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二级学院(科研院所)调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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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校本部教学科研和党政办公用房的范围原则和办法

关于调整校本部教学科研和党政办公用房的范围原则和办法

关于调整校本部教学科研和党政办公⽤房的范围原则和办法关于调整校本部教学、科研和党政办公⽤房的范围、原则和办法为了充分合理利⽤学校资源,进⼀步缓解⼆级单位教学、科研和⾏政办公⽤房紧张的局⾯,在充分对⼆级单位⽤房情况调研的基础上,⼴泛征求⼆级单位意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学校现有房源的范围内,对校本部各⼆级单位⽤房进⾏统⼀调整。

⼀、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是校本部⼆级教学、实验、科研和党政机关部分单位。

职业技术学院、华信学院和培训中⼼不在本次调整范围之内。

⼆、调整原则(⼀)学校所有公有房屋的管理和分配使⽤由校园规划处统⼀负责。

本次调整优先满⾜教学、实验、科研⽤房,适度增加党政办公⽤房。

(⼆)本次调整坚持便利、成本节约、功效最⼤化原则。

(三)按功能分块,相对集中,适度考虑长远发展。

(四)没有重⼤设备或实验室的经、管、⽂、法学科类⼆级学院(经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管理科学与⼯程学院、法学院、⼈⽂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现代管理研究所、材料科学与⼯程研究所、地球动⼒与应⽤研究所、⽹络信息安全实验室)搬⾄教学综合楼;理、⼯学科类⼆级学院(信息⼯程学院、勘查技术学院、资源学院、⼯程学院、宝⽯与材料⼯艺学院、数理学院)和研究所(光电技术研究所、⽔资源重点实验室、资源与环境⼯程研究所)在原主楼位置相对集中扩展。

(五)校领导和原在主楼内办公的党政机关处室(党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机关党总⽀、纪检委、监察处、审计处、⼈事处、设备资产处、科技处、校园规划处、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中⼼、发展规划办公室)在主楼内调整,保卫处、财务处、研究⽣学院、学⽣处、团委、现代技术教育中⼼、学术传播中⼼、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体育教学部、⼯会、⽼⼲部处、机关督导员办公室原办公地点不动,条件允许时适度增加办公⽤房。

职业技术学院、华信学院和宣化留守处在主楼备⽤房源中各借⽤其⼀间临时⼯作办公室。

应用型院校二级院系设置与调整的路径探索

应用型院校二级院系设置与调整的路径探索

[收稿时间]2018-03-18[基金项目]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2017年度课题“民办高校优质特色二级院系建设路径研究”(项目编号:YC201706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2015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重点项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研究”(项目编号:15BJYJ01)。

[作者简介]张春梅(1979-)女,山东即墨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统计。

梁忠环(1975-)男,山东曹县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

2018年10月October ,2018University Education应用型院校二级院系设置与调整的路径探索张春梅梁忠环(青岛黄海学院,山东青岛266427)[摘要]在高等教育“双一流”和“产教融合”的语境下,应用型院校在单科性逻辑与综合性逻辑、学科逻辑与应用逻辑的综合作用下,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学校长远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价值取向,坚持需求导向、聚力特色、优质发展的原则,突破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院系结构,探索构建应用型二级院系组织结构——产业学院、行业学院,以适应变革的社会,促进应用型院校的转型升级,满足社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

[关键词]应用型院校;二级院系;设置与调整;路径探索[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18)10-0242-03院系作为高校的二级组织,虽没有法人资格,但却是学校相对独立的教育实体、人才培养实施者、教育责任主体。

二级院系虽是高校稳定的构成单位,但变革的社会不断促使院系组织结构进行社会适应性反应,以推进应用型院校的转型升级,满足社会对人才的要求。

处在高等教育“双一流”和“产教融合”的语境下,定向于地方、定型于应用、定位于教学、定格于实践的应用型院校,以适应区域经济建设为价值取向,以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定位,突破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院系结构和学科原则,着力构建应用型二级院系组织结构。

二级分院年度工作计划

二级分院年度工作计划

二级分院年度工作计划一、引言作为二级分院的年度工作计划,我们将致力于推动学院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和服务,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应对挑战,迎接机遇,并努力实现我们的目标。

二、教学工作计划1. 提升教学质量: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推广教学创新方法和教育技术,提升教学质量。

