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地质环境监测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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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完整word版)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完整word版)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2 引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3 总则3。

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3.1。

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

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

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

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介绍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介绍

3 我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 全省总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地势大致为东、西、北三面环 山,中间低平,略呈向南敞开的不完整盆地
• 全省总面积中,山地占56%,丘
陵占24%,平原湖区占20%
• 地质环境复杂多样、地质环境资 源丰富多彩、地质生态脆弱多变
1、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威胁53万人的安全,威胁财 产170亿元。
相关法规
1986 1996 1995 2010 2004 2011
2009
2014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 1995年省政府令第69号)
《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2001年
《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办法》 2013年
相关法规
《办法》出台的意义

•该《办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 地质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的部门
行政法规,为今后地质环境监测
和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建立 和完善地质环境监测和管理制度
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具有里
程碑式的意义。
《办法》将主要发挥4个方面作用
1
完善地质环境监 测管理制度体系 ,规范地质环境 监测行为
2
充分发挥国土资 源主管部门在地 质环境监测工作 中的主体作用和 地质环境监测机 构支撑作用
分级负责
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
省国土资源厅 省地质环境 总站
市国土资源局
市级地质环境 监测保护站
•依据行政区划,县级以上(包括县)的地方国土资源 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的地质环境监测监督 管理工作。
科学规划
科学规划对主动有效地开展 地质环境监测工作,避免和 减轻地质环境问题给人民生 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具有 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23-27条 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等类型的监测。

根据该技术规范的要求可大致归纳出土壤环境监测所要具备的要点:采样准备——布点与样品数容量——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样品保存——土壤分析测定——分析记录与监测报告——土壤环境质量评价——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采样准备1.1组织准备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由具有野外调查经验且掌握土壤采样技术规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采样组,采样前组织学习有关技术文件,了解监测技术规范。

1.2资料收集收集包括监测区域的交通图、土壤图、地质图、大比例尺地形图等资料,供制作采样工作图和标注采样点位用。

收集包括监测区域土类、成土母质等土壤信息资料。

收集工程建设或生产过程对土壤造成影响的环境研究资料。

收集造成土壤污染事故的主要污染物的毒性、稳定性以及如何消除等资料。

收集土壤历史资料和相应的法律(法规)。

收集监测区域工农业生产及排污、污灌、化肥农药施用情况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气候资料(温度、降水量和蒸发量)、水文资料。

收集监测区域遥感与土壤利用及其演变过程方面的资料等。

1.3现场调查现场踏勘,将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利用,丰富采样工作图的内容。

1.4采样器具准备1.1.1工具类: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1.1.2器材类:GPS、罗盘、照相机、胶卷、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1.1.3文具类: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1.1.4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1.1.5采样用车辆1.5监测项目与频次监测项目分常规项目、特定项目和选测项目;监测频次与其相应。

常规项目:原则上为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完整word版)工程地质勘察安全作业指导书

(完整word版)工程地质勘察安全作业指导书

工程地质勘探安全作业指导书一、安全行车㈠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强化驾驶技能1.对上岗驾驶员必须是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批准的正式驾驶员,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上岗。

根据地域情况,各单位可安排驾驶技术较好的人员到工作最适应的地段工作。

2.加强对驾驶员的法规学习,遵章守纪。

各单位应组织驾驶人员进行交通法规的学习,特别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第19、26、30、36、37、49、50条以及《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要熟悉、牢记。

㈡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确保生产、工作用车1.各单位要坚持用车派车单制度,谁管车,谁负责,严禁私自用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用车;2.坚持出工前、收工后,车辆交接签收制度。

㈢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达标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执行铁路勘探任务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

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以下要求:1.发动机部分保证总体状况良好,油电路畅通,有足够的动力;2.离合器不打滑、不发抖,压板、磨擦片厚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3.传动系统连接螺栓无磨损、无损伤;4.横直拉杆球头、方向盘锁紧螺帽不松动;5.制动总泵、分泵工作可靠,制动鼓尺寸、蹄片厚度在规定范围内,系统无漏油、漏气现象;6.前轮定位符合技术标准,轮胎胎面花纹有足够的深度,气压在规定范围内;7.悬挂系统各部衬套无磨损,紧固可靠。

