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面临的困难与对策思考——以贵州省为例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面临的困难与对策思考——以贵州省为例贵州省编办审改处【期刊名称】《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年(卷),期】2017(000)011【总页数】3页(P38-40)【作者】贵州省编办审改处【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权力清单是将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职权、实施依据、办事流程、责任事项等以清单的形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制度,具有“清权”“减权”“晒权”“确权”“制权”等功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贵州省从2015年开始积极探索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积累了经验,也遇到不少困难问题,明确了进一步完善清单制度的思路方向。
我们对这些经验、问题的思路考虑进行了梳理分析,以期对其他地方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有所借鉴。
2015年,贵州省印发了《贵州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行了部署。
到2016年底,贵州省级、9个市(州)、88个县(市、区)和1212个乡镇政府的权力清单均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还建立了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公布的权力清单进行更新。
为全面理清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贵州省各层级均成立了权力清单审核小组。
清理对象涵盖了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
违反法律规定设定的行政职权、部门“红头文件”自行设定的职权、政府部门内部管理的职权等,一律不在清单之内。
在全面摸清权力家底的基础上,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贵州省加大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
2013年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569项,取消、下放和调整后,2017年为272项,行政审批数量减少48%,办理时限缩减到法定时限的50%以下,全面清理取消了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贵州省自行设定的97项审批备案等事项。
此外,贵州省政府向贵安新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下放行政管理事项138项。
玉林市玉州发展和改革局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8项)

法定职权,依法保留
【政府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2014年10月31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九、城建:其他城建项目由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行核准或者备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5〕30 号)2015年6月10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九、城建:其他城建项目:医疗废弃物处理、危险处理……;建设地点不在设区市城市规划区的项目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1
行政许可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7.县级公路场站
【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施行)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004年7月16日印发“二、……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部门规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公布,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一款:“实行核准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第三款:“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
【部门规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公布,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一款:“实行核准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第三款:“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2.28•【文号】国办发〔2015〕92号•【施行日期】2015.12.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9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一)工作目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作为试点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过开展试点,为全面推进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探索经验。
(二)试点范围。
根据部门职责特点,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试点。
未列入试点范围的部门,可参照本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二、试点任务(三)全面梳理部门现有权责事项。
各试点部门可将权力和责任事项结合起来,并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对行政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可根据实际履职情况,将规划制定等宏观管理职责及标准拟订等权责事项一并进行梳理分类汇总。
关于部署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总结

关于部署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编制职权目录, 绘制权力流程图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市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好编制职权目录和绘制权力流程图的通知》要求,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部署绘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深入商务体制改革,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监督制约为保障,有效推进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树立商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明确职权, 积极做好行政执权目录编制工作按照行政权力要严格设置、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规范商务检查、处理处罚等权力运行,进一步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真正做到“清权、确权、亮权、督权”,有效预防因滥用行政权力而产生的腐败现象,努力打造在全市商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梳理商务权力项目,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绘制权力流程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赋予的、通过“三定”方案具体确定的职权,梳理涉及我局行政权力具体事项的名称及执法律依据。
通过梳理,量化商务部门行政权力,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种文件和制度及时予以废止,对梳理后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坚持职权法定,编制出商务部门《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流程图》,列出商务部门行政职权统计表,进一步明确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明确职权的名称、依据、行使责任人等内容。
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

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准确把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内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从而推进简政放权、推动转型发展、优化为民服务,建设廉洁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下称“三张清单”)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利器,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廉洁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对于改革取得实效具有重大意义。
准确把握“三张清单”的内涵准确把握“三张清单”的内涵是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
权力清单是将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按照权力名称、权力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要素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并向社会公布,给行政权力划定界限,明确权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责任清单是对应权力清单,将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等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并向社会公布,明确各级政府及公务人员的权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负面清单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其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
“三张清单”明确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制度体系,缺一不可。
如果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针对政府及政府公务人员作为或不作为、乱作为制定的,负面清单则是针对企业该发展什么、不该发展什么制定的。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目前,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领域仍然存在制度不健全、运转不顺畅、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要以此为导向,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
全面加强“三张清单”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简政放权。
由政府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梳理编制各自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后,经各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由专门机构实行动态监管。
行政权力事项(范本)及其流程图

行政权力事项(范本)及其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筹备设立寺观教堂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设立宗教院校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省政府部门或宗教界等交往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宗教院校聘请外籍专业人员资格认可初审流程图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注:标题字体为2号方正小标宋_GBK,其余为4号黑体和仿宋_GB2312。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5〕16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5〕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现将德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市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605项,其中行政审批188项(含子项共275项),行政处罚2274项,行政强制163项,行政征收48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87项,行政奖励55项,行政监督318项,其他权力303项,审核转报事项146项。
2015年3月31日前,德州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编办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权力清单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办理情况公开范围、收费依据和标准等。
二、严格按照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各部门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要逐项或分类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着力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
对上级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
市级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不得在权力清单之外设定和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
区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50项

法定职权,依法保留
4
行政处罚
对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或者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行为的处罚
【行政法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企业、公民
玉州区旅游局综合管理股
法定职权,依法保留
7
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行为的处罚
1、《旅游法》第一百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县(区)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50项)
部门:玉州区旅游局
日期:
2016年3月24日
序号
权力分类
项目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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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隆林县司法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4项)
注:1.每张表格需要在表头标明行政职权的类别,如行政许可(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
其中,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需按要求提出取消意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
2.行政权力事项有子项的,应注明子项的名称,无子项的留空。
3.“实施依据”应写明具体条款及内容,同一事项有不同位阶依据的,从高到低依次列举。
4.“实施对象”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5.“承办机构”指机关、事业单位、受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6.“调整建议及理由”应注明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暂不执行、保留等具体意见,并说明主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