2. 优化课程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反馈,调整和优化课程设置,提供与实际需求相符的专业课程。

3. 加强实践教学: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加强学生评价:建立健全的学生评价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支持和指导。

三、科研工作计划1. 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加强科研团队的组织和管理,培养和引进科研人才,提高科研团队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

2. 积极申请科研项目:积极申请各类科研项目,扩大科研资金来源,支持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的科研工作。

3. 发表高水平论文:鼓励科研人员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提高学院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4. 加强学术交流:组织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讲座,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提高学院的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四、社会服务工作计划1. 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与企业和社会组织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

2. 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开设针对职业人士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3. 推进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4. 加强校企合作: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五、学生工作计划1. 提供学生支持服务:建立健全学生支持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2. 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大学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XX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研机构是教师和研究人员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凝聚学术队伍,提升科研水平,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为了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机构设置第三条我校设置的科研机构包括学校直属的研究所、研究基地(中心)和二级学院下设的研究所、研究基地(中心)。

第四条科研机构设立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长期研究规划与目标,承担有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或2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具有较稳定的科研任务和科研经费来源。

(二)具有学术造诣较深、学风正派、富有开拓精神及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包括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等)。

科研机构的人员总数一般不得少于3人。

(三)具有较好的学科、专业基础,所从事的研究能为重点学科建设服务,或者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五条科研机构的申报审批程序(一)申请学校直属科研机构,由申请者所在单位(院、部、所)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然后由科研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审批。

经批准设立的科研机构,由学校下发文件予以确认,并刻制公章(不包括合同印章和财务印章)。

(二)申请二级学院(部、所)下设的研究机构,由申请者所在单位(院、部、所)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然后由科研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经批准设置的科研机构由学校下发文件,予以确认,学校酌情给予相应的资助。

第六条学校直属科研机构名称的变更,由科研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论证材料,经科研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会议审批。

第三章科研机构日常管理第七条科研机构实行所长(主任)负责制,负责本机构的科研业务与日常管理工作,年初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年末提交工作总结,报主管部门和科研处备案,并负责实施。

第四章科研机构的考核与评估第八条科研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

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_解决方案_计划解决

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_解决方案_计划解决

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研究院)的权责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研究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院(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指学校直属的二级学院、研究院。

第二章学校与学院的定位第三条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

学校依法享有自主设置和调整内设教学、科研机构的权力,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学院工作进行宏观管理、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学院是学校下属的内部办学实体。

学院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履行本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职能。

学校可以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校院之间的权责利关系。

第三章学院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置第五条学校对学院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决定学院设置或撤销。

第六条学院所属系(所)是学院领导下的教学科研基本单位,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设置或撤销并报学校批复。

第七条系(所)所属教研室(研究室)由学院决定设置或撤销。

第四章学校与学院的权责利关系第八条事业发展规划(一)学校负责:1.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2.对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指导、审定和监督,对学院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学院负责:1.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自身实际,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并报学校审定。

2.组织实施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第九条学科建设管理(一)学校负责:1.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2.承担学校学科建设的资源配置、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等职责。

3.制定学科建设评估和考核体系以及相关的奖惩制度。

4.组织、协调学校重点学科的申报和校内审核工作。

(二)学院负责: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学科资源分配。

兰州城市学院学科专业调整与二级学院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兰州城市学院学科专业调整与二级学院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兰州城市学院学科专业调整与二级学院设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自2006年升本以来,随着办学规模扩大和学科专业发展,学校由校-系二级管理模式逐渐过渡到校-院-系(部)三级管理模式,二级学院成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主体和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为社会服务的主阵地。

2014年第二次党代会提出了通过“三步走”发展战略,建成国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从而确定了学校今后发展中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和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办学层次两项关键任务。

为此,开展新一轮的学科专业调整显得尤为必要,而二级学院是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基层单位,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现状与问题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2个,在校生招生专业(方向)56个,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和31个一级学科,初步形成了服务城市相关专业、教师教育专业、工程教育专业三大专业群(服务城市相关专业16个,教师教育专业14个,工程教育专业12个),基本体现了“突出服务城市功能,优化教师教育结构,强化应用能力培养”的办学指导思想。

(见图1)图1一体两翼三集群学科(专业)建设布局2014年10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在肯定我校“初步实现了专业结构的转型发展”的同时,也建议学校“重新审视专业规划,厘清专业建设思路,构建符合地方发展和学校实际的学科专业体系”。