8.备足应急措施所需的各种物品。

如三角木、防滑链、千斤顶、备胎、铁铲、水桶、灭火器等,以备所需。

二、钻探和原位测试㈠一般规定1.各种勘探设备和机具,应按规定标准安装使用。

所有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在勘探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

2.钻机组须按规定配齐人员,确保每班上岗人数。

要使工人及时得到休息。

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勘探场地。

4.勘探场地应保持光线充足。

夜间作业时,塔顶、孔口等操作须有足够的照明,确保操作安全需要。

5.所有传动机构(齿轮、皮带轮、链条)均应配有安全防护装置。

6.坚持班前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坚持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禁止为任务拼人力,拼设备的做法。

(完整word版)矿井地质规程(正式版)

(完整word版)矿井地质规程(正式版)

矿井地质规程(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矿井地质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

为此,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第2条矿井地质是指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3条矿井地质工作必须支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地质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

第4条矿井地质必须坚持现场观测和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

实见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资料必须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第5条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一、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进行矿井地质勘探、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问题。

三、计算和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

四、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

第6条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引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第二章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第7条矿井地质条件分类以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为主要依据,以其它开采地质条件为辅助依据。

各项地质因素复杂程度的规定见表1。

各项地质因素复杂程度的标准表1注:大、中型断层系指采区无法跨越的断层一、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的评定:原则上应以断层、褶皱和岩浆侵入等三个因素中复杂程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其综合评定的标准是:地质构造不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者为一类;地质构造对采区的合理划分有一定影响者为二类;地质构造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只能划分出部分正规采区者为三类;由于地质构造复杂而很难划分出正规采区者为四类。

二、煤层稳定性的评定:薄煤层以可采性指数(Km)为主,煤厚变异系数(γ)为辅;中厚及中厚以上的煤层以煤厚变异系数为主,可采性指数为辅其参照指标见表2。

(完整word版)地质勘察任务书.

(完整word版)地质勘察任务书.

地质勘察任务书1、项目概况1.1工程名称:;天博南湖滟澜山商住小区1。

2工地地址:;鄂尔多斯市森林公园南片区森林北环路东1。

3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天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

4项目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 104214平米,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属多层商业及住宅小区。

1.5勘探范围(内容:本勘察任务为详勘,根据给定的规划总平面布置及国家标准进行详勘.1.6勘探周期:20天完成并提交勘探成果图2、勘察任务查明并评价工程地质情况,为地基基础(含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等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2.1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征,地貌成因类型及地貌单元的划分; 2.2查明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以及物理力学性质;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指标;并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2.3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2。

4查明建筑物附近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如溶洞、古河道或人工洞穴等及其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计算指标及资料,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2。

5评价确定场地土类别、对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并对饱和土、粘土、沙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断,查明有无可液化的地层,指出他们对场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出治理方案建议;2.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地层的渗透性、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地表径流条件,以及地下水对建筑物的侵蚀性等。

2.7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2.8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宜的基础形式、埋深、地基处理和沉降分析等有关的计算参数及应注意的事项。

如地基条件决定需采用桩基,应提出采用何种桩基、其相应的桩径尺寸、桩端持力层情况等,提出单桩极限承载力与计算公式.对于地基处理应提供具体的处理方案及计算指标。

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监测规范-2023最新

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监测规范-2023最新

目 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则 (2)5监测要素 (3)6监测级别 (3)7监测点密度及监测频率 (4)8监测方法 (5)9数据预处理与保存 (9)10数据分析与成果编制 (10)附录A(规范性)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监测成果报告提纲 (11)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监测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煤矿开采的地质环境监测总则、要素、方法、数据处理与分析、成果编制等。

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境内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煤矿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Z/T0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87-2015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315-2018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SL219-2013水环境监测规范DB61/T1247煤矿地下水监测规范DB61/T1434-2021崩塌、滑坡、泥石流专业监测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煤矿开采coal mining本文件所指的煤矿开采范围包括煤矿开采区、影响区及生产生活设施区。

