无自驾车补助标准;5、凡享受交通补助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市内交通费用报销。
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按照以上标准由所在公司执行。
第五条交通补助申请程序享受自驾车补助的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将购车发票、附加费、行车本、与车主关系证明、本人驾驶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票据等相关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补助标准核定;经单位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将相关材料进行保存,将审批文件通知财务部门执行。
第六条公务交通补助必须提供有效的票据,在规定限额内据实报销。
车辆保险费不能报销。
第七条报销人须持有效票据并进行分类、汇总、粘贴,填写费用报销单后,每月按规定标准在所辖财务部门报销,不得提前,不得跨年度。
第八条公务交通补助只在为公司服务期间给予报销。
岗位发生变化的,公务交通补助标准从岗位变化的下月起执行新标准。
第九条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设定交通补贴。
确因业务需要设定交通补贴的,须由各集团依据高级管理人员交通补助标准制定补贴办法,经集团董事会审批后报董事局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董事局主席批准后方可执行。
(word)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1.目的:为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效劳奉献,完善公司福利体系;控制用车本钱与简化管理;明确高层管理人员车补贴标准,特制订本方法。
适用范围:.总部: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总裁特别助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深圳工厂、成都工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3.权责:本方法由企管部拟定,报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4.内容:公司鼓励中、高层人员自购车,并依所处职级及任职年限给予购车补贴及用车补贴。
对未购车的中、高层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用于补贴上下班交通支出。
4.1.购车补贴:公司对已购车且用于上下班及公务交通用途的中、高层人员给予购车补贴。
4.1.1.补贴对象:见适用范围。
4.1.2.享受起始时间:自任职日起。
4.1.3.补贴标准与一次购车补贴限额:职位一次购车补贴最高限额每年补贴标准总裁、总经理15万元3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总裁10万元2万元特别助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副总工程师5万元1万元部门副经理4万元万元4.1.4.发放条件:1.在公司连续效劳满一年以上;.已购车;.所购车自驾用于本人上、下班及公务用途。
.购车补贴发放:补贴对象自到达补贴发放条件日起,可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可享用的购车补贴,可享受补贴与一次补贴最高限额的差额可向公司借支。
4.1.6. 可享受补贴的计算:可享受补贴金额=已任部门副经理年限万元+已任部门经理、副总工程师职位年限之和*1万元+已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总裁特别助理、总工职位年限之和*2万元+已任总裁、总经理年限*3万元。
累计金额以购车时所任职务的最高补贴限额封顶。
.任可享受购车补贴职务期间享受公司配车待遇者,配车时段折半计算任职年限。
同一时期身兼多职时,只计算期间所任最高阶职位的任职年限。
4.1.8. 补贴对象到达购车补贴发放条件后新购车者,可凭购车合同在一次补贴最高限额内向公司借款用于新车购置。
公司员工购车补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绿色出行,减轻交通压力,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工。
第二章补助标准第三条公司设立员工购车补助,补助金额如下:1. 购买新能源车辆:补助金额为车辆购置税的50%。
2. 购买非新能源车辆:补助金额为车辆购置税的20%。
第四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第三章补助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员工购车补助申请流程如下:1. 员工在购车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员工购车补助申请表》。
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财务部门进行资金拨付。
第六条申请补助的车辆须满足以下条件:1. 车辆为员工本人所有,且用于日常上下班。
2. 车辆购置时间在申请补助之日起一年内。
3. 车辆购置税已缴纳。
第四章补助发放第七条财务部门在收到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审批通过的《员工购车补助申请表》后,应及时办理补助资金的发放。
第八条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个人账户。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并对补助申请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侵占购车补助资金。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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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层人员购车、交通补贴规定
1.目的:为奖励中、高层管理人员服务贡献,完善公司福利体系;控制用车成本与简
化管理;明确高层管理人员车补贴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总部: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总裁特别助理、总工程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
2.2.深圳工厂、成都工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3.权责:本办法由企管部拟定,报经总裁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4.内容:公司鼓励中、高层人员自购车,并依所处职级及任职年限给予购车补贴及用
车补贴。
对未购车的中、高层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用于补贴上下班交通支出。
