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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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料收集管理制度

合同资料收集管理制度

合同资料收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合同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合同资料收集和管理工作。

三、合同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程序1.合同资料的收集(1)项目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集项目合同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文本、附件、相关证件和凭证等;(2)项目负责人应对合同资料的收集负责,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给资料管理部门;(3)资料管理员应及时对收到的合同资料进行登记、归档和备份,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合同资料的管理(1)资料管理员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码原则对合同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2)合同资料应存放在指定的保管柜中,并设有密码保护,保证资料的安全性;(3)资料管理员应定期对合同资料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合同资料的调阅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审批不得私自调阅;(5)合同资料的复印和传真应经过授权,并留有复印或传真记录;(6)合同资料的归档完成后,应制作相关的登记表,记录归档时间、归档人员等信息,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四、合同资料的保密1.合同资料的保密性是极为重要的,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泄露或外传合同资料;2.资料管理员应对合同资料的传递、调阅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性;3.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涉密信息,并定期进行保密培训;4.对于合同资料的外传、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五、合同资料的备份1.为了确保合同资料的安全性和持久性,应进行定期的数据备份工作;2.资料管理员应定期对合同资料进行电子版备份,存放在指定的备份服务器中,并定期检查备份数据的完整性;3.备份数据应设有密码保护,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行恢复和查阅;4.对于合同资料的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调取备份数据进行恢复,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六、合同资料的归档销毁1.合同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管理,过期的资料应及时进行销毁;2.资料管理员应制定相应的销毁计划,对于过期、损坏或无用的合同资料,应按照流程进行销毁和清理;3.销毁合同资料时,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备份工作,确保销毁的合同资料不会被恢复;4.合同资料的归档销毁工作应由资料管理员负责,确保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七、其他1.本制度由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定期进行评估、检查和改进;2.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本制度的管理要求;3.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纪律处分进行处理。

合同文件管理制度

合同文件管理制度

合同文件管理制度
合同文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合同文件的有效管理和保管,并规范合同文件的流程和操作,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文件的管理和保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3. 负责人。

公司将指定专门负责合同文件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合同文件的收集、整理、存档和监管工作。

4. 合同文件的收集和整理。

公司将建立合同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制度,确保所有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整理。

5. 合同文件的存档和保管。

公司将建立合同文件的存档和保管制度,确保合同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并规定合同文件的存放位置和存档期限。

6. 合同文件的流程和操作。

公司将规范合同文件的流程和操作,包括合同文件的申请、审批、签订和变更等,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 合同文件的监管和审计。

公司将建立合同文件的监管和审计制度,定期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和检查,确保合同文件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8. 其他。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相关的合同文件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合同文件管理工作。

以上为合同文件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操作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合同_资料_档案管理制度

合同_资料_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资料档案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合同资料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公司合同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合同资料的性质、类别、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安全保密原则:对合同资料进行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防止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合同资料的收集范围:(一)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二)公司内部形成的与合同相关的文件、函件、会议纪要等;(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凭证、证明材料等。

第五条合同资料的整理要求:(一)对收集到的合同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二)对合同资料进行编号,确保编号的唯一性;(三)对合同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

第三章合同资料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合同资料的归档:(一)合同资料收集完毕后,由归档人填写《合同资料归档登记表》;(二)归档人将合同资料提交给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审核、归档;(三)档案管理员对归档的合同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七条合同资料的保管:(一)档案管理员负责合同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合同资料的安全;(二)合同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的档案室;(三)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合同资料,确保其完整、完好。

第四章合同资料的借阅与销毁第八条合同资料的借阅:(一)借阅人需填写《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目的、期限等;(二)档案管理员审核借阅申请,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三)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合同资料,按时归还。

第九条合同资料的销毁:(一)合同资料达到销毁条件时,由档案管理员提出销毁申请;(二)档案管理员将销毁申请提交给公司负责人审批;(三)经批准后,由档案管理员组织销毁合同资料,并做好销毁记录。

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确保公司合同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制定以下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档案管理体系,保证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2.原则:-合同档案管理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统一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合同档案的真实、准确、安全。

-合同档案管理部门要与业务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流程1.合同建档-合同签订时,由签约双方归档员负责立即建档,并将合同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系统。

-归档员应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合同正本、副本、附件等。

-归档员将合同案卷编号,并填写档案的基本信息,如合同名称、合同类型、签订日期等。

2.合同存档-合同归档员将合同正本存入密封的档案柜中,确保安全和防火防水。

-合同副本和其他附件可按合同案卷编号进行编号,存入档案柜或档案库中。

-合同归档员应定期检查档案柜和档案库的环境,确保合同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存环境。

3.合同查询和借阅-公司内部人员可以通过档案管理系统查询合同档案的基本信息。

-需要借阅合同档案的人员需填写借阅申请单,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借阅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超期需重新申请并经过批准。