3.2煤矿地质环境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coal mine煤矿开采活动影响到的矿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地质环境体的集合。

3.3煤矿地质环境监测coal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布设专门性的监测点(站、网),定期或不定期观测煤矿基础建设、生产,以及闭坑以后的地质环境和各类煤矿地质环境问题在时间上、空间上的变化情况。

完整版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实施细则

完整版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实施细则

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开展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通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摸清全国矿山基本现状及其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初步查明已存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危害,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料、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矿山环境整治、矿山生态恢复与重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二)任务1.基本查明矿山基本情况;2.概略查明矿山地质环境背景;3.查明矿山开发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及危害,具体包括:(1)矿山开发对土地资源和地质地貌景观的影响与破坏;(2)矿业开发对水资源特别是地下水系统的影响与破坏;(3)矿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损失及危害;(4)矿山环境污染问题:固体废弃物(废石、尾矿、煤矸石)堆放和废水(矿坑水、选矿废水、洗煤水、堆浸废水等)排放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和生态资源的破坏等。

4.调查与评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及效果:(1)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地质环境建设成效;(2)矿业废水、废渣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与效果;(3)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效果。

5.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作出初步评估;6.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建议;7.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

(四)组织形式1.成立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环境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主管领导任组长、承担调查任务的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成员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的实施;2.在领导小组协调下,由承担调查任务单位和各地(市)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开展工作;3.承担调查任务单位成立项目组,组长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为员承担,成员由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包括至少一名信息系统技术人员,项目组不能得少于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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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监测一、地质环境含义及地质环境监测内容1、地质环境含义地质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地质体和地质作用的总和,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环境等。

2、地质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地质环境监测的必要性(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P6):地质环境监测主要监测与人类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动态变化较大的、可能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或利用的地质环境,主要包括:地下水动态监测、地质灾害监测及自然地质保护区地质环境监测。

二、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依据DZ/T0133-94)1、监测的目的及主要监测内容为了进一步查明和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科学管理及环境地质问题的研究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针对地下水开采区,即人类影响较大的地区,包括区域的及城市区的。

主要监测内容包括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素随时间的变化过程,通过地下水的露头,代表性的钻孔、水井、泉等,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技术要求进行监测。

2、监测网点的布设2.1监测点的分类2.1.1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依据监测内容可分为水位、水质、水量及水温监测点,通常水位、水温、水质可共用一个点。

2.1.2根据监测点的控制作用大小,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区级等三级监测点。

2.2监测网点的布设原则2.2.1对于面积较大的监测区域,应以地下水流向为主,垂直地下水流向为辅布设监测网;对于面积较小的监测区域可根据地下水的补给、迳流、排泄条件进行控制性布设。

2.2.1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主要是控制国家的主要农业区、经济开发区及主要城市,监测的目的层应是具有现实的供水意义或开发远景的主要含水层,监测区内的名泉、大泉及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地热井应为国家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点,主要布设在我国主要平原、盆地区及地下水作为主供水水源的城市区。

2.2.3省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应在国家级监测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控制次一级水文地质单元及具有供水意义和前景地区,监测点应包括区内代表性泉、自流井、地热井等。

2.2.4地区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布设则起到加强和强密国家级、省级监测网点的作用,使监测网点更全面、更完善、包括区域或城市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排水影响区及水质污染区等。

2.2.5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密度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点的密度主要依据地下水类型(孔隙水、岩溶水、裂隙水)、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复杂、中等、简单)及监测网类型(区域网、城市网),以及地下水供水程度等因素而定。

对于孔隙水、中等复杂地区,区域型监测网每1000km2,应布种类监测点10~8个,城市型监测网每100 km2应布各类监测点10.7~8.5个(地下水供水程度>80%)。

2.3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的建设2.3.1各类监测点(井、孔)的孔深、孔径必须满足监测要求,具有地层岩性和井管结构资料,监测孔尽可能为非开采井(以受多开采干扰),其中国家级监测点要求最高,地区级监测点可用机井、民井代替。