4.1.购车补贴:公司对已购车且用于上下班及公务交通用途的中、高层人员给予购车补贴。
4.1.1.补贴对象:见适用范围。
4.1.2.享受起始时间:自任职日起。
4.1.3.补贴标准与一次购车补贴限额:
1.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
2.已购车;
3.所购车自驾用于本人上、下班及公务用途。
4.1.5.购车补贴发放:补贴对象自达到补贴发放条件日起,可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
可享用的购车补贴,可享受补贴与一次补贴最高限额的差额可向公司借支。
4.1.6. 可享受补贴的计算:可享受补贴金额=已任部门副经理年限*0.8万元+已任部门
经理、副总工程师职位年限之和*1万元+已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
总裁特别助理、总工职位年限之和*2万元+已任总裁、总经理年限*3万元。
累
计金额以购车时所任职务的最高补贴限额封顶。
4.1.7.任可享受购车补贴职务期间享受公司配车待遇者,配车时段折半计算任职年限。
同一时期身兼多职时,只计算期间所任最高阶职位的任职年限。
4.1.8. 补贴对象达到购车补贴发放条件后新购车者,可凭购车合同在一次补贴最高限
额内向公司借款用于新车购置。
提车后凭购车发票向公司申请可享受购车补
贴,并同时核销借款。
4.1.9. 补贴对象所拥有的车辆价值低于相应补贴最高限额的,公司按车辆实际价值核
定购车补贴,补贴额度为车实际价值,年补贴标准=车实际价值/5。
4.1.10. 车辆价值认定:新车价值=车身价+车辆购置税;旧车价值=(初始购置车身价+
车辆购置税)*(1-10%*使用年限)。
4.1.11. 借支的购车款项,按年予以核销,自购车补贴发放日起每满一年(期间请事假、
病假或非故障性停用累计过30天(含)者,按超出天数顺延),借款人可按年
补贴标准向公司冲抵相应金额的购车借款。
4.1.12.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职位升迁,自晋升日起,可向公司借支补贴额度差额,
核批金额=车辆现值-结余购车借款,以职级间补贴差额封顶,负值取零。
公司
对追加的购车借款,按5年自升职日起逐年核销。
4.1.13. 已领取购车补贴的人员被降级使用者,仍有购车借款余额的,公司重新核定补
贴额度,核定计算公式=新职补贴额度+职位年补贴标准差额*原职任职年限。
超
出新额度的部分借支人应予退缴,新额度内未实现部分予以保留但按新职位补
贴标准予以核销。
4.1.14.享受人在领取购车补贴后换购车者,公司不予追加购车补贴,但享用人需事前
知会公司且所换车价值不得低于剩余的借支购车款。
4.1.1
5.换购车补贴:自领取补贴购车日起,享受人此后在公司累计任补贴适用职位满8
年,已领取购车补贴已减销完者,可向公司申请换购车补贴,公司最高按申请时
所任职位的购车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换购车(补贴车辆实际价值低于最高补贴的,
只补贴车辆实际价值金额),换购车补贴自换购条件符合日起算,逐年按所任职位
购车补贴标准予以核销。
4.2.用车补贴:公司对已购车且用于自驾上班的领取购车补贴对象发放用车补贴。
用车补
贴包括月固定补贴与特勤补贴。
4.2.1.月固定补贴:
4.2.1.1.月固定补贴用于贴补享受人上、下班交通与日常公务用车费用及车辆保险费、
正常维修保养费、养路费、停车费、燃油费等相对固定费用。
按月结算发放。
4.2.1.2.发放起始时间:自购车投入上、下班及公务使用日(公司同时停止公务派车)起。
4.2.1.3.自公司发放月固定补贴之日起,享受人公务用车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以及不
再报销市内及周边地区交通费。
4.2.1.4.月固定补贴标准分服务地区设定如下:
4.2.1.6.休假期间月固定补贴发放处理:享受人在一个月内请假、休假(年休假、国
家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放假除外)累计超过或跨月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含)
者,假期内车补按月固定补贴标准的60%发放。
4.2.1.7出差或关联公司内跨地区支援(或派遣)月固定补贴处理:享受人当月累计
超过10个工作日(含)及跨月连续10个工作日(含)以上者,出差(含关联
公司内跨地区支援或派遣)期间的月固定补贴按月固定补贴标准的60%发放。
4.2.2.特勤补贴:特勤补贴用于贴补享受人长途出车或短期性用车频繁公务发生时的用车费用。
4.2.2.1.补贴标准:依情形设定补贴标准如下:
4.2.2.2.特勤补贴核批流程与权限:个人据里程数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工
作地工厂人资部确认--------总经理或授权人核批。
4.3.交通补贴:交通补贴用于补贴适用对象上下班交通费用,享受人仍享受公务派车待遇。
4.3.1.适用对象与补贴标准:
4.3.3.交通补贴按月以报销的方式发放,享受人需提供有效交通发票填制报销单,在当
月内完成上月交通补贴的领取。
4.3.4.遇职别、任职变迁,交通补贴标准随之变更。
破月变迁补贴标准=原职补贴标准*
原职当月任职天数/当月天数+新职补贴标准*新职当月任职天数/当月天数。
4.3.
5.关联公司内临时调派支援或出差当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含)及跨月连续10
个工作日(含)者,此期间交通补贴按工作地公司的标准由原公司支付。
非公司内
部关联公司出差期间可报销因公发生的交通费用,故出差期间(往返路途的当天不
计)的交通补贴不予发放。
4.3.6.补贴享受人请假、休假(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放假除外)假期内不享
受交通补贴。
4.4.遇公司公务用车短缺,公司有权调派已享受补贴车辆支援,车辆所有人有义务配合,
公司按特勤补贴中的长途出车补贴标准补贴用车发生费用。
4.5.购车补贴及月固定补贴、特勤补贴按费用报支,享用人须提供足额的有效的财务部认
可的发票交公司财务部,具体报销手续及要求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6.自购车辆使用中,发生修理、违章、交通事故或丢失等事况,均属个人行为或责任,公
司概不负责。
5.其他:
5.1.本文件规定未尽周详处,执行部门据以研拟实施细则办理。
规范内容实施时遇执行争
议,解释权在企管部。
5.2.月固定补贴标准以2010年4月6日深圳93#汽油售价7.89元/升为设定依据,执行
后遇油价波动超过10%,公司即自次月起按以下标准调整月固定补贴:
补贴冲销期。
工厂人资行政部对享有月固定补贴的员工自驾车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一个月内抽查发现2次未自驾车上下班者将停发当月月固定补贴,如遇身体不适、酒后、修车或因工作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自驾车上下班者需提前知会工作地工厂人资行政部。
5.4.本文件所规定用车及交通补贴标准仅适用深圳、成都地区,派驻人员执行派出地的标准。
5.5新入职能享有月固定补贴的已购车者,在工作地工厂人资行政部办理完自驾上班确认
登记日起享有月固定补贴,未完成登记前享受职位交通补贴。
5.6关联公司内人员临时调派或出差如将享有公司补贴的车辆开往工作地使用者,调派或出差期间按工作地月固定补贴标准由原单位支付月固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