-归还合同档案后,档案管理员应进行目录修整和查验,确保合同的完整性。

4.合同档案归档和销毁-合同档案的归档和销毁应符合公司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归档员负责按照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合同档案的归档和销毁。

-合同销毁前,应经过法务部门确认,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

四、责任和权限1.公司合同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各部门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2.业务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的交付及相关信息的录入,并配合合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和借阅工作。

3.合同归档员负责合同档案的建档、存档、归档和销毁工作,并保证合同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工程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合同资料的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合同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合同资料的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制定并实施工程合同资料管理制度;2. 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对工程合同资料的管理工作;3. 负责协调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4. 负责审核和归档工程合同资料。

四、工程合同资料管理内容1. 工程合同基本资料: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乙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基本信息;2. 合同附件: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相关附件;3.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后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变更相关资料;4. 履约情况: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报告、工程验收报告等履约情况证明材料;5. 合同结算:包括合同结算单、结算审定书、结算支付证明等结算相关资料。

五、管理程序1. 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核对合同基本资料,并将合同资料录入管理系统。

2. 合同执行阶段: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合同,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进度、质量报告等资料。

3. 合同变更阶段: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合同变更申请,确定是否需要变更,并进行相应的变更记录和资料更新。

4. 合同结算阶段: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结算资料,确保结算合理、准确,并进行相应的结算记录和资料归档。

5. 合同归档阶段: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合同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资料保密措施公司对工程合同资料的管理和使用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合同资料不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任何涉密信息的传递和使用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授权。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合同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合同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合同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合同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防止遗失、损坏或篡改。

2. 准确性原则:保证合同档案内容的准确无误,便于查阅和使用。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同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合同档案管理。

第二章合同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四条合同档案的收集范围:1. 合同文本及附件;2.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文件;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4. 合同纠纷解决的相关文件。

第五条合同档案的归档要求:1. 合同档案应按照合同类别、年份、项目等进行分类编号;2. 合同档案的归档时间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3. 合同档案的归档应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章合同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合同档案的保管:1. 合同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柜中;2. 合同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档案管理经验;3. 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合同档案的使用:1. 合同档案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2. 查阅合同档案需填写《合同档案查阅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3. 查阅合同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章合同档案的销毁第八条合同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九条合同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以下工作:1. 对合同档案进行核对,确保档案完整;2. 对合同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备查;3. 编制《合同档案销毁清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档案管理,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合同档案的分类与编号1. 合同档案分为以下类别: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产品合作合同、测试协议、联盟协议、市场营销合同、财务合同等。

2. 合同档案按照合同类别、年份、项目性质等进行分类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三、合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合同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

2. 合同档案的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相关协议、单证、函电等文件;(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补充协议、通知等文件;(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验收、付款、索赔等相关文件;(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其他有关文件。

3. 合同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逐份登记归档。

四、合同档案的保管与使用1. 合同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防火、防潮、防虫、防盗、防尘、防高温等安全措施;(2)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3)档案库房应具备必要的设施,如档案柜、温湿度控制设备等。

2. 合同档案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查阅合同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2)查阅合同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3)查阅合同档案应保持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不得擅自涂改、销毁或损坏档案。

五、合同档案的统计与报告1. 合同管理组应定期对合同档案进行统计,编制合同档案统计清单。

2. 合同管理组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合同档案管理情况,包括档案数量、类别、保管状况等。

六、合同档案的销毁1. 合同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1)合同档案的销毁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2)销毁合同档案前,应核对档案内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3)销毁合同档案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2. 合同档案的销毁应在专人监督下进行,销毁后的残渣应妥善处理。

合同档案管理及档案利用管理制度内容

合同档案管理及档案利用管理制度内容

合同档案管理及档案利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档案的管理,规范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合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三条合同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分散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合同档案的收集(一)合同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备忘录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二)合同档案收集时应确保合同文本齐全、内容真实、签字盖章完整。

(三)合同档案收集应及时,原则上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六条合同档案的整理(一)合同档案整理应按照合同类型、签订时间、合同当事人等要素进行分类。

(二)合同档案应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合同封面、合同正文、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解除协议、终止协议等。

(三)合同档案整理时应确保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第三章合同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七条合同档案的归档(一)合同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合同档案整理完毕后,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 审核合格后,将合同档案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合同档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二)合同档案归档时应填写《合同档案归档登记表》,内容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合同当事人、归档日期等。

第八条合同档案的保管(一)合同档案保管应确保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

(二)合同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库房,库房应符合国家档案保管标准。

(三)合同档案保管期限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重要的合同档案保管期限为合同期限届满后5年。