2.3.2每个监测孔必须建卡,作为永久档案资料,卡片内容包括:统一编号、原编号、观测点类别、位置、座标、井位示意图、地层岩性柱状与井结构图、监测目的层的起——止深度、监测项目、建卡日期、始测日期、其他。

2.3.2监测孔的安装:孔口应安装必要的保护装置和测流等装置等,水位监测点必须测量地面高程并设置基准点。

2.3.4监测孔应每两年测一次孔深,如有淤塞,应及时清理。

3、监测项目及要求3.1地下水水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是测量地下水位的埋藏深度和高程。

监测频率:区域监测网一般每月3次城市监测网一般每月6次监测时间:三次的逢10日测,6次的逢5、10日测;监测精度:一般为±1cm。

3.2地下水量监测3.2.1单井涌水量监测对于多年水位持续下降的开采区域自流井需每月或季一次监测单井涌水量(包括水位降深)、水位等。

3.2.2开采量调查统计3.2.2.1调查、统计城市集中开采区及自备水源地的生产井数、开采量等。

3.2.2.2调查统计区域内不同行政区域水文地质单元内的地下水开采井及开采量。

3.2.3泉流量的监测根据泉流量的大小选用溶积法,堰测法或流速仪法测流,根据泉流量稳定情况,按每月1~3次进行。

3.3地下水水质监测3.31地下水水质监测点的选择:以国家级监测点为主(50%~100%),省级监点为辅来选择,为水质监测点。

3.3.2水质测定项目:国家级以水质全分析为主。

其他以简分析为主。

3.3.3水质监测点可分为重点监测点和一般监测点,重点监测点每年枯——丰期各采一次样,一般监测点可每两年采一次样。

3.3.4特殊水质的监测:对于水质污染区及地方病区的水质监测,其水质测定项目可根据具体污染源(生活、工业、农业、放射性、酸雨)及地方病类型,分析测定不同物质成分、元素及微量元素。

3.3.5采样及送样:采样的容器、洗涤、采取、保存、送样等按照有关规范进行。

3.4地下水监测:地下水温监测可与水位测量同步进行,测水温时,应同时测气温,允许误差不超过±0.1℃。

4、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4.1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的统一编号为将观测资料存入“动态数据库”,应对观测点按统一要求进行编号。

4.2地下水水位资料的整编与分析4.2.1地下水水位资料的整编地下水水位年报表为整编的基础资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水位标高、水位埋深、每月及年内的水位特征值(最高、最低、平均),水位变化过程曲线、影响因素分析、平均值一般取算术平均值,变化较大的、资料残缺的采用加权平均值及插补法计算。

4.2.2地下水水位资料的分析与整理包括:代表性监测点的地下水水位动态及影响因素综合图表。

分析多年地下水水位动态类型、变化幅度、变化趋势。

编制枯、丰水期地下水位埋藏深度及等水位线图,并确定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范围。

编制当年末与上年末同期水位变化值分布图,表示出上升区、下降区及其变化值。

4.3地下水水量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4.3.1地下水水量监测资料的整编编制单井涌水量年报表、单井涌水量调查统计表,泉流量统计表等。

编制开采量调查汇总表,内容包括:每眼井每月的开采情况、灌溉情况等。

4.3.2地下水水量监测资料的分析编制井、泉水量变化过程及影响因素综合图表,按行政区或水文地质单元的开采模数分区图等。

4.4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4.4.1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的整编编制水质监测资料统计表,实际材料图。

4.4.2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的分析编制代表性水化学组分或某些元素含量动态曲线图及影响因素综合图表,编制水化学类型及矿化度分布图。

4.4.3地下水水质评价:以某种用途的水质标准为评价标准,如GB5749等,按不同指标进行评价,包括对地下水污染的评价。

4.4.4地下水质量评价地下水质量评价一般按GB/14848-93地下水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采用单因子浓度法对主要离子检出及超标状况进行评价。

4.4.5地下水质保护根据地下水质量评价结果,分析导致超标的有毒有害物质来源,途径、迁移和富集的演化趋势,提出防治建议措施。

4.5地下水水温监测资料的整编与分析4.5.1地下水水温监测资料的整编,可与水位监测资料一起编成报表,内容相同。

4.5.2地下水水温资料的分析,编制水温变化及影响因素综合过程线,分析其相关关系,根据水温变化特征,分析判断地下水补给、迳流、排泄条件,地下水与地表水补、排关系等。