为积极落实专家组的意见与建议,持续优化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与二级学院设置,学校在学科方向凝练、专业结构调整以及相应的学院设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第二次党代会以来,通过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等措施,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学科、专业与二级学院的调整、合并,学科、专业与二级学院设置趋于合理。

(见表一)表一:兰州城市学院学科、专业与二级学院设置一览表不过,从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实现建成国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来看,目前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与二级学院设置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学科、专业结构与二级学院设置整体统筹不够,学科与专业的相互支撑不够,导致学科、专业增长与发展的空间也相对不足。

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科级机构调整设置方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科级机构调整设置方案

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科级机构调整设置方案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09年全员聘任工作实施意见》(南中医大人字…2009‟6号)文件精神,提出科级机构的调整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校院二级管理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对高校岗位和机构设置的要求,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新一轮调整后处级机构职能工作的实际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对学校现有科级机构的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构建职责明晰、精简高效、政令畅通、运转协调的科级管理与服务体系,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责权一致,规范合理原则。

独立设置的科级机构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并且在职能上应具有明显的区别性和不可替代性,相同或相近的职责只能由一个科室承担;具有临时性、阶段性等非日常工作特征的工作职能不得独立设置科室;对外联系密切的部门,一般不与上级主管部门对应设置相关科室,确有工作需要的,通过设置合署科室或职能岗位的办法加以解决。

(二)立足实际,精简高效原则。

科级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以数量合理、效能第一为目标,设岗即可进行的工作不得再设置独立的科室,有条件的处级机构,提倡处级领导承担部分具体职能工作。

全校科级机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处级机构数的2倍。

7人以下的处级机构一般不设科室,独立设置的科室一般须有2~3人编制,党政管理部门一律不设部门办公室。

(三)着眼未来,留有空间原则。

科室职能、人员等条件不完全具备的,一般暂不设置,确有需要设置的须与其他相关职能科室合署,适宜设岗的职能,可归入职能相近的科室或由分管处级领导直接管理,以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益。

三、调整设置方案(一)党政管理部门内(附)设科级机构1、校机关党群部门一般不内设科级机构。

2、校机关行政部门可根据各处室的职能和工作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综合设定科级机构,科级机构数一般不超过3个。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文件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文件漓院政〔2018〕13号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机构大部制改革与二级学院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系(部),各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机构大部制改革与二级学院设置实施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请校董事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8年11月20日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机构大部制改革与二级学院设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机构大部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构建与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模式,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合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本建成区域先进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两个建成”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章程》及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大部制改革(一)设置原则1.遵循“理顺关系、优化结构”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大部制职能教辅部门及其他机构的设置,增强管理服务效能,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2.根据“责权清晰、归口管理”的原则,构建与现代大学制度相适应、符合学校实际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体系。

(二)设置方案1.职能与教辅部门(9个)(1)党政事务部(含直属机关党总支、纪检监察审计室)(2)人力资源部(含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3)学生事务部(含招生工作办公室、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教学科研处(含教师教学发展中心)(5)合作发展处(含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6)财务资产处(7)后勤保卫处(含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8)实验教学与网络信息中心(9)图书馆/档案馆2.群团与业务机构(7个)(10)工会委员会(简称“校工会”,与党政事务部合署)(11)共青团委员会(简称“校团委”,挂靠学生事务部)(12)创新创业学院(业务机构,与教学科研处合署)(13)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校语委”,非实体业务机构,挂靠语言文学学院)(14)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校体委”,非实体业务机构,挂靠体育与健康学院)(15)漓江文化研究院(非实体业务机构,挂靠教学科研处)(16)西南民族文化研究中心(非实体业务机构,挂靠教学科研处)(三)设置说明1.职能与教辅部门(1)党政事务部(含直属机关党总支、纪检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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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二级学院(科研院所)调整工作方案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创新办学管理体制,激发学科发展活力,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增强资源配置效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加快特色鲜明高水平教学型大学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我校二级学院(科研院所)整合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具体推进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二级学院(科研院所)整合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二级学院整合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二级学院(科研院所)整合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规划制定以及对各专项工作组的联系协调工作。

主任:
副主任:
(二)成立专项工作组,在校二级学院(科研院所)整合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相关方案制订、实施与推进工作。