2. 一般的合同档案保管期限为合同期限届满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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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料管理制度合同资料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组织之间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备忘录及有关修改前述文件的文书、图表、传真等各类合同文件,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意向书、协议书等其他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公司职能部门依法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归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本公司名义所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的要约、承诺等法律文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采取归口管理与分类负责相结合的`形式:(一)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并负责所有外签合同的归档和保管;同时,负责与行政及人力资源相关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二)公司合同成本部根据经营部招投标情况,负责工程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和签订,以及对外所有工程合同的归档、保管、传递、报批;(三)公司其他职能部门依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相应合同的管理和签订,并报行政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管理职责(一)职能部门职责:1、指定专人保管合同文本,未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借出;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3、参与管辖范围内合同的论证、起草、谈判和签订工作;4、对管辖范围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合同管理人员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2、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制止不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3、负责登记合同台帐,建立合同档案;4、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等。

第七条合同谈判必须有公司领导(或授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至少2人以上共同参与,个人不得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审核第八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依据《合同审批表》(附后)由公司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经理、法律顾问等,依其工作职责对合同文本进行评审,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种类和内容尽量选用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示范、推荐文本;如不适用可自行拟定合同,拟定合同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九)其他约定事项等第十条除合同履行处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将协议、合同写入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合同的签订必须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对方资信不明的,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不能与之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其他人员无权办理:(一)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原则上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一)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越权代理,否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三)委托代理人履行如下职责: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和签订合同;2、对签订的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有利性负责;3、对须报请上级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4、对签订的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负责妥善处理合同纠纷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5、保管本人签订和负责履行的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后应及时将资料送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

(四)《授权委托书》只限本人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不得涂改、转借和代作他用。

(五)委托代理人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的,法定代表人应责成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

(六)委托代理人实施损害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不再适宜担任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权随时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的处理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等为准。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要适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

如合同不能履行,应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和证据。

第十五条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管理和执行部门除书面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当立即将对方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或执行总经理,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提出中止合同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避免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五)其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等。

对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一)当我方需要变更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说明理由并取得对方同意,签订变更协议。

(二)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如果同意变更亦应签订变更协议;如果不同意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因变更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一)当需要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二)当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立即回复对方,表明我方意见。

因解除合同造成我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十九条发生合同纠份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第二十条合同档案的范围包括合同文本、与合同有关的资信状况调查、谈判纪要、意向书、公证书、担保书、授权委托书、往来文书、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视听资料、图形、照片以及其它各种相关凭证等。

第二十一条归档的书面合同及附件,由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和合同管理部门保存原件;其他相关部门原则上提供复印件,特殊情况需要原件的须于合同签订前告知合同签订部门。

第二十二条合同订立后,须于10日内完成对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在合同履行完毕10日内,负责将合同文本及有关材料的卷宗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合同档案管理其他规定:(一)合同管理员负责统一编号、装订和存档,合同承办人员不得私自保管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

(二)一般合同档案保存为10年,重大合同档案应当永久保存。

(三)借阅和复制合同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防丢失。

(四)未经审核或未按审核意见修改的合同,不得送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印章管理部门不得盖章,财务部不得拨款结算。

第六章合同印章管理第二十四条合同印章主要指公司印章和合同专用章,部门和项目部印章未经授权一律不准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将按违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同专用章仅限于签订合同使用,并由公司授权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刻制、编号和管理,严禁员工私自刻章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正式合同文本上用印。

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批准的合同不得用印。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先签字后盖章制度,禁止在空白合同用纸或其它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需要的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由合同管理员登记、编号、回收,严防丢失。

第二十八条合同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

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当由借用人员填写《合同专用章借用登记审批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方可办理。

合同印章借用完毕,应当按时交回行政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使用印章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章合同监督检查第三十条合同监督检查是促进企业管理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并考核合同成本部合同管理情况,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顺利履行,防范合同纠纷第三十一条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情况;(二)合同管理台帐及档案建立情况;(三)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四)合同纠纷处理情况;(五)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三十二条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受检查部门要如实提供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并对有关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检查情况,有权对受检查部门作出如下处理:(一)对在订立、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经济损失部门和个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二)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三)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或为企业避免、挽回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

合同资料管理制度「篇二」为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档案资料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工程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消防验收意见书、竣工资料等。

二、档案资料管理原则1、档案资料实行专人专管,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①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正、副本)、消防验收意见书、物业设备移交清单等原件归材料部肖瑜管理;②投标文件、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竣工资料原件等归成本部张艳芝管理,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正、副本)等影印件留存备查。

2、原则上所有原件只作存档,不予外借;3、专管员负责统筹整理、保管公司档案资料,同时履行本职的责任和义务。

4、各项目部应及时移交档案资料,并以影印件的形式保存。

三、档案资料的移交1、工程项目在中标后其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由技术部负责整理一份完整的原件,并移交材料部肖瑜归档,成本部留存影印件备查;投标文件由成本部存档备查。

2、工程项目在正式下发中标通知书、签署合同资料及文件后,由项目部或相关经手人将其所有原件移交材料部肖瑜存档;项目部及成本部分别留存影印件备查。

3、工程项目过程资料,如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月进度申报表、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等原件交由成本部张艳芝归档,项目部留存影印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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