5、地下水水情预报5.1地下水水情预报是根据已知的监测资料按一定的数学模型推算未来的地下水位、水质的变化。

包括城市的和区域的,一般每年一次。

5.2地下水水情预报的内容和形式包括文字说明,基本情况统计表及预报成果分区图。

5.3预报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各级政府向有关部门发布。

6、报告编制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主要依据监测资料及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编制,分年度报告和阶段(五年)报告,报告提纲(附录B)三、地质灾害监测1、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所谓地质灾害是指地质作用对人民生命财产和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造成的危害。

四川常见的地质灾害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地下水疏干等等。

其中前三者是最常见的,现就其监测作出简要介绍。

2、崩塌、滑坡的监测2.1崩塌滑坡监测的目的:为了解和掌握崩塌滑坡的演变过程,及时捕捉崩滑灾害特征信息,为其稳定性评价、危害预测、预报及治理工程设计等提供可靠资料和科学依据。

2.2崩塌滑坡监测方法:崩塌滑坡均属斜坡岩土体变形、运动,总是以岩土体变形、开裂开始,因此监测方法相同,常见的监测方法有大地形变位移测量、裂缝位移测量,宏观地质调查法及斜坡仪表监测法等。

2.3大地形变位移测量大地形变位移测量是对整个变形斜坡的测量,通过定期测量了解滑坡变形体位置及变形速度变化等。

2.3.1观测网的布置沿可能滑坡的主滑方向和垂直主滑方向各选三条以上的观测线,观测线两端均置于外围稳定岩土体之上,形成稳定的照准点(或仪器安放点),而纵横观测线形成的变点即为滑体观测点,每个观测点均用木桩固定,照准点或仪器安放点用木桩水泥砂浆固定(图)。

2.3.2观测记录观测采用经纬仪,对各观测点的纵横位移进行观测。

观测时间间隔可10天至半年一次,应根据变形快慢或雨季、旱季而定,观测结果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记录。

2.3.3资料整理与分析2.3.3.1资料整理上述记录资料可整理成两种图件。

1)斜坡变形矢量图a.斜坡变形水平位移矢量图b.斜坡变形垂直位移矢量图2)主要观测点的变形曲线图2.3.3.2资料分析根据斜坡变形水平、垂直位移矢量图可了解滑坡空间变形特征,是整体性的,还是分块性的,不同部位变形大小、稳定性及可能的滑动特征(是高速的,还是缓慢的)。

根据主要观测点的变形曲线图可了解滑坡在时间上的变化特征,是缓慢蠕滑还逐渐加速,可能快速滑移等。

2.4斜坡开裂变形观测2.4.1地表裂缝简易观测在斜坡变形的主要裂缝两侧,布置若干成对的观测桩点,间距10~20m,短期用木桩,长期用水泥桩,桩中心钉上铁钉作量测照准用,对于完岩层裂缝,可在两侧刻记号,定期对每对桩间的距离进行观测,时间间隔一般7~30天,变形加速时(或雨季)可加密至1~3天,对观测结果应详细记录,根据裂隙变形加速情况作出临滑(塌)报警。

2.4.2斜皮深部变形简易观测在斜坡变形体纵横断面上打5~6个钻孔,孔深大于估计的滑动面3~5m,钻孔插入直径5cm的硬质塑料管,孔壁与塑料管之间用粗砂填实,用端系球形重锤的测绳放入管内,直抵孔底,测绳另一端固定在孔口,当斜坡深部某一位置变形,即将塑料管剪弯或剪断,拉动提升测绳,重锤将在变形处卡住,记下测绳读数,即可了解滑动面埋深。

2.5宏观地质调查法宏观地质调查法是用常规的崩塌、滑坡变形形迹追踪调查,进行人工巡视,并调查访问当地群众,了解崩塌、滑坡出现的微细变化,时间可安排在汛前或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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