1.调整方案起草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协同工作,负责《二级学院(科研院所)调整工作方案》起草与论证工作。

组长:
2.学院管理人员调配组,组织部牵头,制定具体方案,统筹相关学院领导班子及相关管理人员配备工作。

组长:
3.办公场所调配组,校办公室牵头,制定具体方案,统筹相关学院办公场所调配工作。

组长:
4.专业教师调配组,人事处牵头,各学院配合,根据教师、实验人员所在学院及承担的教学任务,综合考虑学科背景、学术方向及个人意愿,本着有利于教师在相对稳定的方向上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原则,制定具体方案,统筹相关学院专业教师调配工作。

组长:
5.教学资源调配组,由教务处牵头,制定具体方案,统筹规划本次调整所涉及的专业课程设置及归口工作,统筹做好调整后相关学院教室资源的调配工作。

教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实验(网络)管理中心协同工作,按照资源共享原则,制定具体方案,统筹规划相关学院实验实训资源分配,有效推进实验实训资源整合。

组长:
6.公共平台管理组,由科研处牵头,制定具体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调整情况,明确相关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
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的归属问题。

组长:
7.硕士学位点调整组,由研究生处牵头,制定具体方案,做好硕士学位点的调整工作,学术型硕士学位点、专业硕士学位点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确定学院归属并管理。

组长:
8.团学工作调整组,由团委、学生处协同,制定具体方案,负责调整后相关学院的学生、辅导员归属及团学机构建设工作,学生随专业调整而归属到新的学院,辅导员原则上随所指导的年级和学生确定归属。

组长:
二、基本原则
(一)结构优化原则。

统筹教师教育与非教师教育专业之间的关系,精办教师教育专业,三年内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占全校在校生比例限制在40%以内,鼓励部分规模小的教师教育类专业停办改造,适时优化教师教育专业布局。

统筹专业市场需求与教学资源保障能力之间的关系,调整学院学生规模,使学院数量及各学院学生、教师人数规模适度,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任务相对均衡,更有利于教学组织与管理。

统筹学院定位与未来专业发展之间的关系,明确重点建设专业,学科专业分布与学院名称吻合,凸显综合性发展趋势。

(二)学科相近原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准确把握
学科专业之间的关联度,按专业大类重新组合相近专业,审慎调整专业归属。

每个学院专业设置的学科跨度原则上不超过两个门类(部分专业之间关联度强的学院除外),同一门类原则上不超过3个专业类;属于同一专业类的专业整合在同一个学院;属于同一学科门类、部分主干学科相同的专业,或者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部分主干学科相同、专业核心课程关联度高的专业整合在同一个学院,使调整后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服务面向等更加明确,形成集中度较高的优势学科专业,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三)适应需求原则。

学院(科研院所)整合与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要坚持需求导向,强化重点建设,有利于催生新兴交叉学科专业,有利于彰显优势学科特色,有利于适应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学科专业的快速发展。

统筹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尊重学科发展的差异性,组建少数新学院,培育新的学科专业增长点,实行错位发展的同时预留学科发展空间,以有利于推进学科及服务对象的延伸和拓展。

(四)资源共享原则。

学院(科研院所)整合与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要按照资源共享原则,科学调配教学资源,力争实现资源配置结构的最优化、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根据学科归属关系,科学调整现有教师资源,鼓励教师跨学院承担相近学科专业基础课以及向相近紧缺学科转型。

统筹规划实验实训资源建设,整合文科实验实训资源以及理科公共实验实训资源,鼓励省级重点实验室(基地、研究中心)向本科生开放,提高实验实训资源使用效益。

三、工作安排
二级学院(科研院所)整合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是学校综合改革重要举措之一,根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调整工作分为“专题调研”、“方案起草”、“组织推进”等三个阶段,整体工作在今年暑期完成,具体安排见“二级学院(科研院所)整合与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推进时间表”(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牵涉面广、关注度高,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对学校综合改革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清楚了解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目标任务和步骤,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支持和参与。

(二)狠抓责任落实。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整体规划,加强战略资源整合和优化重组,狠抓各项调整工作的落实。

理顺校院之间、学院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理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保证教学与科研的顺利开展,确保平稳过渡。

(三)强化条件保障。

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网络)管理中心、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继续做好内部运行效能的跟踪研究和政策保
障工作,完善管理机制,实现科学管理与有效运行。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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